作者 dream3612 (記世)標題 [新聞] 劉世芳不提供李貞秀密等檔案 內政部再列時間 Thu Feb 5 18:29:30 2026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陳家祥
3.完整新聞標題:
劉世芳不提供李貞秀密等檔案 內政部再列法條佐證可不備詢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延燒,內政部長劉世芳表態不提供調閱密件。劉世芳今
(5日)強調,機關首長本就對文件密等有決定權,「我身為內政部首長,密件以上的公
文完全不予提供」。另外,內政部也提出《政府資訊公開法》、《立院職權行使法》等說
明,不提供密件、甚至不備詢的法源。根據《立職法》第25條與憲判結論,「若涉及行政
特權、保護第三人基本權、契約義務、國家安全等,行政首長在衡量後,對立委所質詢事
項,得在說明理由後不予答覆或揭露資訊」。
內政部說明,《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一項就已經列了9款,有關政府資訊應不予提
供的情形,例如說第一款,「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
項」、第2款「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第3款「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
內部單位之擬稿」、第6款「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政府資訊如已歸檔,另適用
檔案法第18條規定。
除了法律之外,還有函示來做支持。內政部指出,法務部在105年5月12日就有做過一個函
示,簡單的說,就是立法委員恰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的部分,雖然是基於問政的需要
,但是以個人或是國會辦公室的名義來請政府機關提供資訊,除非其他法律有規定外,還
是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的適用。
第二部分,政府機關對於立法院來調閱資料的部分,是依照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九號
判決內容,還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質詢權(25條以下),還有調查權(第45條以下)
為探討的核心。
在質詢權的部分,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還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
九號判決所載,「立法委員逾越質詢權所得行使的範圍、或是屬於行政特權的範疇、或為
了保護第三人基本權所必要、或是基於契約義務或攸關國家安全而又保密的必要者的話,
受質詢的院長或是各部會首長本於職權而為相當的利害權衡之後,對於立法委員所質詢的
事項,是有權在適當說明理由之後,不予答复或揭露相關的資訊」。
調查權部分,因調查權會衍伸出調閱權,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規定,還有憲
法判決所載,調查委員會所能夠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的資料,
必須要與立法院行使憲法職權的特定議案之議決要有重大關聯者,才能夠進行調閱。
另外還有提到,譬如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的保障的話,這個也不是調閱權的範圍
,再來行政首長依及行政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也
是可以不予公開,再來的話就是涉及司法的案件也是不公開的。
劉世芳補充,機關首長本來就對密等,是由首長來做決定,「那我認為那個密等裡面的文
件是屬於跟國家安全相關的話,才會把它列入密等,那所以我們就不行提供,那這個大概
就是一視同仁」。
媒體追問,李貞秀案目前內政部認定為何?若其他部會認定非機密可提供資料,內政部是
否會調整作法?劉世芳強調,法治原則講得很清楚,機關首長本於職權決定,「我身為內
政部首長,密件以上的公文完全不予提供」。
至於李貞秀未來進入立院內政委員會,是否會備詢?劉世芳表示,她已經講過很多次,可
以看一下質詢權、調查權,法律規範很明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205/3114058.htm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4.170.198 (臺灣)
※ 作者: dream3612 2026-02-05 18:29:30
