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wbornpanda (蜜蜂)
標題 Re: 請問特教法與刑法/民法的位階
時間 Sat Jun  1 08:57:04 2024



既然沒有互相牴觸的問題

那麼 假設一種情況
有一個非常有愛心的男老師班上有一個具有攻擊性的情緒障礙生

他被打了 且不巧這男老師被打到頭或脊椎 終生癱瘓

但那個情緒障礙生是有牌照的 是當初校方分配給他的 而男老師當初有表示不適合擔任
該情緒障礙生的導師,但校方硬塞



請問 司法上 這個男老師的家屬如何求償?
誰應該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不只是醫療費而已,還要計算潛在的本來應該幾歲退休的每年的薪水損失

(看得到的醫療費,加上看不到的因此而少賺了N年的工作薪水,兩者加總)

應該有好幾百萬甚至好幾千萬


粗估: 醫療費+數十年看護費+潛在的因此少賺的N年薪水==>民事求償金額

請問司法上,誰應該賠償這一位終生癱瘓的男老師?

學校?
家長?



不是他X的主張要有愛心嗎? 不想接暴力情緒障礙生就是沒有愛心?

被打死了還好,一了百了,萬一沒被打死被打成終生癱瘓,到底誰要賠錢呢


都是教育人員,還有人非常沒有同理心.
希望到時候台灣社會有人因為被扣了愛心這帽子不得不接下來而終生癱瘓時

有網友願意捐助幾千萬給那些被愛心扣帽子的可憐的教育人員


※ 引述《newbornpanda (蜜蜂)》之銘言:
: 剛才有人提起特教法
: 有些法令之規定彼此互相牴觸
: 請問特教法與刑法的位階
: 不知道知情的網友可以教學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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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06:50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07:37
FT6034: 學校依法行政
你去當輔導室組長、主任、校長,再來告訴大家怎麼1F 06/01 09:07

我們問的是很多老師私下的問題,
請問為何慫恿我去當校長主任?

完全是司法上的問題

民法與刑法還有各種的法本來就有位階之分
還有教育部自行頒布的法令等等的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09:13
FT6034: 拒絕特教生入學
不是輔導室不要,校長不要,特教生就不能進你學校司法問題,要輔導室負責?是否找錯對象了3F 06/01 09:08

標題相關的是"暴力傾向的情緒障礙生"

不是你歪曲帶風向的"特教生"


不好意思請看清楚標題

難道你以為所有特教生都有暴力傾向

請看清楚標題

只針對無法控制情緒的情緒障礙生 不是所有特教生喔
其他類特教生在各個學校都是被搶得要命的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10:52
FT6034: 去找立委諸公吧6F 06/01 09:10


本文全篇針對的是法律的位階以及精神求償應該找哪一個單位

確實不太清楚

假設該情緒暴力障礙生的家長願意負起全責 全部賠償 照顧該位男老師到過世
當然最好 皆大歡喜

希望台灣司法可以修正到這個樣子

讓台灣所有的家長戒慎恐懼

至少生出一個情緒障礙生 有自知之明 管教不了之下 線上遠距教學

也希望台灣社會的教育人員不要以為愛心就是一切 亂扣道德的帽子
讓教育人員處於險境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12:59
FT6034: 請問學校有什麼依據可以拒絕情緒障礙生?7F 06/01 09:12

本文章問的是司法歸因 求償的問題

不涉及你所論述的"學校有什麼依據可以拒絕情緒障礙生"若你有疑問 或許可以私下詢問
王牌大律師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14:12
lokoo: 說不適合當情障生導師是否能出示證明,不然每個都不適合擔任8F 06/01 09:23
FT6034: 誰打你,就跟誰求償10F 06/01 09:25

好問題,誰打老師就誰求償...滿符合直覺

但是精神病學生,或是"暴力攻擊傾向的情緒障礙生"若雙雙都有牌照認證

到時候法官判刑(或判刑家長賠償)是否又因為它們具有這種免死金牌認證而"可教化
而判決老師敗訴"甚至要校方自行吸收


請問是否有情緒障礙生攻擊老師, 而其家長被法院判決鉅額精神求償的案例

不希望又是一句"其情可憫"或"可教化"讓重傷老師家庭無所依

請lokko發揮同理心 萬一被打的是你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30:15
==================================

確實很多不懂,精神病殺人或假裝自己是精神病殺人,台灣已經有很多案例了
除了鄭捷案很快因為社會輿論施壓快速給予死刑之外, 其他精神病殺人案的處理
不就有一些是以"可教化"輕判,連無期徒刑也不判了嗎?

精神病殺人傷人況且如此
那麼未成年學生例如情緒障礙生(或是假的情緒障礙生,假裝自己情障)
殺害或傷害同學或老師, 是否又可以躲在"未成年"的羽翼之下,或者不可信任的司法
系統"可教化"其家屬不用賠償受害同學或老師一毛錢或者只是賠償個兩三萬表示意思.
或者退回學校.

