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stelleRinz (小艾)標題 [新聞] 代診醫師改藥沒告知禁忌症 肝癌婦病逝時間 Thu Mar 26 11:47:10 202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403866
2026-03-26 09:50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代診醫師改藥沒告知禁忌症 肝癌婦病逝...醫師、中國附醫判賠10萬元
林姓婦人長期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拿抗癲癇藥,代診的嚴姓醫師更改處方後,林身體
異常1個月後死亡,林的女兒對醫師、醫院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嚴改藥未充分說明藥
物禁忌症、沒密切追蹤而有醫療疏失,雖難認林婦死亡與該藥相關,仍判嚴、中國附醫應
給付林女10萬元,可上訴。
林女主張,母親因腦部手術,每隔28天就會至中國附醫和郭姓醫師拿「優閒(
Levetiracetam)」抗癲癇藥物,她2022年2月10日循例至門診取藥時,由代診的嚴姓醫師
問診,並改開立「帝拔顛口服液(Depakine)」,結果母親13日服藥後異常,14日再回診
找郭醫師改回原藥。
林女認為,嚴開的藥禁忌症包含急性肝炎患者、慢性肝炎患者、有嚴重肝炎之個人或家族
病史者,而母親罹患肝惡性腫瘤,嚴醫師未注意也沒告知該藥物禁忌就隨意更改慣用藥方
,有用藥不當醫療疏失,後來母親病況反覆,同年3月16日死亡,對嚴、郭及中國附醫一
共求償100萬7497元。
中國附醫及2名醫師抗辯稱,林母是肝癌末期合併多重器官轉移病患,嚴和家屬討論後考
量原藥物控制不佳才改藥,2日後林母回診,郭見該藥效果不彰,才又再改回原藥物;嚴
是基於合理醫療裁量更換藥物,台北榮總鑑定也認為嚴換藥無疏誤。
中國附醫等說,林母體內內氨指數過高、死因等,是因肝癌末期合併多重器官轉移的自然
進程所致,與該藥物無因果關係,主張駁回。
台中地院指出,醫師法第12之1條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
、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中院認為,嚴醫師未能充分說明該藥物的禁忌症,或服用後應保持密切監測,就直接更換
藥物,且改藥後也未安排林母接受肝膽相關指數抽血檢測,顯未密切追蹤,堪認有醫療疏
失,但難認林母死亡是因該藥物導致。
中院考量,嚴醫師違反醫師法第12條之1,侵害林姓母女權益,造成其等精神痛苦,另中
國附醫未盡監督義務,判嚴、中國附醫應給付林女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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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認林婦死亡與該藥相關
但還是要賠償~~zz
因為侵害了林姓母女權益,造成其等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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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31.90 (臺灣)
※ 作者: EstelleRinz 2026-03-26 11:47:10
※ 文章代碼(AID): #1fnAn0Fb (medstuden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774496832.A.3E5.html
推 stationary: 113年度醫字第15號
這個判決書能吐槽的點太多了,包括即使追蹤了肝指數,但因為醫令是急診開的不是原醫師開的所以不算,天才啊2F 03/26 12:51
噓 littmann: Deparkine 肝代謝 難說沒關係5F 03/26 13:01
推 baldeagle: 就告訴大家沒事不要亂改藥,有嚴重共病的轉去醫中7F 03/26 13:18
推 k8543: 想起以前急診需要檢察官長駐的那個笑話8F 03/26 13:33
推 chillybreeze: 台北榮總鑑定無疏誤,全能法官也可推翻不相信...
以後重症應該找法官開藥才是啊9F 03/26 14:10
→ krosiswang01: 對用藥沒意見,但癲癇也可能是liver failure引起
那就是本來就時間到了,沒開藥搞不好也照樣被告11F 03/26 14:26
推 rainsilver: 裡面就說有跟病人討論和解釋 最好是沒事會換藥14F 03/26 16:09
噓 crazyED: 做了醫療鑒定然後法官還能判罪,賊嗎不罰17萬15F 03/26 17:07
→ essex: 就看以後多重共病除了原醫師,還有誰要碰18F 03/26 19:33
推 luben: 法官考上就是神 萬年不變19F 03/26 20:07
推 tienhun: 再惡搞下去沒有人要走大科了20F 03/26 20:29
推 SamZJ: 這三小判決,那藥師的責任到底是什麼21F 03/26 20:29
推 chuntien: 台中地院有名的下賤 判決明顯偏袒弱勢方 逼你和解22F 03/26 21:32
推 diogofseixas: 只要到醫院就診,台灣官方免付費的類保險給付,提告就給你,路上自摔自撞到醫院一樣有得賺,用不著告撞死你的那個,要告的是醫師,法院都這樣教,醫師接案就負無過失賠償責任,台灣司法超貼心
告酒駕撞你的不見得拿到多少,但告救你的醫師,法院會大發慈悲的判賠更多,找醫師拿更方便,免付費的無過失責任險,台灣法院限定23F 03/26 22:57
推 ObeseBoy: 。。。。。。。
這樣也能告? 還贏? 癌末=ATM?30F 03/26 23:19
推 bancouman: 10日開藥14日回來就醫還能算未密切追蹤,所以現在是改個藥就要QD抽血追蹤的意思嗎?要不要問問看健保同不同意?34F 03/27 06:36
→ f11IJ: 癌末過世很難認定跟改藥有關吧 這也能告?37F 03/2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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