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標題 Re: [新聞] 弒兒老母特赦!律師:悲劇發生在長照銜
時間 Fri Feb 13 12:34:34 2026



: 個人經驗覺得,用不好的言語述實的話:
: 安寧緩和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
: 在實務上 = 放 給 他 痛 等 死 ,
: 當你所愛的親人家人朋友,患了會痛的病症,
: 經濟能力上無能做更好的精準治療、
: 或做了某些治療,如化療,卻等於連同殺死病人所剩的好的細胞,延長存活時間比不做更

: 、
: 或患的是當時的 醫療科技市場上不存在 的治癒法的 絕症 ,
: 採用上述 安緩+病主 兩作法時,
: 每當痛又發生時,只能注射嗎啡,
: 從一開始的,一星期注射一次,
: 又痛了!三天注射一次,
: 又痛了!加重嗎啡劑量,每天注射一次,
: 又痛了!可以半天注射一次再加重嗎啡劑量嗎?!
: 至後來,時時刻刻都在痛!且注射嗎啡已無效用!
: 要自責自己經濟能力不好,沒能給你妳所愛的人最好的治療?
: 還是要自怨自己生下來倒楣?倒楣生理基因?無可治療?
: 你妳看著你所愛的人,
: 從,要展現很堅強的、有責任感的、同時也因為愛著你妳,不希望你妳難過的……等等原

: ,
: 所以即使痛,也努力隱忍住,不說出口!
: 至後來,已經痛到!呼喊出來!
: 需要靠呼叫出聲使自己感受好!
: 且要求快點再注射一支嗎啡,可少痛幾小時!
: 你妳會極度心痛且流淚地覺得,
: 安緩+病主 對你妳而言,為何沒像別人說的、聽起來的,如此美好理想


在學佛之前
我自己就是一個現實的人
而且邏輯清楚
所以忍不住看到了您這篇感性文章所充滿的吐槽點

但既然您自稱是個人經驗
站在佛法的立場
我不願意讓您感到更難受
所以只講重點就好:

您描述的情況,其實跟安樂死的適用對象:
"無論是否止痛,都認為生命已無意義,而一心求死"完全不同

內容其實更偏向描述無效醫療的折磨
而非自主求死的選擇

現實的挑戰是
安樂死只能解決"清醒的人想死"
而新聞主角需要的其實是更強大的公托制度、社區支持
以及考慮更進階的緩和醫療介入
而非單純給一針

因為很痛、因為長照很累
所以我們需要"安樂死別人"
這是滑坡
小心 這想法對弱勢人士來說非常危險
這也是小弟必須回文的原因

尤其死亡其實是平等的
許多富豪最後面臨同樣的生理病痛
安樂死的爭議核心在於"生命自主權"
而不是"有錢就能治好"

把貧窮跟無法安樂死混為一談
會模糊安樂死議題重點-生命倫理的辯論重心

也說聲辛苦了
面對家人如此痛苦確實不好受
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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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46.122 (臺灣)
※ 作者: todao 2026-02-13 12:34:34
※ 文章代碼(AID): #1fZgdSg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0957276.A.A9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弒兒老母特赦!律師:悲劇發生在長照銜
02-13 12:34 todao
todao: 這篇沒有聊到佛法,因為寫完這些已經不少篇幅了1F 101.10.246.122 台灣 02/13 12:40
steelheart3: 不給一針要養他多久 稅收在現在基礎加三成要不要 不要在那邊聖人3F 42.75.6.79 台灣 02/13 12:53
為什麼大大會覺得可以對沒想要死的人進行"安樂死"?
※ 編輯: todao (101.14.4.244 臺灣), 02/13/2026 13:22:17
ProTrader: 這更多是道德問題  要是不能生活自理放棄不管就會被動安樂死
問題在於強制一定要管到底5F 60.248.254.207 台灣 02/13 13:33
todao: 長照壓力確實是問題,同時那是制度設計要解決的,而不是直接判定"你的生命不值得存在"來當成財政調節工具,如果把養多久變成是否值得存活的標準,那要小心,會不會所有重症跟失能者都被滑坡成該死了?那就不叫安樂死 了,是用殺人來解財政問題,相信s大也不會自願被這樣"安樂死"8F 101.14.4.244 台灣 02/13 13:38
ProTrader: 現況最類似的就是安寧醫療
照護重點完全不在延長生命
主動判斷安樂死問題在於怎樣才不算謀殺安寧醫療可以避開這種問題
這不只是法律層面 醫學倫理就能說一堆一個植物人到底要等多久??
最現實的是醫療資源投入限制
現實中金錢跟人力都有限15F 60.248.254.207 台灣 02/1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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