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Pv6 (IPv6)標題 [新聞] 立院初審 二親等內親屬車籍同身障者戶籍時間 Mon Dec 29 16:42:13 2025
立院初審 二親等內親屬車籍同身障者戶籍免牌照稅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23216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調整免徵使用牌照稅
的規定,增訂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供該身心障礙者
使用的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關於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條文,共有11款規定,其中
第8款明定,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
有的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
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立委林思銘、牛煦庭、鍾佳濱、李彥秀、廖偉翔及台灣民
眾黨立法院黨團所提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林思銘表示,他的修法版本是針對第8款部分,希望增加使用上的彈性。
林思銘說,以無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為例,提供其交通車輛協助照護的二親等以內親屬
,未必與身心障礙者同居住於一處或設於同一戶籍,他認為應就提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
車輛數量,作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規定,而不應以該二親等以內親屬的居住地做限制,造成
民眾實際照護上的不便。
與會立委及官員討論後,大致贊同修法方向,最終通過立委林思銘、賴士葆、吳秉叡、郭
國文、李坤城所提修正動議,調整第8款的文字內容。全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初審通過的條文調整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規定,明訂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
本人、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該身心障
礙者戶籍地相同,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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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研究身心障礙免牌照稅的規定
想請問一下 原本規定的 "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
和預計修改後的 "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
有甚麼不一樣的嗎?
我以為車籍地應該就是車主的戶籍地
那這樣修改前後的條文有甚麼差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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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50.229 (臺灣)
※ 作者: IPv6 2025-12-29 16:42:13
※ 文章代碼(AID): #1fKZxdOn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66997735.A.631.html
推 alwang: 車籍收罰單 遷戶籍也許有學區或稅負優惠2F 12/29 16:47
推 maniaque: 因為原法條"很雞掰",身障者有駕照時,車要在身障者名下才可以免牌照稅3F 12/29 16:53
→ maniaque: 要身障者沒有駕照時,才可以由二親等同戶籍的車來申請
主要是修改這個,另外放寬戶籍地而不是同一戶籍
因為照顧人可能有自己的戶籍,隔壁也好,同鄉鎮市縣也好6F 12/29 16:53
→ maniaque: 而車籍在同一戶籍地(看定義是哪個),就可以適用
新聞倒數第三段就是討論修法的重點,最終定案放寬二親等不一定要同戶籍,只要在附近就好了10F 12/29 16:55
→ maniaque: ? 嗯,好像身障者有駕照時,車要在本人名下這條沒調整??14F 12/29 16:59
m 大提到的有無駕照的區別 好像在今年初已經改了
https://www.chcg.gov.tw/ch2/newsdetail.aspx?bull_id=404051
推 Benefits: 以前二等親內名下的車輛也可以申請,必須跟身障者同戶籍。
現在同戶籍取消,但車籍地必須相同。情境:你跟身障的爸爸都住台中,但不同戶籍,可是你會開自己的車去載爸爸.這次是解決這個問題.15F 12/29 17:04
推 hygen: 真是德政!20F 12/29 17:12
→ maniaque: 嗯,要身障者本身沒駕照,才可以用二親等,不然選單不能選所以,要嘛就是繳回身障者的駕照21F 12/29 17:12
推 Js1233: 我的理解同Benefits,本魯長輩因中風身心障礙,原本的規定是要同戶籍,害我要把戶籍遷到與長輩同一地點,修改後只要在同一個戶籍地即可,如果都住台中,那就都可以23F 12/29 17:15
推 YOHOpig: 家裡有兒童的,是不是也需要一下啊26F 12/29 17:29
→ dslite: 腦殘可以嗎27F 12/29 17:35
感謝各位 稍微看懂了 應該是只要二親等車籍"地" 和 本人戶籍"地" 相同即可
所以我可以理解是二親等的戶籍是同縣市應該就符合吧?
※ 編輯: IPv6 (36.231.150.229 臺灣), 12/29/2025 17:45:19
推 Aixtron: 這法律邏輯上,就是單一條件,拆成兩個小條件的交集!範圍擴大!31F 12/29 17:54
推 royli: 直屬同戶籍,而且身障者名下沒車就可以
有無駕照是其次38F 12/29 18:00
→ maniaque: 之前有(應該說當時立法寫的),今年財政部透過解釋放寬
從當時的辦法就是這樣寫的(或者說..沒有寫"那種情況")所以透過解釋函補強
總之,我去年辦時,線上選單就沒得選第三項(不存在這項)40F 12/29 19:20
推 komorin: 簡單說本來我媽跟我同戶籍,我名下的車可以申請免牌照稅,我姐住同市另一行政區就不行44F 12/29 19:32
推 maniaque: 剛剛發現一件事,RAV4 油電車還是要繳稅(差額,五千多)
因為免稅額是2400cc 以下(阿....差額好像沒5000那麼多)46F 12/29 19:40
推 Benefits: 我父親是身障,打從12年前就有兩個選項: 1.車在我名下,我跟他同戶籍. 2. 車過戶在他名下,車由我來開。1.比較方便, 因為我戶籍另有他用, 所以12年來, 歷經兩台車, 一直是選擇2.。
中間怎麼修細節就沒去管了, 反正都是要求同戶籍車才可以不在身障父親名下. 所以明年修法還算不錯, 不過我車已經買在父親名下, 所以其實也沒差了.48F 12/2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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