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chtec (小豆)
標題 Re: [閒聊] 討論「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議題
時間 Tue Jan  6 10:11:18 2026


順著這個討論
最近處理我老婆與一個女生的機車事故
因發生在路口前未達停止線前撞擊,撞擊後雙方滑出到到路口中央
處理員警怠惰,只憑雙方筆錄就做初判表,我老婆『應注意未注意』有肇責
我們申請肇事鑑定
幸好我老婆機車有行車紀錄器,整個過程都錄下
證明對方跨越雙簧線超車,在路口前撞擊我老婆機車

重點:
開會時,結束前,鑑定委員問了一句:你老婆有沒有看到對方撞過來?
事實上對方騎很快,而且我老婆此時靠向中線(雙黃線)準備要轉彎
我問我老婆有沒有看到對方,我老婆說他也沒想到有人從後超雙黃線
所以印象模糊

但我堅決一定要說:有看到(很重要),但反應已來不及(低於反應時間)
且沒想到有人超雙黃線(信賴原則)
所以完全無肇責
如果很老實說沒看到,就有『應注意未注意』可能

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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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echtec 2026-01-06 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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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討論「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議題
01-06 10:11 mechtec
festa: 上次看到一個YT影片講這個,“沒看到”=“未注意”1F 01/06 10:27
gigiabc: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會看注意到了 能不能有反應時間2F 01/06 10:33
attila125: 鑑定委員不就是只會看影片,圓出一個自己想象的故事罷了連鑑定都要搞文字獄而不是看客觀事實
行車記錄真的必備,沒影片就不會鑑定了3F 01/06 11:00
CMCYCZH: 老人女人老女人6F 01/06 11:03
Erechtheus: 有次在路口轉彎行人都走完了一台ubike突然硬衝出來7F 01/06 11:03
alwang: 只要我不看  就是別人衝出來8F 01/06 11:23
preisner: 有記錄器,算時間就好了,還要問什麼9F 01/06 11:41
auir: 一定有看到啊,撞到就看到了...10F 01/06 13:13
roc074: 只能說原po是對的,我問過很多律師或是法扶,「能注意」這點就是很多民眾在筆錄時候自以為是造成的XD。律師只教我不管如何都是「有看到」、「我有注意到限速」、「我知道這個路口的規則是必須停讓」。當然前提是你真的得有做到是最好。11F 01/06 14:03
frank111: 沒錯,大部分人的直覺反應就是說"沒看到",看到了還撞?但說出"沒看到"就輸一半了16F 01/06 14:49
iverson78108: 有影像,現場調查一律以影像為主,後續調查一律說影像對自己有幫助的部分!
何謂有幫助?就要看交通及法律專業度了。18F 01/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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