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Fight ( )標題 [標的] 2888 新光金 股利憑單時間 Wed Feb 11 12:15:09 2026
不確定這樣分類是否正確。
事由: 近日收到台新證券寄發之股利憑單。
事項: (A2) 其他現金股利
內容: 去年收到合併後,每股0.9之現金股利。莫名其妙收到此憑單
打開一看,有這個項目。因為看不懂,且未收到每股3.8之現金股利,所以詢問券商。
券商說,因為台新 新光合併時,有個合併價每股約莫14元,換算方式有收到的人
按照政府規定,因為轉換時,有多出來的益價收購,所以需要繳稅。
即使沒有賣出,也要算入所得稅。
若當初買入每股價格,高於14,應可不用繳稅。
若低於14要繳稅,但是實際購買金額,則為扣稅基準
也就是 14 - 購買金額 x 股數 = 其他現金股利。
若要修正,要請原券商提供證明,並寄給台新證券。
所以提醒大家,要留意。建議致電給台新證券 (很難打通)
或是自己原券商。
以上為個人詢問,若營業員沒說錯,且我的認知正確的話,應該是如此
但重點: 還是要各自詢問,保障自身稅務權益
PS. 根本沒賣出,也要繳稅? 那要市下跌,政府也不可能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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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05.230 (臺灣)
※ 作者: XFight 2026-02-11 12: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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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ebel: 是的 這個去年收購已經討論過一次 應該是台新官網也有解釋計算方式 所以我最後是放棄不參與收購2F 02/11 12:19
推 IanLi: 這稅務的事很多人提醒了,別事後抱怨就好4F 02/11 12:20
→ rebel: 我有寫一篇併購之稅務分析 這案子應該是屬於併購且原公司解散的例子 可以參考看看5F 02/11 12:21
→ IanLi: 臺灣因為畸形稅制停徵資本利得稅,因此有價差市場中賣掉最好,若進入換股等等就受到交易結構有不同稅務成本。7F 02/11 12:22
推 hihi29: 台灣稅賦真的出了名重 好扯==12F 02/11 12:28
→ XFight: 以上大大真的知識淵博,不像我這小白肥宅.....13F 02/11 12:28
推 jhyli: 我也是苦主…+115F 02/11 12:28
推 ivan1116: 我也有但我在合併後就賣掉了16F 02/1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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