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ciffar (更大的民主=打掉雜質)標題 Re: [黑特] 喊倒閣的是不是國中沒念過公民?時間 Tue Dec 9 21:10:31 2025
推 peter080808: 不倒閣那就只有釋憲 不然行政院就是有權不執行
大法官沒講話前 沒啥行政院是現行犯的感念42.71.130.190 台灣 12/09 20:49
在我國五權憲法架構下:
立法院:制定法律
行政院:依法行政、負責執行法律
請問閣下
行政院是依據哪條法律可以不執行?
可以麻煩你告訴大家一下嗎?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
行政院原則上無權拒絕執行立法院
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生效的法案。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有執行法律的義務。
憲政體制設有以下制衡機制:
1.
覆議程序:如果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窒礙難行」,可以經
總統核可,在收到決議案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2.
覆議結果:
如果立法院在覆議案中維持原決議(需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即「
接受該決議」或「辭職」。這表示最終行政院必須執行該法案,否則行政院長需負政治責
任下台。
如果立法院未在規定期限內(休會時七日內自行集會,開議後十五日內)做出決議,原決
議則失效。
3.
聲請釋憲:若行政院認為某項法律有明顯違憲之虞,除了覆議程序,也可在法律生效後,
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尋求司法解釋。在釋憲結果出爐前,目前實務上對於是否應暫緩執
行存在爭議,但法律原則上應屬有效,行政機關有執行的義務。
卓榮泰只有 a.接受 b.辭職 c.釋憲
釋憲之前 只要總統公布就生效了 要
先執行再來釋憲 懂嗎?
很愛講程序正義 院長自己做到了嗎?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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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66.163 (臺灣)
※ 作者: luciffar 2025-12-09 21:10:31
※ 文章代碼(AID): #1fE1_ApH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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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黑特] 喊倒閣的是不是國中沒念過公民?
12-09 21:10 luciffar
※ 編輯: luciffar (114.26.166.163 臺灣), 12/09/2025 21:12:05
推 gogen: 不副署不公告 應該就可以不執行了吧1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15
→ luciffar: 不公告連總統都要出大事了吧 這個留給大家來討論 總統可不可以這樣幹
我先講公告之後的就好了
一旦公告:法律就成為「現行法」全國機關人民都必須遵守行政院負有憲法上的執行義務 行政院不是「法律的審查者」
,而是「執行者」。2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17
推 gogen: 有什麼大事?
不副署不公告 就反過來是立法院要申請釋憲,可不可以不副署不公告
行政院覺得法案不合常理,就不副署阿
總統府覺得法案不合常理,就不公告阿9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18
→ luciffar: 好 總統可以不公告 一票14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19
→ gogen: 理由是「等釋憲」15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19
→ luciffar: 我就等著卓榮泰把賴皮一下拖下水
兩個手牽手一起下台 XDDDDDDDD
倒閣是最沒用的 讓卓榮泰去衝撞總統唄16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20
推 gogen: 反正到2028前,賴清德不可能輕鬆的
總統府也可以用,行政院沒副署,所以暫不公告
反正現在憲法法庭廢了,爭議都是各說各話19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21
→ luciffar: 1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2 行政院23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23
→ gogen: 以前都沒有這些事24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23
→ luciffar: 可提覆議(一次機會)3 覆議不成立
→4 總統必須在期限內公告
公告是「義務」,不是「選項」
總統就職誓言: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總統不公告 那就釋憲啊 總統違憲
違背誓言會怎樣?
就等卓榮泰把總統弄上憲法法庭啊!
這樣484比倒閣還高明?
