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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19 13:49: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標題 Re: [新聞] 勇夫護孕妻打死賊 「防衛過當」判有罪
時間 Thu May 19 09:55:59 2016


若你覺得小偷就是犯罪夕鶴,那這篇不用看了.

情感上當然我也覺得小偷夕鶴,但你要說勇夫完全無責?我看很難啦

我只想討論他是否過當這點,還有我覺得他不該上訴

1.怕鬆手小偷會反抗

 來看看專業的怎麼說:http://tinyurl.com/zqhdtsw
Re: [新聞] 為護孕妻打死賊!勇夫「防衛過當」判有罪 - 看板 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看到一堆人各種假設秀下限讓我感覺十分好笑 到底是有多少人有類似經驗?從事相關工作?研究過這類衝突? 討論事情不能用這種想當然耳的邏輯 只是會凸顯無知而已
 

 個人練習時被勒暈過,我體會過那是什麼狀況

 講最簡單的,經過館長認證過,10sec就能讓人失去意識的動作,他做了10min

 勒斃很簡單嗎?要很久好不好!但要勒暈就很簡單了

 在激烈抵抗的高強度運動狀態下,被勒成功瞬間你就會失去意識了

 這狀態跟拳擊被KO差不多,腦袋完全放空,一時三刻回不了神,

 說誇張點你要肛他也許都可以,但多半還有自主呼吸,有練過的人就知道。

 放著不管過段時間自己會醒來,不過勒暈你的會很緊張一直搖你,

 那些腦殘鍵盤手跟我屁說你怕他裝死怕他跳起來?你怎不看看專業的怎講?

 在那個激烈運動狀態下,

 腦袋缺氧你大腦會直接停機,這是身體機制不是你多有意志力的問題

 目前我看到有練過的沒一個說他跳的起來

 可以假裝?電影小說看太多嗎?

 何況今天不是勒暈而已,是持續勒他到臉色發黑手腳抽搐口吐白沫

 勇夫說燈光昏暗看不清楚

 但失去意識的瞬間反應是很明顯不同的(奮力抵抗 > 突然軟掉)

 且警察的蒐證錄的很清楚,他也知道對方要葛屁了

 也就是說,鄉民可能以為對方還在反抗,他不敢鬆手很正常,

 實際狀況是對方已經是隨你擺布的失神屍體狀態,

 他是對一個已經勒暈無抵抗能力的大布偶持續勒到明顯快掛了(而且他知道!)

 若說是奪刀劃傷我可能相信 若說抵抗時力道拿捏不好折到脖子我可能也相信

 但現在的情形是他把無意識的小偷持續動作到勒斃,

 連警察到場他都知道對方要掛了還堅不鬆手

 你說這沒過當?

 嗯.....你直接承認覺得小偷夕鶴,不該看這篇文會不會比較坦白點?

2.在媒體放話上訴

 殺人這件事情他一定有責任,

 但他的情況會成為法官斟酌的部分,法官已經照他的職權判的相當輕了

 不用蹲還緩刑,緩刑後紀錄消失,等於繳完錢就什麼都沒有。

 關於緩刑後紀錄消失,

 簡單的說就是只有司法人員查的到(法院總要留紀錄)

 而且必須在對當事人有利的情況下才能用,

 那大家怕前科造成的影響完全都沒有,實質上幾乎就是沒有前科,

 然後呢?

 我不知道是他真的不這麼認為還是媒體喜歡炒?

 看起來是要上訴,

 這就像你拿了葫蘆壓過對方的順子,

 你覺得不夠爽說要重打,堅持你能拿到同花順,

 這相當不明智啊,過當行為這麼明顯,有學法的都知道這結果法官判超級輕了,

 我覺得啦,

 媒體的劇本就是等上訴之後無法翻案或是被判更重時又來大肆報導,

 反正他們最喜歡這種看起來是恐龍的判決,

 而事實上你去問懂法律的,這判決一點都不恐龍,

 甚至我覺得小偷夕鶴的人都可以接受了,因為對勇夫的過失整個輕輕帶過。

 同理,那些"熱血律師"會不知道?

 抱歉我說的直一點,他們的劇本是否跟媒體一樣我不知道,

 不過若他們是想幫他打民事庭,那我覺得真的挺熱血的,上述話要收回,值得佩服。

3.證據不利

 法院是講證據的,當下情感性無法驗證的都是其次

 關於動機這種沒有辦法驗證的事情常常都是各說各話,

 警方錄影蒐證很明顯,他勒到知道對方要掛了還堅不鬆手

 事後還說「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還是會做一樣的事情」

 這超級不明智的,

 我不知道他說會做一樣的事情是指保護妻兒還是勒斃小偷啦,

 但很明顯的他的態度是完全不覺得他有錯,

 講坦白點,

 他的態度若是「為了妻兒我覺得殺了他都沒關係、小偷夕鶴」這種鄉民態度,

 那法官覺得他有殺人故意都有可能,那就不是過失致死輕輕判過這麼簡單,

 你就算心裡真這樣覺得,法庭上都不能這樣講,

 你這種態度去上訴,法官會判得更輕?

 法官只知道證據到哪判到哪,證據不利的情況下你又自己說有殺意(幾乎是)

 這針的相當不聰明。

4.什麼叫過當?什麼叫正當防衛

 用比較白話的舉例方式

 狀況一:有個人要肛你,當下你反抗,對他拳打腳踢

 狀況二:那個人發現無法輕易得逞,跑了,你追上去對他拳打腳踢

 狀況三:對方被你打的暈了,你仍心有不甘,捏爆他的蛋

 第一種,成立正當防衛的機率很高(先不論你們體格差異或你是不是練家子之纇的)

 第二種跟第三種就不是了

 今天這案的狀況是什麼?

 屋主到家,小偷一時慌張把自己鎖在廁所,

 屋主發現後直接破門,與小偷發生扭打後勒頸,直到小偷失去意識堅不放手,

 直到警察到場,小偷面呈紫黑,屋主也知道對方快掛了,仍堅持警察先上銬再鬆手。

 各位自己判斷,這個情況是哪種?

 更詭異的是他現在拿孕妻出來坦,

 但明明他破門前就可以叫妻子先跑出屋外不是嗎?

 甚至你可以陪你孕妻出屋外啊!

 主動選破門的是你,你不是沒有判斷時間耶!

 今天歹徒直接撲上來,那沒什麼話說,

 今天是歹徒自鎖,然後你叫妻子在旁邊看破門秀,這是哪招?

個人結論:

 現在很明顯是媒體在帶風向,報導避重就輕、立場明顯,

 但媒體根本不會去理他這樣帶風向的結果,

 反過來說,媒體就是要那種結果,

 把大家搞的群情腦殘激憤仇法官,媒體越爽越有閱聽率

 然後這個勇夫就一切照媒體的演,

 實在是....真的有人跟他好好分析過現在的狀況嗎?

 法官給你葫蘆你一定要拿到同花順?搞個不好被判更重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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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29.164
※ 文章代碼(AID): #1NFHqpk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3622963.A.BAC.html
words2012: 真的死得活該1F 05/19 09:58

死的活該是一回事,莽夫過當是事實

words2012: 啊你認為死者家屬應該拿幾萬?2F 05/19 10:00
piliwu: 推 事實就是這樣3F 05/19 10:00
hsiyafel: 我也覺得你說的狀況才合理4F 05/19 10:00
shinbird: 真的,媒體根本不是在幫他,而是在害他5F 05/19 10:01
shinbird: 他還在媒體上向嫌犯家屬說基顧道義責任所以道歉
shinbird: 不曉得他的這份道歉也會被法官列入民事裁判考量的嗎?
storyo11413: 兩個人在現場跟只剩一個人在現場差很多的8F 05/19 10:02
magamanzero: 你前面對 後面有問題  因為小偷沒有逃走9F 05/19 10:02

小偷自鎖,你就算要進去拼輸贏,你不會叫孕妻先跑?是後再拿她來坦?

