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akye (-----)標題 Re: [新聞] 謝宜容遭記兩大過免職案 北高行判撤時間 Thu Sep 3 23:05:52 2026
法官撤銷很合理
對於霸凌部分(貪污先不提)
就沒有因果關係
除非能證明:謝宜容霸凌公務員,然後吳姓公務員因此自殺
現在的證據頂多看起來謝宜容會咆哮,咆哮就算霸凌嗎? 立法委員也經常咆哮
另一個是衛福部的長官說「你們必須先自殺啊」,這個是有被明確錄下來,假如衛福部員工
因此自殺。那就有因果關係了嘛
一個有果沒有因,一個有因沒有果
所以以後公務員要自殺前記得把長官要你自殺給錄下來,這樣才有因果關係
不然就跟這次的公務員一樣白死了
※ 引述《l983》之銘言
: 謝宜容遭記兩大過免職案 北高行判撤銷處分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9030276.aspx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
: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不服遭記2大過免職,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
: 認定,懲處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事實認定有誤,判決撤銷原處分。
: 判決指出,北分署吳姓員工民國113年11月4日在辦公室自縊,勞動部隨後進行疑似職場霸
: 凌行政調查,並於同月19日公布調查報告。勞動部及勞發署考績委員會陸續審議後,認定
: 謝宜容身為機關首長言行不檢、管理及情緒控管不當,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核予一
: 次記2大過免職。謝宜容不服,復審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 北高行指出,「兼聽另一方意見」是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原則。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在考
: 績委員會尚未討論、決議前,即於立法院答詢表示將對謝宜容記2大過,形同「未審先判
: 」,使考績委員會的設置及會議召開流於形式。
: 法院並指出,謝宜容所屬機關為勞發署,勞動部僅為考績核定主管機關,但本案卻先由上
: 級機關勞動部召開考績委員會,再交由下級機關勞發署審議,使勞發署難以發揮內部同儕
: 評量功能,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 此外,一次記2大過屬重大懲處,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機會,但勞發署及勞動
: 部考績委員會均未適法通知謝宜容到場。法院認為,主管職務要求與職場霸凌如何區分,
: 應兼聽各方論述,不能以謝宜容事後在復審程序提出答辯,補正先前程序瑕疵。
: 法院另指出,兩次考績委員會均以勞動部調查報告作為懲處事證,但報告一方面記載「無
: 法證明」吳姓員工遭長官職場霸凌,另一方面卻建議認定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內容存在
: 矛盾。考績委員會據此作成懲處,屬錯誤事實認定及不完全資訊。
: 北高行今天認定免職原處分違法,謝宜容提告有理由,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編輯
: :張銘坤)1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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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党ㄉ司法從來不會讓人失望,党又又又又又贏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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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aakye 2026-09-03 23: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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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謝宜容遭記兩大過免職案 北高行判撤銷處分
09-03 23:05 waakye
推 greenblue: 自殺 記得留遺書 說是長官霸凌
惦惦去死 人家會說你自己要去死的....1F 102.129.255.155 美國 09/03 23:07
遺書可能沒什麼用,畢竟是自己寫的
衛福部那個有錄到比較有用,只差一步就可以完成因果
※ 編輯: waakye (113.61.168.118 臺灣), 09/03/2026 23:10:31
推 yoyodio: 我過來人,講實在的你都敢去死了
為什麼不敢離職呢3F 27.53.185.171 台灣 09/03 23:13
推 JxwFL45: 聽你瞎扯5F 114.40.182.84 台灣 09/03 23:14
推 words2012: 謝儀容現在到底在哪 羈押?6F 36.229.75.218 台灣 09/03 23:15
→ misu2718: 好了啦,實際動手殺人都不是罪了,這種的在那群人眼中就是本身的問題了7F 27.247.76.24 台灣 09/03 23:17
推 coffee112: 不要自殺為你傷心的是爸媽 懲罰不到她9F 111.255.199.155 台灣 09/03 23:18
→ fxwinni: 對呀一定要寫清楚,不然這撤銷很合理10F 118.170.207.172 台灣 09/03 23:19
→ GeogeBye: 你有抓到法官的思維11F 118.170.240.91 台灣 09/03 23:19
推 yoyodio: 是啊,離開狗屎環境&人渣就好
不管怎樣自己的生命最重要12F 27.53.185.171 台灣 09/03 23:19
推 greenblue: 都敢殺自己 不如順便帶走一人14F 102.129.255.155 美國 09/03 23:21
→ yoyodio: 我當初也有想過把那人宰了哈哈哈
不過還是放下來惹,阿彌陀佛
工作只是人生一時的,舍了就解脫了15F 27.53.185.171 台灣 09/03 23:22
推 conqueror507: 你這是在鼓勵霸凌嗎? 被霸凌的人,要證明自己被霸凌?18F 122.121.143.176 台灣 09/03 23:23
→ greenblue: 能自己解決的 就不要依賴司法20F 102.129.255.155 美國 09/03 23:25
→ Forcast: 不都考走21F 111.241.56.249 台灣 09/03 23:27
推 goodyW: 有些人就是放不下拿在手上的東西,才會OO22F 220.132.29.135 台灣 09/03 23:29
→ pilinerd: 說實在的,這樣看起來學對岸一樣,極限一換一還比較有價值23F 59.127.44.113 台灣 09/03 23:29
推 steelheart3: 法律滿滿漏洞 嘻嘻25F 42.74.150.20 台灣 09/03 23:30
→ goodyW: 沒後代的人多了,搞不好以後敢換的人就多26F 220.132.29.135 台灣 09/03 23:30
推 brass: 真好 看來是有人罩著27F 101.12.86.33 台灣 09/03 23:34
→ Smile: 不要臉的政黨就是需要垃圾支持者28F 49.218.251.233 台灣 09/03 23:52
推 flyover01: 法律人再一次用文字遊戲捍衛了雜碎的清白29F 42.73.162.30 台灣 09/03 23:53
推 riderfish: 吃屎勒這叫做合理 很明顯的霸凌致死31F 118.165.105.125 台灣 09/04 00:09
推 ingantai: 又來洗地了
早7晚10你說這叫正常?32F 220.143.80.230 台灣 09/0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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