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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13 23:39:2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標題 [問卦] 鄭捷處死有程序問題?
時間 Fri May 13 02:06:18 2016


看到最近fb滿滿義憤填膺的潮潮水水邊邊們

說鄭捷這樣實在沒有符合程序,是因為政治介入而死的!!

可是程序不是跑完了嗎?不是三審定讞嗎?

要定罪的話要先舉證吧?請問這政治介入的證據呢?哪一個步驟是非法但政治介入卻變合
法呢?不符程序的證據呢?

要提非常上訴可以提呀,那為什麼不是第一時間就去提呢?本來死刑定讞隨時可簽可死不
是嗎?自己不善用自己權力,結果怪正常程序?

再說,像這樣明顯的犯罪事實,提非常上訴不算是浪費司法資源嗎?大家最恨訟棍惹

為什麼幫鄭捷護航有這麼多方向可以著手,廢死卻只出來打嘴砲?

到底鄭捷處死那步驟有誤?證據沒有很難說服我自己呀!有沒有掛呢?

大家一起監督政府吧!這次程序錯誤的證據大家一起找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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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53.110
※ 文章代碼(AID): #1NDCOSP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3076380.A.65E.html
JavaBass: 沒有。覺醒青年好操控 你說有他就覺得有 然後什麼屁也1F 05/13 02:07
JavaBass: 說不出來
WinniBear: 請想像你是法務部長,你會怎麼做,請說。3F 05/13 02:07
WinniBear: 面前有40幾位包括鄭捷。該怎麼辦??
tony121010: 那麼明顯應該當場槍斃,審判什麼的浪費時間資源5F 05/13 02:09
autoimmune: 問過說程序有問題的人 到底哪個執行程序不符法律  他6F 05/13 02:10
autoimmune: 回我:前面那麼多排隊的 怎可以突然執行他
法務部有對此解釋唷,因為其罪刑是最重大對社會恐懼最深的,而且以程序來說,定讞後
就可簽,程序這邊沒錯吧
※ 編輯: logitech2004 (42.77.153.110), 05/13/2016 02:11:10
Jameshunter: 最沒爭議都一票人靠邀了 幸好沒順便簽其他人8F 05/13 02:10
ImBBCALL: 菜的該死啊9F 05/13 02:11
ttnakafzcm: 問題是 有哪次死刑是照順序打的10F 05/13 02:11
※ 編輯: logitech2004 (42.77.153.110), 05/13/2016 02:12:37
ILoveKMT 
ILoveKMT: 覺醒公民 很在意一些沒意義得小流程啊11F 05/13 02:11
Jameshunter: 不然法務部又要被佔領 不過結果可能跟立法院完全不同12F 05/13 02:11
autoimmune: 我後來問:所以目前有律定執行等待期囉? 突不突然怎麼13F 05/13 02:11
ttnakafzcm: 事實上鄭捷案爭議最小啊 ……14F 05/13 02:12
wwvvkai: 律師團得知要槍決了才擬稿提非常上訴 臨時抱佛腳沒抱到15F 05/13 02:12
magic1104: LIS:早知道就全簽了16F 05/13 02:12
autoimmune: 定義?17F 05/13 02:12
※ 編輯: logitech2004 (42.77.153.110), 05/13/2016 02:14:11
autoimmune: 然後我就被打成  馬迷了。  無言18F 05/13 02:13
WinniBear: 每一個案發時都罪刑重大社會恐懼最深XD19F 05/13 02:14
Jameshunter: 所以舉出哪條法表示死刑犯要照順序打?? 沒有是在崩啥20F 05/13 02:15
真的,我也在等!
※ 編輯: logitech2004 (42.77.153.110), 05/13/2016 02:16:00
ImBBCALL: 蹦蹦蹦21F 05/13 02:15
windofcold: 為什麼要行刑了卻可以不事先通知犯人家屬與律師?22F 05/13 02:15
XXXXHORSE: 一切只是為了生意 司法案件越多 錢錢就越多23F 05/13 02:16
autoimmune: 所以目前有律定定讞後執行前要通知律師and家屬?24F 05/13 02:16
Jameshunter: 已通知阿 不然辯方律師怎會知道然後嘴砲要非常上訴25F 05/13 02:16
george31708: 行刑幹麻要通知?有法條依據嗎?26F 05/13 02:17
XXXXHORSE: 公理正義個屁27F 05/13 02:17
kaoh810237: 笑死人 網路上一堆被帶風向 在那邊叫 叫他說出個所以28F 05/13 02:17
kaoh810237: 然來他也說不出來
ianencored: 雙重標準30F 05/13 02:18
AwokeN: 可以檢討前面那四十幾個遲未執行,但鄭捷案執行根本就沒31F 05/13 02:18
AwokeN: 有程序問題
ttnakafzcm: 律師團以為不會那麼快執行 結果要槍決才在遞狀問檢察33F 05/13 02:18
XXXXHORSE: 鄭捷案當然有問題34F 05/13 02:19
autoimmune: 就像肥迪說  太突然不符程序,但目前執行就沒違反法35F 05/13 02:19
XXXXHORSE: 因為 每件都這樣處理 收入會減少 很不方便36F 05/13 02:19
autoimmune: 律阿,不符合你心中理想的程序,阿是不會提案修法喔?37F 05/13 02:19
ttnakafzcm: 總長是否可以非常上訴 訴狀18天寫不出來嗎?38F 05/13 02:19
ianencored: 他該死不代表可以插隊阿  不然你平常罵中國人插隊幹嘛39F 05/13 02:19
死刑定讞後,有規定要按照如何的順序處死嗎?犯罪時間?死亡人數?有沒有什麼你可以
拿來定罪法務部是""插隊""呢?不插隊的情形是如何呢
XXXXHORSE: 尤其是現在流浪律師越來越多了 要開發客源呀40F 05/13 02:19
※ 編輯: logitech2004 (42.77.153.110), 05/13/2016 02:22:04
ccm0916: 被判有期徒刑的可以說還有一堆潛逃的,要照順序入獄嗎?41F 05/13 02:20
LLuchia: 有人以為之前執行都有照順序喔 笑死42F 05/13 02:21
ianencored: 和一般狀況不同的個案本來就可以提出來討論 崩潰啥43F 05/13 02:21
phoenixhong: 所以殺人犯多爽呀,國家要懲罰你還得通知你父母律師44F 05/13 02:21
ttnakafzcm: 死刑一直以來都沒有照順序吧 法律有規定要照順序打?45F 05/13 02:21
phoenixhong: 你心情不爽殺人只要看不順眼或一言不合就一刀捅下去46F 05/13 02:21
wwvvkai: 哪個法條說要照順序打?想製定規矩就請立法啊47F 05/13 02:21
windofcold: 為什麼可以不通知?行刑前幾小時那也算已事先通知?48F 05/13 02:21
A6 
A6: 非常上訴 律師團很多都是"故意"挑執行前遞的啦49F 05/13 02:21
ianencored: 沒說要照順序阿 但定讞10幾天就行刑 有案例嗎?50F 05/13 02:21
AwokeN: 還插隊勒,這個執行跟插隊可以類比嗎?51F 05/13 02:21
RonaldBBS: 不可插對勒 插隊行之有年好嗎 照順序我看才違反慣例52F 05/13 02:21
lesnaree2: 之前也沒照順序...現在提這個才好笑53F 05/13 02:21
Jameshunter: 排隊勒 那阿扁有案子還沒結束所以比他晚的案子都不能54F 05/13 02:21
autoimmune: 不滿現行程序  又不敢提案廢死  又不願意提案修正執55F 05/13 02:21
autoimmune: 行規則, 所以到底訴求是什麼?
A6 
A6: 幾小時也算通知阿.... 又不是開庭....57F 05/13 02:22
Jameshunter: 送進去關了 否則就是沒排隊58F 05/13 02:22
lesnaree2: 訴求就是拖拖拖59F 05/13 02:22
Jameshunter: 鄭太吉不就10幾天就打掉 而且還是陳定南簽的60F 05/13 02:22
ianencored: 這就是看政傑好欺負 民間的聲音一面倒要他死61F 05/13 02:22
AwokeN: 哪裡說定讞10幾天不能行刑的,不是不合你意就有瑕疵好嗎62F 05/13 02:23
ianencored: 不是政治是啥63F 05/13 02:23
我認為你好像不太懂我的疑問,請問不插隊和插隊的分別是什麼?要照怎樣的順序?不然法
務部本來就可自行決定吧?還是你要訴求修法加新的規定何謂”順序“
carib: 如果說原來就沒有規則跟程序,那就更可怕了64F 05/13 02:23
windofcold: 看一下那天文章,20點放消息,20:30就執刑了......65F 05/13 02:23
autoimmune: 就標準的:  一直吵  然後又不敢說自己要什麼糖。66F 05/13 02:23
wwvvkai: 定讞10幾天就行刑 有案例嗎?  鄭捷就是新案例67F 05/13 02:23
※ 編輯: logitech2004 (42.77.153.110), 05/13/2016 02:25:39
ianencored: 我沒說不行啊 就是沒有案例 所以可以提出來討論68F 05/13 02:23
XXXXHORSE: 鄭捷好欺負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69F 05/13 02:23
Big78: 少一個死刑犯 覺青和人權律師 不就少一個舞台了 懂?ㄏㄏ70F 05/13 02:23
carib: 今天如果你是死刑犯但你沒背景,排你前面的40個都有背景71F 05/13 02:23
tonyselina: 整天有老論的不爬文,又開始迴圈72F 05/13 02:23
AxlRose: 先補血    你會被臉噓73F 05/13 02:23
ianencored: 要這樣搞 不如案發當場擊斃他 不是更爽74F 05/13 02:24
Jameshunter: 5點八卦板就開始討論了 在那8:00?????????75F 05/13 02:24
AwokeN: 那他當剛好第一個案例,未來可以比照辦理嘍?76F 05/13 02:24
XXXXHORSE: 連鄭捷好欺負都出來了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77F 05/13 02:24
phoenixhong: 死刑犯還有分梯次的?菜比八鄭捷竟然先打了,影響其78F 05/13 02:24
fsac3: 又在扯政治計算..天阿..到底有多腦補79F 05/13 02:24
A6 
A6: 正捷好欺負? 他自己本來就想死 不如說被某些人逼著簽委託書的.80F 05/13 02:24
carib: 那官員就先把你抓出來槍決?這樣不是很離譜的事嗎?81F 05/13 02:24
phoenixhong: 他死刑犯學長的權益,有這種要求嗎?82F 05/13 02:24
Jameshunter: 鄭太吉就10幾天就打掉了 這不就是有先例了83F 05/13 02:24
ianencored: 客觀一點 就是如此84F 05/13 02:25
lX: 18天還好吧 還有6天就碰碰的85F 05/13 02:25
ttnakafzcm: 鄭太吉:過高屏溪殺人無罪 <-此人定讞1x天後簽字打掉86F 05/13 02:25
A6 
A6: 你自己查查他的生死辯 有什麼好爭議的? 和來欺負說87F 05/13 02:25
nousgu: 最沒爭議 殺很多人 無差別亂殺 犯後無悔意  不殺他要殺誰?88F 05/13 02:25
carib: 應該說鄭捷案例讓人發覺原來可以看官員高興想先槍決誰89F 05/13 02:25
wwvvkai: 第一個案例,不代表未來可以比照辦理啊?!誰說要比照90F 05/13 02:25
lesnaree2: 鄭太吉不也十幾天91F 05/13 02:25
RonaldBBS: 鄭太吉夠有背景吧 怎麼也被殺了 誰屌這種鳥事92F 05/13 02:25
magicbook123: 假議題 真的要提非常上訴早就提了 哪會拖到掛掉93F 05/13 02:25
Despairile: 應該說 死刑一堆都拖著 為什麼有人這麼快就處理94F 05/13 02:26
carib: 覺得應該以後要制定規則95F 05/13 02:26
autoimmune: 所以呢   不滿執行程序 快提案修法嘛。96F 05/13 02:26
Despairile: 雖然說依照程序上這樣做才是對的 但對比後這就是問題97F 05/13 02:26
Jameshunter: 怕被人知道非常上訴的理由會被幹爆 所以鍵盤非常上訴98F 05/13 02:26
lX: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5881  定讞6天伏法99F 05/13 02:26
殺人分屍烹心…兇手定讞6天伏法 家屬維持房間原狀30年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30年前發生震驚全國的雙屍命案,女婿覬覦岳父母家產,分屍支解岳父岳母還烹煮心臟,當時參與勘驗的台北市警局前刑事中心主任謝松善回憶起現場畫面仍毛骨悚然,30年過去了,回到凶案現場,被害人的次子仍住在裡頭,強調兇嫌判死一定要執行,才能給被害家屬公道。 ...

