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acy800721 (翠西)
標題 [協尋] 9/6 東興路大墩19街路口 行車記錄器
時間 Fri Sep  8 21:18:36 2023


[車禍紀錄]
協助方式:行車紀錄(須提供檔案)或目擊證人
車禍方式:汽車撞斑馬線上行人
車禍時間:112年9月6日 傍晚17:25左右
車禍地點: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與大墩19街口(東興立體停車場旁)
肇事者車號:850*-X*


當天傍晚我牽著4歲女兒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綠燈後走到一半有部汽車從後方撞來,我
當場彈起來離地攤平再落地撞到地面,最最最慶幸的是我女兒沒有被撞到,但有嚇到很晃
神要去收驚了

事發之後嚇傻加上心軟所以沒有報警,隔天越想越氣才去補報警,警方是有受理,但該路
口沒有監視器且肇事者說她沒裝行車記錄器;所以警方表示如果交通大隊那邊判決不成立
,或是成立後肇事者又矢口否認是可以被翻案的



肇事者當下有先給兩千壓驚,但後續醫藥費(根本不止兩千)一直不正面回應,且一直說我
應該沒有很嚴重啦,就算傳了貼滿膏藥、醫師診斷的照片,並表達這樣多處挫傷拉傷造成
我生活非常大困擾,連要照顧1歲及4歲女兒起居都還要另請長輩幫忙,肇事者一樣對我的
傷勢完全沒有一句關心,還說她跟朋友約見面很忙



我生活受到極大影響,肇事者像沒事一樣跟朋友聚會(她自己說的),面對這樣的肇事者真
的氣到不行,走在斑馬線上也被撞,完全就是行人地獄


所以想協尋該時段有經過該路口的目擊者或行車記錄器,至少讓肇事者可以得到應有的懲
罰,感激不盡!協助者願以薄禮聊表心意!


PS.真的學到教訓了,以後絕對不心軟要報警保護自己,但也希望沒有下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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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48.73 (臺灣)
※ 作者: tracy800721 2023-09-08 21: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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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94179118.A.7C1.html
hahamay: 自己心軟就認栽吧1F 09/08 21:45
真的是學到教訓了...想說還有沒有機會這樣...
mingdao: 剛看街景圖路口有攝影機阿 警察不想辦吧?2F 09/08 21:51
攝影機對著那路口前後,就是沒有那條斑馬線,那條斑馬線是死角沒有照到
※ 編輯: tracy800721 (220.135.248.73 臺灣), 09/08/2023 21:53:59
a202775: 傷害罪告下去就有畫面了3F 09/08 22:19
tzshian: 對方賺爛了2000就打發了4F 09/08 22:24
funself: 妳都飛起來了還心軟…5F 09/08 22:51
pizzafan: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你有報警的話 他又逃 至少可讓他一個月不能開車6F 09/08 22:59
changatcmu: 傷害罪告下去 line對話盡量保留當證據9F 09/08 23:10
abc1232579: 對方女的哦10F 09/09 00:29
zark07222: 心軟?下次砂石車撞你,你就沒機會心軟了,這麼蠢還心軟?你自己怎麼了就算了,女兒怎麼辦?11F 09/09 00:43
duck78803139: 被撞飛還能不報警?我還真頭一次聽到!13F 09/09 03:19
當下沒有報警我真的後悔到不行,超想賞當時的自己幾巴掌...
※ 編輯: tracy800721 (220.135.248.73 臺灣), 09/09/2023 08:11:04
jason001007: 2000真的賺到
不管任何大小事故都一定要報警才不會後續更麻煩
這樣徵求行車記錄器太麻煩了,根本不可能!自己意外險或醫療險出一出就當學個經驗吧!14F 09/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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