這怎想都不合理

magamanzero: 今天小偷沒有進廁所 而是從其他方式逃走 那可能沒事10F 05/19 10:03
shinbird: 不曉得因寪他這份道歉,法院就可以酌情要求他賠償嗎?11F 05/19 10:03

benxyz: 你在那鍵盤分析當然很多判斷時間 真的換你遇到再來嘴12F 05/19 10:03

我當下再怎激動,我知道要進去拼輸贏會叫老婆先跑,還有警察來要鬆手

magamanzero: 不過警察來 是應該要馬上放手13F 05/19 10:03


shinbird: 原PO的真實身分好像是有槍證的隨滬耶。14F 05/19 10:04

是我引用那篇的專家,不是我,我只是個練過柔道的路人

magamanzero: 所以你是在意拿老婆來坦 但是就算沒老婆也沒差啊15F 05/19 10:04
storyo11413: 另外有些人總以為每個人都能短時間判斷最佳解16F 05/19 10:05
magamanzero: 事實就是小偷沒逃走 還處在有危險的狀況下17F 05/19 10:05

當下要這樣判斷我是覺得有可能,

但是拿孕妻來坦我覺得很明顯是媒體想激輿論的方式

仔細想就知道有問題。

benxyz: 還是那句話 鍵盤分析 你想怎麼說都行 你遇到再說18F 05/19 10:05

勒暈?我遇到過啊,以我個人經驗才覺得那不合理,你又有什麼實際經驗?

samson5441: 推分析19F 05/19 10:06
benxyz: 警察來要鬆手 你怎知道鬆開他會不會反擊?20F 05/19 10:06
shinbird: 原PO遇到的狀況大概比正常人豐富個十倍不止吧= =21F 05/19 10:06
storyo11413: 自以為自己的判斷最合理咧 要不要寫成模範標準化?22F 05/19 10:07
MASOMASO: http://goo.gl/1ztifs23F 05/19 10:07
【有片】勇夫用格鬥技勒死賊?專家這麼說 | 即時新聞 | 20160519 | 蘋果日報
[圖]
男子何柏翰為保護孕妻,前年勒死闖空門的竊賊張俊卿,被士林地院判有罪。而本案審理時,檢察官形容何男壓制竊賊的招式是格鬥技「Coller Chock」,只要10秒就會讓人失去意識,不可能是當下發想,且何男 ...

 
benxyz: 快要掛的人反撲才是最危險的 反正就是噓你這種自以為冷靜24F 05/19 10:07

你知道那個快要掛是什麼狀態?失去意識完全沒反抗能力的那種好嗎?

你不知道那是什麼狀態沒關係,問問其她專業人士很難嗎?

被勒暈可以三秒馬上活跳跳,你找個給我

就這點你才是鍵盤推論,承認吧

magamanzero: 他那時就知道他快死了 (這算是自己做的不利證詞25F 05/19 10:07
benxyz: 好 你有經驗這部份OK 但是他有經驗嗎?你要求他會不會太過26F 05/19 10:10

這莽夫海陸退役的耶,練過

好,就算沒練過,我說了,那反應變化超級明顯的,

對方會從奮力抵抗突然失去意識變成布偶狀態,

你說怕他裝死?好啦,假設他當下判斷沒這麼好,

但警察來了,他「自己也說」對方快掛了,但仍堅持警察上銬才放手,

這麼多個環節,我不知道你是否可以全部說他完全沒有過當?

shinbird: 有被勒暈的經驗,真的一下就不醒人事了。完全沒法反應27F 05/19 10:10
Whitening: push!!本來就該理性討論正當防衛跟緊急避難28F 05/19 10:10
shinbird: 新聞有提到屋主有受過柔道的相關訓練喔= =29F 05/19 10:11
rwhung: 你講的正確,但是有人聽不進去。30F 05/19 10:11
Whitening: UFC的斷頭台被勒住暈倒真的就跟斷線人偶一樣31F 05/19 10:11
magamanzero: 其實我是覺得賠個喪葬費就好了...32F 05/19 10:11
shinbird: 那太恐佈了,完全失去相關記憶,絕對不想再暈第二次33F 05/19 10:12
nfs258147: 推這篇理論分析,但一般民眾不是每個都這麼有理智也受34F 05/19 10:12
nfs258147: 過訓練的。日常生活中突然遇到這種事,腎上腺素一爆發
nfs258147: ,理智很有可能失效,畢竟這是生物的自我防衛本能。

我想這就是法官會判的這麼輕的理由了,但要完全免責,不太可能

MASOMASO: 館長有在fb貼文說這人不太像是有學過...37F 05/19 10:12

館長是說在那個混亂當下,無法把所學照辦煮碗是很正常的,
但這個動作會達到勒暈甚至勒斃的效果是確定的,只要10sec內綽綽有餘

shinbird: 但屋主是挖坑給自已跳啊。他跟警察承認自已快把人勒死了38F 05/19 10:13
shinbird: 還要求警察上銬他才肯放手。又叫人叫救護車,就表示他並
shinbird: 沒有處於心神喪失,還保有理性很清楚自已在幹嘛的狀態啊
shinbird: 館長只看到照片吧?只有照片那個姿勢的確不像是有學過
benxyz: 他「覺得」對方快掛了阿 但是不見得阿 你站在一般人角度想42F 05/19 10:15
shinbird: 但不代表屋主就是從頭到尾保持那個姿態。43F 05/19 10:15
benxyz: 很困難嗎?zzzzz44F 05/19 10:15

你跟我說臉色發紫手腳抽搐口吐白沫不是快掛的狀態?

而且莽夫還受過相關訓練,

你要想對他有利的講法我不反對,但至少講個合理點的

piliwu: 他自己都覺得對方快掛了就是落實自己罪名45F 05/19 10:16
rwhung: 就失去理智殺了人,沒有達到正當防衛的條件,為什麼有人46F 05/19 10:16
shinbird: 光是他自承『他覺得』就已經站不住腳了。挖坑給自已跳啊47F 05/19 10:16
rwhung:           過失48F 05/19 10:16
iam0718: 屋主挖坑給自己跳+1 他沒那麼多話就好了 不過當事人情緒49F 05/19 10:16
rwhung: 一直聽不進去。50F 05/19 10:16
iam0718: 不是旁觀者想的到的51F 05/19 10:16
rwhung: 今天法官又不是恐龍到覺得屋主故意殺人,而是認為達不到52F 05/19 10:18
benxyz: 要求被搶的人保持理智才奇怪吧 你怎麼會一直聽不進去?zzz53F 05/19 10:18
rwhung: 當防衛, 所以判過失殺人。54F 05/19 10:19
shinbird: 法官就是基於事實啊。他還知道自已要勒死人了,還要求叫55F 05/19 10:19
kapeika: 屋主他自己說"他快死了"才是真的給自己挖坑跳...56F 05/19 10:19
shinbird: 救護車,叫無法保持理智喔?根本就很清醒吧,有人聽不懂?57F 05/19 10:19
rwhung: 你還是聽不懂,就是屋主沒達到『正當防衛』啊58F 05/19 10:20
piliwu: 沒有理智不是免罪要件 這不用唸法律是常識59F 05/19 10:20
ardenlee: 你家地址可以說出來嗎?這種好咖不去偷行嗎?60F 05/19 10:22