 
ianencored: 我是立委嗎?100F 05/13 02:26
RonaldBBS: 制定規則以後就是全殺啦 連不認罪的永沒機會101F 05/13 02:27
ianencored: 如果是這樣 那請所有死刑犯都參照這個標準102F 05/13 02:27
magicbook123: 從定讞開始就可以提 等到被槍斃才在後面打馬後砲103F 05/13 02:27
ttnakafzcm: 簽死刑是法務部長職責 不爽的話修法拔掉啊……104F 05/13 02:27
Jameshunter: 從以前到現在死刑犯就沒再照順序 別接收一些垃圾訊息105F 05/13 02:27
autoimmune: 可是你看台面上  一些立委吵著程序太突然   然後又不106F 05/13 02:27
magicbook123: 打馬後砲不會累嗎? 有心從定讞那一秒就開始提了107F 05/13 02:27
autoimmune: 敢有作為去提案修訂程序108F 05/13 02:28
RonaldBBS: 就是這個眉角才能讓某些人有微小機會翻盤109F 05/13 02:28
carib: 贊成把現行犯像鄭捷這種無爭議的都抓去槍決啊110F 05/13 02:28
magicbook123: 等到人死掉才再說程序不正義 狗屎111F 05/13 02:28
Nevhir: 若無法舉出確實違反程序法律之處 光憑感覺說服不了任何人112F 05/13 02:28
magicbook123: 這種人活到現在我才覺得奇怪 還可以打籃球勒113F 05/13 02:28
Jameshunter: 況且說要照順序打掉跟XX唯一死刑依樣低能 加油好嗎114F 05/13 02:28
windofcold: 說17點就有討論的是哪一篇?我只看到19點爆卦20點新聞115F 05/13 02:28
ianencored: 一堆死刑犯都和正杰差不多 為什麼不早點行刑?116F 05/13 02:28
carib: 難道前面40幾個死刑犯都沒有現行犯還是鄭捷是殺最多人的?117F 05/13 02:29
PeterJackson: 不是超快死刑有問題  而是前面一堆拖著放  都有問題118F 05/13 02:29
XXXXHORSE: 知道鄭捷為什麼 好欺負 嗎? 因為其他人 有廢死撐腰119F 05/13 02:29
ianencored: 因為正杰造成的社會恐慌較大 所以拿他開刀 取民心120F 05/13 02:29
duo0518: 遇到說太快的人 就問他多久執行比較恰當121F 05/13 02:29
RonaldBBS: 幾乎都線行犯啦 那妳們該罵的是 羅你快點在籤在殺阿122F 05/13 02:29
PeterJackson: 一視同仁好嗎?法務部不要大小眼  不信任自家法院?123F 05/13 02:30
ianencored: 那其他單一家庭受難 不可憐嗎 他們不恐慌嗎124F 05/13 02:30
wwvvkai: 那要問歷任法務部長為何一直拖不肯簽125F 05/13 02:30
nagisaK: 其他罪證確鑿的也一起執行啊 只殺鄭捷實在操作很明顯126F 05/13 02:30
duo0518: 叫立委修法 以後死刑定讞30天內'強制執行啦127F 05/13 02:30
fsac3: 看前面有沒有在技術性拖延阿,你有看過審理中就拉去打掉的?128F 05/13 02:30
carib: 有問題的是沒一個規定來決定死刑順序而是看官員高興想殺誰129F 05/13 02:30
ianencored: 單單只殺正傑 不是政治是啥= =?130F 05/13 02:30
XXXXHORSE: 鄭捷 是43個案子裡 廢死最撐不下去的案子131F 05/13 02:30
Gallardo: 覺醒公民:說你黑箱就是黑箱 說你程序不正義就是不正義132F 05/13 02:30
ianencored: 不要因為正杰該死就在那叫133F 05/13 02:31
RonaldBBS: 本來就要死 你該說官員可決定讓哪些人繼續活134F 05/13 02:31
lX: lis明明是幫廢死解套 感謝都來不及了 沒看dpp 時力都沒說話嗎?135F 05/13 02:31
spaceview: 覺得時間有問題 乾脆以後明定一段時間就好136F 05/13 02:31
XXXXHORSE: 當然是政治呀 因為 廢死在撐其他案子 鄭捷廢死撐不住137F 05/13 02:31
autoimmune: 所以   有人提案修法嗎?138F 05/13 02:31
ttnakafzcm: 一直以來都沒有照順序 不是每件事碰到KMT就是錯好嗎139F 05/13 02:31
spaceview: 這樣也沒有爭議 還可以通通一起加入排隊行列 讚140F 05/13 02:31
TFBF: 想釣智障嗎? 我才不會上當141F 05/13 02:32
ianencored: 客觀一點..142F 05/13 02:32
carib: 一直扯廢死幹麻?我也不贊成廢死,但這件事明明是官員做的143F 05/13 02:32
QoiiwWe: 不爽叫立委修法啊,修個執行順序出來144F 05/13 02:32
fsac3: 到底為甚麼連死刑要照順序,是台灣人排隊習慣排上癮了嗎..145F 05/13 02:32
ImBBCALL: 不爽請監督修法喔146F 05/13 02:32
carib: 我贊成把像鄭捷這樣沒爭議的全抓出來一起槍決147F 05/13 02:32
ianencored: 到底誰在吵照順序??148F 05/13 02:32
TFBF: 最好趕快槍殺罪證確鑿的149F 05/13 02:32
autoimmune: 一直罵執行「太快」有問題,那就訂一個他們覺得不會150F 05/13 02:33
autoimmune: 太快的規則阿。
ttnakafzcm: 所以有法條規定要照順序打? 你找得到我請你喝飲料啦152F 05/13 02:33
ianencored: 不是定部訂規則的問題153F 05/13 02:33
fsac3: 那不扯順序了,程序不正義,到底..不正義在哪?154F 05/13 02:33
LLuchia: 以前都很快執行,造成現在一堆不執行,順序亂了套,所謂155F 05/13 02:33
peipeiko: 我也搞不懂哪裡有程序問題,是抱佛腳提出的非常上訴沒被156F 05/13 02:33
ianencored: 是特立獨行157F 05/13 02:33
JustWower: 死刑要照順序你去修法阿 以前都這樣碰到鄭捷就轉彎 你158F 05/13 02:33
peipeiko: 接受嗎?159F 05/13 02:33
JustWower: 白海豚系?160F 05/13 02:33
XXXXHORSE: 不可能 因為 死刑太好用了 下次還要留著招喚廢死來用161F 05/13 02:33
LLuchia: 官員想殺誰就殺誰的,不正是廢死一手造成?162F 05/13 02:33
discoveryray: 就有人崩潰在那邊自創標準啊163F 05/13 02:34
peipeiko: 以前的執行有在排隊的嗎?164F 05/13 02:34
ttnakafzcm: 既然沒有規定要照順序打 挑一個最沒有爭議的很正常啊165F 05/13 02:34
ianencored: 所以以後政府只要柿子挑軟的吃就好了?166F 05/13 02:35
很明顯的你沒跟上前面鄉民的回覆,你認為政府是“怎樣”就是怎樣,但是每個人都有提
司法程序還沒有錯,希望有法律高手打我臉
eeveelugia2: 你要就修法規定死刑三審定讞後多少時間內不能執行167F 05/13 02:35
XXXXHORSE: 等下次有重大事件 再找幾個爭議小的來殺 招喚廢死洗版168F 05/13 02:35
carib: 所以現在發現有問題不去解決只說以前也這樣,是在擺爛喔?169F 05/13 02:35
wwvvkai: 一直以來執行死刑就沒照順序啊 這次也是就狂喊為何是他?170F 05/13 02:35
eeveelugia2: 要不現在程序上真的很難找什麼點打.....171F 05/13 02:35
※ 編輯: logitech2004 (42.77.153.110), 05/13/2016 02:38:07
windofcold: 意思不就是前面那42個可能都有爭議? LIS表示:172F 05/13 02:35
XXXXHORSE: 實事證明 很有效果173F 05/13 02:36
fsac3: 搞懂邏輯很難嗎,現行法就這樣,你在說法務部程序不正義..174F 05/13 02:36
ianencored: 我們不是在說正杰不該死 而是為什麼其他類似犯人不這175F 05/13 02:36
cipc444: 法條沒說怎麼做=法務部要怎樣就怎樣 一堆法律高手176F 05/13 02:36
ianencored: 樣處李177F 05/13 02:36
ttnakafzcm: 粉KMT擺爛八年 相對的DPP也擺爛八年啊 -_-#178F 05/13 02:36
autoimmune: 我只能說  規則就那樣 就算人家政治考量 但也是做合法179F 05/13 02:36
carib: 假設今天有10個像鄭捷一樣無爭議的但其他9個都黨國大老兒子180F 05/13 02:36
autoimmune: 合理的執行。 你不爽卻又不提修法,是什麼心態。181F 05/13 02:36
magic1104: 還是說先別殺沒爭議的 排在前面有爭議的先殺182F 05/13 02:36
cipc444: 洗整晚還不累嗎? 都是同一批沒讀書的在那邊畫虎爛183F 05/13 02:36
PeterJackson: 套句ㄎP的話就是:合法但觀感不佳~~~184F 05/13 02:37
fsac3: 法不嚴謹就立院院問題阿,瘋狂幹譙LIS跟法務部是有用嗎185F 05/13 02:37
carib: 所以官員就先把你抓去槍決,其他9個一直放著,這不是不合理?186F 05/13 02:37
RonaldBBS: 鄭太吉是力就夠大了 黨國大老罩的 怎麼死最快187F 05/13 02:37
PeterJackson: 套句KMT的話就是:過得了法律門,過不了道德門~~188F 05/13 02:37
