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nsimli (口嫌體正直)
標題 [黑名] james20387 沒有誠信可言的贈物者
時間 Fri Jan  5 18:17:32 2024


黑名ID:james20387


原因:長達一個半月的離奇索物過程,詳見時間軸

文章代碼(AID): #1bN7rKdm
閱讀文章 - 看板 give - 批踢踢實業坊
挑人中 作者: james20387 (七樓是我的好朋友) 看板: give 標題: [贈送] 石牌 Epson Perfection 1260掃描機 時間: Tue Nov 21 17:50:10 2023 物 品:Epson perfection 1260掃描機


11/22
12:51:想幫家人索取,雖然有寫自取地點,還是
       發信詢問他是否可使用寄送方式

14:19:獲得回應問我包材費與郵資是否可自付,
       可以的話再告知他

16:08:再次回信詢問他是否可用超商寄送,可以的話
       請他提供帳號會先將所需費用匯款,並提供寄件
       資訊

11/24
10:20:過了2天沒有得到回覆,無法將他說的相關費用
       匯出,所以再次發信詢問是否仍有意願贈送給我?

17:38:回覆我說他近期忙碌,要我稍等勿催寄

18:04:我還特地回信解釋非催寄,而是怕造成他的困擾,
       還是會以他方便的時間來配合

*****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
12/24
13:09:再次他詢問是否仍有要贈送?

17:02:回覆我因為身心狀況疲倦所以沒回,會打包好
       寄送給我

12/25
02:15:回信給他詢問大概需要多少時間打包準備? 並再次
       提到可將相關費用先匯出給他

*****一年的時間過去了******************************
從我最後一封mail到今日完全沒有任何回應,卻幾乎每天
都有上線,長達一個半月相當離奇的索物經驗,新的一年
將第一次提報黑名單的體驗送給這位奇葩的贈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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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246.106 (臺灣)
※ 作者: munsimli 2024-01-05 18:17:32
※ 文章代碼(AID): #1bbzS_-s (giv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ive/M.1704449855.A.FB6.html
yankslakers: 我還以為真等了一整年都沒回 原po誠信堪比八爺!!1F 01/05 18:31
munsimli: 一直以來都相當感謝贈物者的善心,但我想誠信也相當重要2F 01/05 18:35
james20387: 真是對不起 我近期真的是心力憔悴 因為有些工作熬夜好幾天
被好幾個人催件拜託趕東西 我這裡承認自己的疏失
也有一些金錢上面的問題 但這都和原po無關 我想任何處分我同意接受 再次致歉3F 01/05 23:43
baritone7563: 都說自取了8F 01/05 23:55
james20387: 謝謝樓上 確實我文章說自取 我可以省去尋找包材的時間 確實我不必那麼頭痛 ,一切是否處分就交由版主決定。這邊我也願意再次補寄9F 01/06 00:06
munsimli: 回8F,有需要才會先行再詢問並徵得贈送者同意,這跟是否自取並無絕對關係,信用無價不是嗎?12F 01/06 00:40
aldam: 免費的贈與不用強求,不是你要就一定要給你。
這種感覺不是很好。
真的有需要有急需,自取也是一種方式。你可以配合贈與者的要求,不是贈與者要配合你的要求。14F 01/06 02:24
munsimli: 樓上有仔細看過內文嗎?這些天的等待都是贈予者在明確表達可贈送的狀況下自行失聯,黑名不是因為我想索取他不願意,而是你有困難大可直說而不是讓人無盡等待,如果你覺得言而有信不重要,其實也可以跳過而不必瞎挺18F 01/06 03:43
lavender0309: 我也遇過類似的,站內信確定說要送給我然後加line談,面交時間說假日再說,到了假日時詢問這兩天有方便的時間嗎,隨時都可以配合,然後從此就消失了,其實反悔不想送了說出來就好了,結果假日都白等而且還要一直確認有沒有訊息...懂這種感受!22F 01/06 07:25
munsimli: 給樓上拍拍,都過去了,只是不解在要求受贈者守信的同時贈與者難道就不需要嗎? 我樓上那位在檢討受害者不知道是在哈囉什麼,當然內文看不懂就無法怪他啦,連誰配合誰都看不出來27F 01/06 09:51
alien200020: 我覺得贈物者當然也要有誠信,不過如果真的只想面交的話,下次還是死守原則吧XD有時候要找包材真的麻煩31F 01/06 11:05
akane1234: 我之前索取也跟贈物者聯絡好幾個月,才1-2個月對我而言不算長33F 01/06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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