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jindon (中間選民)
標題 [黑特] 憲法未明文規定者,當然由大法官解釋
時間 Mon Dec 29 02:43:11 2025


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大法官會議需幾人開會,
這部分當然就交由大法官解釋。
解釋憲法是憲法交付給大法官的神聖職責,
豈容立法院僭越?
臭奇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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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1.94.226.4 (巴拉圭)
※ 作者: minjindon 2025-12-29 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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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947394.A.5CE.html
jej: 憲法也沒規定不能帝制啊
你現在民主根本違憲1F 42.70.20.133 台灣 12/29 06:52
jerrychlin: 人數不足 還可以自行解釋 超讚的3F 101.10.165.21 台灣 12/29 07:10
geordie: 是民主大,還是憲法大?4F 114.40.167.208 台灣 12/29 07:17
chenggong: 那國外跟之前的大法官都是傻瓜?5F 223.137.250.212 台灣 12/29 08:28
jis37: 幹!你的說法就是吃人夠夠吃肉不吐骨頭的言論 憲訴法設定大法官15人就是黨獨大當政通過?以前可以遵守 怎麼現在立法院失去多數就開始半夜吃西瓜反症?什麼憲法沒規定大法官會議開會人數要由大法官釋憲豈容立法院潛越?這是啥憲政分立制衡體制 司法權可以審查自己有關議案自肥不受其他憲政機關牽制根本倚天劍ㄧ出天下無敵 改天是不是司法權也可以自審預算自行透過釋憲權代替立法權立法 這樣搞幹嘛選舉和設立行政院立法院?就由司法院ㄧ手統治就好了 綠蟾蜍邪教徒臭奇麥果然奇臭無比!6F 110.28.72.139 台灣 12/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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