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ystal0100 (小拍拍)
標題 [轉錄] 柯文哲FB 根本沒有施壓!
時間 Tue Sep  2 14:42:19 2025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bmq5lM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柯文哲FB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鏡週刊今天繼續拿柯文哲傳給彭振聲的便利貼冷飯重炒,種種穿鑿附會其實只證明了一件
事:柯文哲根本沒有施壓。

2025.9.2彭振聲前副市長親自出庭作證,則是證明檢察官絕對有 #押人取供 ,讓被告在
身心極度不適的巨大壓力下、用不正訊問的方式誘導、逼迫彭振聲認罪。

上午庭訊,檢察官一直不斷把 #京華城 案各個不同時期的會議、進度、討論過程混在一
起「混淆案情」。因為京華城其實很早就放棄爭取120284.39平方米的樓地板保障,轉向
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而整個過程都必須透過都發局、都委會、都市設計委
員會等多次會議,專家學者討論,絕非一個市長、副市長能夠隻手遮天、獨斷獨行。


但京華城案審了一年,檢察官還在努力去脈絡化,略過各項合法合理討論,把一開始方案
A(恢復樓地板面積保障)、跟最後完全不同的定案B(爭取容積獎勵)錯置,再把從A到B的
討論與研議混淆,扣上罪名,甚至以「個別委員意見」去 #全盤否定大多數委員共識。


彭振聲在作證時被問到,為何原本他都認為一切合法,最後卻認罪?彭振聲回覆:「因為
檢察官跟我講說陳情轉研議,就算圖利。我說我也不是法律專長,檢察官是法律專長,檢
察官說圖利,那我就認罪了。


柯文哲律師鄭深元繼續追問:整個過程你都覺得合法,就連議會開始調查、你詢問當時都
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時,她也回覆你:「副市長放心,咱們都委會都有把關,適法性沒問
題」,監察院、內政部來文也都沒有說違法,你為何還要認罪?


彭振聲仍無奈的說:「因為檢察官是法律專業,他說研議就是圖利,我就認」。

鄭深元律師並提出113.9.3-9.4兩日, #林俊言檢察官 突然跑到台北看守所偵訊彭振聲,
當中卻有許多內容未錄影錄音或記載入筆錄,詢問彭,那兩天到底發生什麼事?

彭振聲回覆當時身體極度真不適,因為他有慢性病還重感冒,鈉離子過低有生命危險,某
次偵訊還吐在桌上,身心都承受非常大壓力,檢察官更拿財產來源不明威脅他。

在2024.9.4彭振聲第一次認罪後隔天,林俊言再度直衝看守所逼認罪,語帶玄機的說:「
我要提醒你,(研議)就是圖利,如果你這邊覺得你(送研議)沒犯罪,那我們昨天說的
可能就不算數」,彭振聲表示檢察官有告訴他「偵查中自白中有減刑優惠」,但檢察官放
送「有優惠」的過程, #錄音錄影卻完全沒有錄到。


檢察官的不當誘導還有這一段:彭振聲表示當時把送公展公文交給柯市長批核,不是因為
怕違法,而是因為108年松山區有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後又有推動「 #南松山再生發展計
畫」,京華城是通盤檢討後的第一個都市計畫案,所以他覺得把重大的案子送給市長決行
比較妥適,讓市長知道活化城市的重大計畫,都發局都有在執行。


但廖彥鈞檢察官卻又想設陷阱,說成「所以京華城是重要案件,才請柯文哲決行送公展。
」?

彭振聲沒有被他誤導,他澄清:「不是,是因為整個南松山區那邊很沒落啊,市長任內其
他建設,包含南門市場等等很多地方都已經改建完成,而京華城是松山區通盤檢討後的第
一個都市計畫案,把整個區域性的發展計畫,交由市長決行,我覺得比較妥當。


檢察官:柯文哲有下指示(京華城案)一定要通過?

彭振聲:沒有。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阿北今天笑得滿燦爛的
應該是知道北檢這種難看的處理手法
已經漸漸的不被人民信任了
每次傳呼證人都再一次狠狠打了北檢的臉
我相信阿北就快要出來了!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67.86 (臺灣)
※ 作者: crystal0100 2025-09-02 14:42:19
※ 文章代碼(AID): #1ejf7DvP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6795341.A.E59.html
diefishfish: 交保穩了?1F 39.12.43.221 台灣 09/02 14:43
Taiwan007: 阿北加油,早日出來2F 223.139.160.218 台灣 09/02 14:44
a1202799: 阿北贏麻了!橘子也該回台囉3F 36.227.46.232 台灣 09/02 14:44
Yaomini: 收押及審理仍中可發FB文?!4F 125.227.42.165 台灣 09/02 14:44
Mradult: 共犯證詞均不可採,繼續延押!5F 111.83.185.99 台灣 09/02 14:45
peisc: 要秋後問斬了6F 223.140.86.91 台灣 09/02 14:45
silentmobius: 太低估馬的萊爾了吧7F 27.53.146.208 台灣 09/02 14:45
kawumwx0228: 等彭振聲完整作證完啊,那麼急就要洗8F 118.163.91.71 台灣 09/02 14:45
daleptt: 國蔥:蝦咪?要出來了!9F 106.107.240.159 台灣 09/02 14:46
starbear: 看守所有網路可以用喔?10F 27.51.64.213 台灣 09/02 14:47
herrowui: 柯沒有要京華城過,但章蓋下去了!11F 223.139.240.76 台灣 09/02 14:58
scott01: 人民相信檢察官是法律專業 其實它們是詐騙與嚇人專業12F 223.136.0.229 台灣 09/02 15:02

--
作者 crystal0100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