能把賴皮弄上憲法法庭 大法官要不要過就不是問題惹25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23
→ luciffar: 就釋憲啊 我不是說了違憲他就慘了啊42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30
推 gogen: 釋憲,那是2028以後的事了,可能是2032以後的事了43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31
→ luciffar: 你看他現在也不敢喊台獨了 發過毒誓的45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32
→ gogen: 違憲好像也不會被罰46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32
→ luciffar: 國家最嚴厲的制裁 這是一句法律術語啦47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33
→ breacal: 藍白覺得不妥可以釋憲,憲法法庭本是設計約束執政者,被藍白閹割,這下搬石頭砸自己腳48F 61.231.155.121 台灣 12/09 21:34
→ luciffar: 就跟檢察官請求法官最嚴厲制裁一樣
中華民國最嚴厲的法律就是死刑51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34
→ goodday362: 問一下現今的憲法法庭能做出<暫時處分嗎>?53F 42.77.92.84 台灣 12/09 21:35
→ luciffar: 賴皮如果上憲法法庭 你覺得大法官會不會55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35
→ gogen: 反正釋憲至少2028以後了56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35
→ luciffar: 過勒57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35
→ gogen: 甚至我覺得是2032以後58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35
→ goodday362: 你好像沒提到暫時處分這塊?59F 42.77.92.84 台灣 12/09 21:35
→ gogen: 憲法法庭整個毀了,所以現在講什麼都是多的60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36
→ luciffar: 暫時處份那也要開庭討論 門檻也很高
那個都是要先申請 現在程序就是要走完62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37
→ goodday362: 能開嗎?以現今的大法官數量?64F 42.77.92.84 台灣 12/09 21:37
→ luciffar: 總統公告=法律生效=執行65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38
推 gogen: 立法院修法卡大法官人數後,就沒有憲政法庭沒有憲政法庭,各院的紛爭就沒有人仲裁66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38
→ luciffar: 「行政院說要暫緩執行」跟「真正的暫時處分」差在哪 結論:行政院不行 憲法法庭可以68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40
推 LaBronJames: 大法官就是憲法法庭哦 歡迎去告:)71F 111.71.78.202 台灣 12/09 21:40
→ goodday362: 重點是行政院能提暫時處分嗎?有人能審嗎?72F 42.77.92.84 台灣 12/09 21:40
→ luciffar: 就是覆議一次啊74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41
→ goodday362: 暫時處分是跟憲法法庭提出的,對嗎?75F 42.77.92.84 台灣 12/09 21:42
推 gogen: 其實立法院修法卡大法官人數就是有問題
他應該要有替代方案,譬如人數不足,暫時由誰負責「釋憲工作」76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42
→ luciffar: 然後就要執行 之後再提釋憲
覆議>覆議失敗>執行OR辭職>釋憲79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42
→ goodday362: 還有請問釋憲一定要在法律生效後嗎?81F 42.77.92.84 台灣 12/09 21:43
→ gogen: 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或資深法官 替代之類的82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43
→ luciffar: 總統公布就生效了 這只有幾天時間
程序就是這樣子 先讓法律生效再來釋憲84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44
推 gogen: 國家不能「一日無人釋憲」86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45
→ luciffar: 總統其實這裡的用處不大 不能提覆議
只有行政院能提 他就是負責公告而已
那不公告 連總統都要出事了
會讓在野黨抓到小辮子 兩個一起送上去!87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45
→ gogen: 現在的問題是無人能釋憲
總統覺得法案有問題,又找不到人釋憲,所以就不公告阿91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46
→ luciffar: 這樣就對了 不公告給在野黨機會弄他94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47
→ gogen: 釋憲的流程被中斷了啊95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47
→ luciffar: 釋憲的流程你還是沒搞懂啊
那是最後一步 總統要先公告讓法律生效96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48
→ gogen: 有問題的是流程走不下去,總統可以說等大法官人數夠了,有人能釋憲了再公告阿
現在大家都知道 大法官人數就不夠啊98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48
→ luciffar: 你這樣就不是程序正義啊 可以這樣亂跳喔你這樣講的好像每個法律都會上憲法法庭不是喔 不是這樣子喔101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49
→ gogen: 「重點」:沒有憲法法庭,誰對誰錯沒有人判定104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0
→ luciffar: 4.釋憲 可有可無 3.公告執行 一定要有的106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0
→ finalzerd: 總統覺得法律不對,他可以辭職來重選107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0
→ luciffar: 民主精神:惡法亦法108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1
→ gogen: 釋憲怎麼可能是可有可無??
