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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adst513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1-11-09 03:09:31
看板 C_Chat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標題 Re: [新聞] 同人誌的末日?漫畫二次創作恐成公訴罪
時間 Fri Nov  4 10:17:15 2011


※ 引述《long20201 (狗仗人妻)》之銘言:
: 只是我比較怕的是大家以後只能看三次元的糟糕物,都沒有二次元的糟糕物
: 總覺得這個世界對動漫還是充滿了不少偏見與惡意

想得到注意, 額外回一篇文.

現實更可怕的問題, 正是這篇文反映的, 就是民眾和法律界和大企業, 對
於法律認知上的落差, 資源和資訊上的絕對優勢.

會覺得很多事有人在做, 沒有問題的這個想法, 是人之常情, 這也是知財
權法產生的最大陷阱, 我認識的人, 當我談哪個做法是危險時. 他們的反
應大多是「不會吧? 」, 「你想太多了. 」, 「如果要告為甚麼不先去告
XXX」, 「你太誇張了, 別以為我甚麼都不懂」, 「你的說法根本不合
常識」, 「那些人畫這種書又不見被封? 」


這種反應我遇得最多, 「常理」和「法理」是兩回事. 常理是大家道德上
會接受的事情, 例如改圖開個玩笑. 這叫常理. 我們一直活在常理的世界
中.


但「法理」就是指上到法庭會變成甚麼, 那是跟隨一套不是依常理去制訂
的規則, 而且那效力比常理更強大, 常理不能直接掏你的錢, 法理可以把
你瞬間弄到破產. 而你做了的事情可能就只是貼了一張圖, 對於你和常人
而言, 你只是一個平凡的良民, 但對於法律面前, 你是「傷害企業利益的
罪犯」.


法律太廣大複雜, 不是專業的只能懂一部份, 在拼湊下還有很多破綻, 但
這種破綻只留給對法律有充份認識的人, 而不是存心只是想畫個同人志弄
點小錢, 過平凡生活的大眾.


現實常理和法理的落差, 使我們很多人都落入了陷阱中而不自知.

這可不是單純針對動漫的惡意, 但是不幸地, 動漫的創作者, 多少是入世
未深的青少年, 他們根本不可能有這麼多資訊, 但企業和律師, 只要有機
會賺錢, 是絕不會放過你們的.


--

    基於思源的概念, 而宣傳的的香港 BBS:
    telnet://hkday.net
    民國無雙更新 v1.21 抗戰篇 - 蘆溝曉月:
    http://sites.google.com/site/kowloonia/home
民國無雙官方網站
這是意淫(供任何立場的人, 真的)戰略遊戲民國無雙儲放的官方網站, 主要用途就是發放遊戲的基本資料, 規則, 以及提供討論區的連結.
 

--
tsunamimk2:他們不會管青少年的 因為告了也拿不到一毛錢1F 11/04 10:17

他們會管任何賺到錢的青少年.
特別是將來很可能有潛在賺錢能力的青少年.

一個人只要到了法定可以上班的年齡, 薪水不叫作太低, 都可以撈到錢.
你沒那麼多現金, 還是可以分期給付. 告一告就是為了拿你一年薪水這種
事情, 我見過不少.


tsunamimk2:法律部門真正的目標是競爭對手2F 11/04 10:18
psplay 
psplay:扯到錢 本來就是要注意一點 看來C81應該沒了  orz3F 11/04 10:18
SnowMann:小事都要弄成大事,會有很多人生氣的4F 11/04 10:19
tsunamimk2:我不認為耶,C81ㄧ堆企業攤,法律又沒修,沒啥理由取消5F 11/04 10:19
tsunamimk2:那太沒效率了 你太大看上班族ㄧ輩子能賺的錢
tsunamimk2:告你拿個ㄧ百萬又怎樣 養律師半年都不夠

沒有大看, 我看過的案例就是總計八十萬臺幣左右.
養一個律師, 就不是只告你一個.

SnowMann:這種東西要禁,就得強制執法,但又容易弄到天怒人怨,引8F 11/04 10:20
tsunamimk2:ㄧ個專例百萬千萬的比比皆是 那不是對附小咖用的9F 11/04 10:20
tsunamimk2:因為那樣會賠本
tsunamimk2:真得這樣搞只是小家子氣而已
SnowMann:起不必要的抗爭,我不覺得這不會像抓盜版一樣12F 11/04 10:21
tsunamimk2:請問是甚麼案例 講出來參考看看13F 11/04 10:21

別人的私隱吧?
就是中了釣魚網站的圖片, 在自己網站使用而已.
就是那麼小家子氣.

