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obileComm
作者 DDDDRR (中壢樹屋)
標題 [新聞]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
時間 Fri Jan  2 13:05:47 2026




1.原文連結:s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1020083.aspx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 生活 | 中央社 CNA 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回應,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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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標題: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標題須完整寫出且須符合內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
[32m例:蘋果日報/王大明(若無署名作者則不須)

4.原文內容: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回應,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的「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用戶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時,電信事業應請用戶說明申請原因及目的,並提供證明資料,電信事業得依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審核結果予以酌核。

有媒體報導,電信門市人員表示,民眾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對此,NCC主秘黃文哲澄清,新制並未規定民眾須先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才能補卡,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釐清。

黃文哲說明,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他表示,電信業者應盡到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義務,可從申請更換或補發的頻率、停話時間與民眾說法是否一致等,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如果一個人頻繁換卡、補卡,這時就算有報案證明,都要非常警覺」。

黃文哲強調,申請更換SIM卡或補發SIM卡是民眾的權利,新制主要是防堵詐騙集團,因此要求電信業者強化審核、落實KYC機制。(編輯:楊凱翔)1150102
請刊登完整全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5.心得/評論:大家可以回家不用湊熱鬧了
一如往常
NCC說了 沒有這樣要求民眾要報案才能補sim/esim
下午會再找電信業者說
[32m內容須超過繁體中文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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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02.38 (臺灣)
※ 作者: DDDDRR 2026-01-02 13:05:47
※ 文章代碼(AID): #1fLr8jYH (MobileComm)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767330349.A.891.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01-02 13:05 DDDDRR
deann 
deann: 轉彎了 笑死 每次都搞這種垃圾政策1F 01/02 13:06
abc0922001: 3大電信同時聽錯,還是信我是秦始皇2F 01/02 13:06
fp737: 找找那些說不麻煩的3F 01/02 13:07
puritylife: 都是電信業者集體亂搞!還想推給我大NCC!4F 01/02 13:07
zxc60804: 護航的臉都被打爛了5F 01/02 13:08
believefate: 護航的滾到哪裡去了?丟人現眼6F 01/02 13:08
info1994: NCC根本詐團吧7F 01/02 13:08
tangty: NCC沒有要求,但電信商要自訂...要報案證明。8F 01/02 13:10
a206471: 哇操,原來是集體幻聽啊,我政府絕對沒講錯是你們聽錯www9F 01/02 13:11
a27588679: 轉彎囉11F 01/02 13:11
realbout: NCC和金管會 台灣兩大亂源12F 01/02 13:12
bailan: 金管會:他學我13F 01/02 13:12
syldsk: 只是開會上舉例建議14F 01/02 13:13
a27588679: 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丟給門市人員負責 真不錯15F 01/02 13:13
wpwsiance: 都幾次了 先拋出沒腦子的風向球擾民 最後再說我沒有16F 01/02 13:13
libra0tw: 實施前都沒先與業者溝通細節?就發個公文命令了事17F 01/02 13:13
wpwsiance: 然後底下的打手ID就安靜滾蛋了18F 01/02 13:13
kuma0326: 遺失的話如何證明?業者當然要求報案證明啊19F 01/02 13:14
frank01: 這真實施下去,基層員警會炸鍋吧? 每年出國幾百萬人次,台灣esim又沒很普及,市占率大宗的三星也沒esim,在機場卡片換一換,那麼小張,掉的人應該不少吧20F 01/02 13:15
yinaser: 就很白癡一年幾萬件遺失個個都要證明警局不就瘋了23F 01/02 13:17