國家的法案違憲 可有可無??109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1
→ finalzerd: 跟釋憲沒有關係,閣揆只有執行而已111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1
→ luciffar: 有每一條法律都需要釋憲嗎?112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2
→ gogen: 國家不能「一日無人釋憲」113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2
→ finalzerd: 對錯不是行政院長可以說三道四的114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2
→ luciffar: 這樣不是可有可無 不然怎麼講?
憲法法庭是要忙死喔 每一條法律都釋憲115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2
→ gogen: 沒有每一條都要釋憲,但要釋憲的法律不能沒人處理阿117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3
→ luciffar: 那程序上你就是走到3 然後等4.釋憲啊119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3
→ finalzerd: 執政黨要妥協大法官人選,不是硬指派120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3
→ luciffar: 你到底卡在哪邊 想不通啊121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3
→ gogen: 對錯只有大法官會議說了算
在野黨要妥協大法官人選,不是全封殺122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3
→ finalzerd: 就在憲法會卡住就是執政黨的大法官人選不是民意所認同的大法官人選124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4
→ luciffar: 法律先執行 乖乖等釋憲 才是民主精神126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4
→ finalzerd: 執政黨沒有跟在野黨討論大法官人選127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5
→ luciffar: 不是回頭變成不執行 這哪叫程序正義啊128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5
→ gogen: 卡在要釋憲的法律沒人釋憲,所以等大法官人數夠了再公告129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5
→ finalzerd: 不要亂帶風向,現在是大法官人選非民意131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5
→ luciffar: 你又在那邊亂跳了 程序我講得很清楚了132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5
→ gogen: 總統本來就沒有需要跟在野黨討論大法官人選133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5
→ finalzerd: 是要公告去執行,後面才是釋憲的問題總統有需要喔,當你不是國會多數的時候135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6
→ luciffar: 《中華民國憲法第 72 條》:總統應於收到立法院通過之法律後 10 日內公布之。137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6
→ finalzerd: 你就是要跟國會多數妥協大法官人選139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6
推 gogen: 不是這樣噢,是3走完了,沒辦法走4,
所以等4可以走了,在讓3往後走140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7
→ luciffar: 違反這條 那賴皮就一起上憲法法庭142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7
→ finalzerd: 公告→執行→釋憲,憲法程序就是這樣143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7
→ luciffar: 這個馬上就能送了 在野黨應該也會火速甲級動員讓憲法法庭開庭144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7
→ finalzerd: 沒有甚麼要先來釋憲才能執行的146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8
→ luciffar: 然後賴皮違背就職誓言 最嚴厲=死刑147F 114.26.166.163 台灣 12/09 21:58
→ finalzerd: 因為大法官選定就是國會多數同意權的148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8
推 gogen: 不公告可能就違憲,但違不違憲判定是2028以後的事149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1:58
→ finalzerd: 你還是聽不懂,要先執行才有違憲問題行政院長就是只能夠執行法律而已151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1:59
→ gogen: 你還是聽不懂,要先執行不公告才有違憲問題153F 49.217.113.175 台灣 12/09 22:00
→ finalzerd: 喊違憲不是行政院長不執行後有資格喊的154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2:00
推 LaBronJames: 好了啦 民主精神就是:有紛爭憲法法院見155F 111.71.78.202 台灣 12/09 22:00
推 q123212: 整個政府被綠共卡死 垃圾共157F 223.138.89.134 台灣 12/09 22:00
→ finalzerd: 你還是聽不懂,現在是行政院長不執行158F 123.240.57.117 台灣 12/0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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