如果你是想體會被勒暈是否如我所說的,歡迎私信給我,
我們可以約道館並會準備醫師在場戒備,
時間當然要挑我方便的,相關費用你出,

喔,啊你是要pk或是闖空門的話,不接受喔,把文看懂很難嗎?

shinbird: 有人的推文已經構成恐嚇要件囉= =61F 05/19 10:23
rwhung: 如果是在理智下殺人,可能不只有過失了…62F 05/19 10:23
coffee112: 有些人好像自己就是廁所監視器一樣=_=63F 05/19 10:25
killerken: 推64F 05/19 10:26
payday: 就算你是對的 也不能要求別人跟你一樣專業 何況很緊急65F 05/19 10:26

再怎緊急我主動選擇要破門拼我會叫家屬先跑,不會事後拿來坦
再怎激動,警察到了、我知道他也要掛了就要放手
這莽夫擺明是殺紅眼,是啦,殺紅眼當下可能沒這麼理智,

但法官判那麼輕,合理推斷是已經有考量他的情況了,

不過完全免責?幾乎不可能

rwhung: 1.未達正當防衛要件 2.非故意殺人。所以判了過失殺人罪66F 05/19 10:27
rwhung: 不然你要法官怎麼判?
rwhung: 就是很緊急,所以最後法官才判了過失殺人啊
shinbird: 法官判這樣很合情合理又輕輕放下了,還不滿足喔?69F 05/19 10:28
benxyz: 合情合理?刑事有罪民事就不利 三百多萬?我乾脆讓你搶70F 05/19 10:29

你要不要等民事判出來才來嘴?

刑事這樣判我覺得一點問題也沒有,而且結果有利莽夫這方

shinbird: 最好是民事會判到三百多萬啦,都還沒判決下來哩71F 05/19 10:30

基於不可能完全免責,我個人覺得錢是一定會賠,

但三百萬?傻了....喔,還有我覺得會不表示我贊同賠,

我也覺得賠錢很不爽,莽夫很衰,但不可能無責是事實,我只是就事實陳述可能情形

benxyz: 某些人真的自以為法律好 zzz72F 05/19 10:30

我不知道你說誰?但若是你的話,從你的發言可以看出不管是武術還是法律都不太好

shinbird: 是可以預知未來知道法官會怎麼判喔?家屬要求求償價格當73F 05/19 10:31
shinbird: 是可以隨便他們開啊,但法官一定要照判?
piliwu: 某人實在沒常識跟法律知識無關75F 05/19 10:31
kapeika: 認真的嗎?很多過失致死家屬大開口到法院砍到連一成都沒76F 05/19 10:31
rwhung: to shinbird. 就像你PO的那篇一樣,反正就是有人不管你說77F 05/19 10:31
benxyz: 不要講300萬啦 30萬我也讓你搶算了 笑死人78F 05/19 10:31
shinbird: 好笑咧。屋主在電視上公開跟嫌犯家屬道歉才真的會害他賠79F 05/19 10:32
shinbird: 更多錢。叫媒體不要再陷害他,讓他講不該講的話比較好
benxyz: 某k捫心自問啦 判賠30萬你會不會乾脆讓他搶?zzz81F 05/19 10:33
kapeika: 而且民事根本還沒判 被告不是還要上訴嗎 怎麼推得已經可82F 05/19 10:33
kapeika: 以判300萬?
rwhung: 法律條文就這樣,你覺得有問題就找立委去修法。如果你覺得84F 05/19 10:33
Da1e: 有訓練過不代表實戰就ㄧ定很專業,誰練過被勒暈?85F 05/19 10:33
kapeika: 如果我把他弄死判賠30萬我就認了 反正緩刑又沒前科86F 05/19 10:34
rwhung: 條文寫那樣,法官可以另外判,那真的是…87F 05/19 10:34
benxyz: 大絕招來囉 有問題就修法阿 zzz88F 05/19 10:34
shinbird: 還三百多萬?原本本來一毛都不用賠,公開道歉?那多少得賠89F 05/19 10:34
kapeika: 但是在那當下我根本不會選擇對打 趕快溜到門外報警才是真90F 05/19 10:34
shinbird: 一點了。誰叫他要基於道義而道歉?那基於道義賠一點也很91F 05/19 10:34
benxyz: 沒有鄉民在這吵怎麼可能走到修法 靠你們這群支持法官的?zz92F 05/19 10:35
bnnann: 鍵盤被害者 超好笑 我是被害者我最大 看到的都殺掉(鄭捷樣93F 05/19 10:35
rwhung: 不然呢? 還是你覺得上法院報PTT ID可以打五折?94F 05/19 10:35
rwhung: 依法論法,你覺得法有問題當然是要走修法的路。
shinbird: 不為過啊。這些話都會被列入參考的啊96F 05/19 10:36
aron0425: 你家地址po出來咩~97F 05/19 10:36

如果你是想體會被勒暈是否如我所說的,歡迎私信給我,
我們可以約道館並會準備醫師在場戒備,
時間當然要挑我方便的,相關費用你出,

喔,啊你是要pk或是闖空門的話,不接受喔,把文看懂很難嗎?

shinbird: 柔道寢技就是要相互練習會被勒暈啊= =98F 05/19 10:37
rwhung: 最討厭的就是和人談法律,然後對方又不想講法律程序…99F 05/19 10:37
benxyz: 還在繞zzz 風向被你們這些人帶贏哪有機會修法?100F 05/19 10:38
shinbird: 叫人po地址是打算幹嘛?101F 05/19 10:38
benxyz: 我只覺得一堆人學法學到腦袋僵化 對了請不要對號入座謝謝102F 05/19 10:38
rwhung: …法律就這樣定,我們是能帶什麼風向啊103F 05/19 10:38
bnnann: 要地址是想當小偷嗎?會被鄉民幹掉喔喔104F 05/19 10:39
rwhung: 一堆人學法學到腦袋僵化   XD  我笑了…105F 05/19 10:39
killerken: 要修什麼法 小偷一律死刑?106F 05/19 10:39
bnnann: 修成遇到小偷可以動用私刑107F 05/19 10:40
rwhung: 修『正當防衛』的條件108F 05/19 10:40
kapeika: 把防衛過當修掉?XD109F 05/19 10:41
rwhung: 講N遍了。110F 05/19 10:41
rwhung: 1.未達正當防衛要件 2.非故意殺人。所以判了過失殺人罪
piliwu: 全世界先進國家沒有看到小偷可以打死無罪的法 別妄想了112F 05/19 10:41
kapeika: 臺灣可以獨步全球啊^.<113F 05/19 10:42
molle: 我去看醫生 醫生給我的診斷不符合我的想像 真是學醫學到腦114F 05/19 10:44
rwhung: 法律這樣規定,然後法官依法判了,結果有人怪法官還怪鄉民115F 05/19 10:44
molle: 袋僵化了 雖然我完全沒醫學知識也沒找資料請教人 但是我會116F 05/19 10:45
molle: 想像^^
rwhung: 我明明是感冒,醫生竟然不開給我抗憂鬱藥,學醫學到腦118F 05/19 10:45
rwhung: 請不要對號入座,謝謝
dieorrun: 這種高張力的情況下 有些人肌肉會僵硬無法控制120F 05/19 10:52

警察來前我不敢太肯定啦,不然有人說我開上帝視角

警察來了他都可以說警察先上銬自己才要放手了,你覺得呢?

steve1012: 所以為啥不叫老婆跑 怎麼想都覺得怪121F 05/19 10:57
jasonyen123: 推個 原po寫得好啊122F 05/19 10:57
maymaywooed: 根本恐龍法官 當下根本沒立即危險應該要判殺人罪,就123F 05/19 11:01
maymaywooed: 算屬正當防衛把人拖出來弄死才判緩刑也太誇張

如果他繼續媒體放話又上訴,被認為有殺人故意,那其實有可能,

所以我覺得媒體是在害他

izna: 叫老婆跑,萬一小偷的接應在外面等,挾持老婆來換人就好玩了125F 05/19 11:01
izna: 陌生人躲在我家這種事,要是我遇到一定也選最重手段去防衛
baby786: 八個月怎麼跑…感覺更危險127F 05/19 11:02

不能跑用走的,離開可以吧?

