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標題 Re: [新聞] 山友失蹤47天「跑山獸」協尋索費挨批賞
時間 Tue Apr  7 19:40:21 2026


※ 引述《zzahoward (Cheshire Cat)》之銘言:
: 然後完全不關那個教官的事情,他本身好像也只是後勤不是前線的搜救人員
: 出來在那邊搧風點火,一開始還幫自己匿名投稿給自己最好笑XDDDDD


其實你有去看那個教官的FB就會發現他的目的是其他

簡單的說所圖甚大

這是林教官FB 3/17的發文

內政部消防署誠邀:具備山域搜救實力的專業團隊與原住民族夥伴!

這次我們不採取單一地區的勞務採購,而是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機制

甚麼意思他其實並不反對收費,而是在說跑山獸不正規不專業,所以他刪掉的文章

有一篇再說"登山必保登山險"讓經過評選的專業團隊可以獲得報酬,團隊作戰

向跑山獸這種個人的就是不正規,正規的不會收錢的


懂得人看到這邊就知道林教官想要做甚麼

不懂的人,那我就解釋一下

當他發文砲轟跑山獸後,下面文章要嘛一起砲轟,要嘛就會說收錢應該的

既然收錢應該那麼政府出面規範收多少錢,大家有意見嗎?沒有

這個可以看跑山獸的影片和相關的都會說收錢應該所以這是民意


這時依照台灣政府作法一定是邀請專家學者,那麼作為有訓練經驗的民間救難教官


是不是應該被當作重要諮詢對象?

接著誰來評選那些團隊是專業團隊?有訓練經驗的教官是不是剛好夠資格評選?

那麼是不是應該有個組織,比如山區救難協會之類,來負責評選?

甚至和家屬接洽,甚至分案呢?

A團隊我建立的可不可以剛好通過評選?剛好都接到輕鬆高報酬的案件?B團隊

和我不好裡面有人和我搶登山的客人,評選就比較難接到都是很困難的案件

至於某些個人,不是說要團隊作戰,個人不能接受評選除非加入我的團隊聽我指揮

如果個人私下和家屬接觸接案甚至拿報酬,那就違法罰死他

接著有評選了,那麼是不是可以按照團隊成員的人數、裝備和專業度分級?比如這個

團隊人數眾多裝備也多那評A級,收費高,商業保險 A級搜救團隊一次十萬起跳

另一個人和裝備一樣多但是專業我覺得不夠就B級保險費一次一萬收費

所以跑山獸該不該罵?該不該被批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228.250 (臺灣)
※ 作者: mshuang 2026-04-07 19:40:21
※ 文章代碼(AID): #1frEqdU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5562023.A.79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山友失蹤47天「跑山獸」協尋索費挨批賞
04-07 19:40 mshuang
belucky: 不意外1F 39.12.240.157 台灣 04/07 19:42
ghghccc: 政府無能無法制定法律搞搜救團隊 沒有法律 沒有搜救團隊 跑山獸私下接案違法 失蹤者靠天公伯救嗎?2F 42.73.64.35 台灣 04/07 19:54
wsdykssj: 源頭就是政府弄個畸形登山險搞出的鳥事政府搜救沒收錢,可是又搞個登山險說可付部分搜救費用(不含直升機),那誰能拿這個錢就有很大操作空間5F 124.218.101.199 台灣 04/07 20:00

--
作者 mshuang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