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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2 09:43:4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dtone5566 (統神5566)
標題 [爆卦] 判決上網了!
時間 Sat May  2 00:11:03 2020



矚目判決上網了。

我看完了。

你看完了沒?

至少這件很認真的寫了很多

看完再來評論好嗎?

法官似乎也不是只有依照鑑定報告

還有很多地方調查。

鄉民大軍看完在評論好嗎?

還是現在不用看理由就可以先把他罵一頓?

https://reurl.cc/lVQXe9

各位加油,超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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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38.5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h4eP8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349465.A.235.html
SRNOB: 我就問一句 要是他再殺一個人誰負責1F 05/02 00:11
DaAnnabelle: 懶人包2F 05/02 00:11
lanx105: 太長0分==3F 05/02 00:11
ymx3xc: 我看不完4F 05/02 00:11
e49523: 太長了 可以罵完再補看嗎5F 05/02 00:12
chinaeatshit: 不符合社會期待就是會被噓而已6F 05/02 00:12
james732: 太長了,可以用十個字總結嗎?7F 05/02 00:12
ryan21100879: 鄉民才不會看 看了也只會說看不懂 繼續用自己的感8F 05/02 00:12
hikaru77613: 乾我屁事..其罪當誅9F 05/02 00:12
firemothra: 醫生只是做出專業判斷,司法判決大家有疑議就討論10F 05/02 00:12
ryan21100879: 覺評論11F 05/02 00:12
G888888: 太長拒看 但還是要罵 爽啦12F 05/02 00:12
chen740530: 司法蠻橫 憲政崩壞13F 05/02 00:12
qazedc: 結論: 台灣價值14F 05/02 00:13
cchsiao: 誰判生誰負責15F 05/02 00:13
fup6456: 無罪有啥好看 文組愛玩文字遊戲 只會陷入詭辯邏輯16F 05/02 00:13
Usayhiisayha: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17F 05/02 00:13
raku: 每一件判決書都寫很多啊,不過很多都套路18F 05/02 00:13
chen740530: 殺人無罪 比廢死還要歹毒 法官良心呢?19F 05/02 00:13
bignoob: 愛罵又不想瞭解原因 這就是台灣人20F 05/02 00:13
hotlatte: 看完了 就是強詞奪理 祝他早日殺法官21F 05/02 00:13
Js1233: 司法人權的一大勝利22F 05/02 00:13
casanovatony: 鄉民才不在乎這麼多 殺人償命就對了也沒什麼好調查23F 05/02 00:14
casanovatony: 的
Beanoodle: 法匠:先看判決書再來嘴25F 05/02 00:14
jdklas: 看理由結論還不是一樣?26F 05/02 00:14
KGarnett05: 文字遊戲而已27F 05/02 00:14
ANAPLASIA: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這判決就是在汙辱死者28F 05/02 00:14
fup6456: 法匠:你看完了?不爽修法阿29F 05/02 00:14
bire: 殺了人 再怎麼樣也不該無罪呀30F 05/02 00:14
xomega: 高院的判決也記得要看喔31F 05/02 00:14
RealGeforce: 再啦幹32F 05/02 00:14
JackTheRippe: 只有小屁孩才會被這種文字遊戲騙吧33F 05/02 00:14
hotlatte: 翻譯:死了活該 他精神病 大家要照顧他34F 05/02 00:15