選擇破門的是莽夫,不是歹徒,他有足夠時間讓他跑耶,

說得更難聽的,他可以陪他夫人跑啊,如果他真的這麼在意孕妻的話。

主動權在他,他還拿孕妻出來坦,我覺得這怎想都有問題

izna: 否則萬一下手太輕導致自己人也傷了,家裡畢生心血錢財也毀了128F 05/19 11:03
benxyz: #1NFIl9VH (Gossiping) 去回一下阿 zzz129F 05/19 11:03

開頭「ㄧ個人從廁所衝出來」,後面就不用看了,

今天是小偷反鎖,莽夫自己衝進去,你要挑文也挑個專業點的

自己的腦多用點,回文多點內容,才不會一直zzz

izna: ,後悔幾年都沒得補救,這就是勇夫說的再來一次他也選這樣做130F 05/19 11:03
izna: 的原因吧
nacy204327: 真的很不懂文章都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有人還一直跳針132F 05/19 11:04
izna: 若說勇夫判緩刑,不會留下前科,已可算是兩全的處置了133F 05/19 11:05

我沒說不抵抗啊,是我也是奮力抵抗

但擺明沒抵抗能力甚至警察來了,也自述自己知道對方快葛屁了還不鬆手,嗯....

不過從判決結果來看,法官看起來是有考量現實情況才會這麼輕判了

我覺得這結果挺好的,但就是有人拿到葫蘆不滿意硬要拿同花順

nacy204327: 到底鄉民是覺得殺死一個人是多容易的事啊134F 05/19 11:07
rockyegg:135F 05/19 11:09
benxyz: 後面就不用看了?後面有武術點阿 你閃避技能還沒點滿喔zzz136F 05/19 11:12

先生,被勒頸後的反應我這篇文最上面寫得超級清楚,

你拿一個有意識的歹徒來對比?

搞不清楚狀況只覺得可以支持自己立論就拿來以為打臉?

只會顯得你一直在zzz而已

loveseawind: 覺得你講的真清楚137F 05/19 11:12
rwhung: 會不會同花順沒拿到,最後只拿到順啊?138F 05/19 11:12

這就是我說他腦殘想上訴的原因了阿
benxyz: 你不想回可以說 我鼓勵你回也是覺得這樣可以多思考多用腦139F 05/19 11:14
pauljet: 曾思儒案 不多說了140F 05/19 11:14

曾案可以討論的點很多,你要針對哪點不妨明說

dirk418: 其實他真的沒有攻擊的必要,報警就好141F 05/19 11:14
rwhung: 他攻擊是可以的,但是沒必要到警察來了還…142F 05/19 11:15
rwhung: 想請問原PO,身材瘦小的人遇到高大的人,萬一遇到這種狀況
rwhung: 除了跑之外,有其他方法對付嗎?

你就算是練家子,
遇到事情也是先跑避免衝突啦,
他死或你殘都是很麻煩的事情,
電影演的那些以小搏大還毫髮無傷,八成以上不會發生,別傻了

loveseawind: 如果警察來了他鬆手就不算防衛過當囉?145F 05/19 11:18

不確定,但肯定比較有解釋空間
rwhung: 主要是他那些話,『可能會被認為』他人是在理智下…(別問146F 05/19 11:19
benxyz: 「正常情況下,被勒暈到甦醒只需要短短的幾秒」147F 05/19 11:20

幾秒很難說,但足夠讓你肛他了,以我的經驗最少ㄧ兩分計算跑不掉

就算不到一分鐘也不可能兩三秒就醒來
(這麼爛的方式那練個屁?警察還一律都要練柔道嘞)

我引用的那個專家說了,三秒內能活跳跳的,你找給我?

好,就算你覺得勒暈有疑義,畢竟不是一天到頭有人在勒暈人,

但最後不是勒暈而已,

而是人明顯快不行了,他也知道人就要掛了,警方也到場了,還不鬆手

這樣呢?



看文章要自己判斷

你發現兩個不一樣的就自動採對自己立場有利的,卻沒真的想想,

難怪你一直在zzz

目前除了那個之外哪個在說對方可以馬上跳起來的?

那個幾秒是誇飾啦,你可以幫我邀阿,

他來被勒,讀秒,30sec內可以恢復意識並開始攻擊就好

這種實驗不用做,誰都知道結果

你怎知道那是他的推論還是親身體驗?


前論錯、內容也有誇飾,我聽你的試著看完了,整個覺得浪費時間,謝謝。

shinbird: 睡著的人叫不醒,所以讓某人繼續zzz。不要吵人睡覺啊148F 05/19 11:20
after1: 完全同意這篇149F 05/19 11:20
benxyz: #1NFIl9VH (Gossiping)裡面有講 你說無意識代表你根本沒看150F 05/19 11:21
shinbird: 正情情況下?知道被勒暈的人醒過來是呈現什麼狀態嗎?151F 05/19 11:21
aidao: 清楚152F 05/19 11:21
benxyz: 沒看就承認沒看 不想回就說不想回 有很困難嗎? ^___^153F 05/19 11:21
shinbird: 真的有被人勒暈過?那很恐佈的好嗎?醒來還是呈現半失憶狀154F 05/19 11:21
shinbird: 狀態。如果醒來就能直接打十個,真的是練武奇才了
benxyz: 某s 是裝睡的人叫不醒 建議您多思考再發言156F 05/19 11:22
benxyz: 睡著就叫不醒 那沒人敢睡了 謝謝 ^___^
rwhung: 去看了那篇,我不覺得那篇文章能打臉這篇。158F 05/19 11:24
benxyz: 我沒說那篇打臉阿 只是觀點不同 人家也有經驗 那您怎麼看?159F 05/19 11:24

而且那篇後面就有一堆打臉推文了,我可以省點力氣,謝謝。

rwhung: 就說了,屋主達不到『正當防衛』160F 05/19 11:25
bolin96554: 推這篇161F 05/19 11:25
benxyz: 自行假設這篇被打臉是潛意識害怕自己論點被推翻嗎 XD162F 05/19 11:26
rwhung: 如果是我機會逃就逃,沒機會就和他拼命。 但我會主張正當163F 05/19 11:26
SmilingMan: 此篇正解, 有白癡鄉民還說叫老婆跑? 跑去哪裡...164F 05/19 11:27
sars7125889: 其實他自己有說過他在警察未到前就看到對方臉色發白165F 05/19 11:27
rwhung: 防衛, 再不行就主張失去理智下…。但我不會想拼『同花順』166F 05/19 11:27
SmilingMan: 假設浴室是火災或是猛獸, 也是撬開門並讓老婆在旁邊等167F 05/19 11:27
rwhung: 因為你一直要別人去看那篇文章啊,誰知道你目的是什麼168F 05/19 11:28
benxyz: 你也知道我是要別人 您幹麼一直湊過來發表意見 我對您沒169F 05/19 11:29
benxyz: 興趣 謝謝
hacnec: 好文推哦171F 05/19 11:31
rwhung: benxyz: 自行假設這篇被打臉是潛意識害怕自己論點被推翻嗎172F 05/19 11:31
rwhung: 沒興趣你回這句是做什麼?
benxyz: 我從頭到尾就是請原po回文阿 就是你一直湊熱鬧我才受不了174F 05/19 11:33
benxyz: 回那句 這樣懂了嗎?XD
rwhung: 還好你對我沒興趣,不然萬一你對我有興趣,你回什麼我怕怕176F 05/19 11:33
benxyz: 您說的是阿 就像我也不知道您的論點是推論還是親身體驗XD177F 05/19 11:38

喔,我的是親身體驗啊,你要不支持自己立論的都不信,這樣有比較理智?

