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pc444 ()
標題 Re: [新聞] 憲法法庭判《憲訴法》違憲 大法官爆內鬨
時間 Fri Dec 19 15:50:12 2025


※ 引述《goddamnhuge (超!!級!!!!大!!!!!!!)》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W8bX9k
: 2.新聞來源︰ 中時新聞網
: 3.完整新聞標題:
: 憲法法庭判《憲訴法》違憲 大法官爆內鬨質疑合法性
: 4.完整新聞內容︰
: 《憲訴法》修正條文規定,大法官總額15人,參與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
: 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依法目前8位大法官無法作成違憲判決,但
: 憲法法庭今天(19日)判決違憲、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狀況。但其中蔡宗珍、楊惠欽及
: 朱富美3位大法官隨即共同提出不同意該判決的公開法律意見書,直指憲法法庭未依法合
: 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之審判權限,並就該判決的合法性提出嚴正質疑。
: 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的意見書明確主張,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時,自
: 始不具審判權,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之判決,依法不生效力。並指出,憲法法庭是否具
: 有作成判決的權限,關鍵在於法庭本身客觀上是否依法合法成立,而不在判決內容如何試
: 圖自圓其說。
: 意見書指出,今(114)年初修正生效的憲法訴訟法明文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須有大
: 法官至少10人;然而目前在任大法官僅8人,依法無從成立憲法法庭。
: 意見書特別強調,修正後憲法訴訟法新規定作為總統明令公布的有效法律,非經立法院依
: 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依法宣告其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有
: 絕對拘束力;即便成為憲法審查標的,其效力亦不因此喪失或「暫停」。
: 意見書認為,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形式上一望即知不符
: 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
: 3位大法官並強調,大法官或憲法法庭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亦無得以「程序自主權
: 」為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的權限。
: 針對有特殊急迫性或時限性案件,3位大法官特別指出,法理上原可考慮類推適用憲法訴
: 訟法第30條第5項規定,作為例外依法合法組成憲法法庭之可能途徑,惟該見解未獲其他
: 大法官支持,未被採行。
: 對於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之現實困境,意見書認為根源在於大法官缺額之事實層面,根
: 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
: 5.附註、心得、想法︰
: 現存的8位大法官 今天其中5位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名額下做出了判例 另外3位大法官
: 不願意幫那5位護航 另外寫了不同意法律意見書 直指憲法法庭沒有依法組成 所以這次
: 的判決欠缺正當性 連大法官自己都內戰了XD

這個新聞就是在亂套

記者拿幾天前的「聲明」說成是不同意見書

發表不同意見書的前提就是你要先參加評議

不然何來不同意見?

現在這三個就是不願意參加評議 他們直接杯葛程序


這跟大法官正式發表的不同意見完全是不同的東西

如果這三個人有發表不同意見

就不可能有5>6的爭議

至於你覺得5>6有沒有道理 這個大家可以自己評論


但新聞亂寫一定要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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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55.126 (臺灣)
※ 作者: cipc444 2025-12-19 15:50:12
※ 文章代碼(AID): #1fHGEtcE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130615.A.98E.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憲法法庭判《憲訴法》違憲 大法官爆內鬨質疑合法性
12-19 15:50 cipc444
PunkGrass: 他們為什麼不直接參加然後反對就好1F 36.229.69.194 台灣 12/19 15:51