chen740530: 殺人無罪釋放 法匠們就愛這一味35F 05/02 00:15
d841129: 濫情鄉民:不管啦36F 05/02 00:15
yesonline: 醫師專業判斷, 法官專業判斷... 結案啦!37F 05/02 00:15
eko112: 總結 還是殺人判無罪阿  XD38F 05/02 00:15
Usayhiisayha: 今天死的如果是法官律師檢查官的家人,不相信還會這39F 05/02 00:15
Usayhiisayha: 樣判
JackTheRippe: 原來報告寫得很長殺人就可以無罪 那納粹都冤死了41F 05/02 00:15
Behind4: 思覺失調就無罪呀 有什麼好看的42F 05/02 00:15
james732: 欸問一下「殺人之未必故意」是什麼?43F 05/02 00:15
neverli: 噁心44F 05/02 00:15
d841129: 會有一堆人繼續用噓來表達他的理盲濫情45F 05/02 00:15
frank00427: 好喔,你拿這個去給被害的警察看,他沒有問題就好46F 05/02 00:16
hotlatte: 殺到法官就再怎樣都會凹成死刑啦 台灣就是爛47F 05/02 00:16
kyakkya: 總結,台灣殺人後裝瘋就無罪。48F 05/02 00:16
xomega: 叫人家看地院判決,高院改了會不會又要嚷司改?笑死49F 05/02 00:16
zzh1014: 寫了1堆,但這事件結論就殺人判無罪阿50F 05/02 00:16
brianoj: 寫那麼多 最後就是50萬放他回去看醫生 沒有任何強制性51F 05/02 00:16
Behind4: 「殺人之未必故意」沒有過失?52F 05/02 00:16
zenzai: 庶民的法律觀念仍停留在:殺人者死,傷及盗抵罪~53F 05/02 00:16
fly0204: 什麼時候要舉辦「網路極刑n選一」讓鄉民最出最佳的死法?54F 05/02 00:17
hotlatte: 建議家屬來一個義憤殺人又精神創傷55F 05/02 00:17
a34567: 看判決書叫法匠?乾脆法條燒一燒以後都全民公審就好56F 05/02 00:17
hn15835163: 我看完了 可以罵了嗎57F 05/02 00:17
chen740530: 法官跟殺人犯同一陣線 噬血58F 05/02 00:17
brianoj: 任何責任跟行動都推得乾乾淨淨 好啊 大家一起下去喔59F 05/02 00:17
chen740530: 這種判決書寫得出來 沒人性60F 05/02 00:17
k47100014: 你觀落陰問一下被殺的警察對這個判決有沒有疑義61F 05/02 00:17
steveisaman: 阿就法匠寫出來的東西有甚麼好看?62F 05/02 00:17
xomega: 所以你有沒有看地檢聲明書呢?當初分數一樣考上的喔63F 05/02 00:17
Behind4: 殺人之未必故意 和 過失之殺人 差在哪裏?64F 05/02 00:17
steveisaman: 台灣司法基本沒救65F 05/02 00:18
fup6456: 殺人之未必故意 文組有多少怪詞阿 國家培養人才不易ZZZ66F 05/02 00:18
LinBaoYan: 你以為八卦3%糞學店仔看得懂嗎?67F 05/02 00:18
james732: 原來他上車的時候帶了兩把刀......68F 05/02 00:18
candysagaboy: 叫警察的靈魂先發表看法再來說69F 05/02 00:18
Lailungsheng: 殺人者死70F 05/02 00:18
Superxixai: 連未必故意都沒聽過,還是多看幾本書吧?這樣只是顯71F 05/02 00:19
Superxixai: 得自己無知
steveisaman: 法官就這樣放出來有辦法請警察或是家人24HR監控?73F 05/02 00:19
freezeraven: 反正只要用19之1就可以殺人無罪了是嗎?74F 05/02 00:19
hotlatte: 年長/義憤/失手/精神創傷 而殺了那個瘋子 呵呵75F 05/02 00:19
duduchiau: 社會安全網喊多久了 結果真的在危險發生前強制送醫76F 05/02 00:19
KGarnett05: 等到精神病捅死法律人,判無罪我就沒意見77F 05/02 00:19
chen740530: 21世紀版的竇嫦冤 這比竇娥還冤78F 05/02 00:19
steveisaman: 有辦法請他去看醫生強迫他吃藥? 培養病識感?79F 05/02 00:19
fup6456: 你文組連國家培養人才不易都能當理由 看你那幾本書幹嘛?80F 05/02 00:20
duduchiau: 還不是被批違反人權 一定要等有傷人或自傷行為81F 05/02 00:20