也不用說太遠, 你可以搜搜臺灣的網界, 看看多少人就是在自己
網站貼了一幅鳥的照片就被告賠了錢.

tsunamimk2:至少我認識的作智財的朋友 他是不會去鳥小咖的14F 11/04 10:22

因為你的朋友不是凶狠的美國法棍.

eva123eva:應該是"再創作本身沒有錯,拿來販售營利就有錯"15F 11/04 10:22
tsunamimk2:不對 和營不營利毫無關係16F 11/04 10:22
SnowMann:我想這應該看廠商意見比較對,一個外人插手只是多管閒事17F 11/04 10:23
y3k:我覺得大砲有兵打 幹嘛打小鳥 除非已經沒兵而且小鳥沒人看到18F 11/04 10:23
tsunamimk2:是的 這明明就是民事問題 政府插手很扯19F 11/04 10:23
y3k:不然你打了就準備出問題20F 11/04 10:23
tsunamimk2:那種事情說真的連討論的資格都沒有...那種錢也是21F 11/04 10:24
tsunamimk2:而且那常常還是個人告個人吧!
Profaner:最好是不會鳥小咖 之前某大律師事務所才幫美商好事多打了23F 11/04 10:24
SnowMann:一般小事在警察關卡都會要你庭外和解,你真要告,就得面24F 11/04 10:24
tsunamimk2:抱歉 他是在美國執業沒錯25F 11/04 10:24

我說的是法棍.
法律惡棍.

而不是說你的朋友不是美國人.
你的朋友不會做, 但很多人正在做.

SnowMann:層層的法官,而這些法官也不是好臉色26F 11/04 10:24
Profaner:一個很噁爛的官司 好事多去告一個不過是賣柿子的農夫27F 11/04 10:25
tsunamimk2:請問是甚麼事件?農夫用了costco的商標?28F 11/04 10:25
Profaner:因為那個農夫用了「好柿多」當名字在賣柿子29F 11/04 10:25
tsunamimk2:我不覺得這是可以隨便用人家東西的藉口耶30F 11/04 10:25
tsunamimk2:那起訴訟很正常啊,認不認定是法官的事情吧
Profaner:他們一定那麼大的公司也要計較小小自種自賣的農夫32F 11/04 10:26
tsunamimk2:這和大小無關吧33F 11/04 10:26
Profaner:重點是農夫哪知道什麼costco啊34F 11/04 10:26
tsunamimk2:如果他覺得這值得了 就會去做了35F 11/04 10:27

如果不是對小咖用的, 那對著農夫用, 是否意味著他不是小咖.


Profaner:最後農夫敗訴還需賠錢36F 11/04 10:27
tsunamimk2:法律從來沒有不知者無罪 不過這也不是罪37F 11/04 10:27
tsunamimk2:這只是民事糾紛罷了
juunuon:農夫惡搞一下也該死...39F 11/04 10:27
tsunamimk2:看對方在不在意這商標的價值啊40F 11/04 10:27
Profaner:現在的智財法早就忘了當初何以要保護智財的目的了41F 11/04 10:27
SnowMann:智慧財產權你不告人,這東西都可以被一直用下去42F 11/04 10:28
tsunamimk2:商標很貴的 那代表這企業的責任43F 11/04 10:28
tsunamimk2:至少對costco來說他認為這是值得的 不然就不會作

所以這裡從沒有任何理由認為「小咖不會被理會, 你們可以安心了」

SnowMann:我忘了是哪人,那男星在數十年後才發現被盜用肖像權到咖45F 11/04 10:28
tsunamimk2:抱歉 我不會認為弱者就比較有道理46F 11/04 10:28

沒有人說弱者比較有道理, 是有人說小咖就不會被理.

SnowMann:啡上47F 11/04 10:29
Profaner:那個老農夫在好市多進來台灣之前就在用了耶 他用了二十多48F 11/04 10:29
Profaner:年了
tsunamimk2:沒申請商標就沒甚麼好講的啊50F 11/04 10:29
juunuon:錯就錯在農夫沒去申請專利51F 11/04 10:30
tsunamimk2:通常是不會被理的 你們喜歡拿特例來講 真的是隨便52F 11/04 10:30

不要用「特例」去掩飾已經發生的事實, 和「小咖」們要承受的風險.
隨便的是你讓人低估了這件事對普羅大眾的危險性.

cloud7515:結果小咖一樣死嘛53F 11/04 10:30
tsunamimk2:如果小咖真的都會被理 那我們看到的是沒玩沒了的新聞了54F 11/04 10:30
Profaner:這案例讓我每次都想到以前教授說的 法律本身就是種剝削55F 11/04 10:30
tsunamimk2:甚麼"台雞店"(在烏來 賣手扒雞的)56F 11/04 10:31
SnowMann:是你不懂法律就會被剝削,我看過幾場惡人告狀的案例57F 11/04 10:31
tsunamimk2:我倒覺得是ㄧ句老格言 知識即權力58F 11/04 10:31

我就是知道這些東西和案例, 也見過好些人發生過.
知識就是權力.

