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isisapen (我真的怕了)
標題 Re: [新聞] 陳佩琪轉匯244萬供子買股 柯文哲1500萬入
時間 Tue Apr 14 15:14:58 2026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先說結論
: 北檢指控柯文哲拿政治獻金要妻子去幫兒子
: 買244萬的股票
: 這條作為侵占的證據鍊完全是瞎掰硬湊出來
: 的
: 首先
: KP小物販售收入4,133.5萬是開了發票繳了
: 稅的正常商業交易收入
: 並非北檢指控的侵占政治獻金
: 肖像授權金1,500萬競選總部與木可公司簽
: 署授權契約,由木可公司負責開發周邊商品
: 、
: 經營應援系統及管理肖像權,支付授權金是
: 符合市場機制的商業行為,因為KP商品的價
: 值
: 完全取決於柯文哲肖像權
: 若非此,則不會有人為此買單
: 並非北檢指控的不當得利
: 最終實質上
: 也僅有木可公司匯款 450 萬元 回到柯文哲
: 個人帳戶
: 而這部分還是柯文哲個人先行墊付大量選舉
: 開銷
: 在法庭上出示憑據的一小部分而已
: 實際上柯文哲並無因此獲利
: 所有款項辯方律師其實也都逐一拆解清楚
: 若法官看得見辯方有利實證
: 其實不用大水庫理論也應該無罪
: 可判決不但無視北檢濫用實質影響力
: 更是逆用大水庫理論
: 將244萬的股票
: 反過來都說成是被私吞的政治獻金的一部分
: 可見這次一審判決
: 法官根本無視辯方證詞
: 完全照搬抄襲北檢的指控
: 純屬政治判決
: 將政治獻金行政罰部分
: 任意為刑事追訴
: 更是開啟了潘多拉之盒
: 讓當權者享受政商資源同時消滅政敵
: 無疑是開民主倒車
: 走向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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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整理判決書關於本案公益侵占的部分:

一、 柯文哲個人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法院認定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收受民眾捐贈給黨的政治獻金後,未依規定存入專戶或
交由黨部財務,而是將其隱匿入己

具體金流:包含周俊吉配偶周王美文、謝國樑之母林曼麗、以及林命群各捐贈的200萬元
現金(合計600萬元),皆由邱佩琳轉交給柯文哲

證據:柯文哲在其親自記錄的**「工作簿」**中詳細記載了這些捐贈內容,但民眾黨財務
部證稱從未收到這些現金,且柯文哲無法說明款項去向

判決:柯文哲此部分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2年


二、 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侵占案
法院認定柯文哲實質掌控木可公司,並與李文宗(競總財務長)、李文娟(木可負責人)
共同利用木可公司作為包裝,將政治獻金挪為私用

肖像授權金名義(1,500萬元):
柯文哲將肖像權授權給木可,木可再授權給競總

李文宗決定由競總支付1,500萬元授權金給木可,木可隨後支付450萬元給柯文哲個人,其
中244萬元被用於其子柯傅堯投資證券

法院認為此舉係規避法律,將應受監管的政治獻金轉為柯文哲可任意使用的資產

KP小物募款所得(約4,133萬元):
競選團隊宣傳「購買小物即是捐款」,但銷售所得共4,133萬5,588元均存入木可公司帳戶
,未歸入政治獻金專戶

KP SHOW演唱會盈餘(約77萬元):
柯文哲公開宣稱此為「募款演唱會」,但結餘款77萬166元卻匯入木可公司帳戶

侵占企業捐款(300萬元):
採風公司欲捐贈給民眾黨,卻受指示匯入木可公司。李文娟隨後開立品名為「設計顧問」
的不實發票予以窗飾,掩蓋政治獻金事實

支用政治獻金賸餘款付木可員工薪水(約124萬元):
大選結束後,柯文哲指示以賸餘款支付木可公司員工(含李文宗、李文娟)的薪資與保費
,違反賸餘款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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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些人可能會不服,認為這只是正常商業活動,但最大的問題,就是木可根本是柯文
哲的人頭公司,這個部分,法院在判決中也有交待

1. 公司設立過程的決策權
名稱與負責人挑選:柯文哲與李文宗共同商議成立木可公司
。李文宗在公司成立期間持續向柯文哲請示細節,包括公司名稱。柯文哲曾對「木可行銷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表示意見,認為「用木可會不會太直接了」

指派親信擔任負責人:柯文哲對公司負責人的人選有最終決定權
。他曾建議由其配偶陳佩琪的姐夫或部屬推薦的人選擔任,並強調「禁得起特偵組盤問是
先決條件」
。在原定人選拒絕後,才由李文宗建議並經柯文哲同意由李文娟擔任