不然你來看現在哪些真的有經驗有專業的在說勒頸幾秒就回復意識?只有他而已啦

而且文章真實度被一堆推文打臉中,我就不想去打落水狗了。

你要硬說有人就是有不同看法,你怎不說樂透一定有人中?

不然約個時間,你自己來試試,這樣有沒有比較直接,不然你都開大招說人是放屁。

還是,你硬說這個有爭議的我們先不談

警察到場,他也知道人快死了還不鬆手,這個你怎說?你一直沒回答喔

該篇文章中間也有說了,

被勒的人都面色紫黑快掛了,第一反應是急救,不可能直接跳起來。

還是你都只看對你有利的?都沒經過腦袋判斷?

rwhung: 自行假設別人的潛意識是沒興趣 XD.  你別回喔,我沒興趣喔178F 05/19 11:38
benxyz: 沒看過這麼自戀的人耶 一直說別人對您有興趣 ^___^179F 05/19 11:40
dogmodogmo: 通常腦缺氧的狀態下就會想吐四肢無力沒有辦法抵抗180F 05/19 11:40
a31670323: 中肯181F 05/19 11:41
dogmodogmo: 而且恢復也不會這麼快182F 05/19 11:41
a31670323: 推一個183F 05/19 11:43
rwhung: 一個從10:03就和其他鄉民爭論意見,11:30時竟然說他說其他184F 05/19 11:46
rpfeynman: 推一個~185F 05/19 11:46
rwhung: 人沒興趣…沒看過這麼自戀的人 。你的回應太有趣了186F 05/19 11:47
kimos: 如果是破門把人勒斃  那是防衛過當沒錯...媽的  你不會先跑187F 05/19 11:47
kimos: 出去叫警察?
ds1441: 我跟你想的不同,我個人就是覺得這種闖進民宅的要殺到死189F 05/19 11:49

所以我開頭有說,你覺得小偷就是夕鶴,那就別來看了...

我分析不是純粹鞭這個莽夫當下的行為,

他現在的公然反映簡直看不下去,

完全朝向一個對自己不利但媒體最想看到的結果

enthpzd: 推190F 05/19 11:50
pk1275: 就標準只得到自己有利的  不利的就當沒有嘛....191F 05/19 11:52
moon7361: 分析的不錯,法律人給推192F 05/19 11:53
JACK19920102: 鍵盤在手 人人都是李昌鈺 噗193F 05/19 11:53

ㄧ堆有實際經驗的來說,比純鍵盤手有說服力多了

benxyz: 和客服爭論意見就會對客服有興趣嗎?您真有趣。194F 05/19 11:53
rwhung: benxyz . 你要不要回去看你10:30和什麼人說了什麼話195F 05/19 11:55
pk1275: 對自己不利的就絕口不回  然後拼命拿已經站不住腳的論點想196F 05/19 11:55
pk1275: 拼命噹人  最後再裝成自己很中立大悟一樣說沒興趣XDDD
benxyz: 我看了阿 我有說我對誰有興趣嗎?198F 05/19 11:57
rwhung: 有人可姈 10:38說『一堆人學法學到腦袋僵化』199F 05/19 11:57
benxyz: 請問您是要對我動武嗎?我非常害怕 拜託您不要200F 05/19 11:57

若你是指我約你親身體會ㄧ事,我沒有那個意思喔

練柔道時偶爾就會發生勒暈的意外,

但當下馬上放開,暈的人失神幾分鐘後,沒什麼長遠影響(最好還是不要啦)

您既然覺得暈幾秒有爭議,那我提議你可以體會啊...沒有威脅的意思

不過要約我有空的時間,約在道館有見證人,還會準備醫師在場

你失去意識我馬上停手開始讀秒醫師馬上介入,你自己體會不是最準嗎?

喔對了,相關費用當然是你出

不然你拿一個爭議被打臉到不行的文來跟其他大部分實際經驗文章反駁

愚鈍如我不知道你要怎樣才信服被勒暈沒辦法三秒爬起來這件事。


不然直接問你,知道人都要掛了還不鬆手是否適當?你一直沒有回答這點

v32767: 只希望屋主不要被媒體跟鄉民風向害到201F 05/19 11:58
rwhung: 11:30以後, 又說對我沒趣,是我在自戀202F 05/19 11:58
beryll: 推,真的不算重203F 05/19 11:58
ken830409: 某ben應該是被哥哥搞到失智了204F 05/19 11:58
ZismorethanB 
ZismorethanB: 鄉民一堆法盲,說記者智商低,卻看報導就說法官恐龍205F 05/19 11:59
ZismorethanB: ,頗ㄏ。
rwhung: 誰有理誰沒理,也不是我們二個說了算,問其他人的看法207F 05/19 11:59
benxyz: 還有我搜尋整篇只有您lemonblue提到放屁 不要污衊我208F 05/19 12:00

你又不贊同,說放屁是比較直接的說法,

現在是不回答問題開始在玩文字遊戲了嗎?那就不奉陪了

Jotard: 講的很好啊  那人甚至還練過柔道  怎麼可能會不知道後果?209F 05/19 12:00
KMTparttime: 所以 要泡茶請小偷等等嗎?210F 05/19 12:00

泡茶是不用,陪著孕妻走出門外就好,至少不會把妻子留著還主動破門

明知小偷要死了警察也到了還不鬆手

Jotard: 根本就是想裝英雄給老婆看  結果扭打後的情緒轉化為殺意211F 05/19 12:01
pencil: 推212F 05/19 12:01
Jotard: 扭打時就大概知道對方斤兩跟有沒有武器了213F 05/19 12:02
Jotard: 勒脖子那麼久最好不知道後果  自己練柔道的欸
Jotard: 最後發現出人命才想用輿論來替自己的過失掩蔽  更機車的是
Jotard: 都拿到緩刑了還不滿足  一定要證明自己毫無錯誤  根本惡人
ToGoBack: 推217F 05/19 12:04
BurningFlame: 分析有理 媒體放話+上訴=意外變故意=判刑加重218F 05/19 12:04
Jotard: 說什麼怕小偷去攻擊孕妻  看照片小偷體格根本跟他天差地遠219F 05/19 12:05
Jotard: 沒武器  沒體格  顯然又不會武術  是在怕三小怕到要殺人?
benxyz: 我一開始就回答過 他「覺得」對方快掛了 但可能沒把握221F 05/19 12:08
mansJ: 等你遇到再來這一堆鍵盤分析啦222F 05/19 12:09

被勒暈嗎?就是有經驗有相關背景才知道他過當啊

最少最少,自己都知道小偷要葛屁了,警察來了,還堅不放手,這就有問題

benxyz: 推文時間是10:15 供您參考223F 05/19 12:09
otakublack: 推清楚224F 05/19 12:10
Franceros: 推225F 05/19 12:10
benxyz: 至於那些自己拉椅子坐的 我就說不要對號入座了 還在自戀?226F 05/19 12:10

