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mChu (TomChu)
標題 Re: [問題] 機車擦撞腳踏車肇責
時間 Tue Jan  6 12:09:57 2026


想問一下各位調解的問題 也更新一下進度
事發過後到現在
原本對方都不接我電話 我也認為對方就不處理了

結果昨天對方突然打來說在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會跟我求償修養五個月的薪資

對方完全沒有申請過初判表

但我之前有自己申請過初判表 結果是對方全責
既然對方自己找上門了
我現在也打算跟對方求償我的車損跟醫療費

我想問的是有經驗的各位
調解的時候有沒有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車損只要有估價單就可以了嗎?

※ 引述 《TomChu (TomChu)》 之銘言:
:  
: https://lurl.cc/aqt9T
: 影片如上
: 當下時速約40~50
: 靠路邊騎乘的腳踏車突然左轉要進巷子
: 左轉的同時我在腳踏車的正左後方 約一台機車的距離
: 反應時間不到一秒鐘 喇叭與煞車同時按下去
: 車身也有往左側拐 但最後還是撞上去了
:  
: 我本人擦傷 對方鎖骨骨折
: 我是打算直接和解 也不拿任何賠償
: 因為警察說腳踏車是小車 我會比較吃虧
: 對方要告我還是可以告
: 我想問各位有經驗的 這樣肇責大概會怎麼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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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145.136 (臺灣)
※ 作者: TomChu 2026-01-06 12:09:57
※ 文章代碼(AID): #1fN8iNeg (bik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767672599.A.A2A.html
ixjngzbn: 我也有過車禍是對方全責,我是車先修好傷都好了後跟對方拿錢和解,但我的案例應該沒辦法套用到你身上,你要有心理準備跟對方耗1F 125.227.104.186 台灣 01/06 12:30
車損我會提出 最後拿不到也沒差
我只要把對方逼退就好
MeeToo: 初判表沒意義 我直行被路口變換車
道撞也是判我全責 未保持安全距離
	
223.140.243.153 01/06 12:3
5F 223.140.243.153 台灣 01/06 12:33
後來複判有改變結果嗎?
※ 編輯: TomChu (49.218.145.136 臺灣), 01/06/2026 12:34:17
※ 編輯: TomChu (49.218.145.136 臺灣), 01/06/2026 12:35:04
MeeToo: 車禍鑒定變5050 雙方未保持安全距
7F 223.140.243.153 台灣 01/06 12:39
junsport: 調解只是爽到法院,其實根本是跳針和吵架會議而已,對方連初判表都沒看就開口討錢,94.87%是無法溝通的三寶,建議別浪費時間,直接告法院,反正之後開庭前也會被法院要求調解
保險公司理賠就是看初判表,說沒意義太偏頗9F 111.83.240.175 台灣 01/06 12:40
hangtenboy: 如果不是很明顯,警察不會輕易在初判表上面寫某方全責16F 101.10.95.57 台灣 01/06 12:43
我的部分是寫尚未發現肇因
※ 編輯: TomChu (49.218.145.136 臺灣), 01/06/2026 12:52:12
chris119: 五個月是重傷嗎XD對方既然都大開口了,就用力弄他吧
車損看金額大小跟保險公司。有的會要求實勘跟修完的照片,有的只要估價單就賠了(這個也是初判對方全責)18F 39.14.48.75 台灣 01/06 13:03
了解
※ 編輯: TomChu (49.218.145.136 臺灣), 01/06/2026 13:06:41
Fantasyhisai: 薪資是要看醫生開的,五個月太多
我雙手斷醫生開三個月,就賠三個月喬不好就給法官判,會少很多23F 59.125.205.215 台灣 01/06 14:49
了解 這我也會看對方的診斷書
※ 編輯: TomChu (49.218.145.136 臺灣), 01/06/2026 15:01:33
ryu38: 對方如果沒申請車禍鑑定法院就看初判表,對方喊5個月也要有證明他請病假5個月26F 42.78.253.134 台灣 01/06 15:56
seanliengodp: 我爸被撞到肋骨鎖骨顧著 醫生都不肯開3個月以上的修養證明呢
5個月是真的很敢開28F 156.246.95.189 美國 01/06 17:54
equinoxz: 對方全責的話先告過失傷害,6個月內要告邊告邊調節,萬一超過6個月對方告了
你沒告的話就吃虧了31F 118.150.101.234 台灣 01/06 18:23
ininder30cm: 除非雙方都沒意見
不然那調解根本浪費時間34F 114.33.50.31 台灣 01/06 18:52
bbenson: 同上,趕快去警局告過失傷害36F 111.248.38.248 台灣 01/0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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