cipc444: 合法的事情可多了 KMT當年國庫通黨庫也合法啊 呵呵189F 05/13 02:37
carib: 那現在發現問題不改變是怎樣,連討論都不行勒190F 05/13 02:37
ianencored: 哀....遇到正傑就腦死 無法溝通191F 05/13 02:38
RonaldBBS: 黨國大老的兒子不執行 法務部長早被轟下台了192F 05/13 02:38
cipc444: 不過就死的是鄭傑 所以沒差 很爽193F 05/13 02:38
carib: 鄭太吉就是改朝換代才有機會被槍決,感謝阿扁194F 05/13 02:38
JustWower: 所以發廢文就會改變世界?195F 05/13 02:38
A6 
A6: 問題現在沒有發有發現有問題阿 都兩天了 有問題早被炮了....196F 05/13 02:38
wwvvkai: 覺得法務部不嚴謹就再立法規範啊,目前就沒有程序問題啊197F 05/13 02:38
carib: 別騙人了,以前蔣氏王朝黨國大老兒子殺人都沒罪的198F 05/13 02:38
cipc444: 就看些特定ID 憑淺薄的法感情唬爛 還覺得自己是正確的199F 05/13 02:39
AxlRose: 這篇不能輸海關的 推推200F 05/13 02:39
ianencored: 幹 這裡都沒立法委員啦 一直立法立法201F 05/13 02:39
ianencored: 你平常罵馬英九怎麼不去彈劾
ianencored: 討論就討論一直開大絕 意義在哪
carib: 反正不改變,就是繼續任用政客亂來,一樣人治204F 05/13 02:39
fsac3: 那一直說程序不正義是在討論火大的喔>.<205F 05/13 02:39
LLuchia: 某c倒是去查查42個還沒執行的哪個是黨國大老,wiki有名單206F 05/13 02:40
cipc444: 媽的 憲兵自願搜索你家也是完成合法啊 怎麼鄉民就在幹207F 05/13 02:40
RonaldBBS: 沒罪是法官判的 關法務部長籤明有關係嗎?208F 05/13 02:40
JustWower: 有質疑在這裡發廢文就會自動修法了是吧209F 05/13 02:40
ianencored: 到底哪裡說程序不正義啦 只有內文元po幻想好嗎\210F 05/13 02:40
Jameshunter: 行政裁量權這5個字可能很多人不懂吧 呵呵211F 05/13 02:40
carib: 有夠扯耶,我是假設有些人是哪裡看不懂啊?212F 05/13 02:40
newtyper: 哇 上面好多low in shit水準的覺醒公民喔 太歡樂惹213F 05/13 02:40
cipc444: 行政裁量變成實質第四審 這叫裁量權?公法老師QQ214F 05/13 02:41
newtyper: Law215F 05/13 02:41
AxlRose: 對事不對黨 ok?216F 05/13 02:41
Jameshunter: 別簽拖拉 獨立事件在那參再一起做撒尿牛丸217F 05/13 02:41
XXXXHORSE: 所以我說嘛 下次 還會用這招來轉移焦點 因為太好用了218F 05/13 02:41
ianencored: 要是你家有人被殺 犯人死刑定讞 但正傑先被殺 就懂了219F 05/13 02:41
lesnaree2: 一直壓著不執行 司法單位可否告法務部長220F 05/13 02:41
spaceview: 乾脆一點啦 名字放俄羅斯輪盤上決定好了 然後開放簽注221F 05/13 02:41
autoimmune: 哈  台面上一些質疑程序不合理的,是立委喔,還不就是222F 05/13 02:41
magic1104: 不然怎樣執行才是最讓人滿意的223F 05/13 02:41
autoimmune: 罵給粉司爽的,作為咧?224F 05/13 02:42
LLuchia: 這假設現在就不成立啊 那做這假設是要幹嘛225F 05/13 02:42
spaceview: 轉到誰就是誰 然後再拿部分賭金賠受害者226F 05/13 02:42
QoiiwWe: 要告什麼?瀆職嗎?有種東西叫法律保留227F 05/13 02:42
WinniBear: 開放簽注XDD228F 05/13 02:42
duo0518: 所以就修法規定死刑定讞幾天內就要自動執行 免經同意嘛229F 05/13 02:42
spaceview: 對啊 這樣也可以加減賠受害者 也很公平XD230F 05/13 02:43
ianencored: auto 你女友如果被殺 犯人死刑定讞 幾年不行刑231F 05/13 02:43
ianencored: 正杰定讞10幾天行刑 你做何感想
windofcold: 請問James大通常應在多久前通知律師說犯人要被行刑了?233F 05/13 02:43
ianencored: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這樣234F 05/13 02:44
duo0518: 拖延執行跟說太快的根本同一批人 請問到底何時要執行?235F 05/13 02:44
Jameshunter: 回ianencored 去靠杯幫牠搞非常上訴根更審的人236F 05/13 02:44
fsac3: 真的很歡,要看那些還沒被槍決的人有沒有技術性拖延阿237F 05/13 02:44
Jameshunter: 法律沒寫沒寫啊238F 05/13 02:45
wwvvkai: 所以是應該全部都一次簽,就沒有問題了嗎239F 05/13 02:45
duo0518: 所以是前面沒執行有問題阿 那還不趕快一次解決?240F 05/13 02:45
fsac3: 如果以在更審中就被抓去槍決的,法務部不被幹到飛天才怪241F 05/13 02:45
ianencored: 所以囉 這就是特例阿 因為廢死打不贏242F 05/13 02:45
windofcold: 我知道這種事法律不會寫,所以我是問"通常"243F 05/13 02:45
FuYen: 法務部長有權力決定哪些人該死 不覺得很可怕嗎...244F 05/13 02:46
ianencored: 不是柿子挑軟的吃嗎 看正傑這個案好幹阿245F 05/13 02:46
ganganx: 有規定死刑要排隊嗎 那不就要等20年後才能執行246F 05/13 02:46
carib: 前面如果有像鄭捷現行犯沒爭議的本來就不該拖延不槍決啊247F 05/13 02:46
Jameshunter: 自己沒提怪我摟 不燃公布一下提上訴的理由嗎 別黑箱248F 05/13 02:46
ianencored: 幹 天天在那排隊 是跳針完了沒249F 05/13 02:47
carib: 因為鄭捷知名度夠大吧,其他槍決效果沒這麼好,人人叫好耶250F 05/13 02:47
duo0518: 所以說法務部長有錯 不是因為太快 而是因為其它人太慢嘛251F 05/13 02:47
magic1104: 法官會判人死刑好可怕 法警會開槍好可怕252F 05/13 02:47
Jameshunter: 鄭太吉我記得當時根本打完才知道這人渣被收了253F 05/13 02:47
ianencored: 是因為正杰個別處李 就是有瑕疵254F 05/13 02:47
carib: 不是,應該是我們現在才正視原來槍決沒遊戲規則全看官員高興255F 05/13 02:48
FuYen: magic在講啥 現在是法務部長一個人就可以決定40人的生死256F 05/13 02:48
Jameshunter: 每個死刑定讞後要簽誰本來就是司法部長的裁量權....257F 05/13 02:48
ianencored: 死刑定讞的人一定不只正杰一個啦258F 05/13 02:48
magic1104: 好像早就決定好了259F 05/13 02:49
arceus: 不是她一個人 還有她前面一票法官260F 05/13 02:49
duo0518: 是阿 那請立委定遊戲規則嘛 我看是不是同一批人跳腳261F 05/13 02:49
ianencored: 現在就是lis變成第四審 比最高法院還高262F 05/13 02:49
carib: 一直跳針是怎樣?所以現在討論槍決順序啊263F 05/13 02:49
Jameshunter: 還有明明檢查總長等司法法部人員也會加入討論264F 05/13 02:49
FuYen: 現在不是40個人隨他挑要打誰就打誰嗎265F 05/13 02:49
fsac3: 個別處理有瑕疵..所以你要齊頭式平等?266F 05/13 02:49
FuYen: 法務部長要簽檢察總長能反對嗎...267F 05/13 02:49
JustWower: 那也要法官死刑三審定讞才有權利 法官也好可怕268F 05/13 02:49
SeTeVen: 八卦版風向真亂,唉269F 05/13 02:50
ianencored: 其你媽 哪裡看到齊頭式平等270F 05/13 02:50
SeTeVen: 看來白天都是人頭帳號271F 05/13 02:50
FuYen: 法官審判至少有一定程序吧 法務部長簽核的程序在哪裡272F 05/13 02:50
Jameshunter: 啥第四審 三審定讞且當下沒人提疑義 且檢察總長也討273F 05/13 02:50
FuYen: 這才是問題吧274F 05/13 02:50
fsac3: 那不然哪理有瑕疵可以說說嗎,討論一下阿275F 05/13 02:50
cashliu: 裁量權勒  那法務部長有沒有不執行的裁量權276F 05/13 02:50
wwvvkai: 個別處理?有哪次是一次簽完所有定讞死刑犯的?277F 05/13 02:50
arceus: 最高院不判死輪得到她來簽?278F 05/13 02:50
autoimmune: 笑翻  今天是問程序上有無問題  你問我個假設問題作279F 05/13 02:50
Jameshunter: 論後 簽不簽就是司法部長的行政裁量權的部分了280F 05/13 02:50
autoimmune: 何感想?281F 05/13 02:51
duo0518: 不然呢?那到底要個別處理還是齊頭式?選一個嘛282F 05/13 02:51