2. 組織與人事的實質領導
主導人員配置:柯文哲在木可公司營運後,直接主導人員及業務運作
。例如,他曾指示李文娟監管包含木可公司在內的多個帳戶,並明確分配李文娟與民眾黨
財務長梁秀菊的財務工作範圍

核定薪資與發放:柯文哲具有木可公司的財務最高支配權
。他曾指示李文宗從木可公司支領 12 萬元月薪,並多次指示以木可公司名義支付與民眾
黨或競選總部相關人員(如蔡壁如、陳亞麟)之薪水,藉此迴避公開檢視

3. 財務運作與報表監控
定期聽取財務報告:負責人李文娟在偵訊中承認,她會定期製作包含木可公司在內的四個
帳戶(政治獻金剩餘款、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木可公司)之報表提供給柯文哲,柯
文哲也會主動詢問進度


決定資金支用名義:柯文哲會指示李文娟哪些人事費用從木可公司支出,哪些從選舉賸餘
款支出
。李文娟證稱她完全依照柯文哲的指示辦理

4. 利用肖像權合約進行資金調度
左手簽給右手:法院發現柯文哲先與木可公司簽署肖像權授權,約定不超過銷售總額
20% 為費用;隨後再指示木可公司與競選總部簽約,將肖像權再轉授權給競總

實質掌握資金流向:由於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競總財務長李文宗為胞兄妹,且競總的
大章、小章均在李氏兄妹手中,這使得柯文哲能透過自己實質掌控的木可公司,將政治獻
金專戶的款項匯入木可帳戶


法院結論:木可公司是依柯文哲指示設立,柯文哲為其實質所有並掌控之人
。被告等人利用木可公司的商業外殼,將受法律嚴格監管的政治獻金轉化為柯文哲可任意
動用的資產,因此認定構成公益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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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hisisapen 2026-04-14 15: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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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陳佩琪轉匯244萬供子買股 柯文哲1500萬入
04-14 15:14 thisisapen
loserloser: 柯文哲 ちんちんbye bye1F 114.45.157.195 台灣 04/14 15:16
zhanguihan: 笑死,若這成立,雲豹能源也是綠畜指示成立,要不要抄掉雲豹2F 114.136.238.103 台灣 04/14 15:17
laechan: 鋼鐵小草:公益侵占小罪,繼續跟你爭辯2104F 42.79.203.65 台灣 04/14 15:17
poz93: 你這篇小草不想看5F 1.174.24.119 台灣 04/14 15:17
Killercat: 你就算是人頭公司 也不能掰成政治獻金6F 57.140.96.30 台灣 04/14 15:18
puyo: 宣稱跟申報有要求一樣? 腦在幹嘛?7F 49.216.23.203 台灣 04/14 15:18
Killercat: 政治獻金有嚴格定義的 哪有這樣亂牽的而且就算是一 也要有金流證據 這跟其實其實就是excel pay等級的證據8F 57.140.96.30 台灣 04/14 15:19
cisyong: 連看都不想看是真的,不夠狗血11F 49.217.204.138 台灣 04/14 15:20
Killercat: 真正可能有問題的是採風公司那筆 要看證據能不能證明檢方的觀點12F 57.140.96.30 台灣 04/14 15:21
cisyong: 這裡是八卦版,需要的是灑狗血血流成河,不是在講歷史。14F 49.217.204.138 台灣 04/14 15:21
hosen: 聰明反被聰明誤,以為用人頭公司洗錢就能把政治獻金洗成營業所得16F 42.79.29.208 台灣 04/14 15:23
RossiBean: 我只知道這是狗檢以查京華城為藉口 對柯做全人生清廉審查 妥妥的政治追殺18F 223.136.93.15 台灣 04/14 15:24
hosen: 掏空,洗錢是法院沒空每件都抓,不是它不犯法;天真以為別人可以,我也可以20F 42.79.29.208 台灣 04/14 15:32
Killercat: 樓上你這觀念就是法律不中立了
如果真這樣做 要證明沒針對性 就很難了22F 57.140.96.30 台灣 04/14 15:37
max995511: 你要寫出政治現金定義24F 223.138.203.181 台灣 04/14 15:41
neo5277: 這條跑不掉,但至今沒有出來解釋 失望25F 1.162.156.95 台灣 04/14 15:44
imhideji: 死忠小草還在滿嘴鬼扯
政治獻金法就有寫定義,小草連查都不會26F 101.9.205.129 台灣 04/14 16:00
Asbtt: 死忠鳥蟾還是繼續無腦28F 218.164.136.86 台灣 04/14 16:04
imhideji: Vicky跟其他幹部還有民眾黨都寫募款、選戰經費,小草還想不當政治獻金
Asbtt敢不敢說推文指的是誰啊29F 101.9.205.129 台灣 04/14 16:07
pippen2002: 證據=在哪? 表出來啊!32F 114.36.149.232 台灣 04/1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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