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黑特] 陳歐珀交保 北檢抗告失敗
時間 Wed Dec 10 09:38:48 2025


如題,北檢到底在幹嘛?

之前在柯文哲一案,雖然看似講得很有道理、頭頭是道,但後來卻對外宣稱「放棄抗告」
、像是膽小鬼般退縮了

而回到陳歐珀方面,卻又提起抗告

結果就碰到閉門羹,「無限抗告術」失效了,怎麼辦啦?敢不敢再發聲明,說什麼「政治
干預」之類的?



按照台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抗字第二九九二號刑事裁定:

一、原裁定略以,被告陳歐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利用職務上
機會詐取財物、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洗錢防制
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洗錢罪,嫌疑重大;被告坦承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
登載不實等犯行(即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三))但否認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洗錢(即起
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一)(二))重要證人即共同被告洪英正、蕭明仁、薛蓬生、證人王宛娟
、林建良及洪文宗已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詰問完畢,被告
串證之可能性大幅降低;雖尚有證人陳清擇、劉育麟及共同被告洪文宗、王世璋待傳喚,
然其等均已於偵查中具結證言,共同被告洪文宗、王世璋並於原審分別當庭陳述、出具書
狀等方式答辯,可與卷內客觀證據判斷何者較為可信,不應以證人尚未全部詰問完畢而認
仍有羈押被告之必要;認以具保方式應可確保被告到庭,命被告提出新臺幣(下同)五百
萬元保證金、限制住居並裁定被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定期向原審報
到,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八月,不得與同案被告及後續尚待傳喚詰問之證人有任何
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二、檢察官抗告意旨略以:

(一)被告仍然否認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一)犯行;證人洪英正之證述與被告陳述多有出入
,財會人員如何運作、商港協會開會狀況與犯罪情節至關重要,仍待證人洪文宗、王慧玉
及廖超祥到庭對質詰問;證人許仁圖已死亡,證人王慧玉是否曾告知許仁圖匯款目的或是
否與即將進行詰問之證人洪文宗實質協商討論僱傭契約及給付細節均未釐清。


(二)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三)證人歐亮宏、李坤祥、邱志全、黃惠慈、陳錦坤、楊木火、
楊宗翰、黃郁芳及曾繁文皆由共同被告徐慧諭聲請詰問,以釐清被告有無將浮報之助理薪
資補助款項,使用於其私聘助理之薪資,如何與被告徐慧諭商討聘僱上述證人擔任助理,
皆屬判斷被告是否成立起訴書犯行之關鍵,此等證人皆於被告羈押後才由共同被告徐慧諭
聲請傳訊,並非於認罪之初即向偵查之公務員有所主張,被告及共同被告徐慧諭供稱上述
證人是私聘助理,真實性可疑。現今各種通訊軟體發達、通訊方式多樣,被告可輕易與之
連繫、勾串影響證人。


(三)被告曾於高虹安案件爆發時,叮嚀當時之助理即證人王宛娟「妳要保護我,我才能保
護妳」共犯被告徐慧諭及李嘉玉也交代證人王宛娟銷毀國會零用金帳本之EXCEL 電子檔,
被告及共犯擔心犯行曝光,已有干擾證人及滅證舉動,原審竟認被告無勾串證人之虞。


(四)裁定當天被告即完成五百萬元交保程序,深具財力,參酌其立委期間之政商人脈,面
臨重罪之刑,可預期被告有規避日後審判及刑罰執行之強烈動機,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
之虞。


三、本院之論斷:

(一)被告坦承部分犯行並有手機採證結果報告、LINE對話紀錄翻拍照片、通訊監察內容、
會議紀錄及交易明細等證據扣案可憑。足認被告涉犯上述罪行,嫌疑重大。

(二)案件經檢察官偵查完畢提起公訴,原審於一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裁定羈押被告三月、
禁止接見通信,並且極積審理,相關人證物證已獲得相當程度保全,於羈押期限屆滿之前
訊問被告,認已無羈押必要,准予繳納具保金,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且宣示禁
止事項,上述代替羈押之強制處分足以擔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已經原審詳細審酌敘明


(三)案件既經檢察官偵查提起公訴,應認偵查已完備。抗告意旨以尚有證人待傳喚,到案
共犯彼此陳述有所歧異,即有串證及逃亡之虞,爭執被告應繼續羈押。若檢察官之抗告意
旨可採,無異於審理中聲請詰問證人之被告均有串證之虞,涉犯重罪之被告即有逃亡之可
能,豈非凡是聲請詰問證人之被告均應予以羈押。  


(四)關於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既經原審詳細論述並採行全面之替代處分,
抗告意旨對於原審之裁量並未具體指述有何裁量失當或違法,不足以撤銷原裁定。抗告無
理由,應予駁回。


合議庭組織: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許永煌法官、雷淑雯法官、郭豫珍法官



順帶一提,陳歐珀曾在獲准交保前,遞狀聲請具保

按照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聲字第三二零一號刑事裁定,因為「沒有審理實益」(上月二十
四日裁定交保、二十八日才處理本聲請案),而予以駁回

看來某種程度上,被告方的效率可能還需要改進一下,不然會跟不上北院啊...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100 (馬來西亞)
※ 作者: laptic 2025-12-10 09:38:48
※ 文章代碼(AID): #1fECyhPy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5330731.A.67C.html
sevenfeet: 我們國昌第一個反對羈押! 反對到底!1F 49.216.46.111 台灣 12/10 09:40
d22426539: 小草:交保等於無罪 清清白白2F 49.217.199.168 台灣 12/10 09:42
Sinreigensou: 反觀3F 49.216.164.209 台灣 12/10 09:42
hcwang1126: 司法很脆弱 司法的阿搜比4F 223.136.41.206 台灣 12/10 09:43
q123212: 詐又贏5F 223.138.89.134 台灣 12/10 09:44
turndown4wat: 還在演6F 223.137.134.204 台灣 12/10 09:46
a9563741: 雜草:能交保所以歐泊也貪污阿北一樣乾7F 106.64.58.153 台灣 12/10 09:50
DORAQMON: 有民進党党證就是不一樣9F 49.216.173.5 台灣 12/10 10:00

--
作者 laptic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