syldsk: 講到這個,機場地板不用純色,上次看一個阿北掉了找了快一小時還好他有找到24F 01/02 13:18
OATH: 之前NCC也說銀行鎖帳前要先通知,後來一樣有銀行頭鐵亂鎖不通知26F 01/02 13:18
EVGAMIS: 我就問我手機被我女兒弄掉到日月潭裡面
我是要怎麼報警? 報警抓我女兒嗎28F 01/02 13:19
ig49999: 會幫NCC講話的基本上就是社會底層嘻嘻30F 01/02 13:21
abc0922001: 對阿,你女兒坐牢三天換你的新SIM卡31F 01/02 13:21
sova0809: 又轉彎了
這單位根本只會搞事 廢掉算了32F 01/02 13:21
wmtsung: 台灣人自己選的34F 01/02 13:23
a28200266: 都是業者自作主張 你信嗎
這單位除了會吃稅金外還要搞一堆有的沒的彰顯自己的權利 乾脆刪掉會更好35F 01/02 13:24
avmm9898: 白吵一天了 浪費時間 根本假議題38F 01/02 13:25
wmtsung: 不信又能怎樣,這些酬庸的官照樣爽領高薪39F 01/02 13:26
yeeNeko: 電信業者不可能的自己找麻煩吧!所以誰的鍋呢?40F 01/02 13:26
sova0809: 哪怕酬庸不做事也比這樣每隔一段時間就出來搞事41F 01/02 13:27
a28200266: 就放一個風向球出來 沒人抱怨就硬幹 抱怨太大就是業者自己揣摩錯誤 這搞過好幾次了42F 01/02 13:27
deann 
deann: 如果沒吵的話 就真的這樣幹下去了好嗎 笑死44F 01/02 13:27
yesonline: 因為NCC要民眾提供證明資料. 電信業者還要審(擔責任最保險的方法當然是請民眾去警局報案開單....45F 01/02 13:27
sova0809: 之前的750元就再亂搞了 這個單位是根本來亂的47F 01/02 13:29
raxsc: NCC不廢掉整天搞事找存在感欸 北七48F 01/02 13:30
HiSop: 這什麼鳥單位 廢一廢吧 只會擾民49F 01/02 13:30
sova0809: 他這次這樣搞 基本上實行就是直接廢掉esim設備了
直接跟死刑沒兩樣50F 01/02 13:31
HiSop: 之前不是還造謠過 說iphone恐無法上市的不要臉單位52F 01/02 13:32
sova0809: 每次都想一堆垃圾政策來亂搞 也不知這些高官腦子裡面是在想啥53F 01/02 13:33
avmm9898: 電信業本身也是惡名昭彰 只顧洗老人方案賺錢
然後詐騙集團用他公司的產品來騙人 他可以拍拍屁股走人?55F 01/02 13:33
frank01: 前面那例子應該就是女兒要陪同到警局,由女兒和警察說我爸爸手機是我弄掉到日月潭的,然後畫押當證詞吧58F 01/02 13:35
keny80206: 打詐無能 擾民最行60F 01/02 13:35
thinksilver: NCC這種單位...61F 01/02 13:36
EVGAMIS: 你覺得一個三歲小孩的證詞有效力嗎?62F 01/02 13:37
jasperhai: 現在政策擬定都那麼隨意的嗎lol63F 01/02 13:39
[圖]
s78513221: 詐團ID的大勝利65F 01/02 13:40
foxey: 本來就沒人三天兩頭在掉Sim卡的好嗎? 會森77的都是哪種人?
覺得管太多 被騙又說沒在防 鯛魚66F 01/02 13:40
saimeitetsu: 大家不覺得是記者在亂寫?69F 01/02 13:42
raqg: 讚啦 繼亂鎖大家的銀行戶頭後又一新力作ncc官員真是棒70F 01/02 13:42
[圖]
info1994: 66樓 你沒看到奧新手機還要確認來源 贈與也要證明73F 01/02 13:43
hsiung9: NCC說沒強制欸 怎麼護航的臉腫麼?74F 01/02 13:44
believefate: 別理那些護航的啦 什麼政策都能護航 沒救了75F 01/02 13:44
wmtsung: 現在倒是很會推給電信業者和記者了,笑死76F 01/02 13:44
abc0922001: 雍正:「她只有六歲,她能撒謊嗎。」所以證詞有效力77F 01/02 13:44
frank01: 所以這政策才會被臭成這樣啊,手機被小孩弄丟,那難不成報案要小孩去陳述當證詞嗎,不用小孩陳述,父母(監護人)代陳述,那這種措施能打什麼詐? 詐團都去警局說手機被小孩弄丟就好78F 01/02 13:45
EVGAMIS: 所以是三大電信拿雞毛當令箭自己搞的?82F 01/02 13:45
TopGun2: 肋銫NCC83F 01/02 13:45
hsiung9: 繼iphone 17買不到 750元 NCC又一神作84F 01/02 13:45
wmtsung: 前一篇還在幫政策較好的會不會轉太大
叫好*85F 01/02 13:45
s78513221: 好妙喔,這麼會替詐團想87F 01/02 13:46
stlinman: 這政策大擾民+阻礙電信業者利益,想也知道會轉彎!88F 01/02 13:46
s78513221: 有沒有可能就是詐團成員呢89F 01/02 13:46
handlesome: 不要太不滿90F 01/02 13:47
sova0809: 實卡還好 esim才絕了 無論更換 買賣 都要附證明91F 01/02 13:47
EVGAMIS: 早上護航的人還說反對的都是詐騙集團92F 01/02 13:48
QBoyo: 又轉彎了 我怎麼說又93F 01/02 13:48
sova0809: 它不轉彎 esim設備買賣流通在臺灣直接進入死刑94F 01/02 13:48
hsiung9: 護航的說只要反對NCC政策的都是詐騙集團 啊 原來護航的是在打自己臉喔95F 01/02 13:49
tonyian: 政府要說電信人員詐騙人民了嗎97F 01/02 13:49
gbcboy2002: 這垃圾單位已經政策轉彎幾次了98F 01/02 13:52
aika5512308: 海豚轉彎99F 01/02 13:58
sid3: 看起來把責任推給警察跟門市210F 01/02 18:01
robinson: 青鳥繼續護航 我皇萬歲211F 01/02 18:02
alittleghost: 詐騙車手沒差,看是警局還是公文證明,要幾張有幾張212F 01/02 18:03
Samurai: NCC就是個不受監督的東廠機關,專養一群外行搞事仔213F 01/02 18:05
yanni999: 活該你投民進黨啊,掉卡死全家吧214F 01/0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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