ianencored: 沒救了283F 05/13 02:51
Jameshunter: 司法部長很多沒簽的確是行政怠惰 不然之前支持死刑的284F 05/13 02:51
carib: 應該是要制定一個槍決順序的規則,沒爭議?殺最多人的?排前面285F 05/13 02:52
cipc444: 台灣過去幾年都快實質廢死了 立法疏漏變成行政裁量286F 05/13 02:52
ImBBCALL: 哈哈哈哈啊哈。 沒救的是誰啊287F 05/13 02:52
fsac3: 我真的搞不懂某些人邏輯..唉288F 05/13 02:52
cipc444: 死刑的執行 竟然可以用行政裁量 不知道公法老師是誰289F 05/13 02:52
wwvvkai: 近年每次槍決都是挑幾個較沒爭議的不是嗎?290F 05/13 02:52
quester08: 是啊,其他受害家屬都不是人,他們也活在恐懼中啊。291F 05/13 02:52
Jameshunter: 幹他幹爽的 腦補城第四審才好笑 司法部長隸屬行政院292F 05/13 02:52
Big78: 不然槍決死刑犯 改成全民公投 好不好? ㄏㄏ293F 05/13 02:52
autoimmune: 大絕:  沒救惹   哈哈294F 05/13 02:53
carib: 杜氏兄弟有爭議就被先槍決了耶295F 05/13 02:53
ianencored: 好奇正杰是殺了你們家人嗎 平常廢死罵的很爽296F 05/13 02:53
Jameshunter: 別轉移話題跳針阿297F 05/13 02:53
Daedolon: 所以法務部長還差哪一步驟?  有人能說清楚嗎?298F 05/13 02:53
XXXXHORSE: 還是留著轉移焦點好了 這招太好用了299F 05/13 02:53
magic1104: 基本上她的權力你我都推了一把300F 05/13 02:53
carib: 還有冤枉的江國慶就被槍決了301F 05/13 02:53
fsac3: 立法院沒立法,那就惡法亦法囉>.^302F 05/13 02:53
JustWower: 槍決死刑犯公投不錯喔303F 05/13 02:54
ianencored: lis就是實質上的第四審 不然為什麼簽證截不簽其他人304F 05/13 02:54
Daedolon: 有沒有人能說說法務部長再多做什麼就不會有爭議305F 05/13 02:54
ianencored: 否則定讞就脫去行刑 為什麼要看廢死臉色306F 05/13 02:54
JustWower: 軍審問題的還要拿來救援307F 05/13 02:54
ImBBCALL: 不是羅瑩雪。是歷任法務部部長喔。 啾咪308F 05/13 02:54
duo0518: 立法規定執行期限跟順序你不要 行政裁量你也不要 那到底?309F 05/13 02:55
ttnakafzcm: 拿江的案子比……搞笑嗎 江可不是現行犯被抓 跟鄭捷案310F 05/13 02:55
wwvvkai: 這問題可以問到所有簽過的法務部長,為何只簽某某某311F 05/13 02:55
fsac3: 第4審到底是甚麼啦..,要不要全民公審阿,比最高院還強大312F 05/13 02:55
Annieven: 樓上的w大 你可以查關鍵字 杜氏兄弟 劉炎國313F 05/13 02:55
sking: 就算不符合程序正義又如何?早晚都該死~~314F 05/13 02:55
ttnakafzcm: 比會不會太好笑了?315F 05/13 02:55
carib: 那杜氏兄弟不是軍審而且有爭議卻先被槍決了316F 05/13 02:55
Daedolon: 所以應該繼續把鄭捷擺著比較對嗎?  我理解對嗎?317F 05/13 02:56
ianencored: 部隊 這不是二選一318F 05/13 02:56
carib: 所以現在發現問題是不可以提出質疑喔?319F 05/13 02:56
ImBBCALL: 那還有什麼方式 18啦 還俄羅斯輪盤320F 05/13 02:56
ianencored: 人命 和社會利益 這些事情本來就很難討論321F 05/13 02:56
XXXXHORSE: 拿江國慶去救援鄭捷 江國慶死的真是冤枉322F 05/13 02:57
FuYen: 本來就不是羅一個人的問題 之前王清峰不執行也被罵翻啊323F 05/13 02:57
Kuansun: 合法不合理324F 05/13 02:57
ttnakafzcm: 用電風扇吹紙條決定好不好?325F 05/13 02:57
ianencored: 法是人訂的326F 05/13 02:57
wwvvkai: 嗯?我的意思是鄭捷沒爭議所以選他我沒意見啊327F 05/13 02:57
carib: 江國慶死的真的很冠枉啊,而已我也不是要救援鄭捷好嗎?328F 05/13 02:58
fsac3: 這次最多就合法觀感不好啦,那還會有一些狗屁程序問題329F 05/13 02:58
Annieven: 完全合法 但也披露出目前法律無法防治隨機殺人的缺陷330F 05/13 02:58
ianencored: 所以殺了我媽的人為什麼不先執行 兩年前就定讞了331F 05/13 02:58
ttnakafzcm: 鄭捷案沒有一百人也有四五十個看到他行兇 跟江差很多332F 05/13 02:58
heatlol: 死刑犯 也有學長學帝雉333F 05/13 02:58
johnruby: ...334F 05/13 02:59
carib: 我贊成槍決死刑犯但不贊成由官員高興來決定誰該先被槍決335F 05/13 02:59
Jameshunter: 查一下是誰在擋阿?? 是不是廢死題更審或非常上訴336F 05/13 02:59
ImBBCALL: 菜的該死337F 05/13 02:59
Big78: 不然法務部長你來當好了 請問部長 哪時候簽槍決最好?ㄏㄏ338F 05/13 02:59
fsac3: 要跳針式討論我還是去睡了,從鄭扯到歷屆冤案,這也是一絕339F 05/13 02:59
ianencored: 廢死到底是啥? 為什麼執行還要看他們臉色340F 05/13 02:59
Jameshunter: 搞到LIS想簽殺你媽的人也簽不了341F 05/13 02:59
JustWower: 隨機殺人不可能防治342F 05/13 02:59
XXXXHORSE: 問題是 不可能 因為 廢死不會准許你 照順序 照時間343F 05/13 03:00
ianencored: 正傑好打就先幹他 這不是瑕疵是啥344F 05/13 03:00
zixin1230: 他早該死在捷運現場了345F 05/13 03:00
fsac3: "技術性拖延"真的很難懂嗎,言盡於此346F 05/13 03:00
A6 
A6: @ku 哪裡不合理?347F 05/13 03:00
ianencored: 現行犯所以可以直接執行 那案發當場就擊斃阿348F 05/13 03:00
carib: 幹麻理慶死,你遊戲規則訂出來,沒爭議的一律照時間執行啊349F 05/13 03:01
JustWower: 但是有違法嗎?他會有冤枉的可能沒?350F 05/13 03:01
em1234: 當然有問題阿 要先給鍵盤學者研究個十年好不351F 05/13 03:01
ianencored: 沒有嗎 可能有人變臉阿352F 05/13 03:01
ALOVET: 少了一個這麼特殊的研究素材確實有些可惜就是了353F 05/13 03:01
Jameshunter: 對方沒劇烈抵抗台灣警察最好是能直接斃了拉354F 05/13 03:01
XXXXHORSE: 你以為廢死的勢力很小嗎??? 全是法官 律師在挺的355F 05/13 03:01
ttnakafzcm: 我非常討厭LIS 但這件事情上她有哪個救濟權限該提沒提356F 05/13 03:01
magic1104: 要跳那麼快357F 05/13 03:01
ianencored: 換腦阿  電影看不夠多嗎 要理由一大堆啦358F 05/13 03:01
carib: 贊成當場擊斃啊,以免又被法官說可教化免死359F 05/13 03:01
ttnakafzcm: 的? 這件事情上她到底哪裡不符合程序?360F 05/13 03:02
JustWower: 可惜這裡是台灣 美國就當場擊斃沒後續這麼多毛361F 05/13 03:02
carib: 應該公投看要不要廢死啦,如果大部份人不贊成就執行362F 05/13 03:02
tritonchang: 馬:司法獨363F 05/13 03:02
ianencored: 視力很大所以呢?? 就可以挑好欺負的幹喔 收稅就做事阿364F 05/13 03:02
XXXXHORSE: 話說太滿 警察開槍 被幹醮的情況更多 領的錢比法官少365F 05/13 03:02
A6 
A6: @AL 裡面還有殺童三少 你可以去研究 還來的及y366F 05/13 03:03
gotohikaru: 板上都有文了 不要伸手牌367F 05/13 03:03
Jameshunter: 開始覺得ian是反串了......368F 05/13 03:03
ianencored: 喔喔喔喔喔  所以就是看民意執行阿幹369F 05/13 03:03
Big78: 覺青和人權律師 少一個舞台表演 這94瑕疵!! ㄏㄏ370F 05/13 03:03
XXXXHORSE: 你和法官說 作事情? 你以為他們是憑良心的嗎?371F 05/13 03:03
CYL009: ㄎㄎ   KMT搶走政績開始崩潰惹372F 05/13 03:03
Anikk: 因為他們見不得別人搶鋒頭!!373F 05/13 03:04
Royalweger: 剩下40多個順便374F 05/13 03:04
ianencored: 等你媽被殺你就知道問題在哪了375F 05/13 03:04
SapiensChang: 殺鄭捷是沒錯啊 可是在殺鄭捷的同時怎麼不把前面沒376F 05/13 03:04
SapiensChang: 爭議的都一起殺呢
fsac3: 笑翻,最屌的回應ww378F 05/13 03:05
peipeiko: 突然有點好奇,kmt執行死刑和DPP執行死刑的反應會不一樣379F 05/13 03:05
peipeiko: 嗎?