 我也回答過了,我懶得再說了,自己上面翻翻,

 你幾句話我要認真打一堆回文,而且都在跳針講一樣的事情,

 讓我覺得真是浪費時間。
Jotard: 不知道甚麼叫防衛過當  可以去看空中監獄  尼可拉斯凱吉被227F 05/19 12:12
Jotard: 關好幾年的理由  就是防衛過當失手殺人  因為他是前職業軍
Jotard: 人  顯然知道做了些甚麼事情是足以殺人的  同理
windofcold: 推這篇230F 05/19 12:15
CYmphony: 你很棒231F 05/19 12:18
shokuo: 在那種情境下,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分辨232F 05/19 12:20

莽夫是可以分辨的,警察到時,他還說
「你先把他銬起來,我再鬆手,他快被勒死了」

gncn: 這是智障版  不要跟那些天縱奇才什麼都懂的廢物認真好嗎233F 05/19 12:20
Mei5566: 事實234F 05/19 12:20
pk1275: 就是因為顧慮到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分辨所以法官只判他2年緩235F 05/19 12:22
Mei5566: 不能分辨當時情況多麼危險 所以選擇主動破門攻擊?智障喔236F 05/19 12:22
pk1275: 刑  很難懂嗎?  要是真的只照法律層面不顧慮當時狀況就直237F 05/19 12:22
tim30084: 專業推238F 05/19 12:23
pk1275: 接判他一般的殺人或致死罪了好嗎239F 05/19 12:23

這有可能啊,所以我才覺得上訴不明智

他一付幾乎是「再來ㄧ次我還是會這樣選(勒斃他)」

有些法官認為有殺人故意都有可能了

這個判根本不痛不癢

Jotard: 法官已經對他輕判幾乎給他無罪  他還在基基歪歪才是重點240F 05/19 12:24
lion410202: 但明明他破門前就可以叫妻子先跑出屋外不是嗎-->這句241F 05/19 12:30
lion410202: 很難期待吧,妻子懷孕了叫孕婦跑反而危險吧
lion410202: 還有陪孕妻出外,轉身出門也可能面臨小偷偷襲的情形
pilot1982: 你這種只會嘴炮條文的想法才是恐龍法官產生的主因,當244F 05/19 12:35
pilot1982: 你面臨緊急狀況還要冷靜思考不殺敵而控全場,以為人人
pilot1982: 都是葉問?

葉問不會打屍體,而且對這勇夫不利的是,

1.他知道對方是屍體狀態,警察來了,卻不鬆手

2.小偷自鎖,他主動破門而入

lion410202: 坦白說當下情況很緊急,誰也不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事247F 05/19 12:35
lion410202: 原PO提出的狀況太苛求屋主了,不管是叫妻子先跑出去
lion410202: 還是陪妻子先出去,都可能面臨被歹徒襲擊的危險啊

歹徒自鎖在廁所,你覺得把孕妻留著自己破門比較安全?嗯....

zxc12385: 原PO算了吧,鄉民就這樣啊理盲 我真的不懂你都從技術上250F 05/19 12:37
cincia: 事後諸葛251F 05/19 12:38

比理盲鍵盤手好點

pk1275: 對啦對啦  所以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武器跟同252F 05/19 12:38
zxc12385: 角度分析這麼清楚了 還有人可以跳針說啊不能給地址叫小253F 05/19 12:38
pk1275: 伴的情況下  叫老婆站在一旁自己破門衝進去跟犯人搏鬥254F 05/19 12:38
lion410202: 而且也不能一味假設歹徒永遠鎖在浴室都不會突然攻擊255F 05/19 12:38

所以老話一句,直接破門跟陪孕妻走,哪個安全?我想大部分人的判斷很明顯

zxc12385: 偷去你家這種幹話256F 05/19 12:39
pk1275: 法官就已經是考慮過屋主當時的情況下才會在他已經殺人的257F 05/19 12:39
pk1275: 結果下只判緩刑  還一堆人覺得怎麼不是讓屋主拿同花順
lion410202: 我也覺得刑事判得不錯,麻煩的就是民事的三百萬求償259F 05/19 12:40
freshmints: 當時小偷把自己反鎖在廁所是要怎麼襲擊?穿牆術?260F 05/19 12:40
freshmints: 你可以不要把門破開啊....
cloudworld: 推262F 05/19 12:41
zxc12385: 幹我快受不了,鄉民怎麼可以這鄉愿理盲操263F 05/19 12:41
pk1275: 家屬白目求償300萬民事那是家屬跟民事法院那邊的問題264F 05/19 12:41
pk1275: 一堆人硬要把刑事法院這邊一起扯進去  金吼邱
lion410202: 小偷不會破門襲擊嗎? 我家附近就有一社區被破門的案例266F 05/19 12:41

你那個破門狀況我不知道,如果是破大門闖進來,不是小偷

可能是損毀或是強盜行為,而且對方明目張膽必有備而來,嚴重度不一樣。

如果是破廁所門,那我覺得他還沒破前還是牽妻子離開比較妥當

jauruyu: 邏輯很清楚啊 證據在那 法條在那 難道要法官依情感判案267F 05/19 12:42
freshmints: 不是啊,今天的事實就是是屋主破門「進去」攻擊小偷268F 05/19 12:42
farmoos: 南美是把小偷「嫌疑」犯抓到。當地鄉民群起攻擊 用棍棒269F 05/19 12:42
nosay: 刑事這樣判 ~ 民事跑的掉嗎?? 嫌犯家屬臉皮還真厚270F 05/19 12:42
farmoos: 用槍或縱火燒人。覺得是正義。271F 05/19 12:42
jauruyu: 就算有堡壘法的美國 把人弄死民事也可能賠到破產272F 05/19 12:43
freshmints: 當你看見你的廁所被鎖起來,你不報警、不離開那邊,273F 05/19 12:43
freshmints: 而主動把門破開
jauruyu: 所以過失致死已經是輕判的結果了 有些人還要靠北什麼275F 05/19 12:45
lion410202: 現實生活中廁所被鎖起來,選擇主動把門破開的人很多吧276F 05/19 12:45
spector66: 酸民看不懂啦277F 05/19 12:46
lion410202: 通常一般人也不確定是裡面有人還是門鎖故障之類的278F 05/19 12:46
jauruyu: 選擇主動把門破開的人很多? 電影看太多的很多我同意啦279F 05/19 12:46
peine: 有道理280F 05/19 12:47
pk1275: 阿不是都說屋主就是知道裡面有人了嗎? 還跳針什麼不知道裡281F 05/19 12:47
pk1275: 面有人以為門鎖壞掉咧
jauruyu: 我是不懂認知是廁所門鎖故障會破門的有多少人啦283F 05/19 12:47
jauruyu: 我以為廁所門用一個硬幣就能開鎖是常識 ㄏㄏ
jauruyu: 可能某人不知道廁所都是安全鎖 每次反鎖都用破門的吧zz
nckuming: 目前ptt最中肯的就這篇286F 05/19 12:50
a5b4c3d2e1: 練過的大推這篇287F 05/19 12:50
nckuming: 原po邏輯清楚 ,法理上跟原po說的幾乎差不多288F 05/19 12:53
madaniel: 練過柔道幫推~ 鍵盤手們是要有多智障?289F 05/19 12:53
nckuming: 法官真的判太輕了290F 05/19 12:55
asdghjk789: 300萬怎麼看291F 05/19 12:55
bookrightlin: 你完全沒考慮到 勇夫已經失去判斷能力了好嗎292F 05/19 12:56
bookrightlin: 這種情況對專業人事的確過當 突發狀況的市井小民
sfh20230: 真的是嘴砲治國 紙上談兵294F 05/19 12:58
bookrightlin: 是能做什麼專業判斷...295F 05/19 12:58

沒喔,仔細看,他知道對方要掛了還堅不放手,警察來了也是一樣

nicayoung: 誰知道他會不會裝暈,有沒有藏武器296F 05/19 12:58

你現在還在說裝暈喔,不可能的事情啦,麻煩文看清楚點

有經驗的都會跟你說不可能,我也是有經驗才敢跟大家分析

lion410202: 為什麼屋主自己家不能破門?一定要離開?離開這段期間297F 05/19 12:58
jun123rong: 判過當真的很輕了298F 05/19 12:59
nicayoung: 人人都武術家都可以點到為止喔299F 05/19 12:59
lion410202: 講難聽點要是小偷在自己家裡放火或是拿走珍貴財產,300F 05/19 12:59
lion410202: 最後結果還不是要自己去承擔

小偷放火後把自己鎖在廁所?

