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raBBO (天才小釣手)
220.135.116.169 (台灣)
2021-12-26 18:15:01 推 aj46: 你的假設 在台灣被闖紅燈的撞 也要負擔部分肇事責任 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夠你幹聲連連 所以遇到闖紅燈的 不想被撞就只能讓他先過 29F 12-26 18:44
作者:
oplk (歐普林克)
122.118.206.74 (台灣)
2021-12-26 16:43:36 推 aj46: 這篇說的好 5F 12-26 17:10
推 aj46: 那個人一直跳針 沒人說安全距離不重要
現在是討論如何降低自已在高風險的情況 原文作者這種急煞雖然沒撞前車 但今天是運氣好不是學長追尾
不然可能自已連帶家人都受傷了 56F 12-26 19:17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20.137.165.155 (台灣)
2021-12-26 11:03:17 推 aj46: 樓上還扯什麼過斑馬線 過斑馬線本來就要注意轉彎車 44F 12-26 12:12
→ aj46: 對方違規硬要過 你還不是要讓他 難不成要用肉身阻 46F 12-26 12:12
推 aj46: 問題在於對方違規 你不讓而受傷 這樣有比較好? 你 61F 12-26 12:24
→ aj46: 的觀念在國外可行 可是這是台灣 63F 12-2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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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terdesign (水●設計)
42.75.156.117 (台灣)
2021-12-25 17:31:11 推 aj46: 確實煞車晚了 和前車距離變近就要警覺輕踩煞車 不過後車跟太近也是事實 458F 12-25 20:03
推 aj46: 原po先怪罪前面急煞 才會被砲 純粹是自己不專心再 820F 12-25 21:38
→ aj46: 急煞 安全距離夠才煞住 後車貼太近撞到是百分百肇 822F 12-25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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