SapiensChang: 法律也沒規定一年可以殺幾個啊381F 05/13 03:05
jyekid: 舉不出法條要照順序打 但別忽略了行政慣例382F 05/13 03:05
arceus: 怎麼弄得像是這幾天才驚覺原來簽不簽是隨部長意的383F 05/13 03:05
JustWower: 首先DPP要有人簽 好像也沒有384F 05/13 03:06
SapiensChang: 很難相信這沒有政治介入 完全不覺得鄭捷和其他死刑385F 05/13 03:06
jyekid: 當然 你要凹說罪大惡極優先解決那也無法386F 05/13 03:06
SapiensChang: 犯比有帶來更多的恐慌387F 05/13 03:06
carib: 因為LIS太討人厭了,才發現原來討厭的人有這麼大的權利啊388F 05/13 03:06
ImBBCALL: 不是部長個人決定啦,還有死刑執行審核小組389F 05/13 03:07
carib: 而且以前誰被槍決大家都沒在關心的吧390F 05/13 03:07
ttnakafzcm: 所以到底要簽幾個才不會有爭議? 給個數字嘛391F 05/13 03:07
A6 
A6: 誰說沒在關心 哪次槍決 廢死不把心文弄很大392F 05/13 03:07
SapiensChang: 前面沒爭議的全殺啊 這沒什麼吧 前面沒爭議的在托什393F 05/13 03:07
SapiensChang: 麼
SapiensChang: *拖
ganganx: 當時很多人恐慌阿 記得有人在車上吵鬧大家就逃命了396F 05/13 03:08
nicolaschen2: 反廢死:終於有一篇暖和一點的文惹!397F 05/13 03:08
JustWower: 所以簽多一點就沒爭議就是了 下任法務部長記著點398F 05/13 03:08
fsac3: 廢死會幫他們集體非常上訴喔,不是法務部在拖呢>.^399F 05/13 03:08
XXXXHORSE: 每一個都有爭議呀......哪來的沒爭議....400F 05/13 03:08
ttnakafzcm: 反正某些人想法 只要是LIS簽的 簽幾個都是政治操作啦401F 05/13 03:08
A6 
A6: 而且 哪次槍決 沒有人上來帶風向....402F 05/13 03:08
SapiensChang: 今天什麼理由都沒有讓單獨殺鄭捷變得比較合邏輯 但403F 05/13 03:09
SapiensChang: 倒是合法是對的
XXXXHORSE: 對廢死來說 死刑就是爭議 哪個沒爭議 鄭捷都有爭議了405F 05/13 03:09
SapiensChang: 每一個都有爭議xD 那鄭捷就沒爭議?406F 05/13 03:09
carib: 杜氏兄弟有爭議也被槍決啦407F 05/13 03:10
Indexer: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408F 05/13 03:10
SapiensChang: 今天法務部說鄭捷沒爭議 還有很多死刑犯放在同個標409F 05/13 03:10
hyc041385: 因為他們討論的是整個死刑執行的制度 你拿的是個案出410F 05/13 03:10
JustWower: 鄭捷當然有爭議 有教化之可能411F 05/13 03:10
wwvvkai: 可以說找不到爭議點了吧412F 05/13 03:10
SapiensChang: 準 也是一樣沒爭議的413F 05/13 03:10
hyc041385: 來討論 當然沒有交集 今天他能這麼快槍殺鄭捷 改天他414F 05/13 03:10
hyc041385: 當然也可能對其他死刑犯這麼做 美國從判決到執行平均是
ALOVET: 相信之後還會有像鄭捷這樣的人又出現  還是有得研究的416F 05/13 03:10
hyc041385: 十幾年 是他們人權的重視 目的是寧可放過一千 不要錯417F 05/13 03:10
hyc041385: 殺一人 當然你也可以學中國 他們速度快也常造成冤案
hyc041385:  不過就ㄧ種選擇罷了
carib: 對了,杜氏兄弟好像也是LIS簽的???420F 05/13 03:11
duo0518: 阿就鄭捷還能錯殺?421F 05/13 03:11
carib: 鄭捷完全沒爭議啦,但杜氏兄弟有爭議卻被提前抓出來槍決了422F 05/13 03:12
ttnakafzcm: 鄭太吉:我也是十幾天就被打掉 早就有前例了不差鄭捷423F 05/13 03:12
XXXXHORSE: 可以哦 因為抓到的是蔣萬安 長的太像了424F 05/13 03:12
ttnakafzcm: 一個啦 腦補那麼多……(暈425F 05/13 03:12
SapiensChang: 法務部說鄭捷沒爭議 用這標準前方還有一堆死刑犯也426F 05/13 03:13
XXXXHORSE: 只要你完全的不信任司法 什麼案 都是冤案427F 05/13 03:13
SapiensChang: 沒爭議428F 05/13 03:13
SapiensChang: 只能說前方人都先定讞 後者先死的邏輯怪怪的而已
gotwins: 依規定辦理,18天不提,怪誰?槍決不是會計,沒有先進先出430F 05/13 03:13
gotwins: 的原則,覺醒青年別崩潰好嗎
carib: 有人是LIS粉吧,現在發現問題是完全不能討論喔432F 05/13 03:13
bearso3: 其實程序是沒有問題 這層面攸關於行政先例433F 05/13 03:14
wwvvkai: 鄭捷沒爭議就好啦,那還有什麼要爭論那麼久的434F 05/13 03:14
duo0518: 阿沒爭議就打掉 有爭議就留下 可是有人就說鄭捷插隊阿435F 05/13 03:14
bearso3: 就好比如果別人闖紅燈都罰1800  你卻罰6000436F 05/13 03:14
carib: 問題是LIS之前也把有杜氏兄弟打掉了耶,現在討論鄭捷才發現437F 05/13 03:14
bearso3: 看似沒有問題  只是其中攸關於裁量濫用和裁量逾越 很複雜438F 05/13 03:15
SapiensChang: 鄭捷沒爭議就打掉對啊 但是其他人呢 應該一起打吧439F 05/13 03:15
carib: 沒發現是因為以前大家都不關心,這次鄭捷討論度太大才發現440F 05/13 03:15
SapiensChang: 鄭捷到底在死刑犯中有什麼特別的嗎441F 05/13 03:15
a760981: 某人:感謝廢屎讓我多殺1個小孩不會判死哦^___^442F 05/13 03:16
IDfor2010: 死刑犯處死還有分順序和梯次? 說白了 讓死刑犯多活一天443F 05/13 03:17
IDfor2010:  算死刑犯賺到一天 不要像廢死一樣想法錯亂了
ImBBCALL: 在眾目睽睽戳了好多人好幾刀,眾目睽睽下掛了好多人445F 05/13 03:17
wwvvkai: 那看廢死覺得還有誰可能冤先留著,其他的快點執行吧446F 05/13 03:18
ianencored: 正截殺了好多人該死  其他死刑犯只殺一兩人得苟活?447F 05/13 03:18
IDfor2010: 像鄭捷這樣的還有什麼爭議呢 智障廢死448F 05/13 03:18
ImBBCALL: 其他死刑犯有類似100%毫無疑問的例子嗎449F 05/13 03:18
SapiensChang: 死刑犯沒有順序和梯次 所以意思是今天都是死刑犯 我450F 05/13 03:18
SapiensChang: 是部長決定要殺誰就殺誰 而可以讓某些死刑犯得到賺
SapiensChang: 到的日子嗎
ianencored: 不是在炒正杰不該死好嗎 不要再跳了453F 05/13 03:19
JustWower: 有阿 鄭捷擺明就是要讓大家知道他殺了這些人454F 05/13 03:19
Noveman: 一堆黨工加班不累哦455F 05/13 03:19
ianencored: 你法官嗎? 你怎麼知道正杰100%毫無疑問456F 05/13 03:19
ImBBCALL: 有死刑執行審核小組稍微稍微的把關457F 05/13 03:20
ianencored: 我眼看著兇手殺我媽 會有疑問?458F 05/13 03:20
ianencored: 只是新聞不夠大??
