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Re: [討論] 有人用台灣網路說要殺了高市早苗時間 Thu Nov 20 09:46:11 2025
※ 引述《iampig951753 (帕拉諾伊德)》之銘言:
: 如題
: https://i.imgur.com/ydKZheH.jpeg
: 說要讓日本元首變成安倍
: 這可以報警嗎
: 會不會抓出來是結果是柯文哲或黃國昌支持者
: 線上報警這個會受理嗎
: 有沒有人知道線上怎麼報警?
先破解一下迷思:
只有線上(網路)報案不算完成正式程序,還必須要親自到附近的派出所,製作筆錄才有
效力,所以有決心的話,就不要覺得麻煩!
: 藍白支持者真的滿可怕的
: 已經不是政治立場的問題而已了
然後要斷定該位使用簡體字的鄉民是藍白粉,未免太早、太草率了
畢竟沒人能看得出是否為反串發言
而且,也要當事人在台灣才算數(不過不代表不在台灣,就沒辦法請對方協助提出指訴,
讓法律得以在這鄉民身上執行)
可參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一四年度簡字第一二九五號
犯罪事實:
一、黃○○因遭自稱日本籍女子詐騙而對日本臺灣交流協會不滿,明知日本臺灣交流協會
係辦理促進臺灣與日本在經濟、貿易和文化等領域的往來和交流之機關,辦公期間多有不
特定人員進出及該協會人員處理相關事務,竟基於加害前述人等生命、身體之恐嚇犯意,
於民國一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十五時三十六分許,在新北市八里區某工地,以其所有之手
機……致電日本臺灣交流協會所使用之……市內電話,恐嚇稱:「反正我已經到谷底了,
活下去也沒有意思,就大家一起死吧,帶著槍來殺害你們,你們大樓應該有警衛,到時候
受害的應該是你們警備人員。」等恐嚇內容,使接聽電話之日本交流協會人員黃○○及所
屬主管立花○○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該協會人員之安全。嗣經該協會人員檢具相關資料
向警方報案,始循線查悉上情。
二、案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報告偵辦。
判決主文:
黃○○犯恐嚇公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
年。
這種推理上的事,留給當事人自行應付吧
如果不是對公眾產生威脅、僅對當事人不利,就別插手干預為妙,避免無端惹是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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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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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5-11-20 09: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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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有人用台灣網路說要殺了高市早苗
11-20 09:46 laptic
→ iwinlottery: 綠畜快去告吧,真的抓到是小草你們也有話題不很好1F 223.137.1.97 台灣 11/20 09:56
→ iampig951753: 所以我才說
後來才想想這在臺灣是不是其實是合法的言論XD 因為首相根本不在台灣沒有任何法條能辦 而且臺日沒有邦交
想一想就覺得可悲了說要殺日本首相竟然是合法的3F 122.100.70.165 台灣 11/20 09:58
→ LTfish: 嗯?草才要積極吧?不是抓到綠共更好?還可以笑更快樂嗎?更可以反轉最近新聞耶
對啊,說殺習近平和幹他老婆也是合法的
XD你說得真好!!不說我都忘記了
你真精日,殺習近平沒感覺要日相才有感
更有趣的是XiDD還說這裡是管轄區域呢10F 114.41.1.128 台灣 11/20 09:59
→ laptic: 問題在於告訴乃論 (?)16F 180.74.217.213 馬來西亞 11/20 10:08
推 iwinlottery: 板上整天說要殺大陸的不也合法
連桶都不會被桶17F 223.137.1.97 台灣 11/20 10:08
推 quid1121: 有人又要試圖造謠了~ wwwwwwwwwwwwwwwww19F 36.239.80.68 台灣 11/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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