就算放火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也是跑、更要跑,不是抓小偷不是嗎?

還是你覺得家裡被破壞遠比把孕妻放在旁邊看破門秀重要?

這邏輯很詭異

lion410202: 要求一般老百姓不能破門只能離開,不覺得太苛求了嗎?302F 05/19 13:01
lion410202: 我是說屋主離開家後,誰知道小偷會在屋主家做什麼事

小偷以經在裡面了,當下能做最好的抉擇就是離開,

你要選擇跟他拼,那風險就要自己評估

若是我,後面有孕妻,我會選擇離開,我想常人應該都會這樣選

人比什麼還重要,尤其是老婆孩子,

而且當時不是小偷撲上來的被動狀態,你有主動機會可以做抉擇

AZCAT: 好中肯,留言各種秀下限,同是台灣人看的真丟臉304F 05/19 13:02
repast: 推305F 05/19 13:02
williamsc: 鄉民幫他腦補保護孕婦真的最讓我想笑 主動破對方關的門306F 05/19 13:02
williamsc: 還主動徒手去打是有為孕婦著想的行為歐?
lion410202: 屋主離家到警察來這段期間,你能確保小偷乖乖待浴室308F 05/19 13:03
bookrightlin: 在噓你一次 勇夫是說知道他"可能"沒反抗能力了309F 05/19 13:03
bookrightlin: 就說他又不專業 你一定要用專業角度分析

我不是說勇夫不專業吧,是說某個ㄧ直zzz的

口吐白沫手腳抽搐比較簡單,你表演一下臉色發紫給我看

ㄧ般人都知道不對勁,而且警方到場時勇夫都有說他自己知道對方快葛屁了,

你為什麼要ㄧ直說他不知道?

CCMg: 推311F 05/19 13:08
lion410202: 屋主可能認為當下直接壓制是可以同時保護孕妻和財產312F 05/19 13:10
lion410202: 人比什麼還重要,但放著歹徒在家裡也是很危險不是嗎?

前面說了,小偷已經在裡面,你只能兩害取其輕,

選擇主動跟小偷搏鬥這個高風險,後來又說是為了保護孕妻,

仔細想想就覺得整個邏輯不通。

然後

把小偷勒到知道他要死掉還不鬆手,這個絕對有問題啦。

Jotard: 我個人是覺得啦  真的碰到這種事情  能閃就閃  因為你不知314F 05/19 13:12
Jotard: 道關在廁所裡的人有甚麼武器不是嗎?
nicayoung: 你講得根本就是屋主故意勒死他一樣316F 05/19 13:13

看起來是啊,但法官可能也考量現場情形了,判的超輕的

不過他用這種擺明宰了對方也沒關係的態度想上訴拼無罪?不可能啦告訴你

Jotard: 今天這個屋主的選擇跟一般人相反  不就是因為他有自信能打317F 05/19 13:13
Jotard: 贏並制伏歹徒才會選擇破門而入?
Jotard: 再說一次  屋主很多行為都悖於常理  給緩刑已經夠好了好嗎
Jotard: 再說  要讓歹徒失去行為能力的方式有很多  把手折斷也可以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推文看出智商,為凹而凹根本沒邏輯321F 05/19 13:16
Jotard: 屋主經過格鬥知道自己具有相當優勢之下  下手過重也是事實322F 05/19 13:16
Jotard: 我真的看不懂小偷進來被打死剛好的論點  以後所有犯罪不論
kalikali123: 聽到另外一種聲音,覺得很有意思324F 05/19 13:18
Jotard: 大小一律死刑好了  這樣這個社會超乾淨的325F 05/19 13:18
kalikali123: 讓我可以多方面思考326F 05/19 13:18
bookrightlin: 我從頭到尾都是強調 判斷能力好嗎 在我被侵犯的同時327F 05/19 13:18
eno4022: 推,講得很好。328F 05/19 13:18
bookrightlin: 又同時要求我有專業判斷能力 我認為不合理329F 05/19 13:18

帶妻兒離開險境,這個判斷應該不用專業

對方面色發紫手腳抽搐口吐白沫,自己也說對方快掛了,這也不用專業判斷

deathwomen: 簡單地說啦,留言這些智障們,以後遇到你們都直接勒死330F 05/19 13:19
bookrightlin: 推錯 等等噓回來331F 05/19 13:19

害我吃驚了一下

喔還有,我提醒一下,我的原意不是批判這位丈夫

而是以法論法判的超級輕了,他再這樣邊嗆聲邊上訴,結果可能大翻盤判更重

我不想要最後演出這種媒體最想見到的戲。

deathwomen: 對方,記住不要輕饒對方。我們再看看法官會不會支持你332F 05/19 13:19
after1: 要等多久? 快點好嗎333F 05/19 13:22
bookrightlin: 那只是你的判斷並非準則 有人認為迴避 有人要處理334F 05/19 13:27

那你選把妻兒置入險境的處理項目,後來又說要保護他們,這邏輯?

直接說啦,我看起來是想激起輿論脫罪,

但他這個判幾乎是等於沒事,他沒必要這樣做,以他現在的狀況,上訴更不利。 

reexamor: 給推,這分析有說服我!335F 05/19 13:27
bnnann: 推推,館長看到習武有罪就壞掉了QQ正直的館長瞬間變莽夫336F 05/19 13:27
bookrightlin: 在"自己家裡" 行使防衛權應屬正當337F 05/19 13:28

你的意思大致是說對方侵入我家中,我就算打死他都可以,

你用這種態度去跟法官說,只被判過失致死我隨你。

這種案例若照你想的這樣做,

那以後想宰了你的,他只要有辦法把你騙入他家,愛怎玩隨便他,

證據若收的乾乾淨淨,或能適度操作輿論,

要合法殺人的方式又多一個,你確定?