SapiensChang: 所以其他人呢 那些認為鄭捷比較特別的該先殺的 有去460F 05/13 03:20
carib: 有些人根本不想討論只是一直跳針461F 05/13 03:20
SapiensChang: 看其他死刑犯嗎462F 05/13 03:20
ImBBCALL: 還是有其他人犯在捷運上偷桶人嫁禍給鄭傑啊463F 05/13 03:21
newdreams: 反正都打掉了....繼續去腦補吧,有種去咬阿雪吧….464F 05/13 03:21
SapiensChang: 每一個罪證確鑿的死刑犯都該死好嗎 重點根本不是鄭465F 05/13 03:21
carib: 所以知名度大有好處沒錯啊,像鄭捷大家討論度很大466F 05/13 03:21
SapiensChang: 捷不該死467F 05/13 03:21
ianencored: 有意見就=吵正杰不該死??468F 05/13 03:21
XXXXHORSE: 一切都是幻覺 其實你不存在469F 05/13 03:22
JustWower: 這篇討論的是鄭捷被處死的程序沒錯吧470F 05/13 03:22
ImBBCALL: 我講的很殘忍,但有錄影帶嗎471F 05/13 03:22
carib: 之前有爭議的杜氏兄弟被槍決根本沒人關心472F 05/13 03:22
JustWower: 你們一直在跳順序473F 05/13 03:22
ianencored: 有監視器阿幹474F 05/13 03:22
SapiensChang: 說真的鄭捷討論很大 張人堡也很大啊 也是喪心病狂啊475F 05/13 03:23
ianencored: 陳進興那時候也吵很兇 有那麼快嗎??476F 05/13 03:23
ImBBCALL: 人說話供訴證據與影像的物證就是有些微的差別477F 05/13 03:23
carib: 張人堡是誰我真的不記得478F 05/13 03:23
SapiensChang: 鄭捷被處死的程序沒錯啊 但爭議不就在順序上479F 05/13 03:23
IDfor2010: 重點是你們都不是法務部長 不然你們叫邱太三把剩下的40480F 05/13 03:23
IDfor2010: 幾個死刑犯也給斃了呀 等你們當到法務部長再來自行決定
IDfor2010: 順序好嗎 白痴 干
SapiensChang: 啊你就活在這時代啊 當然忘記沒印象了 活在媒體不血483F 05/13 03:24
SapiensChang: 腥的年代真好
carib: 最白痴的是都搞不懂人家在討論什麼的吧XD485F 05/13 03:24
apointpoint: 監獄行刑法第91條486F 05/13 03:24
ianencored: 你們的邏輯就是名聲大的先處理 像洪仲秋抱出來才一堆487F 05/13 03:25
ianencored: 小兵也跟著抱出來有問題
carib: 所以會挑鄭捷就是因為他知名度大,人人會叫好,才挑他的啊489F 05/13 03:25
ImBBCALL: 對不起我講話殘忍了點,你媽媽一人對比四人。還是有差距490F 05/13 03:25
ianencored: 所以洪案沒爆  其他就都沒問題嗎?491F 05/13 03:25
ianencored: 喔喔喔喔喔  所以嘛~殺一兩個人不用死
SapiensChang: 名聲大的先處理 這就值得有爭議了493F 05/13 03:26
carib: 張人堡殺了3人耶,只因為他知名度不大就不槍決也太可惡了吧494F 05/13 03:26
ianencored: 執行是看誰拿的人頭多嗎495F 05/13 03:27
ImBBCALL: 我大概能理解你的不滿,就這樣吧496F 05/13 03:27
hyc041385: 原po的問題是為什麼不能這麼快槍殺鄭捷 但反對方的問題497F 05/13 03:27
hyc041385: 是 你能這麼快殺鄭捷 同一套制度當然也能套在其他死刑
ianencored: 她媽就是有瑕疵阿499F 05/13 03:27
hyc041385: 犯上 這些人中沒有第二個鄭性澤嗎? 大家都沒錯 只是500F 05/13 03:27
carib: 不是喔,原來執行是看官員高興殺誰就先殺誰,這才是問題大501F 05/13 03:28
SapiensChang: 鄭捷確實該死啊 幾天行刑也沒意見 但在執行時張人堡502F 05/13 03:28
SapiensChang: 這種罪證確鑿的 卻跳過 然後說鄭捷執行無爭議所以先
hyc041385: 對人權關心程度不一樣而已啦 不要吵了 早點睡覺啦504F 05/13 03:28
SapiensChang: 殺 呃搞不懂法務部的邏輯505F 05/13 03:28
apointpoint: 不知道我剛剛提的那條算不算是你說的程序漏洞~506F 05/13 03:28
ttnakafzcm: 91條只說要跟本人預告沒說要通知家屬507F 05/13 03:28
magic1104: 排在他前面的有誰啊508F 05/13 03:29
jeans520: 別說順序,40多人只殺一人,這還不夠明顯?之前怎不用這509F 05/13 03:31
jeans520: 種速度送其他40來位,讓他們也沒時間搞非常上訴不是更大
jeans520: 快人心?
apointpoint: 等等 抱歉我查錯條==512F 05/13 03:32
SapiensChang: 不止張人堡比較有名ˉ之前還有一個女死刑犯 林于如513F 05/13 03:35
SapiensChang: 殺婆婆老媽和丈夫 這種的新聞也爆很大 還有一個在眾
SapiensChang: 目睽睽下在醫院地下殺女友的
SapiensChang: 我想跟鄭捷比 這些都沒有帶來比較少的恐慌
SapiensChang: 我很好奇 法務部選了鄭捷的邏輯在哪 很難不讓人認為
SapiensChang: 有別的因素在
arceus: 原來如此 那麼準備施壓下一位部長吧519F 05/13 03:37
magic1104: 有影片嗎520F 05/13 03:37
uuu3u: 肥宅總有一天會死 這是確定的521F 05/13 03:39
justeit: 這件事情一般民眾有疑問法務部應該出來解釋才對 畢竟誰會522F 05/13 03:39
uuu3u: 世界上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肥宅要照順序死523F 05/13 03:39
justeit: 沒事去研究規則 ok講重點 一大堆帶風向的 超不爽524F 05/13 03:39
uuu3u: 所以看肥宅不爽的通通可以幫肥宅的自然死亡插一下隊嗎?525F 05/13 03:39
uuu3u: 這種文章能推爆我都以為裡面有發錢了
Daichiuri: 有些人神邏輯就不用再解釋了527F 05/13 03:43
justeit: 超奇怪的半夜發文一大堆人帶風向 最近常常有 這一類的文528F 05/13 03:43
justeit: 章 然後被弄到關注度很高 是不是想說半夜沒有什麼人在容
justeit: 易帶風向 容易提高關注度然後白天之後 影響一些人 雖然之
justeit: 後會被打臉可是之前的幾小時 已經有影響 風向 以上是我的
justeit: 陰謀論
lili300: 不爽法務部長有權限決定死刑 那就修法定執行期限啊 這是533F 05/13 03:44
lili300: 廢死想要的嗎?
RottenWolf: 目前看下來,鄭捷的程序是沒有問題,因為根本沒有法535F 05/13 03:48
RottenWolf: 源規定三審定讞後要多久執行死刑(也沒有規定要通知
RottenWolf: 律師與家屬),完全是看法務部長簽署,因為跟過往慣
RottenWolf: 例迥異(在許多人看來這次反而才是正確的做法),而且
RottenWolf: 對象和時間點超級敏感,很直覺就會聯想到陰謀論,但
RottenWolf: 質疑者又說不出個所以然
uuu3u: 到底有沒有陰謀論這麼難541F 05/13 03:52
uuu3u: 樓上自己都說了 時機敏感  而且作風跟以往迴異
uuu3u: 要不是裡面有問題 就是現在叫好的這些人有問題
uuu3u: 還是真的會有人以為LIS突然辦公桌前悟道 馬英九年輕二十歲
uuu3u: 喔?
ooicq: 因為鄭的律師團花太多時間編非常上訴的理546F 05/13 04:00
ooicq: 由,沒想到馬上就被槍斃了……苐
k7p83n: 就問一句,你覺不覺得有政治因素參雜其中?548F 05/13 04:02
XXXXHORSE: 當然有政治因素 沒政治 哪來司法??549F 05/13 04:03
tan0629: 政治腦搞清楚,死刑犯的死並不是由法務部來決定的,而是當550F 05/13 04:07
tan0629: 他犯下重刑那一刻就決定的。 人權是他們自己選擇放棄的。
a12838910: 推ian大 認同此邏輯552F 05/13 04:08
a12838910: 他的死不是法務部決定 但是什麼時候死 是吧? 目前看來
a12838910: 是這樣阿
apporience: 看一下公視有話好說,你可以不用發這篇費雯555F 05/13 04:16
zxnstu: 其他死刑犯不會一起槍斃喔?556F 05/13 04:17
apporience: https://goo.gl/02tgdL 影片在此557F 05/13 04:18
20160511有話好說:鄭捷昨天槍決!大快人心?倉促草率? - YouTube 05:12 定讞19天火速槍決 鄭捷案符合程序? 12:54 槍斃大快人心?鄭捷死了 誰認識他? 28:22 鄭捷濫殺!有無教化可能?如何判斷? 37:15 看似正常人 為什麼鄭捷會變鄭捷? 44:30 2份精神鑑定落差大 鄭案處理瑕疵?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訂閱我們:

 
colorclover: 那為何不更早就行刑,還要等到巴拿馬文件558F 05/13 04:21
colorclover: 公布前一刻火速槍決
ubcs: 不合法就修法啊 用濫法濫執法人員不汰除 然後再怪東怪西560F 05/13 04:22
kileess: 風向真亂561F 05/13 04:22
kamisun: 鄭捷是政治犯?他殺的都是政治人物嗎?562F 05/13 04:32
RottenWolf: 覺得沒有政治因素的話我頭殼壞掉563F 05/13 04:32
PKboy: 程序上沒什麼大問題,但違反常識。一件事違反常識代表某些564F 05/13 04:34
PKboy: 人心裡有鬼。不過9.2會選擇繼續裝睡
k7p83n: 沒政治你身邊的一切會不一樣,沒意義的回答還是省省566F 05/13 04:38
pp3435: 沒事兒,沒事兒567F 05/13 04:39
mi324: 風向亂啥,就廢死愛亂帶而已,這板一堆陰謀論的辛苦了568F 05/13 04:41
hsiaole: 醫院很多病人時也是依照檢傷分類來處置的569F 05/13 04:41
RottenWolf: 不談政治的看這次事件很正常?soga......570F 05/13 04:48
bof: 實質上就是法務部是死刑犯第四審 定讞以後還有法務部最後決定571F 05/13 04:49
iqnine: 槍決別人:可能誤判 槍決鄭傑:沒照順序 政府隨機殺人572F 05/13 04:50
cindy3589: 他該死 不過明顯就是民粹作秀的執行死刑573F 05/13 04:52
iqnine: 既然大家都覺得他該死 又能給政府拿來做點秀 不是雙贏?574F 05/13 04:54
jocker15137: 早就該死了 吱吱少在那邊該該叫575F 05/13 04:54
uki1749: 一直跳針插隊的人 所以LIS應該一次簽光四十幾個會比較好576F 05/13 04:55
uki1749: 是嗎?
