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JS (分清客套、禮貌與真誠)
標題 [新聞] 詐團先受惠!藍白喊保障嫌犯人權 提案修法
時間 Tue Jun  9 11:23:06 2026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杜冠霖
3.完整新聞標題: 詐團先受惠!藍白喊保障嫌犯人權 提案修法串供免收押、羈押期減半
4.完整新聞內文:

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案、偽造罷免連署等案件後,民眾黨、國民黨立院黨團推出《刑
事訴訟法》修正案,擬修法讓被告勾串「不能羈押」、搜索期間可以自由活動打電話、就
訊不得拘束身體、偵查審判中羈押期間縮短等規定。翁曉玲提案指出,為保障犯罪嫌疑人
偵查中羈押期間不得逾一月。但若修法通過,最先受惠的除貪汙犯外,與詐騙、毒品、
黑幫等有高度勾串疑慮的犯罪集團也成最大受益者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民眾黨、國民黨所提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羈押要件中
的「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刪除。同時,修法也擬於刑訴法第98條增訂準用第202條「訊
問不得拘束身體」的規定。另外也包含偵查中、審判中羈押期間縮短。


該提案起因是民眾黨質疑司法對柯文哲不利、國民黨也不滿縣市黨部幹部因偽造罷免連署
遭羈押,該修法被稱「柯文哲條款」,也被法界評為「史上最挺罪犯的法案」

該案預計6月11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由藍營召委翁曉玲排審,包含翁曉玲等20人擬具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翁曉玲提案指出,鑑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因刑事罪名而被逮
捕或拘禁之人,應於合理期間內審訊或釋放;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於2014年通過的第
三十五號一般性意見第三十七點進一步指出,極長期間的審前羈押,無論是否依法核准,
若無實質必要性,亦將侵害無罪推定原則與人身自由,違反公約第九條之精神。翁曉玲

認為,羈押及延長羈押期間,事涉基本人權,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羈押被
告,偵查中不得逾二月」、「審判中不得逾三月」及相關延長羈押之規定,可能造成司法
機關動輒「押人取供」,導致「羈押刑罰化」,為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人權,爰擬具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偵查中羈押期間不得逾一月,審判中不得逾
二月,延長羈押期間,偵查及審判中均不得逾一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對於相關修法,綠委林楚茵表示,藍白口口聲聲要打詐、反毒,轉身卻修法替犯罪集團大
開綠燈,民眾黨黃國昌、國民黨翁曉玲等人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本週四就要送委員
會審查,法界一看條文都傻眼,因為刪掉「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 (第101條):即使
罪犯可能串供,檢察官也無法聲押、法官無法裁押。羈押期限打對折 (第108條):案件審
理長達一兩年,但羈押時間不夠用,變相逼司法放人。搜索時不得限制人身及通訊自由

 (第228條之1):檢警搜索約談時,被告可自由活動、打電話指揮同夥改羈押要先通知
 (第413條):法院要裁定交保改羈押,必須先通知被告到庭,等同提前發出預告,大幅
提高棄保潛逃風險。


林楚茵指出,藍白這樣改,就是要救自己人,柯文哲收賄圖利案、國民黨連署造假案,這
些案件都高度涉及共犯勾串;黃國昌本人、多名國民黨立委也都有案在身,所以乾脆修法
替未來的自己解套。可怕的是,他們幫自己開的大門,全台灣詐騙、毒品、黑幫、洗錢集
團通通跟著受惠。第一線檢警怎麼辦案?被害人的權益誰保護?藍白根本不在乎。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09/3180145.htm
詐團先受惠!藍白喊保障嫌犯人權 提案修法串供免收押、羈押期減半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案、偽造罷免連署等案件後,民眾黨、國民黨立院黨團推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擬修法讓被告勾串「不能羈押」、搜索期間可以自由活動打電話、就訊不得拘束身體、偵查審判中羈押期間縮短等規定。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指出,為保障犯罪嫌疑人,偵查中羈押期間不得逾一月。但若修法通過,最先受惠的,除 ...

 

6.備註: 台灣又領先全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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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saru: .....都跑掉幾個了1F 49.218.208.37 台灣 06/09 11:23
crazydj: 只要是民進黨反的 就代表做對了2F 36.233.49.119 台灣 06/09 11:23
ls4860: 白癡政府 還要多少人死在詐騙絕望才爽 幹3F 101.10.12.217 台灣 06/09 11:23
andymi: 修憲留下「不副署」的人是不是知道藍白會亂搞啊,真是先知4F 39.9.33.9 台灣 06/09 11:24
johnhmj: 明知治安案件一大堆還講罪犯人權?6F 49.216.177.137 台灣 06/09 11:24
WO0820: 重點是法官又不判羈押7F 58.69.144.170 菲律賓 06/09 11:25
alan0260: 做詐騙會被羈押一個月?不就晚上進去早上出來8F 223.137.16.195 台灣 06/09 11:25
Goodanswer: 該查清這幾個立委是不是民進黨的臥底10F 1.174.211.89 台灣 06/09 11:25
rock1202: 白藍黨果然是來拖垮台灣的11F 171.253.135.85 越南 06/09 11:26
alan0260: 詐團的車手幾個被羈押一個月過?笑死,真正詐團大頭也是都放跑~還裝什麼12F 223.137.16.195 台灣 06/09 11:26
eko112: 詐團? 機場放人歷史歷歷在目耶 XD14F 114.40.132.24 台灣 06/09 11:27
jma306:  機場放人是誰執政15F 114.26.87.51 台灣 06/09 11:28
zenan321: 垃圾不分藍綠白16F 27.242.100.196 台灣 06/09 11:28
greensaru: 修這個法幹嘛!垃圾就該關到死啊!17F 49.218.208.37 台灣 06/09 11:28
eko112: 就算沒刪 會押一年嗎??18F 114.40.132.24 台灣 06/09 11:28
wheat1130: 笑死,不就liar團隊惡搞柯文哲才會這樣19F 36.227.160.61 台灣 06/09 11:28
BlacKlonely: 德政啦 還不快通過20F 27.53.32.24 台灣 06/09 11:29
child1991: 講的好像現在吸毒詐騙有被羈押一個月21F 101.12.147.58 台灣 06/09 11:29
eko112: 而且敢講棄保潛逃 真的笑死。22F 114.40.132.24 台灣 06/09 11:29
tchialen: 柯屁得道 雞犬升天23F 42.77.207.68 台灣 06/09 11:29
child1991: 一樣24F 101.12.147.58 台灣 06/09 11:29
SAGIN: 重點是最後法官判幾年啊,怎麼有人講的好像25F 220.138.126.223 台灣 06/09 11:29
alan0260: 忘了太子集團那幾個偵查完的燦爛笑容嗎26F 223.137.16.195 台灣 06/09 11:30
SAGIN: 修法變不用關一樣27F 220.138.126.223 台灣 06/09 11:30
alan0260: ~羈押?可笑28F 223.137.16.195 台灣 06/09 11:30
killme323: 吸毒根本不會被羈押29F 125.227.40.229 台灣 06/09 11:30
SShirakawa: 應該先修法能汰除廠衛跟黨司,這修法30F 223.137.224.195 台灣 06/09 11:30
jamestracy: 白藍最挺犯罪集團了31F 49.216.133.125 台灣 06/09 11:30
SShirakawa: 方向不太對32F 223.137.224.195 台灣 06/09 11:30
zenan321: 與其說修法方向不對,倒不如說暗渡陳倉33F 27.242.100.196 台灣 06/0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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