現在一堆證據不足的,這種事情不是我在幻想。



簡單的說,在這個情況,你可以制服他,但不能宰了他

而且客觀情狀是勇夫也知道對方要死了還持續做為,這對他相當不利。

WFU: 推分析338F 05/19 13:29
bookrightlin: 這是台灣法律的問題 對舉證要求幾乎要無瑕疵339F 05/19 13:31
bookrightlin: 所以這種案例不會無罪 而食安環保卻又容易脫罪
headsouth: 推341F 05/19 13:31
bookrightlin: 所以我認為該持續衝擊法條 最好能導入陪審團制342F 05/19 13:33
herbert0620: 推343F 05/19 13:38
※ 編輯: lemonblue (218.161.29.164), 05/19/2016 13:42:57
bookrightlin: 事實上美國是如此 可惜台灣不是344F 05/19 13:41
bookrightlin: 而你一昧的只想以偏概全 我是要防衛
bookrightlin: 後面回出現許多不可預期的後果
ffbbhh:347F 05/19 13:47
bookrightlin: 而且你舉的例子如果有事證還是要論罪的好嗎348F 05/1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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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觀事實是怎樣,用圖來說話好了, 這樣鄉民可能比較容易了解。 鄉民可能覺得當場是這樣: 或是這樣: 事實上,小偷失去意識後大概是這樣:(休克、失去意識、軟癱毫無抵抗能力) 但屋主仍不放手持續把人變成這 …
    1018F 456推 53噓
  • +79 Re: [新聞] 勇夫護孕妻打死賊 「防衛過當」判有罪 - Gossiping 板
    作者: 218.161.29.164 (台灣) 2016-05-19 09:55:59
    若你覺得小偷就是犯罪夕鶴,那這篇不用看了. 情感上當然我也覺得小偷夕鶴,但你要說勇夫完全無責?我看很難啦 我只想討論他是否過當這點,還有我覺得他不該上訴 1.怕鬆手小偷會反抗  來看看專業的怎麼說: …
    348F 113推 3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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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5-19 14:01:11 (台灣)
     (編輯過) TW
覺得不該上訴+1
屋主很多證詞加上證據都不利,這篇算很中肯了吧
2樓 時間: 2016-05-19 13:57:43 (台灣)
+1 05-19 13:57 TW
美國闖入住宅根本就是一槍斃了
3樓 時間: 2016-05-19 14:00:53 (台灣)
+1 05-19 14:00 TW
···
說的滿嘴白沫,待真正遇到時又是另一回事了.
4樓 時間: 2016-05-19 14:08:09 (台灣)
  05-19 14:08 TW
美國堡壘原則是刑事無罪,但民事也不一定不用賠,法官與陪審團還是會看情況。
何況台灣沒有堡壘原則的適用,在證據都不利屋主的狀況下,現在刑事判決這樣判我覺得OK,一審就豬腳麵線了,不過屋主一直放話又上訴二審很容易害死自己。
真正的關鍵還是在民事啦!就不要民事的法官真的是恐龍,直接判賠300萬。
5樓 時間: 2016-05-19 14:17:48 (台灣)
  05-19 14:17 TW
說再多都沒用,你別當小偷,誰沒事會去勒你頸,萬事皆有因果報應,人真的不能為惡
6樓 時間: 2016-05-19 14:39:26 (台灣)
  05-19 14:39 TW
這就是我常說和平過頭才有的現象阿~~~不去檢討事件的起因只一昧的去討論事件的結果!!!另外...很專家嘛!!!就只會在鍵盤上分析...麻煩去看一下弘兼憲史的政治最前線的16集裡面是怎樣講的...當人遇到事情發生時身心都此在緊繃的狀態下...誰有空去分析那麼多阿~~~還去想這樣做對方會不會怎樣...硍~最好是辦的到啦~~~
7樓 時間: 2016-05-19 15:19:17 (台灣)
  05-19 15:19 TW
白癡,你誹謗有時還不一定低於三個月勒,還緩刑,錢都不用繳。
法官選過失致死真的很輕,他那邊打鬥與限制行動自由會沒有故意的空間嗎?
乾你故意傷害致死、故意剝奪行動自由致死,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耶,除非依防衛過當得免除其刑之規定免除,不然正常都是得減輕其刑,怎麼減到3個月,放水超嚴重了,一群人還那裏耍智障。
保壘原則有時是雙面刃,人百百款,你遇到神經敏感的人就很危險了,美國也是有小孩要個萬聖節糖果被打死的啊,結果無罪,大家做何感想?正當防衛會要求不要防衛過當也是希望大家不要輕易下死手啊,犯罪該死也要看該死到什麼程度啊,真的可憐人餓到快死偷個食物該被打死嗎?(歐洲還哪裡有判快餓死偷一點食物吃無罪之案例)
如果有保纍原則我他媽去別人家都要全程錄音錄影還傳到雲端,免得到時有人想殺我叫我去他家,再說我無端侵入,乾,死都不知道怎麼死。
8樓 時間: 2016-05-19 15:38:28 (台灣)
  05-19 15:38 TW
就是說當下的情況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法官只能靠證據說話 不一定理直的那邊就都是對的都是最善良的都沒有謊話 不能光憑一面之詞 從另一個角度想如果今天一方侵犯了另一方 那憑自己的判斷來決定對方的生死這種案子就會跑出來 或許法官判斷認為他有時間思考 那就不能成立正當防衛了 所以判他三個月還可以緩刑 但是民事求償就很扯.........
9樓 時間: 2016-05-19 15:48:12 (台灣)
+4 05-19 15:48 TW
小弟算是鍵盤達人之一,從小就接觸武學,在軍中練過柔道擒拿。小弟曾上過法院,因為抓到偷車賊。請問樓主,你抓過賊嗎? 有跟竊賊對戰過嗎? 你有看過竊賊身上帶刀嗎?
以上小弟遇過了,半夜深更一位竊賊(犯罪紀錄比一本黃皮電話簿更厚)正在偷車,不巧被小弟遇到;上前抓人。因為在學校與軍中學過一些法學,所以行動前有錄影自保。但是還是被竊賊提告,因為竊賊的手被折斷了。不知道你是否有體會過這種感覺,當時對戰中只有一種想法;不是他倒就是我倒,請問要如何手下留情? 你敢保證竊賊不是特戰出身? 竊賊不是武學能手? 如果,你抓過賊對戰過;再來說吧! 講很容易,第一時間要分辦是昏了或是假裝,絕對有一定難度,又不是武館比武燈光美氣氛佳,還有觀眾拍拍手。所以我當下決定,擒到手後就折斷讓他失去戰力,好險在身上搜到刀了,所以可以全身而退。但是我發誓下次絕對不會再出手,因為上法庭很麻煩,而且反正不是偷我的車,尤其是身上搜出一把刀。
10樓 時間: 2016-05-19 17:20:28 (台灣)
  05-19 17:20 TW
真暈假暈只有事後知道 當下制服嫌犯到警察上銬很合理
11樓 時間: 2016-05-19 18:26:06 (台灣)
  05-19 18:26 TW
其實法律的訂定到法律的判決,本魯真的覺得不要被新聞所影響,因為這個判決影響絕對很大,不是可以想像的重。
12樓 時間: 2016-05-19 20:47:30 (台灣)
  05-19 20:47 TW
闖入民宅就是不對
13樓 時間: 2016-05-20 00:32:31 (台灣)
     (編輯過) TW
好奇柔道達人有幾次街頭格鬥經驗? 
我猜應該沒碰過高強度生死對抗~
不然參加過幾次全國比賽? 分享一下全國比賽成績吧?
說的嘴角專波~ 書生論拳還是讓人無法認同
曾經感受過一招失手 身上就濺血! 少塊肉的生死對抗?
我並非黑道 不過17歲至今街頭格鬥有過七次
全部都是秒殺對手(魯叔自小習武 06年奪下自由格鬥65KG級全國第三名)
唯有其中一次街頭實戰遭到偷襲得手 手上立刻少塊肉 雖然最後要
了對方性命 可是我也縫了六針
未曾在實戰中見血 面對要取你性命的對手那種極端的暴力與死亡壓迫~
一般武術愛好者
實在沒立場說甚麼拼鬥雙方的感受~
好歹先去參加(安全) 但是高強度的全國大賽 再來分享心得
才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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