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ZUSA (黑貓)
標題 Re: [新聞]柯文哲收賄一審判17年 京華城案391頁判決
時間 Fri Apr 10 19:27:18 2026


※ 引述《sherlinat (向左向右走)》之銘言:
: ps.補充 北院當初新聞稿這樣寫
: 『然會談結束後,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並由朱亞虎陪同離開,其外在反應已可反映
: 會談結果對其具有正面意義。復參以其後市府即啟動將京華城相關陳情案送交都市計畫委
: 員會研議之程序,並逐步朝有利於沈慶京之方向推動,顯示會談結果已轉化為具體行政作
: 為,可推知其等間已就違背職務行為與利益給付形成可得推悉之默示對價合意,並進而達
: 成期約賄賂之犯意聯絡。』
: 我在判決書搜尋不到相關文字

先交代一下刑判要怎看
判決書是有順序的
首先是事實欄(法院認定的事實)
再來是理由欄:
依序會有程序事項(如excel的證據能力)、被告答辯、法院的判斷、論刑等
最後的最後才是無罪的部分

所以可以直接拉到中間部分
即理由欄的
參、貪污治罪條例罪部分:
二、認定被告沈慶京所為構成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及被告柯文哲所為構成
對違背職務行收受賄賂罪之理由:
三、認定被告柯文哲、沈慶京、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共同犯圖利罪及被告柯文哲
有違背職務行為之理由(參考附表1-1 京華城案相關事件時序表、
附表1-2 京華城案圖利罪部分時序圖):

210萬是在參、二、
大家想看的微笑部分是在參、三、(二)2.(3)

證人朱亞虎於本院審理時證稱:109年2月20日沈慶京主席跟柯文哲市長見面一事我有印,
是我安排的。上午我坐沈慶京先生的車子到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他們兩人在裡面聊,我想
內容一定有包含京華城容積率事項,我在外面等。他們不談京華城案又談什麼呢。…我只
負責協調接送,如果他們在室長室兩人單獨見面,你問我會不會京華城的事,我說那一定
會談,那其他他們個人談什麼私人的事,我就真的是不清楚了。我說一定會談的基礎是我
們集團最重要就是京華城案一事,不談,那什麼時候談,這是我的揣測,但我認為這個揣
測應該是百分之百。我跟董晉曄說是沈慶京要去拜訪柯文哲市長。當時沈慶京之所以要跟
柯文哲市長碰面,就是要談京華城的事情。柯文哲市長就會知道沈慶京是要談京華城的事
情。京華城容積率一事就是我們的主要任務。」等語(見甲13卷第340頁)。再稽之證人
朱亞虎於109年2月20日傳訊給程安慈稱「早上帶老闆見到柯市長談了一個小時,情況十分
令老闆滿意,接下來下午3點40又約妥了黃珊珊副市長...」(見A20卷第80頁),證人朱
亞虎對上開訊息證稱:我把沈慶京先生送到11樓跟柯文哲市長會面後,我就在外面等,他
們談了一個小時就談完,沈慶京先生出來後滿面笑容。我跟在沈慶京旁邊那麼久,我會察
言觀色,他笑得很可愛、很和藹可親。我會跟程安慈分享這件事是因為他跟我住一個眷村
的,就把訊息告訴他,分享一下等語(見甲13卷第342頁)。顯見證人朱亞虎於109年2月
20日該日確實認為被告沈慶京與柯文哲就京華城容積率相談結果,令被告沈慶京感到滿意
,則證人朱亞虎前揭證述內容,並非出於臨訟虛捏。是證人朱亞虎證稱沈慶京與威京集團
於109年間之目標就是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其於109年2月20日陪同被告沈
慶京拜訪被告柯文哲,即係為談論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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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AZUSA 2026-04-10 1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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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ZUSA (111.241.174.207 臺灣), 04/10/2026 19:28:48
BlueBird5566: 都用猜的就可以當證據
我猜法官是智障狗1F 42.72.43.112 台灣 04/10 19:29
※ 編輯: TAZUSA (111.241.174.207 臺灣), 04/10/2026 19:30:18
newhander: 證據確鑿證人也都認罪,沒什麼好說的3F 101.8.161.86 台灣 04/10 19:31
mirza: 把被告家屬給害死的賴清德司法去討論沒意義4F 125.231.194.95 台灣 04/10 19:32
BlueBird5566: 哪裡也都認罪,笑死人5F 42.72.43.112 台灣 04/10 19:33
titay333: 政黨輪替後就翻盤了啦 不怕6F 39.14.14.156 台灣 04/10 19:36
straggler7: 2審還會有人認罪7F 60.251.200.4 台灣 04/10 19:36
dapei842110: 沒進市長室的人我猜我認為我覺得就是判刑依據 堪比開天眼8F 123.205.227.37 台灣 04/10 19:38
DuvetLain: 我幫朋友介紹早餐店女孩牽線,給他們單獨相處的時間,我知道我朋友很色,他們兩個一定有達成約炮共識,證據就是他們出來時笑的很開心,且後來我朋友委託我幫他送布偶給早餐店女孩
要說他們倆沒有修桿過我是不信啦10F 27.53.146.91 台灣 04/10 19:38
mintex: 貪汙圖利是無罪.清清白白收現金.16F 122.100.89.152 台灣 04/10 19:40
DuvetLain: 這案件已經奇葩到讓我思考兩個人網路手機電愛算不算性交強姦婚外情了17F 27.53.146.91 台灣 04/10 19:42
dlcay: 還在護航19F 101.8.232.19 台灣 04/10 19:43
DuvetLain: 今天早餐店女孩未成年,我介紹的而且我堅信他們倆一定修桿過故我認罪,布偶算性交易前金,我送的,我從事性交易買賣仲介,他們倆一定修桿過而且有談好一次多少錢20F 27.53.146.91 台灣 04/10 19:46
lee7317: 只差沒説被告智商157 可推知一定明知違25F 49.218.251.150 台灣 04/10 19:51
rex0217: 黨說得算27F 111.65.32.44 新加坡 04/10 19:53
brepus: 笑死 這樣就要判一個人13年 而且還是用政治獻金28F 223.136.126.58 台灣 04/10 19:56
alotofjeff: 猜測就能當證據,法官是智障嗎?30F 42.79.133.81 台灣 04/10 20:07
crazydj: 丟給ai,ai竟跟我說法官可能被收買XD31F 1.168.147.136 台灣 04/10 20:10
GRR: 我說 我想 我猜 我覺得。這樣就能當證據了(?)32F 39.15.41.213 台灣 04/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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