我擁有這些知識, 我認為我就有告訴公眾, 這件事的危險性的權力.
而不是讓公眾以為自己不受影響, 莫不關心, 中招時才發覺自己也有風險.
知識所帶來的權力, 並不是單純用來維持自己的利益的.
知識所帶來的權力, 也可以用來保護弱者, 維持正義.

不要將他們擁有法律知識, 就將他們的行為合理化.
我知法理亦知常理, 憑甚麼要求一個出身沒幾年的小孩, 為了這樣的事情就
背下一生的債?

SnowMann:不過法官跟檢察官不是省油的燈,被告不一定有事59F 11/04 10:31
mybaby520:通常是不會被理的代表有例外存在啊...怎麼又變成特例60F 11/04 10:32
SnowMann:只要按照程序說個幾句話,審判大概最多20分鐘解決61F 11/04 10:32
tsunamimk2:無知從來不是"普羅大眾"的藉口啊62F 11/04 10:32
Profaner:所以低階層的人真的很可憐 社會主流價值都認為你本來就應63F 11/04 10:32
cloud7515:竟然可以在這邊看見天龍觀點 哇塞64F 11/04 10:32
TheJustice:扯回一點ACG...hello kitty超愛告,鋼彈卻很少會有侵權65F 11/04 10:32
mybaby520:這種例子也不是真的很少66F 11/04 10:32
tsunamimk2:解決這問題是法律扶助 但是請問有人要去作嗎?67F 11/04 10:32
Profaner:該懂法律 但問題是 有些人連生活度日都很困難了 每天撿蔥68F 11/04 10:33
tsunamimk2:事實如此 所以才有法律扶助諮詢服務69F 11/04 10:33
Profaner:撿的要死 一天不到五百元 還有人要去告 到底是人出問題還70F 11/04 10:33
SnowMann:在警察跟檢察官過程中,他們會給你建議的71F 11/04 10:33
tsunamimk2:再指責別人天龍之前 先去作作看法律扶助如何?以前當過72F 11/04 10:34
SnowMann:不過不是明目張膽,是說整個法律程序大致是怎麼樣73F 11/04 10:34
Hydran:扯的在公訴吧  原創者不在意的話也沒用74F 11/04 10:34
Profaner:是法出問題 值得深思75F 11/04 10:34
tsunamimk2:一段時間的義工  不懂法律 純粹去幫忙建立網路的76F 11/04 10:34
Profaner:有人在跟你扯天龍嗎? 別跳痛去天龍77F 11/04 10:34
tsunamimk2:我只能說溝通難度比你們想像的高太多了78F 11/04 10:34
h90257:法律本來就是有錢有閒的人才買得起的工具啊79F 11/04 10:34
tsunamimk2:喔 請看cloud兄的發言 不是我扯的80F 11/04 10:34
Profaner:另外是「在」不是「再」81F 11/04 10:35
mybaby520:知識即權力 並不是任何人身邊都有唾手可得的知識82F 11/04 10:35
tsunamimk2:grammer checker才是跳痛跳得厲害吧83F 11/04 10:35
h90257:律師>要錢 出庭>要閒84F 11/04 10:35
tsunamimk2:是啊 所以有人願意去當法律扶助嗎?我有連絡人85F 11/04 10:35
eva123eva:告不告是看公司願不願意理小咖吧...86F 11/04 10:36
tsunamimk2:甚麼都沒做過別在那邊想當然爾好嗎87F 11/04 10:36
eva123eva:但是也不能保證他絕對不會來動你 = =88F 11/04 10:36
Profaner:我不懂法律 但我有去家扶當義工89F 11/04 10:36
tsunamimk2:我也不懂啊 我只是去幫忙建立連絡資訊和資料庫的90F 11/04 10:37
tsunamimk2:還有幫忙說明一些基礎的概念
Profaner:所以又要開始社會貢獻度的話題了嗎= =92F 11/04 10:38
tsunamimk2:和貢獻度無關 只想說甚麼法律是剝削是根本沒去做過的人93F 11/04 10:38
killme323:怎會扯到社會貢獻度= =94F 11/04 10:39
tsunamimk2:才會講的話...95F 11/04 10:39
eva123eva:啊?社會貢獻度?還是把話題拉回智財比較有意義啦96F 11/04 10:39
tsunamimk2:義正嚴詞的人聽到我講義工都閃人了97F 11/04 10:39
mybaby520:不完善的法律就是剝削 法律根本不是完美的98F 11/04 10:39
tsunamimk2:有興趣的連絡我 工作地點在台南99F 11/04 10:40
tsunamimk2:法律當然不是完美的 他只是底線而已
cloud7515:啊不就 知識即權力 無知不是藉口 知法人優勢很明顯啊101F 11/04 10:40
Profaner:原來台灣的法律沒有剝削啊(遠目)102F 11/04 10:40
MikuKing 
MikuKing:小咖當然還是會被告阿....哪來的什麼小咖就沒事的道理...103F 11/04 10:41
tsunamimk2:所以你看 誰扯天龍人?104F 11/04 10:41
omegazero:法律永遠不可能完美,在法案通過的瞬間就開始LAG105F 11/04 10:41
tsunamimk2:因為通常不划算吧 事實上也是這樣106F 11/04 10:41
mybaby520:哪有人在扯天龍...107F 11/04 10:41
tsunamimk2:往上翻一頁就看到了108F 11/04 10:42
mybaby520:這一頁沒有-_-109F 11/04 10:42
Profaner:各位看倌評評理唷  我哪裡扯過天龍110F 11/04 10:42

