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新聞] 台中地院爆衝突!女當眾甩律師理事長一
時間 Thu Mar 19 10:27:47 2026


※ 引述《b8103033 (b8103033)》之銘言:
: 記者 陳祁 報導
: 台中地方法院、靠近第四法庭外,今(17)日下午3點17分,發生一起攻擊事件,一名45歲
: 的林姓女子出庭,竟徒手攻擊台中律師工會理事長吳中和,當眾甩他一巴掌,旁邊一名26歲
: 的林姓男子也遭攻擊,並遭言詞辱罵,第一警分局說明,警方到場後,林女已無攻擊行為,
: 員警仍持續警戒確保現場秩序及人員安全。

是說案發當晚,台中地院先行初步聲明:

有關本院今(十七)日下午發生林姓被告(下稱林女)與律師公會成員於法庭外走廊發生
衝突一事,引發社會關注與部分在場律師之質疑,本院特此澄清說明如下:

一、本院的態度:

本院嚴厲譴責暴力,尤其對於在法院內公然身著法袍的律師進行施暴,漠視人民近用司法
權利,甚表憤慨。有關告訴乃論罪嫌部分,仍尊重被害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但對
於非告訴乃論罪嫌部分,則於查明事證後,將依職權告發。本院並呼籲偵查、審判機關,
能從速、從重追究刑責,俾保障人民出入法院安全。


二、事件經過與維安:

本院今日下午在第四法庭審理林女涉嫌傷害及恐嚇女律師一案,考量該案具高度關注性,
據報台中律師公會有十多名律師身著法袍到場聲援旁聽。本院於庭前已預先增派法警至法
庭維安。嗣於開庭前,林女在法庭外走廊等候開庭時,情緒激動質問在場旁聽律師,法警
為避免雙方發生衝突,欲引導林女至他處等候,惟林女突然出手掌摑身著法袍前來旁聽之
台中律師公會吳理事長。由於事發極為突然,屬當事人瞬間失控之脫序行為,在場法警未
能於第一時間阻卻其突發攻擊,但隨即將林女與吳理事長隔開,並控制現場、阻止繼續攻
擊。


三、未依現行犯逮捕理由:

事發當下法庭外走廊之人潮眾多、法警首要任務為迅速將雙方隔離、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
。又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且遭攻擊之吳理事長已立即報警處理,法警當下無從立即
判斷吳理事長是否受傷,故仍以維持法院秩序為先。事發八分鐘內即由獲報到場之轄區警
力接手處理後續調查釐清事宜,復基於機關職權尊重,乃未發動逮補。


四、法庭改採不公開審理理由:

本院承審法官今日開庭審理上開案件時,考量林女於今年二月間曾有情緒失控、嚴重干擾
程序進行及涉嫌恐嚇旁聽民眾之脫序行為。復考量今日在法庭外發生失控暴行,為維護法
庭尊嚴、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及保障所有參與開庭人員之人身安全,承審法官認本案如
採行公開審理,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乃依法院組織法第八十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行使
訴訟指揮權,裁定本案改採不公開審理。


五、本院策進作為:

本院對於民眾迭次在院內遭受暴行一事,深感遺憾並表示歉意。本院將深刻檢討相關警力
配置,針對具潛在衝突風險之案件,進一步強化維安教育訓練,以提供安全的司法環境。



隔日(十八日),司法院再發佈聲明,譴責這次暴力行為:

針對昨(十七)日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庭外走廊,發生當事人對律師公會理事長公然施
暴之衝突事件,司法院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特此聲明如下:

一、暴力零容忍,捍衛司法尊嚴與人身安全

法院為維護法治、保障人民訴訟權益之莊嚴場域,任何人皆應保持理性、遵守秩序。律師
於司法體系中扮演維護人權與實現正義之關鍵角色,民眾在法院內公然對身著法袍之律師
施暴,不僅嚴重侵害個人身體法益,更是對司法公權力及法治社會之公然挑釁。本院對此
等脫序之暴力行為,抱持「絕對零容忍」之立場。


二、落實事前風險評估,強化動線隔離與維安

為防杜類似衝突再次發生,本院將即刻促請各級法院,未來應依據案件性質、當事人身心
情況及相關情資,審慎評估潛在之衝突風險。若判斷有安全疑慮,法院應預作妥適規劃,
於開庭前後對雙方當事人及關係人採取必要之「動線隔離措施」,並適時增派法警強化維
安警戒,將衝突風險降至最低。


三、制定明確安全指引,提供安心訴訟環境

針對法院內部之維安處置與暴力事件之應變,司法院刻正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就安全措施
與執法標準訂定明確之「法院安全指引」,期能提供所有參與司法程序之人民與法治人員
,一個安全無虞的環境。


四、呼籲各界共同維護法治,理性化解對立

本院再次呼籲,司法程序的順利運作,有賴各方共同維護。除了當事人應保持冷靜,切勿
以暴力或非法手段表達訴求外;本院亦期盼法界先進在執行職務、為當事人爭取權益之際
,能持續秉持高度的法治專業與同理心,以適切的溝通方式協助控管衝突風險。本院將持
續精進法院維安作為,與社會各界共同捍衛法治社會之核心價值。




兩個一起看完後,只能說的是,這回應力道太弱了!

既然明知道已經有違反法庭秩序的行為,就算是在院外、法官也管不到,照理也應該要有
控制場面的行為

但目前已知的是,縱使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第三項第一款,已經稱作「現行犯」
了,但卻無動於衷,這一點都說不過去吧...



只能等看,就正在審理中的案件,是否會當庭命令羈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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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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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6-03-19 10:27:47
※ 文章代碼(AID): #1fkrydV6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3887271.A.7C6.html
abeliangroup: 小打小鬧而已1F 103.162.84.2 台灣 03/19 10:30
hosen: 女人徒手打巴掌要羈押什麼
律師平時不是很愛靠邀夭警察執法過當
現行犯?那你們律師三個大男人怎麼不自己逮捕交給警察2F 114.137.58.35 台灣 03/19 10:32
darkholy: 殺人都可教化了,這個只是小打小鬧,不用這哪大驚小怪吧6F 223.138.59.143 台灣 03/19 10:37
sergt: 背景要不要查一下?8F 118.168.98.159 台灣 03/19 10:38
zeonic: 不制止就成連續巴掌迷因了
哪個走過來就打哪個9F 223.137.252.144 台灣 03/1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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