因為參加了投票會投輸
所以直接不參加 這樣就會變成現在的狀況
判決不僅要交代為什麼修正的內容違憲
還要解釋為什麼可以用五人做成決議
變成有雙重難題

我認為這個判決實際上非常法律人本位主義
簡單來說就是大法官五人認為
三權分立是最基本的東西 不管怎樣都要維持
所以在極端狀況下 也不能放棄
而這種激進的見解 是很難說服所有法律人的

opthr1215: 就騙騙智障,反正一定有人會被騙。2F 59.124.123.243 台灣 12/19 15:51
reason825: 有評議就會是8>6,然後5>3判決違憲3F 111.255.36.35 台灣 12/19 15:52
kyon623: 因為他們參加會輸,所以才不參加啊4F 114.137.204.130 台灣 12/19 15:52
s81048112: 拒絕 那就不用算入了5F 27.51.81.239 台灣 12/19 15:52
zixiang: 因為這三個可能根本沒想到另外五個這麼下幹6F 114.136.159.157 台灣 12/19 15:52
reason825: 不參與實際上應該就是杯葛8F 111.255.36.35 台灣 12/19 15:52
PunkGrass: 所以不參加就是為了引出現在這個爭議
不然結果來說都是一樣的 只是其中一種比較有爭議9F 36.229.69.194 台灣 12/19 15:53
沒錯
參加了爭議會變成單純討論能不能不遵守新修正的憲法
不參加現在多一個爭議 變成當有大法官故意杯葛的時候 可不可以不屌他們

現在這五人的見解 簡單來講就是
三權分立是最基本的 所以可以不屌這三個人

這一定會是名留歷史的判決
這個判決司法權把自己的權力擴張到很扯的程度
如果這個判決最後被接受
那就是相當於Marbury v. Madison

等於幫司法權的權力穩固一錘定音

dcfan: 平常說沒用的51席
現在又說佔多數的5個大法官下幹啊?
不錯 這很藍白13F 36.234.201.57 台灣 12/19 15:54
※ 編輯: cipc444 (61.220.55.126 臺灣), 12/19/2025 15:57:27
zixiang: 沒用的51席一直都還很下幹啊
平常就是一直想少數霸凌多數,可是打不過阿16F 114.136.159.157 台灣 12/19 15:55
dcfan: 一下少數的下幹
一下又多數的下幹
哦知道了啦 不是自己方的都是下幹對吧 (爆笑)
不參加評議難怪人家總額要排除啊19F 36.234.201.57 台灣 12/19 15:56
zixiang: 你用少數多數來看,跟我有什麼關係
下幹是行為,又不是人數24F 114.136.159.157 台灣 12/19 15:57
kterry01: 旗袍法官很nice 五個大法官很下幹,沒毛病,藍白邏輯26F 1.162.250.45 台灣 12/19 15:58
zixiang: 民主國家如果連多數都是輸,那要民主幹嘛呢,前提是人數要夠啊28F 114.136.159.157 台灣 12/19 15:59
kterry01: 最下幹就是故意要癱瘓憲法法庭的藍白啦,還真以為低位階修法可以挑戰憲法勒30F 1.162.250.45 台灣 12/19 15:59
zixiang: 賴皮自己不提好人選,牽拖一大堆32F 114.136.159.157 台灣 12/19 15:59
kterry01: 哭啊,這樣新的財劃法也完蛋了ww 巴比Q
第二次提名還是不好人選?叫你家那些狗立委說哪裡不好,他們說的出來?笑死
惡意癱瘓就認,還他媽牽拖33F 1.162.250.45 台灣 12/19 16:00
dcfan: 又一個倒果為因的
沒有違憲的憲訴法卡違憲宣告最低數目
提名怎又會是問題38F 36.234.201.57 台灣 12/19 16:01
kterry01: 叫你們最頂的翁上人狗仔昌說說第二次哪裡有問題阿?說得出來?41F 1.162.250.45 台灣 12/19 16:01
dcfan: 當然有人就愛說下幹的大法官沒資格判憲訴法違憲
那我也只能笑笑看好戲囉43F 36.234.201.57 台灣 12/19 16:02
Spartan117: 在極端情況下 可以不需要三權分立
那麼在"極端情況下" 行政是否可以不鳥立法司法 或是立法可以癱瘓行政司法? 獨裁政治不就如此而來?
我很難相信你是法律人46F 36.226.83.113 台灣 12/1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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