BailiTusu: 第一、要先搞清楚有人主張的是違反"程序正義"而不是"法578F 05/13 05:01
BailiTusu: 定程序";第二、先不論執行死刑,光是鄭捷判死的程序就
BailiTusu: 違反國際兩公約的規定(例如偵查中辨護人須在場,更多可
BailiTusu: 以自行google),而兩公約依照我國的兩公約施行法跟大法
BailiTusu: 官釋憲,是具有國內法效力的,但法官只會跟你說這是有
BailiTusu: 瑕疵而已。
BailiTusu: 然後底下會有人說兩公約?人家國際有承認你?
sexkingman: 顏色不對  什麼都錯吧  程序合法綠的也要硬拗....585F 05/13 05:05
sexkingman: 死刑槍決又不是在排隊買票 我還插隊!? 這理由也有人信
k7p83n: 給政府作秀沒事?那是因為這次剛好合你胃口,以後不合就要587F 05/13 05:14
k7p83n: 跳出來罵,雙重標準鄉民最會
arx3721: 當然有問題啊 今天槍斃一個人神共憤的人渣擋上訴 下次槍589F 05/13 05:57
arx3721: 斃冤案不給上訴也是可以
K951753: 殺了4個人叫做好欺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591F 05/13 05:58
saiulbb: 本來就是 該走的要走完 勿因執行死刑就沖昏頭592F 05/13 06:16
v5270: 程序有問題的原因是法務部長是LIS,換做其他人,哪有什麼593F 05/13 06:26
traboffic: 記得幾年後回來看看自己這段文字多年輕594F 05/13 06:27
torpon: 程序沒有問題的話,下次你死刑定讞19天就立刻就執行好嗎595F 05/13 06:27
v5270: 問題。  一堆白痴民眾596F 05/13 06:27
rystal1833: 依法行政597F 05/13 06:52
hongtm: 罪證確鑿是還要講啥? 難道那些死傷的人是不小心被他砍的598F 05/13 06:52
p1227426: 死刑最好要排隊 前面沒執行是死刑方面有疑慮或再繼續上599F 05/13 06:52
p1227426: 訴  鄭已三審定讞 只是沒在時間內非常上訴 排槍決只是時
hongtm: 啊?601F 05/13 06:52
p1227426: 間問題602F 05/13 06:52
hongtm: 早執行晚執行都是要執行 早執行就有問題?603F 05/13 06:53
yeh0416: 反正現在八卦板什麼光怪陸離的評論都有,自己判斷就好604F 05/13 06:53
hongtm: 整個審判也兩年了 算短嗎?605F 05/13 06:53
hongtm: 他這個case會有誤判的可能嗎?
minigg: 陳進興有在18天槍決嗎?這還不夠嗎?一副就是我LIS大筆一607F 05/13 06:56
minigg: 揮,鄭捷就得死。
gotwins: 法律沒規定要通知家屬律師,也沒規定定讞後多久才能死刑609F 05/13 06:59
gotwins: ,你家屬真要救人渣,為何不在定讞後或之前就先準備好非
gotwins: 常上訴?法務部有錯請去告他,不要在那講程序,沒規定的事
gotwins: 有啥程序可言。
green0953: 平衡613F 05/13 07:00
wwqqww: 很多台灣人的法律觀念還是比較適合活在對岸 以後外包好了614F 05/13 07:02
macery: 人都死了,討論那麼多幹嘛,他不該死嘛?615F 05/13 07:02
JuiFu617: 鄭捷的案子確實不應該拖太久616F 05/13 07:06
kkman2: 依法辦理,謝謝指教617F 05/13 07:08
darKyle: 那怠職不簽定讞已久的的死刑 算不算違反程序正義呢?618F 05/13 07:09
rockyegg: 就只會亂 叫他講有啥問題 連個屁都放不出來619F 05/13 07:14
symeng: 噓文的覺醒青年很懶而且很愛綠色 所以又叫 綠懶覺青年620F 05/13 07:14
symeng: 就一堆垃圾青年在反對啊 可見DPP果然支持殺人和詐欺
darkholy: 嚼擤刁民就是只會靠腰腦補的程序問題622F 05/13 07:17
deathboy: 覺醒青年說的都是對的 一堆白癡民眾623F 05/13 07:19
darkholy: 事發到現在都快兩年了是很短逆? 快速槍決怎麼還要兩年?624F 05/13 07:20
xmoonlight: 難怪這麼多人愛馬英九625F 05/13 07:20
bnd0327: 來八卦版常會覺得這幾年的抗爭跟討論等等都像浮雲一般,626F 05/13 07:22
bnd0327: 鄉民的素質根本就與自己愛酸的9.2沒什麼不同
CKNTUErnie: 這伸手牌也能爆 平衡628F 05/13 07:22
beryll: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中國黨呵呵629F 05/13 07:22
lodosskiss: 台灣只要說程序不正義就可以合法造謠你不知道嗎630F 05/13 07:28
jagger: 程序正確但顏色不對  懶覺青年不服從631F 05/13 07:29
greenbird542: 就自以為高尚者愛打嘴砲 卻說不出個所以然632F 05/13 07:38
ironkyoater: 因為是kmt簽的,可能有加分,要趕快抹黑633F 05/13 07:38
bg00004: 有些人腦修羞了.明明一切合法也按造程序!.634F 05/13 07:42
bg00004: 奇怪了不提非常上訴是誰的問題?你自己要慢提的
aowen: 我也覺得程序不對 應該抓到當天就斃了 浪費字元636F 05/13 07:42
bg00004: 請問法律上規定要按造順序嗎?沒有啊!歡迎立法!637F 05/13 07:43
bg00004: 會在那邊人云亦云的還說什麼尊重法律法治國家
bg00004: 我看廢死才是最不尊重法律的!不是他認同的就不用尊重了
jbcc0315: X他媽的face640F 05/13 07:47
taiwan1789: 推 只是拖時間而以641F 05/13 07:53
yyoo4791: 公文交了不用跑時間 可悲鄉愿暴民殺人:就是正義啦642F 05/13 07:54
andy8292: 那前面42個確定死刑“很久”的怎麼不先開槍?643F 05/13 07:56
hhh770509: FB上一堆有事的人為了一個跟自己無關的死刑犯在那邊悲644F 05/13 08:01
hhh770509: 憤難過,根本吃飽太閒
kevin31a2: 刁民啊646F 05/13 08:01
cindy253130: Dx647F 05/13 08:06
MasCat: 推  這種奇怪的程序竟然合法 還說沒有程序問題648F 05/13 08:07
st305018: 權利649F 05/13 08:14
jiayuan: kmt政權殺的,當然是政治操作囉650F 05/13 08:15
sukeda: 當年硬關阿扁就沒程序正義了  難道期待現在人民就懂了嗎651F 05/13 08:18
iscl6: 殺人償命652F 05/13 08:22
ying0502: 這文能推爆,八卦版素質什麼時候這麼低653F 05/13 08:26
yiefaung: 把其他定讞的一起殺了我就沒話說654F 05/13 08:30
yiefaung: 法務部能決定死刑犯能活幾天竟然一堆人叫好
yiefaung: 是查無不法啦 什麼時候鄉民這麼愛查無不法了ㄏㄏ
CjackC: 今天四十幾個一起斃了 你看這些人會不會也出來哭 呵呵真的657F 05/13 08:33
CjackC: 是夜裡哭哭
iscl6: 因為吠死會該冤案,只好打鄭捷659F 05/13 08:34
fcz973: 就為反而反啊,管你多好的意見只要我討厭你,你說的就是糞660F 05/13 08:35
【台北捷運】鄭捷殺人真相記錄 @ 彭淑禎 :: 痞客邦 PIX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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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到底是不是奉命行事? 2014-05-28 網友留言說: 友人有案了緊急通話鈴通知列車長,說車廂中有一奇怪男性性為怪異,請求處哩!!! 到有什麼管道可以查清楚?請您看看,或許真像真的被掩蓋的太多, ...

 
watermom5566: 刑訴424條有再審期間20天,從宣判到槍決也不到20天662F 05/13 08:35
enjoyyou: 其實就灰色地帶 想殺就殺 不想殺就裝死不執行663F 05/13 08:35
fcz973: ,標準因人廢言,算了反正他們也看不懂山東人孔仲尼說的話664F 05/13 08:35
watermom5566: ,法務部要殺人至少做個樣子讓再審天數跑完吧,非常665F 05/13 08:35
lucy3352118: 現在的問題在於簽結制度,法務部長一人可以掌握死刑666F 05/13 08:35
watermom5566: 上訴甚至沒有期間限制667F 05/13 08:35
lucy3352118: 執行的速度,甚至是執行與否,變成沒有一個執行的標668F 05/13 08:36
lucy3352118: 準,全由法務部長個人好惡定奪,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就
lucy3352118: 是規定期限,在最低期限內未提出非常上訴且無任何重
lucy3352118: 大爭議下可以簽結;反過來,在最高期限後,法務部長
lucy3352118: 不簽結必須提出理由。才能避免這種有的死刑秀或是變
lucy3352118: 形無期徒刑。台灣仍是有死刑的國家,但執行也應該有
lucy3352118: 個標準能遵循。
curranmath: 法律由一些特定的人自定的,然後要限定人民遵守?你想675F 05/13 08:39
curranmath: 這樣玩遊戲給你自己玩?你的問題要去問LIS,鄭捷本該
curranmath: 死,但扯上下任部長是怎樣?
washi54: 鄭太吉20天槍決怎麼沒有人喊雙重標準 幫QQ678F 05/13 08:40
s87087: "按照"679F 05/13 08:42
zenuo: 檢討速決不是都支持廢死的 是認為怎麼可以以法務部長一個人680F 05/13 08:45
zenuo: 就可以要誰先就先 然後出來講的理由還是故意不讓他提非常上
zenuo: 訴 這樣的制度沒檢討必要嗎
asole: 以後應該當場擊斃683F 05/13 08:48
GABA: 意思是其他41個雖然判死刑但沒這麼壞可以在留一會兒684F 05/13 09:14
yuiscarlet: 以後要上訴卷子一定要當天繳不然都算太慢喔685F 05/13 09:18
kerker3703: 我只想問 羅瑩雪憑啥決定他比其他人更該死686F 05/13 09:20
kerker3703: 那些人哪個不是罪大惡極
mykuririn: 當場擊斃688F 05/13 09:21
WinniBear: 人命關(19)天。已經明示了。689F 05/13 09:28
tentaiunkou: 我有努力唸書的動力了 我要當上法務部長 然後所有死690F 05/13 09:30
tentaiunkou: 刑犯一次簽核全部同時執行並直播 執行完畢後再看風向
tentaiunkou: 決定要不要自殺
wrlee0912: 看某人崩潰真好笑XDDDD693F 05/13 09:37
Felix0204: 執行鄭捷死刑沒有程序問題!!!694F 05/13 09:39
Felix0204: 該檢討的是為什麼那40多個死刑犯為什麼可以拖這麼久不
Felix0204: 執行
thinklu: 只能推了697F 05/13 09:51
family1614: 鄭杰那麼明確的犯行都被說程序有疑慮了,那麼其他40多698F 05/13 09:57
family1614: 位犯行更不明確且更有疑慮著竟然有人說要按順序一個一
family1614: 個打掉是腦袋有洞?
ecnecsinimer: 就真的沒有啊701F 05/13 10:05
scott01: 最大的程序問題就是不讓接任者割走政績702F 05/13 10:07
t0kyohot: 最大的問題就是按照程序走,結果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703F 05/13 10:25
zeldeo: 所謂的程序有問題是簽下執行者完全自由心證,而不以相同704F 05/13 10:33
zeldeo: 標準來處理他人,換句話說就是國家隨機殺人,那你可以接
zeldeo: 受嗎?