Behind4: 酒駕為什麼有罪? 酒駕根本沒有要故意殺人82F 05/02 00:20
gx9900824: 司法的問題 不是法官的問題83F 05/02 00:20
flybow: 會用19條 就表示這個人的行為違法性沒有疑義84F 05/02 00:20
steveisaman: 這過程當中他會不會又造成悲劇? 法官都沒辦法保證85F 05/02 00:20
freezeraven: 讀再多書都避免不了法官搞你啦,說你活該就活該86F 05/02 00:20
playdoom: 我深深覺得這法官該拿諾貝爾87F 05/02 00:20
steveisaman: 然後人就放出來了 真棒!88F 05/02 00:20
sbflight: 定讞叫我(呵欠89F 05/02 00:21
Behind4: 酒駕的定義 除了酒精濃度 還有無法控制當下行為能力90F 05/02 00:21
freezeraven: 如果說19之1全都是無罪,那就是司法的問題,問題今天91F 05/02 00:21
freezeraven: 不是所有用19之1的都像這個一樣無罪,不是法官的問題
Superxixai: 適法裁判被說得像是殺人兇手,可悲鄉民被媒體帶風向93F 05/02 00:21
Superxixai: 還不自知
Beanoodle: 愛玩文字遊戲的低能兒95F 05/02 00:22
flybow: 德國刑法早就為了這個問題作了截堵 避免不罰的可能96F 05/02 00:22
freezeraven: 嗎,反正學法的高高在上,我爽怎麼判就怎麼判97F 05/02 00:22
oneloveone: 知道現在沒吃藥沒病識感還裁定交保放人,理由前後矛98F 05/02 00:22
oneloveone: 盾
flybow: 沒有19之1 只有19條1項.....100F 05/02 00:22
freezeraven: 你知道他沒吃藥,他沒有自覺自己有病,交保?送去法101F 05/02 00:22
chou3321: 法官也是夠衰 講再多 不願意聽的永遠不會聽102F 05/02 00:22
jlblin: 寫個懶人包再來看103F 05/02 00:22
freezeraven: 官家好嗎?104F 05/02 00:23
oneloveone: 除非法官不在乎他交保後會怎樣105F 05/02 00:23
Superxixai: 羈押有符合羈押要件嗎?還是你覺得該羈押就羈押?又106F 05/02 00:23
Superxixai: 是感覺派喔?
venomsoul: 我一樣的問題,他再殺一人要國賠嗎?108F 05/02 00:23
yesonline: 中榮嘉義分院建議應令其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109F 05/02 00:23
freezeraven: 如果法官要保證他交保後絕對不會有其他問題發生OK啊110F 05/02 00:23
Superxixai: 十九條第一項也能說成十九條之一,法盲就別出來丟人111F 05/02 00:23
Superxixai: 現眼了
freezeraven: 他如果再犯,就這個法官一起連座,我可以喔113F 05/02 00:24
flybow: 其實他帶刀的行為 如果深究 是否有討論殺人預備的可能...114F 05/02 00:24
freezeraven: 除了法盲之外,法匠還有什麼說法啊,來點會的啊115F 05/02 00:24
ericlou: 強詞奪理116F 05/02 00:24
brianoj: 一直嘴人法盲沒用啦 他下一個剁到你家人 你嘴贏也沒屁用117F 05/02 00:25
oneloveone: 高院都徹消裁定了叫你地院再想想,還感覺派嘞118F 05/02 00:25
brianoj: 反正就放出來阿 大家看看誰比較衰小被剁119F 05/02 00:26
brianoj: 這就是你們要的烏托邦阿 來啊 全台灣陪你們一起下去
feng0312s: 他自行停藥這段期間導致這起悲劇發生誰要負責?他五年121F 05/02 00:26
feng0312s: 治療後萬一沒治好到時又發病誰負責?
Superxixai: 就有人固持己見不停跳針阿,在其他人看來不就跟瞎子123F 05/02 00:27
Superxixai: ,說別人看到的都是錯一樣,問瞎子看到什麼,他又不
Superxixai: 回答,不然就是感覺流派
※ 編輯: godtone5566 (114.47.38.51 臺灣), 05/02/2020 00:28:07
flybow: 這就是參審制跟陪審制的必要性了126F 05/02 00:28
bignoob: 我建議有意見的去遊說立法委員 殺人唯一死刑127F 05/02 00:28