換句話說就是那樣.
窮人未翻身之前, 沒有告的價值, 就像動物一樣先養肥.
等他們好不容易有辦法賺到一點小錢, 可以翻身, 有點儲蓄的時候.

就值得告下去, 像收割麥子一樣, 這些人告下去就划得來了.
告一次把一個人辛苦一輩子供下來的房子賣掉去賠償.

MikuKing 
MikuKing:不划算歸不划算  但告還是告阿...上面都那麼多例子了111F 11/04 10:42
sdfsonic:==============天龍特攻隊好看=========================112F 11/04 10:42
tsunamimk2:你自己不看我也沒辦法了113F 11/04 10:42
sudekoma:所以這裡至少有兩個不懂法律的人...卻在對法律觀念熱辯?114F 11/04 10:42
mybaby520:好看+1115F 11/04 10:42
MikuKing 
MikuKing:如果你要說那都是特例  那所有的事件都當特例就好了阿116F 11/04 10:43
tsunamimk2:我說的是cloud先生吧?117F 11/04 10:43
sdfsonic:是我扯的 大家來罵我吧(躺)118F 11/04 10:43
TohmaMiyuki:對啦,都是特例都是個案嘛wwwwwwww119F 11/04 10:43
TohmaMiyuki:這論點我好像在哪邊看過   (?
tsunamimk2:一句話 有人要供獻己力的話 請連絡我 感恩121F 11/04 10:44
juunuon:來~!!大家一人一腳踩死 飛音(誤)122F 11/04 10:44
sawg:我是來到高潭市了嗎...123F 11/04 10:44
Profaner:我是從社會科學的角度去看法律是種剝削 我也沒在講法理啊124F 11/04 10:44
korsg:小咖不會被告 被告是特例 那米國的特例還真多...125F 11/04 10:45
sdfsonic:因為法律不講不知者無罪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126F 11/04 10:45
Profaner:就像前頭文章所言 這法案最可怕在「公訴」127F 11/04 10:46
tsunamimk2:來個實例好嗎?128F 11/04 10:46
korsg:在訟棍的眼裡只要你還沒破產,都會想辦法從你身上榨出汁來129F 11/04 10:46
tsunamimk2:是 問題出在公訴 因為這不是政府該管的事情130F 11/04 10:46
tsunamimk2:這點我一開始也講了
omegazero:"無知"往往是惡意者用來放的大決132F 11/04 10:46

無知那麼罪大惡極.
把六法全書放進義務教育中好了.