※ 文章代碼(AID): #1fX74Ce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0287372.A.A10.html
噓 gogoapolo: 任我搞,不給看不給查,是我垃圾台灣國
法治你媽1F 114.137.116.64 台灣 02/05 18:30
噓 achun1212: 自己解釋扭曲法條真的是不簡單,反正又沒刑責,真的臉皮厚可以亂搞一通。4F 27.51.65.152 台灣 02/05 18:31
噓 firose: 垃圾民進黨6F 114.25.190.148 台灣 02/05 18:31
推 marktak: 估計共匪有我們兩千四百萬人户政資料8F 27.52.189.151 台灣 02/05 18:32
→ xxxcv: 反正都是塗黑的,有差嗎?9F 223.137.213.115 台灣 02/05 18:32
→ marktak: 這叫對稱作戰10F 27.52.189.151 台灣 02/05 18:32
→ Nevhir: 不備詢就刪光預算阿 怕你一個納粹不成?11F 111.249.243.190 台灣 02/05 18:32
噓 sdg235: 唉,自創法律,按照憲法本來就同一國啊12F 223.141.18.187 台灣 02/05 18:32
噓 pprisa: 現在是帝制了嗎? 首長自己可以決定要不13F 122.121.211.161 台灣 02/05 18:32
噓 pttuser0280: 民進党不想給人監督阿14F 36.229.128.21 台灣 02/05 18:33
→ pprisa: 要提供資料跟備詢?15F 122.121.211.161 台灣 02/05 18:33
→ achun1212: 就像現在的垃圾大法官,愛怎麼釋憲就怎麼釋憲16F 27.51.65.152 台灣 02/05 18:33
→ spzper: 黨就是法
這沒違憲?18F 125.230.230.71 台灣 02/05 18:33
→ linceass: 還有這樣的喔? 離譜了綠色垃圾20F 118.150.175.153 台灣 02/05 18:33
→ achun1212: 只能靠政黨輪替把這些垃圾政務官換掉21F 27.51.65.152 台灣 02/05 18:33
推 weed222: 民進黨的垃圾們要不要說說看一月林宜瑾不敢修撤案的法律是哪條?22F 27.145.113.107 泰國 02/05 18:33
噓 syearth: 垃圾政府24F 114.45.15.135 台灣 02/05 18:34
噓 xxxcv: 乾脆說提供藍白立委資料都有國安疑慮不能提供好了25F 223.137.213.115 台灣 02/05 18:34
推 EPIRB406: 之前不是有要資料給很慢?給了會期都不27F 114.136.197.82 台灣 02/05 18:34
→ EPIRB406: 知道過幾個了吧?29F 114.136.197.82 台灣 02/05 18:34
推 merkx051: 什麼都不要 看來預算也不要了30F 223.139.50.228 台灣 02/05 18:36
噓 pqbd: 綠共無恥沒下限31F 211.72.238.91 台灣 02/05 18:40
噓 Vassili242: 只能提供給台灣國立委32F 223.137.160.226 台灣 02/05 18:41
噓 chaosset: 說你共諜就共諜的意思33F 101.10.159.27 台灣 02/05 18:45
推 m1432012165: 丟臉的行政首長,就不要怪經費被砍34F 223.118.51.99 香港 02/05 18:45
→ ziso: 一下說他不能上任 一下說不備詢?奇怪了?邏輯不覺得奇怪嗎?堅持他不能上任 他哪有機會質詢你? 說謊都圓不了
現在開始打預防針了 就是知道可能擋不了他上35F 36.228.20.129 台灣 02/05 18:46
噓 faust666: 特別費砍光光囉39F 111.71.215.5 台灣 02/05 18:47
→ ziso: 任 改說我不讓你質詢40F 36.228.20.129 台灣 02/05 18:48
→ hong414: 水啦
硬起來部長41F 1.161.109.29 台灣 02/05 18:49
→ hihimen: 民進黨一堆共諜就可以索資嗎???43F 150.117.222.124 台灣 02/05 18:53
噓 ivan22809: 最會亂解釋法條的政府44F 49.218.229.87 台灣 02/05 19:07
噓 QQFU: 高雄人推選出來的智障,笑死
只有高雄人會選這種人,難怪會被笑沒智商45F 49.216.222.82 台灣 02/05 19:08
噓 qeon: 依法行政,依什麼法,法條怎麼解釋我說了算47F 61.230.28.149 台灣 02/05 19:16
噓 glender: 中正路改名了沒?48F 27.52.194.183 台灣 02/05 19:21
推 hippo998: 現在的官很執著不停測試曲解行政裁量權無限擴張侵犯權利義務到什麼程度,蓋世49F 118.171.206.56 台灣 02/05 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