fcku413: 黃富康就不罪大惡極喔? 對拉,大家根本就忘了他是誰707F 05/13 10:40
yudofu: 程序有包含槍斃要排隊嗎?沒有在哭什麼?708F 05/13 10:40
mussina001: 都判死刑了,執行者是佛心來著不馬上殺死刑犯709F 05/13 10:41
fcku413: 12年三審死刑定讞,難道他比鄭捷善良不用先斃了?  :D710F 05/13 10:41
mussina001: 讓你們多活一天,你們要跪下來感謝天地了711F 05/13 10:42
minimulti: 當然沒有違法 LIS不是白ㄘ 這次事件完全顯示死刑執行法712F 05/13 10:46
minimulti: 律規定不完備 完全處於人治狀態 可以被拿來當政治工具
minimulti: 使用 不是很希望執行死刑這種東西被拿來這樣玩
minimulti: 而且LIS完全強姦了非常上訴的制度 以後沒第一時間提出
minimulti: 非常上訴 法務部長想殺誰就殺誰
lol404: 我是覺得前面排一堆不殺到底是都有什麼疑難雜症殺不得啊717F 05/13 10:51
xchen84: 槍決被罵 不槍決也被罵 kmt就是做什麼都欠罵718F 05/13 10:55
Sechss: 40幾個該死刑的沒死 確實有問題 但很想知道今天開始槍決719F 05/13 11:12
Sechss: 每周5個 最後才輪到鄭潔 我相信某些人一定依舊不滿
Sechss: 因為在他們心中 40人的問題只是他們牽拖的理由 其實他們是
Sechss: 不希望現在的台灣有任何人被執行死刑
Sechss: 就說吧 法律早已經變成執法者挺死or挺廢癖好取向
kktt254: FB不意外724F 05/13 11:17
kktt254: 看FB智商會降低 懂嗎
cat5672: 會在意程序主要是法務部不是只有在做執行死刑這件事726F 05/13 11:22
cat5672: 就算你覺得今天這件事沒問題好了 也不是說法務部就沒問題
cat5672: 講起來是很空泛啦 也沒有情緒渲染力 可以讓你義憤自爽
cat5672: 但這是很平淡又很確實的事
jebber: 一堆人只在意死的是個渣,正不正義無所謂了,不可憐嗎?730F 05/13 11:30
Jameshunter: 所以程序到底哪裡出問題???????731F 05/13 11:34
silentocean: 其他死刑犯呢?怎麼不一起執行?732F 05/13 11:46
renewalhue: 有問題的是前面都不處理吧?733F 05/1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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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re77: 貼很多次了,看得懂的還是看得懂,看不懂的還是看不懂735F 05/13 11:59
gncn: 文盲滾啦736F 05/13 12:20
SHIU0315: 因為一個該死的人渣讓台灣人法治整個倒退才是最悲哀的地737F 05/13 12:23
SHIU0315: 方
happy27727: 如果連該做的程序正義都不做 台灣還能稱的上是法治嗎?739F 05/13 12:30
kqalea: 人權事務委員會是三小?歪國人比較屌呢???740F 05/13 12:36
kqalea: 不要出事就選擇性遵守國際公約拿歪國屌來強姦台灣人
kqalea: 違反國際法律人權這種宣言講出來是要笑死誰?
minimulti: 幹 原來鄭捷的偵查過程這麼黑喔 越來越覺得這不單純..,743F 05/13 12:43
minimulti: 未來若是執政者檢討這些人 可能又會被攻擊說支持鄭捷ㄏ
ursaminors: 社會只在乎廉價正義的法感情被滿足啊745F 05/13 12:54
mussina001: 來喔~來喔~有冤屈喔~有冤屈喔~~~~~~~~~~~~~~~~~~~~~~~746F 05/13 13:14
mussina001: 現行犯有冤屈喔~~~要提非常上訴喔~~~~~~~~~~~~~~~~~~~
MW1220: 這篇是在爆什麼?748F 05/13 13:38
onlyhuman: XD749F 05/13 13:53
minimulti: 就算鄭捷非常上訴之後還是死刑 都不能讓他在偵訊過程中750F 05/13 14:18
minimulti: 受到不公平 反正他最後都是死 幹嘛用違法手段去偵訊他
minimulti: 落人口實呢 常常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都不是判決結果 而是
minimulti: 程序有問題
minimulti: 前面說不單純 感覺就是要弄個洞給後面執政者跳 要嘛吃
minimulti: 吃悶虧 要嘛去檢討這些程序問題 然後被說支持鄭捷殺人
karta019002: 偷渡成功756F 05/13 14:36
thyme51244: 推757F 05/13 15:32
stanbyby: 處死其他人新聞不夠大 懂?758F 05/13 17:03
e20288: 最短6天就執行,10幾天還好好嗎759F 05/13 17:06
angelsoul: 還好,不然人說法律都是拿來保護壞人760F 05/13 17:32
smonkey: ?761F 05/1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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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應該要讓台派政黨互相競爭 而不是讓kmt這種政黨當另一個選擇 這種統一政黨(例如新黨,kmt)就是讓dpp可以賣芒果乾的元兇 台灣應該要是台派政黨互相以政策做競爭才是最理想狀況 台灣就是一個無法正 …
    13F 4推 1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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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5-13 09:00:36 (台灣)
  05-13 09:00 TW
90%鈣腦表示:不管拉,罪證明確還排隊幹嘛直接拉去槍斃就對了拉!!! 其他罪證明確死刑犯表示:看到沒~~殺人要低調才活的久多多學學!!!
2樓 時間: 2016-05-13 10:14:35 (台灣)
  05-13 10:14 TW
程序正義後就可以忽略一切瑕疵
3樓 時間: 2016-05-13 10:55:42 (台灣)
  05-13 10:55 TW
小市民懂什麼非常上訴嗎?罪證確鑿的殺人犯,需要非常上訴嗎?他有人權,被殺的人沒有人權嗎?都三審定讞不是嗎?鄭捷背後的社會問題需要時間解決,短期,若不讓他伏法,只怕會有更多個案出現,不是嗎?這些個案發生前,等的了社會教育?或是透過醫療/社工體系去找出潛在犯罪者?這有沒有侵犯的問題?要廢死,要先問問你們到底準備好了沒?如果這是戲,我願意相信,這次的槍決,多少帶給社會一些安定的力量,不是嗎?只是高雄殺童案的判決,令人遺憾,弒母案的情侶判決也是令人咋舌,身為父母,不只是養,還要教育,勞心勞力,性格可以是後天養成,會讀書不代表可以殺人免死,曾經精神障礙,不代表行為能力不受控制..我是真的不懂,走完三審還要非常上訴才算程序正義?
4樓 時間: 2016-05-13 11:16:09 (台灣)
  05-13 11:16 TW
樓上....如果不用走完三審還有非常上訴~就不算程序正義...這是法律給他的權利然後你又會說像鄭捷不必有人權!!如果因為罪證確鑿的殺人犯不能有人權!那麼鄭性澤哭哭~而且你說"會讀書不代表可以殺人免死"真的可以免死阿!!!!!!還不快去考博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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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時間: 2016-05-13 12:12:09 (台灣)
-1 05-13 12:12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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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吱八別裝高尚了,今天如果是空心菜政府作了一模一樣的事,你的立場馬上180度大轉變,這就是台灣可悲之處,一旦有了意識形態,情感、理智、法律都可以隨著意識形態變化!
6樓 時間: 2016-05-13 12:30:44 (台灣)
  05-13 12:30 TW
回部份文~~目前就是沒有法條說要照順序打~~所以部長想殺誰就殺誰~~姑且不論是不是現行犯~~你不覺得這是令人頭皮發麻的事嗎~~
7樓 時間: 2016-05-13 12:34:10 (台灣)
  05-13 12:34 TW
每次你問法務部長 我想任何一位都會說不針對個案發言或不干預個案~~ 那從法務部發新聞說提早殺鄭捷的理由...這不就是用個案處理~~~~改天又出了江國慶案~~或是因為要幹掉某人不讓他有機會說出內幕 所以提早槍決~~這怎想都很可怕~~~所以那麼多人說程序有問題~~就是要立法改善阿
8樓 時間: 2016-05-13 12:34:18 (台灣)
-1 05-13 12:34 TW
···
因為法務違反了,讓廢死團體提出的非常上訴的機會…
9樓 時間: 2016-05-13 12:35:35 (台灣)
  05-13 12:35 TW
是誰放消息說程序不符...廢死團體嗎???這個根本無須討論。
10樓 時間: 2016-05-13 12:50:16 (台灣)
  05-13 12:50 TW
11樓 時間: 2016-05-13 12:53:50 (美國)
  05-13 12:53 US
程序問題出自鄭捷的律師團。律師費都收了,一定要把事情做到最後。雖然我覺得他們提出的程序遐疪在我這個外行人看來不是大問題,也不可能就靠那些小遐疪翻案,不過律師們對得起他們律師費了。
其實這個案子好好的把程序走完,並不會改變最後的結果,反而會因為時間拉長了,讓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救也不是不救也不是,甚至讓一些廢死支持者受到思想上的衝擊。但是部長大人硬要搞成這樣,可能她這樣才覺得對得起人民的稅金吧。
12樓 時間: 2016-05-13 14:10:20 (台灣)
  05-13 14:10 TW
我是覺得法務部做法從現行法律上來看是沒有問題的,從人權角度看才會有問題。
所以真的覺得這樣不好是要從「立法」方面著手,來限縮法務部權責,但很容易又會形同多了「四審」或「放置play」出來。
ex1: 若立法一定要非常上訴後才能執行,律師告知法務部說我要提「非常上訴」你不能殺,結果隔了兩年還沒提。
ex2:
若立法非常上訴期間不可執行,律師非常上訴遭檢察總長駁回,但一提再提,形成一直都是「非常上訴」期間或與提「再審」交替使用(現況檢察總長同意非常上訴受理大約10~20%,但不論受不受理,回覆期間都會非常長)。
因為基本上「司法」三審定讞後,最高檢察署會針對案件有沒有可提起非常上訴的進行研究,初步確認沒有提非常上訴的空間後,才會交由「行政」(法務部)執行,而也正因為卡了一個要跨院合作的非常上訴和再審,所以才會出現尷尬地帶,而希望使「行政」慢點執行。
13樓 時間: 2016-05-13 15:56:05 (台灣)
  05-13 15:56 TW
輩份低、又沒前科,又不是那個道上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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