※ 編輯: chenglap        來自: 222.167.25.38        (11/04 10:48)
ert0700:法律是拿來規範為惡者的 但現今社會法律到底是拿來幹嗎的133F 11/04 10:48
tsunamimk2:解決無知的方案是法律扶助服務 但是那也要有人用才行134F 11/04 10:48
ert0700:逃避社會輿論 加害善者用 ?135F 11/04 10:48
sudekoma:台灣智財釣魚數一數二的判例,是點唱機歌曲和網路轉賣VCD136F 11/04 10:48
tsunamimk2:法律其實是規範政府的 不是規範惡者的 ...137F 11/04 10:48
tsunamimk2:民法至少上通識的時候 教授說是"解決糾紛"的
a2935373:活著還真辛苦 要把一直增修的法律都搞清楚 不然就該死139F 11/04 10:49
tsunamimk2:無知也不是善良的同義詞140F 11/04 10:49
tsunamimk2:不用啊 你要作的是花錢找個法律顧問

花錢這根本是雞和蛋的問題.

tsunamimk2:或者去上上政府開辦的免費說明課程142F 11/04 10:49
sudekoma:唱片公司和片商常告擺點唱機的業者,和看完DVD轉賣的個人143F 11/04 10:50
a2935373:找法律顧問不能在你成為一個罪大惡極的罪犯之前阻止你啊w144F 11/04 10:50
ert0700:這是人性問題 教授還會教會計系的怎合法逃稅呢145F 11/04 10:50
tsunamimk2:你真能成為偉大的罪犯 自己就會懂法律啦146F 11/04 10:50
omegazero:很多時候當事人根本是"用我又不知道會blahblah"推託147F 11/04 10:50
tsunamimk2:或者真的不鳥法律到底 也是一種策略148F 11/04 10:51
sudekoma:很多都是大鯊魚吃小蝦米的判例...不過台灣檢察官判決時,149F 11/04 10:51
tsunamimk2:合法的就不是逃稅了 那叫避稅150F 11/04 10:51
mybaby520:我還是對弱者難道比較有理那段很感冒 法律是一種工具、151F 11/04 10:51
a2935373:判決是法官的事 檢察官只管起訴152F 11/04 10:51
omegazero:但有些根本不用懂法律,只要有點社會常識就知道能不能做153F 11/04 10:51
mybaby520:武器,給熟知法律的人使用 不完全是保護弱者伸張正義的154F 11/04 10:51
sudekoma:絕大多數都是緩刑緩起訴,或萬元金額的罰金...155F 11/04 10:52
sdfsonic:你要做的是成為有錢跟有權力的人 然後把法律當作武器XD156F 11/04 10:52
mybaby520:屏障沒錯 但不要將之視為理所當然157F 11/04 10:52
tsunamimk2:法律從來不是保護弱者的 那是社會福利158F 11/04 10:52

那有讀過約翰. 羅爾斯的「正義論」否?
正義論裡的差別原則, 講的就是對於最不利地位的人, 最大限度的保障.

ert0700:是的 那是避稅 合法的少繳稅金 在我這個窮人眼中就是這樣159F 11/04 10:52
sudekoma:所以像美國天文數字的判例,在台灣是不用擔心太多...160F 11/04 10:52
ert0700:我很膚淺161F 11/04 10:52
tsunamimk2:法律只是底線 政府越大 法律就越複雜162F 11/04 10:52
mybaby520:法律因人而生 不是人由法律而造163F 11/04 10:52
tsunamimk2:合法的不繳稅非常常見啊 例如買中鋼領股息就可以164F 11/04 10:53
tsunamimk2:法律只是底線 再說一次
tsunamimk2:是沒有情感的
sdfsonic:<----------------買中鋼領股息的懶人167F 11/04 10:53
sudekoma:就連C老師提到的候鳥協會會長,法院也已經注意過了。168F 11/04 10:53
tsunamimk2:花錢找法律顧問只是因為時間更貴不自己去聽而已169F 11/04 10:54
a2935373:假設今天政府為了環境衛生公共利益之類的理由說禁止把衛170F 11/04 10:54
tsunamimk2:和雞生蛋蛋生雞無關吧 沒錢有免費的諮詢課程 花時間171F 11/04 10:55
tsunamimk2:我不認同正義論的...

窮人哪裡來這麼多美國時間, 每天做十幾個小時低薪工作的人, 既沒有錢
去請法律顧問, 也沒有時間去聽法律講座. 他們需要僅有的不過是和他們
家庭相處的一點時光, 為的就是養家活兒, 和在過勞死之前退休.

再加上被告, 最終善良的人在層層壓迫和恐懼下, 不是自毀, 就是變得邪
惡, 那樣有甚麼合理性?

把不通人性這件事視為理所當然, 是非常短視的事情.


