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910222 (美食大叔)
標題 [問卦] 書記官有存在的必要嗎?
時間 Wed Apr  8 11:01:01 2026


如果按照目前法院的做事流程
書記官就是被案件文書積壓到死!

但是就像是外面的公司一樣
司法院是不是應該檢討跟優化作業流程
廢除不必要的程序及引進新科技改善時效

在我看來
書記官其實已經沒有太多存在的必要!

有書記官一定要存在的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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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8.163 (臺灣)
※ 作者: s910222 2026-04-08 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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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00089: 不然你要親自跑?1F 223.139.18.206 台灣 04/08 11:01
Whitelotus: 你是不是以為全部工作就是打逐字稿?2F 49.215.44.111 台灣 04/08 11:03
knives: 要有公務紀錄的效力阿3F 114.38.12.14 台灣 04/08 11:04
mnb1234: 說實在的法官才不需要存在 一件事
情不同法官可以不同判決4F 42.70.38.139 台灣 04/08 11:05
magamanzero: 他有一堆行政庶務要做...6F 60.248.126.193 台灣 04/08 11:06
starwillow: 可以啊問法官檢察官要不要自己做7F 118.231.185.33 台灣 04/08 11:06
knives: 你說的新技術都只是輔助,AI根本無法負最後的法律責任8F 114.38.12.14 台灣 04/08 11:06
magamanzero: 上面正確 就跟自駕一樣
自駕是駕駛人負責 還是車廠負責?
紀錄出包是AI公司負責 還是政府負責?10F 60.248.126.193 台灣 04/08 11:07
kmkr122719: 還是得要有人打雜,書記官名稱裡有個官看起來很重要,但實際上就是打雜的
你把書記官當成略懂法律的工友就好
工友不重要,但還是得要有人來作13F 42.78.41.74 台灣 04/08 11:10
b2305911: 打雜仔都不幹 法官檢察官又是尊貴的大寶寶 雜事最好就放著爛阿17F 101.10.59.56 台灣 04/08 11:12
knives: 打雜是還好,重點是打不完的雜19F 114.38.12.14 台灣 04/08 11:13
snow3804: AI負責啊20F 111.71.212.70 台灣 04/08 11:13
Wolverin5566: 專門來背鍋ㄉ21F 36.239.40.14 台灣 04/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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