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標題 Re: [討論] 文哲:兩點半的判決,兩點都還可以改!
時間 Fri Mar 20 19:21:19 2026


文哲真是笑死人

法院的標準流程就是

法官講好這個案子的結論是什麼

剩下給法官助理全程寫

寫好的東西叫擬判

法官隨便看看就蓋章了

這時候就叫正式判決

哪可能前半小時還在改

當法官助理很閒可以隨時待命嗎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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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arkban 2026-03-20 1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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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文哲:兩點半的判決,兩點都還可以改!
03-20 19:21 markban
cigaretteass: 他就管不住嘴的嘴砲仔意外嗎
:)1F 101.10.124.125 台灣 03/20 19:26
webster1112: 朕 說話,你安靜聽就好。3F 220.138.50.174 台灣 03/20 19:29
joexnozomi: 你太聰明不能加入民眾黨4F 42.0.74.71 台灣 03/20 19:30
busman214: 阿北就以為能凹到最後一刻 敢貪被抓就認命了啦 真以為賴清德能影響司法喔= =5F 42.70.137.174 台灣 03/20 19:34
mimimoumou: 他就一直在給小草打預防針啊,反正最後還不是政治迫害介入司法之類的屁話賴如果可以影響司法,就不會有旗袍法官這種貨色了7F 114.140.153.49 台灣 03/20 20:08
Brightheat: 柯文哲就法盲一個11F 49.215.21.210 台灣 03/20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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