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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政院修法 扣留移工護照最重罰30萬
時間 Sat Apr 11 18:37:09 2026


政院修法 扣留移工護照最重罰30萬
自由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750242
政院修法 扣留移工護照最重罰30萬 - 自由財經
[圖]
雇主與仲介不得「代為保管」 即便勞工同意也不可留置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美國針對強迫勞動議題啟動三〇一調查,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雇主與人力仲介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 ...

 

雇主與仲介不得「代為保管」 即便勞工同意也不可留置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美國針對強迫勞動議題啟動三〇一調查,行政院院會昨通過「
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雇主與人力仲介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
重要文件;違法將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最重處停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

情節嚴重 停業一年或廢止許可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台灣企業提升國際競爭力,防制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風險,接軌國際
勞工組織(ILO)公平招募倡議及強迫勞動十一項指標等國際規範,以達成「禁止扣留證
件」的核心指標,行政院昨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


現行條文規範,禁止雇主、仲介違反求職者或員工意願扣留其身分證明等文件,修法後即
便「勞工同意也不可以」,無論本國勞工或移工都適用。

草案明定,雇主於招募或僱用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員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
財物等情事,且明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勞工身分證明
相關文件、侵占財物或收取保證金(不分名目)等情事。


未來雇主與人力仲介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重要文件;若雇主或
人力仲介違反新法規定,將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人力仲介違反情節嚴重者,最重處停
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雇主則廢止現有聘僱外國人許可並管制申請案件。


對於修法是否為呼應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對勞動保障的要求,以及因應美方啟動
三〇一條款調查等,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ART是因應三〇一條款調查最有利的基礎
,美國貿易代表署來函說明三〇一調查時,也肯認台灣在ART中的承諾。


李慧芝表示,政府為因應美方三〇一調查已多次召開跨部會會議,進行整備,政府核心目
標不變,就是要維護國家與產業最大利益,鞏固相對優勢與最佳待遇。

現已有逃逸十萬外勞大軍  又為印度天竺大軍鋪路 有政府 真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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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ntupeap 2026-04-11 18: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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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aldXD: 30萬太重了吧,老闆要怎麼活1F 223.136.93.123 台灣 04/11 18:37
TopGun2: 以為罰300萬,原來30萬。什麼爛罰則2F 42.79.235.28 台灣 04/11 18:40
qazwsx12: 笑死,更好逃跑了3F 223.136.78.157 台灣 04/11 18:40
rushfudge: 啊逃逸咧4F 36.235.167.72 台灣 04/11 18:41
hahakid: 修這個是為了更好逃跑吧,這政府的腦子真的滿腦壞水5F 125.228.91.158 台灣 04/11 18:44
Dragonz: 隨時可以逃跑更方便了7F 59.127.243.19 台灣 04/11 18:44
buyala: 沒錯,想跑就應該讓人家跑,有護照逃跑就不叫逃逸了,逃逸外勞大幅降低8F 49.215.151.204 台灣 04/11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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