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han (該閉嘴了)標題 [問題] 與行人間距離是否不足3公尺時間 Fri Jan 30 12:44:25 2026
被警察用密錄器開單
已申訴被駁回,證據僅一張照片
https://ibb.co/jPgw9tFY
理由是
經原舉發單位查明函覆本案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遇行
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時,與行人間距離不足3公尺且未暫停
讓行人先行通過屬實。
申訴理由如下:
依內政部警政署業律定執法取締標準: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
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由舉發照片的視角,無從判斷行人與車輛的實際距離。
但案發地點大埔路為雙線車道,每個車道約3.2公尺。
舉發照片可證,當車輛前懸進入行人穿越道時,行人站立於車行方向之對向車道的路旁,
行人距離車輛應有一個車道(3.2公尺)的寬度,故本案應不符內政部警政署業律定執法取
締標準,請予以查實,謝謝。
大家怎麼看,請鞭小力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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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achan 2026-01-30 1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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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與行人間距離是否不足3公尺
01-30 12:44 jachan
噓 LabaK: 乖乖吃罰單好嗎 休旅車1F 01/30 12:48
噓 ian15937: 斑馬線一黑一白就是1公尺 車尾離開時人和車的距離要大於3公尺 你覺得你有嗎2F 01/30 12:50
→ jachan: 雙線道,對向車道路旁的行人,這樣沒有3公尺嗎
還有不是看車尾,是看前懸(車頭)4F 01/30 12:52
→ ian15937: 你車過到一半他只要伸出一隻腳就超過20公分了6F 01/30 12:54
→ jachan: 你說的對,但人沒有往前走。7F 01/30 12:56
→ ian15937: 我個人建議妳就吃下去 這個案例你只能拼實務上你有沒有贏 道德上你理虧8F 01/30 12:57
→ jachan: 6000有點貴,還要去上課,吃不下去。10F 01/30 12:59
→ ian15937: 問題是行政訴訟流程你吃的下去嗎 這案例輸的機率頗大
很有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12F 01/30 13:00
噓 hondasho: 就是有這種,害真的在讓行人的車,因為行人不敢過,等很久14F 01/30 13:01
→ jachan: 想知道,3公尺怎麼算出來16F 01/30 13:02
→ jachan: 一個車道有3.2公尺,看起來很近,是因為拍攝視角18F 01/30 13:07
推 cocoococ: 一個車道3.2雙向6.4右邊車頭很明顯在第二條斑馬線2車寬接近2這樣算出來6.4-4剩下2.4還是不足321F 01/30 13:12
→ ian15937: 你的右前輪看起來已經在第三根枕木紋上
算上車寬腳只要站在斑馬線上你就輸了23F 01/30 13:12
噓 hondasho: 這種無號誌路口,看到行人走在行穿線,讓就對了,還管幾公尺www25F 01/30 13:18
→ jachan: 同意樓上,但昨天被後面的機車八八。27F 01/30 13:19
→ ian15937: 打開車窗罵人就好
現在不指名道姓罵幹你娘已經不會起訴29F 01/30 13:21
→ jachan: 看來我要證明我沒有越過中線,才有機會翻盤
但此處路口的行穿線,是直接劃到路邊,晚上去拍實景
街景是舊的31F 01/30 13:21
→ chair209: 你應該是直接開過去了,根本沒讓吧?34F 01/30 13:30
→ jachan: 我的車輪應該是介於第一條斑馬線與第二條斑馬之間
你要從後輪與前輪的連接線,畫到斑馬線,才正確
警察視角有偏右,你直接從前輪畫水平線會誤判
的確,因為行人在對面車道,我認為有3公尺35F 01/30 13:31
噓 pohy960: 行人地獄下的四輪思維39F 01/30 13:55
推 MeeToo: 你推文的自述就表示你違規了 你知道他為什麼沒往前
走嗎?40F 01/30 14:04
噓 ur260: 廢話 你車這麼近誰敢走 活該42F 01/30 14:10
推 tswen: 爽啦 六千花下去呀43F 01/30 14:12
→ chi17: 直接去打行政訴訟,申訴只是跑個流程而已44F 01/30 14:13
推 william826: 如果過馬路的是你家人 會離這麼近嗎?
後面要亂叭 拖下來操幹 搞這種社會教育失敗的有福報45F 01/30 14:16
推 SimACC: 當大家都習慣停讓你停就不會被叭48F 01/30 14:53
→ codo: 只要看到行人就是停就對了 三個枕木紋根本是陷阱題49F 01/30 14:58
→ SilverFocus: PTT 看每個都是好駕駛,現實生活根本沒車讓我,搞得我好錯亂!50F 01/30 15:02
噓 e2ne0: 有行人再走就要等了 還3公尺52F 01/30 15:25
噓 joiedevivre: 樓樓上 有些地方風氣很差 可以陳情科技執法 或搬家、53F 01/30 15:25
噓 as305602: 行人地獄就是你這種人造成的54F 01/30 16:01
→ ericyo: 洨知識 3m大概是一層樓的高度,你覺得你這張照片的距離跟後面老公寓的一層樓有一樣嗎55F 01/30 18:42
噓 Semaj543: 違規就閉嘴乖乖繳罰單,還有臉討拍喔?57F 01/30 19:04
→ william826: 落後素質差的地方 不讓行人正常
台88晚上內線 幾乎滿滿住蛋殼區的貼車仔
他媽的這些社底 出事在外線也會被噴到58F 01/30 22:49
噓 edkoven: 只有台灣在那邊三公尺,國外你踏上斑馬線車子就「停」讓了,台灣還會慢慢督,看了就火大62F 01/31 10:58
→ darklpi: 要走行政訴訟,你申訴成功也無法取消罰單
應該還有一張是你車子開過去時行人正對著你車門
可能是怕你沒看到行人才會用這張照片70F 01/3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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