※ 編輯: chenglap        來自: 222.167.25.38        (11/04 10:59)
a2935373:止把衛生紙投入馬桶好了(姑且不論違憲的可能) 不知道的人173F 11/04 10:55
a2935373:被告不是活該死好是啥
PsycoZero:笨,環境公共衛生的話你要把衛生紙丟進馬桶才對175F 11/04 10:55
tsunamimk2:是 法律上就是如此 所以不能隨便定法律176F 11/04 10:55
ert0700:所以法律是要保護啥? 那些法規理論上要保護的可都是弱者177F 11/04 10:56
PsycoZero:丟到垃圾桶那才是增加環境公共衛生成本...178F 11/04 10:56
a2935373:法律是強者訂定的 你說保護誰呢?179F 11/04 10:56
tsunamimk2:法律保障的是"運作"的基礎...180F 11/04 10:56
sdfsonic:法律是要保護所有人吧@@ 不過有錢有知識的人會佔便宜181F 11/04 10:56
a2935373:重點又不在衛生紙XDD 我只是隨便舉例182F 11/04 10:57
ert0700:當然是批著弱者皮的強者183F 11/04 10:57
tsunamimk2:就好像lol的規則一樣 那只是維持運作的基礎184F 11/04 10:57
PsycoZero:法律如果要保護所有人今天台北股市就會上萬點185F 11/04 10:57
tsunamimk2:法律保護人是因為他限制政府和公權力啊....186F 11/04 10:57
sdfsonic:法律=遊戲規則XD187F 11/04 10:57
tsunamimk2:至少如果我聽的課沒錯的話是這意思188F 11/04 10:57
senas:我比較好奇的是 推文有誰真的是法律系的阿XD?189F 11/04 10:58
tsunamimk2:只上過概論課而已 所以我也無能討論法律怎麼制定190F 11/04 10:58
a2935373:除了行政法和憲法以外其實限制的都不是公權力吧?191F 11/04 10:58
sdfsonic:喔 我不是 我是來喇賽的 我是資訊相關科系XD192F 11/04 10:59
tsunamimk2:刑法193F 11/04 10:59
tsunamimk2:刑法才是真正限制公權力保障人民不受政府隨意傷害的
juunuon:保護弱者只是唬你 這樣弱者才不會造反195F 11/04 10:59
gp99000:那在什麼情況下才能知道,自己該去懂法呢?196F 11/04 10:59
tsunamimk2:但是刑法卻被當成包青天用了...197F 11/04 11:00
a2935373:刑法很明顯就是限制個人啊 你不能殺人放火198F 11/04 11:00
PsycoZero:國中上公民課的時候199F 11/04 11:00
tsunamimk2:老實說是出社會的時候就該去留意了...200F 11/04 11:00
gp99000:留意哪一條?201F 11/04 11:00
sdfsonic:不能Rape別人202F 11/04 11:00
tsunamimk2:不對 刑法是限制"只有這些正面列舉的"政府才能公權力203F 11/04 11:00
a2935373:刑訴你要說限制政府應該是刑訴吧204F 11/04 11:00
PsycoZero:(欸,現在國中都不上公民課嗎?)205F 11/04 11:00
tsunamimk2:留意民法基礎 不過 國中的確一堆教材再講啊206F 11/04 11:01
tsunamimk2:不是的 你仔細看刑法的精神 刑法是在限制逮捕刑罰
tsunamimk2:的公權力只能這樣用 罪刑一定要法定 不能人定
gp99000:國中有教材?我怎麼只記得國小有公民與道德Orz209F 11/04 11:01
tsunamimk2:不能靠感覺決定210F 11/04 11:01
tsunamimk2:國中有啊 還要寫心得報告耶我記得
PsycoZero:我相信國中公民課是睡覺時間...212F 11/04 11:02
PsycoZero:就算你不說國中,高中也有三民主義吧?(現在也叫公民了
omegazero:國高中都有公民吧,雖然實際作用是自習XD214F 11/04 11:02
Gravity113:國小生活與倫理,國中公民215F 11/04 11:02
tsunamimk2:契約的概念啦,侵權行為的概念啦...216F 11/04 11:03
gp99000:高中也有公民課,上大學,除非法律系,否則法向來都不是重要217F 11/04 11:03
PsycoZero:啊,對不起,我想起來高中公民是經濟學218F 11/04 11:03
tsunamimk2:當你在乎你的金錢和權力的時候 自然就會留意法律啦219F 11/04 11:03
PsycoZero:國中的公民才是法律學(真的)220F 11/04 11:03
omegazero:我對國高中公民有沒有上過法律概念沒印象221F 11/04 11:04
gp99000:結果就是要一直到被告了,才能理解重要性,整個是哭腰= =222F 11/04 11:04
siro0207:我上課的教授曾說過:如果牛頓或愛因斯坦還在世,那他們223F 11/04 11:04