先聲明,以上只是舉例,沒有指控暴力情緒障礙生是精神病,兩者完全不同.但兩者情緒失控
起來殺主任組長老師同學確實機率非常大,擔心的是司法上對其莫可奈何

不如一開始永絕後患

不是學校很有愛心收了以後,還要校方協助老師打官司.或者老師自己打官司
應該是一開始就永絕後患

安置在家學習不也是很有效的方法 可是學生人權至上,在小學端就已經打爸爸媽媽了
這樣的小學紀錄到國中來為何還要讓它們安插入班,是怎樣的人權, 發生事情時
再來打官司賠償還可能求償不了

所以不應道德化看待這些情緒暴力障礙生的問題
1. 學生有人權不被攻擊
2.學校所有教職員(包含主任校長老師)有人權不被攻擊

若未來打官司曠日廢時 應該一開始就永絕後患 幼稚園或小學已經有毆打爸爸媽媽紀錄或'毆打老師
紀錄的學生就是一開始不應該進到學校來 ,而是安排在家線上學習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39:14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09:41:35
FT6034: 律師徐祐偉指出,精神病患犯案後,刑事部分會因
「行為時的當下狀態」及「病情程度」而刑度有所差別但不可能完全免責。11F 06/01 09:40
daccdacc: 沒有一開始就永絕後患的做法14F 06/01 09:58
若沒有永絕後患的作法
而特教系教授如此的專業,地位高不可攀

我有個點子 不妨鄉民們邀請全國特教系教授(尤其是師字輩的)到教育現場
就找一個班上有嚴重暴力傾向的情緒障礙生,請教授示範教學,而且不能只教一堂
必須示範教學三個月(相信特教系教授可以任教的科目不只是特殊教育),也就是所謂的融合教育
的教學示範

1.如何不惹怒攻擊性的情緒障礙生? 如何在對方非理性之下讓對方不生氣不動手
2. 教授示範如何被情緒障礙生毆打時可以不還手之下全身而退?
以上

既然政策是他們訂出來的 應該請它們親身體驗 示範三個月

3. 特教系教授將他們的孩子或是孫子轉到這個情緒障礙生的班級: 這叫做以身作則,
榮辱與共.上級要求老師要有愛心,同班同學要有愛心.特教系老師若要能杜絕眾悠悠之口
應該是以身作則,讓自己的小孩或孫子也到這種班級歷練三個月,讓其孩子或孫子發揮愛心



這就像...一個銀行理專賣某種理財保單,強力推銷給民眾,自己又不買單.這有說服力嗎?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10:07:47
FT6034: 特教生去普通班,不是特教系教授指定的
是他的家長不要小孩去特教班15F 06/01 10:14
daccdacc: 新老師?我覺得你抓錯重點了。17F 06/01 10:16


1. 很多學校沒有設立專門的特教班,只有普通班(打聽一下),所以都是融合教育居多.
某些國英數理化的課程抽出來在輔導室上課.

2. 即使是特教班的老師: 請問特教班的老師就應該代替普通班老師,被打嗎?

老師不分特教班老師或普通班老師.都沒有被情緒障礙生毆打的義務.
更何況一堆學校只有普通班,沒有設立特教班.

看小學或幼稚園那一端為什麼沒有把情緒暴力生送到特殊學校去,至少特殊學校資源比較多.

3. 一些特教理論是還算有道理,但有一些理論確實狗屁不通:
如果沒有這些狗屁不通的特教理論或特教系教授的要求.就不會有那些零拒絕或融合教育的政策
但是特教系教授的邏輯多半不好, 不知道融合教育的前提應該是以不傷人為原則


歸因還是,所有的教育改革或教育理念的施行,錯就錯在於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教授

他們讓台灣教育更爛是責無旁貸,包含高喊一零八課綱的某些教授.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10:21:02
daccdacc: 沒送鑑定的學生那麼多,你要怎麼送他去特教班18F 06/01 10:21

樓上的d網友謝謝你的回應,but你到底在講什麼?

特殊生不是只能送去特教班,很多學校根本沒有特教班的存在.但是特教生送來學校時
是" 安插"在普通班,只有某些課程才抽離

我們也不可能強迫學校另外成立一個特教班.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10:22:49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10:23:50
daccdacc: 家長只要不讓小孩送鑑定就可以規避你說的做法了19F 06/01 10:26

那倒好
假設如您所說 家長的孩子不具備"情緒障礙"免死金牌
那就是一般正常學生

那麼正常學生攻擊老師或同學 在法律上應該更是說不過去了

希望到時候那些老師被打得時候 能夠因為這一個學生沒有免死金牌 把他告到死

讓家長多吐出一些錢出來


不想要被貼情緒障礙標籤 也就是沒有司法上的免死金牌

就等著被告到死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10:32:01
leojuff: 要讓學生離校沒有預房的合法手段...但教師可以請假20F 06/01 10:31
daccdacc: 未成年就是免死金牌了,要兩個金牌幹嘛?21F 06/01 10:34

是的,未成年有免死金牌,但是在外犯下法律問題可是會送少年監獄或感化院的.查一下
北部新聞.

而領有"暴力情緒障礙"執照的學生如果殺老師或殺同學呢?法律上有什麼可以減刑的嗎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10:45:41
daccdacc: 12-18歲刑事案件都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22F 06/01 11:01
lokoo: 基本上還是回到原點,那你認為這位情障學生應該如何分配到那個導師的班??23F 06/01 11:20

你問的問題不成立喔

第一 我沒有權力分配 所以"我認為"又能如何
第二 誠如一般民眾或教師所認知,暴力攻擊的情緒障礙生不應該施行融合教育
與之合班的同學也有人權不被毆打與攻擊.

過去有鄉下地區的家長的作法,就是向老師道歉,並把他的孩子帶回家自行教育
但這是過去鄉下地方的家長,誠懇善良.


根本不應該把暴力傾向的學生施行融合教育
至於該怎麼放,專家自己也不知道
因為專家(特教系教授)自己沒有被追砍毆打過 沒有同理心

※ 編輯: newbornpanda (1.171.93.211 臺灣), 06/01/2024 11:24:48
hwusuenn: 判刑歸判刑,民事求償歸民事求償,不會因為他有
情緒障礙而免除法定代理人的連帶賠償責任
民法第187條第1款,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25F 06/0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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