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reawargod (高麗戰神金正恩)
標題 [新聞] 新莊「大波浪短裙男」火燒窗簾!害死鄰居
時間 Thu Jul 23 12:47:49 2026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作者 中央社 責任編輯 李昱菫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3 07:5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3 07:59

3.完整新聞標題:
新莊「大波浪短裙男」火燒窗簾!害死鄰居判8年 二審撤銷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6/07/23/20260723075616-1336106b.jpg
[圖]
曾姓男子一審依殺人罪判刑8年。(資料圖/TVBS)


新北市曾姓男子在住處燃燒窗簾致鄰居1死1傷,一審依殺人罪判刑8年;但二審認為
,本案有影響國民法官對爭點的理解,並侵害被告防禦權行使,昨天(22日)撤銷原
判決發回更審。可上訴。


曾男於民國113年10月2日凌晨2時許,在新北市新莊區租屋處以打火機點燃房內窗簾
,火勢迅速蔓延至周邊物品及建物,導致隔壁鄰居1男1女一氧化碳中毒,男子送醫後
獲救,女子呼吸衰竭死亡。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曾男。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5/03/11/20250311173904-f7687b27.jpg
[圖]
在租屋處縱火釀成1死1傷的的曾姓男子。(資料圖/TVBS)

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合議庭認為,曾男與鄰居無仇怨,卻侵害他
人生命,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抹滅痛苦,且精神鑑定報告認曾男再犯風險非低,審酌
曾男放火後有按鄰居門鈴提醒,且主動投案符合自首要件,綜合衡量後依殺人罪判處
有期徒刑8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新北地院更審。

對於撤銷原判決的理由,高院新聞資料指出,檢察官上訴主張原判決就相鄰的其他2位
住戶部分,有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的違法;另曾男上訴主張原審於審理程序中始為
罪名變更告知,影響國民法官對爭點的理解,並侵害被告防禦權的行使,均有理由,
因此撤銷原判決。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6/07/23/20260723075722-35b91439.jpg
[圖]
二審撤銷原判決。(資料圖/TVBS)

合議庭認為,本件有部分事實未經國民法官實質參與審理,且原審審判長於審判程序
中才告知罪名變更,變更準備程序所整理爭點,卻未再向國民法官說明,也未曉諭曾
男、辯護人變更答辯方向,難認國民法官已理解罪名變更而得實質參與審理,且已對
曾男防禦權造成重大突襲。


合議庭表示,為使國民法官得正確適用法令、認定事實,反映正當法律感情,並考量
當事人審級利益、程序勞費及被告防禦權的維護,認應依國民法官法規定,發回新北
地院依國民參與審判程序重為審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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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大波浪短裙男」火燒窗簾!害死鄰居判8年 二審撤銷│TVBS新聞網
[圖]
新北市曾姓男子在住處燃燒窗簾致鄰居1死1傷,一審依殺人罪判刑8年;但二審認為,本案有影響國民法官對爭點的理解,並侵害被告防禦權行使,昨天(22日)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可上訴。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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