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
作者 hayate232 (CY)
標題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
時間 Fri Aug 19 03:45:13 2022


※ 引述《OK8066889 (麟唄謀集)》之銘言:
: 什麽是謠言?是指沒有相應事實基礎,卻被捏造出來並通過一定手段推動傳播的言論。
: 謠言的歷史十分悠久,而在新媒體時代,謠言的產生和傳播又獲得了新的“翅膀”,其傳
: 播力和破壞力也呈幾何級增長。近年來,從搶鹽風波,到地震謠言,再到愛滋病女事件,
: 謠言所及,不斷侵犯著他人的權利名譽、破壞著社會的公共秩序。因此,對謠言的否定態
: 度,體現著一個公民的基本理性,捍衛著一個社會的起碼底線。其間貫穿的一條邏輯則是
: ,自由和秩序是辯證的關系,任何個人的自由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行使,不能突破底線,
: 妨礙他人自由。換句話說,言論應當自由,謠言不能自由。
: 有些人認為,言論自由包含著說錯話的自由,寬容謠言就是保護說話權利,而懲治謠言就
: 是遏制言論自由。這樣的觀點似是而非。作為一項法律權利和政治權利,言論自由是人們
: 在意見表達方面的自由,其法理基礎是寬容主觀好惡、承認觀點多元。正如任何自由都有
: 邊界一樣,言論自由也不例外。保護“說錯話”的權利,並不意味著放縱故意造謠。說錯
: 話與造謠言,在性質上有根本區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過一句名言:絕不會保護任何人
: 在戲院中誑呼起火引起恐慌的自由。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的行為,在法律上不屬於行使言
: 論自由,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的言論自由,會包括造謠的自由。

不過以前網路混沌時代真的是有點超過拉,之後大告人時代我記得是LOL 出的時候開始的
,網路訟棍也行之有年。

只是這法律造謠是什麼意思?

假設,我先假設喔,如果我轉貼明年出GTA6相關文章那這樣算造謠還是發表農場文章啊

那這樣責任歸屬是,討論版站方的責任,還是轉貼著的責任或是原文的責任 是哪一個咧

我有很嚴重的閱讀障礙 還是看不懂那個法律到底來幹嘛的0.0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83.24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_fRB7D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60851915.A.1CD.html
rafe: 我可以舉報你造謠然後平台送第三方機構審查
審查通過平台就要標假新聞不然罰錢1F 08/19 03:49
SecondRun: 以後看不到噓文了 都直接檢舉3F 08/19 03:53
那夸抽菸是不是也可以舉報了
※ 編輯: hayate232 (1.160.183.244 臺灣), 08/19/2022 03:54:52
oaoa0123: 說真的我在英文論壇混從來沒看過人說要開吉 不知道為啥4F 08/19 04:03
sd2567: 因為英文論壇可能會跨國啊5F 08/19 04:06
std92050: 要和公共利益有關吧 GTA6還是阿誇抽菸應該管不到6F 08/19 04:11
[圖]
aa1477888: 認證舉報者要有什麼資格?要有什麼專業?
誰來監督跟查核那些認證舉報者團體?
為什麼這些團體說是造謠 你就是造謠?
假如有個審查團體相信地球是平的 那我說地球是圓的
是不是就會被標上假消息?8F 08/19 04:50
std92050: 這樣看起來是我說錯 不用到公共利益  不過要是違法內容才行?13F 08/19 04:55
BrowningZen: 罵個幹你娘就能開吉就是個台灣的垃圾法律阿,大多數的法律都只限誹謗,不然仇恨罪還是要有針對成份15F 08/19 05:00
sunny26262: 重點是違法內容到底誰定義的17F 08/19 05:07
VSirin: 說任天堂要島的算不算造謠18F 08/19 05:16
TaiwanFight: 不懂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自由民主國家要制定的法律根本不需要擔心吧19F 08/19 05:26
kurenaiz: (本推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21F 08/19 06:12
dreamnook2: 民主國家出現限縮人民自由的法當然要擔心22F 08/19 06:14
ozaki1986: 支持中介法23F 08/19 06:26
sakuwolf: 有些人是超譯民主自由和言論自由吧,尤其是柵欄裡的那群24F 08/19 06:28
ozaki1986: Ptt反對的事就是對的事,站方都跳腳了,一定是對的25F 08/19 06:28
Samurai: 找大量瑋豐反串再檢舉就能輕易搞倒一個平台,中介法就是這麼離譜26F 08/19 06:37
Fewer: 喜歡這個法可以去對岸啊 可以完整享受28F 08/19 06:39
donkilu: 說真的 支持的可以不要用PTT29F 08/19 06:41
ozaki1986: 支持支持法案強力通過,看ptt崩潰xd
說真的,通過後ptt可以搬到其他國家也沒人在意30F 08/19 06:43
fouto: 就是有樓上這種用ptt然後想弄倒ptt的wwwwww32F 08/19 06:56
tuanlin: 對欸 以後就不能說任天堂要倒了33F 08/19 07:01
ozaki1986: 弄倒怎麼要樣嗎34F 08/19 07:10
yellowhow: 這鳥法案的問題就太多模糊不清自由心證
而且一堆都是先罰後審,所以就會讓平台業者產生寒蟬效應,然後就是有可能的全部刪光或者遮蔽
甚至直接關掉不幹了35F 08/19 07:11
ozaki1986: Ptt自己能力有問題無法配合,倒了剛好39F 08/19 07:14
yellowhow: 這種變形蟲標準那怕google也不可能應付得...40F 08/19 07:16
gilbertmac: 怎麼會不用擔心 忘記逾越限制級了嗎41F 08/19 07:18
ozaki1986: 法案始終會過,不用擔心42F 08/19 07:18
gilbertmac: 就跟當初那爛法一樣 怕被搞 業者就只好把大部分普遍級都列為限制級 這爛法也一樣 平台怕被搞 只好禁止討論政治時事議題 從此網路政府說了算43F 08/19 07:23
ozaki1986: 呵,果然早該立法46F 08/19 07:25
samarium: 看到很多八卦版境外勢力公關公司緊張就知道這些人只在乎kpi47F 08/19 07:28
DarkHolbach: 踰越限制級也是給所謂第三方機構審的,結果怎麼樣大家都知道了49F 08/19 07:28
staff97531: 明明是高學歷份子,卻專門訂這種不經腦袋的法,
猜測最後的結果應該會像香川縣管制遊戲那樣無疾而終不過寒蟬效應也成功達到了
要不然以後誰說政府貪污或無能的話,政府方要怎麼證明是造謠51F 08/19 07:52
目前就看是否會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就有問題,不管是日本還是台灣一堆法律真的都是擺
好看的,造謠確實該告,但要告也是要當是者(造要者)和想告的他人去告吧
※ 編輯: hayate232 (1.160.183.244 臺灣), 08/19/2022 08:06:11
yuisky: 話說舉報不是支語嗎 什麼時候官方的檢舉變成舉報了56F 08/19 08:14
aaaaooo: 法律都要中國化了還管是不是支語57F 08/19 08:18
kinghtt: 評定造謠是那些人也沒提出來,造謠標準在那也沒寫58F 08/19 08:43
gene51604: 中共也說他們是民主國家啊59F 08/19 08:46
kinghtt: 以現在社維法執行的標準來看只要轉貼政府負面新聞就會被盯上60F 08/19 08:46

--
--
作者 hayate232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hayate232.):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 - AC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