tsunamimk2:聽法律講座不需要很多時間,一堂不過兩小時224F 11/04 11:05
siro0207:一定可以靠自己發明的公式賺不少錢225F 11/04 11:05
tsunamimk2:把妻兒帶去聽很有好處 別說甚麼這很過分226F 11/04 11:05
PsycoZero:愛因斯坦當時就有專利概念了...227F 11/04 11:05
tsunamimk2:無知天真並不是善良228F 11/04 11:05
gp99000:昨天我看的這個新聞,結果我想到的是戰槌4000K的故事設定229F 11/04 11:05
a2935373:你要知道刑法第一條的罪刑法定原則其實是來自於憲法第八230F 11/04 11:06
omegazero:愛因斯坦一開始不就是在專利局上班231F 11/04 11:06
eva123eva:一個勤奮基層上班族繳的稅金變成失業輔助在一些232F 11/04 11:06
sdfsonic:沒有妻兒的我怎麼辦Orz.............帶凜子去可以嗎?233F 11/04 11:06
eva123eva:遊手好閒的廢材身上...這是正義?234F 11/04 11:06
tsunamimk2:刑法的制定原則真的不用甚麼好爭的 那是民主國家共識..235F 11/04 11:06
a2935373:條前項的授權(本文)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236F 11/04 11:06
PsycoZero:像費曼就隨便胡謅了核能的幾個衍生,結果有人想要做核237F 11/04 11:07
PsycoZero:動力飛機還找上費曼wwww
PsycoZero:因為專利權雖然賣給政府,可是是他起頭的
tsunamimk2:eva兄你要小心 我們這種人要有被罵冷血的覺悟240F 11/04 11:07
a2935373: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241F 11/04 11:08
a2935373: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tsunamimk2:所以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執行啊243F 11/04 11:08
a2935373:刑法的規範對象幾乎都是個人沒問題...244F 11/04 11:08
tsunamimk2:然後不是法條上列的 就不能說是罪245F 11/04 11:08
tsunamimk2:他限制的是"政府只能在這些條件公權力懲罰個人
ert0700:講再多 在兩個字前面都沒用 人性247F 11/04 11:09
eva123eva:我有這個覺悟QQQQQQ 不過我也沒有能力反抗這個制度248F 11/04 11:09
a2935373:我是在說 刑法第一條的原則是來自於憲法本文第八條....249F 11/04 11:09
eva123eva:就只能給他強暴250F 11/04 11:09
tsunamimk2:人性會尋找答案 保護自己 這也是人性251F 11/04 11:09
senas:呃...想不到沒有法律系的人也可以討論這麼多阿...252F 11/04 11:10
a2935373:刑法本身是要限制個人這點沒啥問題吧 囧253F 11/04 11:10
tsunamimk2:因為法律是切身的不是法律系才要去看的啊...254F 11/04 11:10
tsunamimk2:限制政府 我只能這麼說
juunuon:請問這話題跟失業輔助的關係是?@@256F 11/04 11:11
sdfsonic:不是餐飲相關的就不能討論食物嗎XD257F 11/04 11:11
tsunamimk2:不然政府可以隨便說你的行為違反善良風俗就拘捕你258F 11/04 11:11
omegazero:法律系要低調259F 11/04 11:11
tsunamimk2:"正義論"260F 11/04 11:11
sudekoma:========這篇討論疑似受到鳳凰院兇真的電波影響=========261F 11/04 11:11
senas:沒錯 要低調 不然別人會拿一堆問題來煩你 哀...262F 11/04 11:11
omegazero:我聽律師說過不在老家縣市執業,避免親戚來煩263F 11/04 11:13
senas:親戚煩真的很討厭 連避稅都會跑來問你264F 11/04 11:15
tsunamimk2:避稅不是應該煩會計師嗎XDD265F 11/04 11:16
tsunamimk2:糟了我朋友可能會把手機改掉
senas:不過上過基礎課也可以講那麼多 表示上課還蠻認真267F 11/04 11:16
omegazero:連親戚的親戚都會來煩,不理他們就一副你做人很失敗268F 11/04 11:17
omegazero:代表他上的法緒老師有認真上,本科系都是隨便報告了事
omegazero:而且本科系必修重點都上不完了,沒太多時間花在這裡
senas:法律系上法學緒論大概都在念民總吧...271F 11/04 11:22
omegazero:大一上法緒報告都馬隨便做,根本什麼都不懂是能探討啥272F 11/04 11:23
sdfsonic:是法律系的O.o273F 11/04 11:24
