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veryone3952 (everyone3952)
標題 [問題] 提離職問題!
時間 Thu Sep 25 15:35:40 2025


假如我剛入職九月是第一個月(我有找新工作)。但我想至少待到十月底,現在提離職會不會馬上被hr說再見?
還是可以提出來說我想做到下個月,但還沒找到新工作這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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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veryone3952 2025-09-25 15: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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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58785742.A.E83.html
blackhippo: 法律上說得過去的時間範圍裡.越晚講麻煩越少1F 09/25 15:37
Basket0205: 前三天再提2F 09/25 15:44
chinaeatshit: 未滿三個月當天提就能走了3F 09/25 15:50
everyone3952: 因為怕太晚講一直交接我事情!現在講下個月應該都是合理範圍我自己覺得!4F 09/25 16:05
puffs: 現在講直接叫你走,你不想接事情,那接下來一個月讓你上班吃吃飯睡覺滑手機嗎?6F 09/25 16:37
ithil1: 所以越晚講,他們越少時間能纏你交接不是嗎......
你要是覺得合理範圍那你就早提阿8F 09/25 16:38
susaku: 說實在我不認為你工作一個月能有多少東西交接  頂多留一兩天前提處理手續和打包東西就好了
而且九月十月中間有好幾個國定假日  你現在提被叫立刻走的可能性真的很大10F 09/25 16:43
Barefoot24: 他的意思是6樓說的,別人一直交接工作給他吧,你不想待直接走不就好了,又不做事又要領錢?14F 09/25 18:47
everyone3952: 謝謝各位的經驗分享。我在斟酌一下謝謝16F 09/25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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