chihuai:你看某水果公司到處告就知道了= =274F 11/04 11:27
senas:大一上法緒 甚麼都不懂 大四上法理學 還是甚麼都不懂XD275F 11/04 11:28
tsunamimk2:只上了概論的 當然甚麼都不懂(默276F 11/04 11:29
sdfsonic:我也甚麼都不懂(挺277F 11/04 11:29
omegazero:法理學那東西連老師都說自己不大懂,是系所抓她來兼這科278F 11/04 11:29
omegazero:我四年畢業了還是覺得什麼都不懂(遮臉)
senas:這方面的課程學校很少開 教授也少 幾乎都是兼課的XD280F 11/04 11:36
senas:考試不重要的科目就不開 民法兼任法理學 老師都在講民法XD
senas:期末教個讀書心得就結束了 法律系的悲哀 考試引導教學
omegazero:後來應屆三榜的同學都直接翹法理學去自修室唸書283F 11/04 11:40
omegazero:上其他選修課期末時才第一次看到他,已準備好小抄了= =
tsunamimk2:那我還真遇到熱血教授了...285F 11/04 11:42
omegazero:不愧是應屆上榜的,完全只把時間花在國考會考的科目...286F 11/04 11:42
senas:o.O應屆三榜 真神人287F 11/04 11:42
omegazero:本科系上課時爭點都教不完了,不會扯推文這些國考不考的288F 11/04 11:43
omegazero:應該是四榜:司法官 律師 高考法制 本校法研
senas:應屆考上法官...omg 真該供起來拜...290F 11/04 11:46
senas:國考不考=回家自己看XD 課永遠上不完 債各買賣教個一學期XD
omegazero:債各買賣教個一學期...我好像當年也是這樣...292F 11/04 11:49
tsunamimk2:哇靠 那實務都是入行才學?293F 11/04 11:50
senas:結果運送 承攬都是帶過 真是難為老師了XD294F 11/04 11:51
omegazero:差不多,學校主要都是學說、爭點、帶個實務見解295F 11/04 11:51
omegazero:一般民眾想知道的寫狀子之類應該要律訓了吧?
tsunamimk2:最近社區大學也一堆基礎法律實務課程了耶..297F 11/04 11:56
tsunamimk2:剛剛看到附近的社區大學記來的課程mail
senas:入行才學很正常 法律系實務=實例題=國考299F 11/04 11:56
tsunamimk2:講民法中的租賃買賣信用實務300F 11/04 11:56
senas:一堆學說 爭點 判決都要背 沒甚麼時間去接觸實務301F 11/04 11:58
omegazero:其實日常生活中處處是法律,多少懂一點比較好302F 11/04 11:58
tsunamimk2:有點想去上課303F 11/04 11:58
senas:除非去參加法律服務社 或學校開的法律服務課程...304F 11/04 11:59
tsunamimk2:為了妹去服務社 結果被當修電腦的好人(嘆息305F 11/04 11:59
tsunamimk2:法律系正妹多啊....
omegazero:市面上有些寫給一般民眾看的法律書應該可以看看307F 11/04 12:02
diablo81321:說多我覺得還好的說 至少119是商跟管比較吃香308F 11/04 12:03
omegazero:法律系正妹...反正就只有幾個...通常有男朋友(茶)309F 11/04 12:03
tsunamimk2:商還好 正妹還是外交和某些外語學院的多310F 11/04 12:04
senas:如果推王澤鑑可以嗎(羞) 文筆很好 也很白話 不會太難吧XD311F 11/04 12:04
tsunamimk2:無論如何都比資訊科學多...312F 11/04 12:04
omegazero:會打扮的妹還是商科、文學院多吧313F 11/04 12:05
omegazero:推薦老王的天龍八部(笑)能看懂就樂勝一堆法律系了
sdfsonic:工學院表示遺憾:315F 11/04 12:08
senas:天龍八部念懂 你也可以晉升神人之流 XD316F 11/04 12:11
tsunamimk2:我懂我懂 就是段譽把馬子把不到的故事啊!317F 11/04 12:12
sdfsonic:他明明就是人生贏家! 有一堆妹妹可以吃呢318F 11/04 12:13
omegazero:印象中神人的確有印蠻多篇天龍八部在看319F 11/04 12:13
sdfsonic:天龍八部結束之後 我論段譽一集吃一個妹妹的可能性極大320F 11/04 12:13
diablo81321:天龍八部是民法最重要的心法阿 讀不好就..321F 11/04 12:14
rayven:看到台灣人很愛講「情→理→法」就知道觀念偏差有多大322F 11/04 13:21
hollynight:法這種東西 一場革命就砍掉重練了 中國五千年不斷上演323F 11/0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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