oneloveone: 這麼挺地院的裁定?結果地院重新裁定後還加8個條件,沒128F 05/02 00:29
flybow: 一般人可藉此提升法律的觀點 法官也可以更接地氣129F 05/02 00:29
oneloveone: 理虧就繼續做同樣裁定啊130F 05/02 00:29
oneloveone: 地院自己都不敢繼續堅持50萬交保這樣
KDGC: 光看判決書不夠 要跟兇手生活在一起才能了解他們 廢死的先請132F 05/02 00:33
shotakun: 刑法只寫不罰,有寫無罪嗎?133F 05/02 00:33
shotakun: 應該是先判有罪,再根據刑法規定不罰吧
Fredck: 很好 都無罪 社會自己解決135F 05/02 00:36
shotakun: 直接判決無罪是哪招?136F 05/02 00:36
elijah: 告訴這些人有屁用,理組看到一堆文字就崩潰,判決書更咬137F 05/02 00:36
elijah: 文嚼字,更不可能去看好嗎
jk808631: 法律不是用來討好你他媽的社會跟人民的139F 05/02 00:36
jimzx0147: 可憐哪 出來再犯誰要負責?法官還是假掰聖人?140F 05/02 00:36
Superxixai: 樓上,行為跟罪名是不一樣的概念141F 05/02 00:36
sunsolars: 都知道自己有病了,不吃藥。罪加一等。故意啊142F 05/02 00:37
q123038468: 欠錢還錢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143F 05/02 00:38
kbten: 原來法律完全不需要兼顧到民眾感受?144F 05/02 00:38
kbten: 二審完全被推翻就好笑了
Superxixai: OK阿,法律要兼顧人民感受,以後就用投票來審判146F 05/02 00:39
sunsolars: 不吃藥帶刀上街。這不是預謀?147F 05/02 00:39
Superxixai: 二審沒推翻有什麼好笑的?現行訴訟制度下一審跟二審148F 05/02 00:40
Superxixai: 是相互獨立的,二審結果都一審不一樣蠻常見的
OEC100: 2年不治療我就當他故意的150F 05/02 00:41
dp44: 看內容 他是真的病得很嚴重151F 05/02 00:41
sunsolars: 法律之前精神病高人一等!法官:Zzz152F 05/02 00:42
TaiwanKimchi: 對呀 病得很嚴重 難怪會這樣判153F 05/02 00:42
TaiwanKimchi: 這警察很倒楣
sunsolars: 確診者都不能亂跑了。精神病可以亂跑呢!155F 05/02 00:43
antonny: 所以法務部幹嘛刷存在感刷那麼快? 法律人餒 難怪司法沒救156F 05/02 00:43
antonny: 如果只是形象司法喊話司法升官司法 你跟我說台灣法治?
sunsolars: 吃藥可以控制,戴口罩也可以降低傳染啊158F 05/02 00:44
sunsolars: 那不吃藥亂跑。更應該重罰重判100個死刑
stlevi811101: 看完網頁旁邊的卷軸了 真的有夠長160F 05/02 00:45
herro0610: 不需要扯那麼多 惡意殺人就該判死 每個生命都是命161F 05/02 00:45
pool3690: 覺得不會因為要補票而攻擊警察,鼻屎大的殺機不是常發生162F 05/02 00:45
pool3690: 嗎
CVIVIC: 看完了,就是個理盲法官164F 05/02 00:46
jimzx0147: 小英司法改革成功 政績+1  可憐哪165F 05/02 00:47
herro0610: 法院的初衷是什麼 不就是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嗎166F 05/02 00:48
cucu1126: 殺人就是殺人,不用扯這麼多167F 05/02 00:48
sunsolars: 正常人心情不好也可能爆走的。有的選擇自殺168F 05/02 00:49
stephany0121: 鍵盤手不用看判決就能評論了 廢文下去169F 05/02 00:50
sunsolars: 所以殺人就該負刑責。預謀帶刀應該死刑170F 05/02 00:50
kenro: 玩法之人最可惡171F 05/02 00:52
herro0610: 完全不需要把事情複雜化 浪費生命 請保護一般老百姓的172F 05/02 00:52
herro0610: 生活
bignoob: 上面氣PUPU的快點遊說立委 殺人唯一死刑 拉174F 05/02 00:54
egg781: 我問你~你能接受結論是抱歉你小孩倒楣被砍死嗎?175F 05/02 00:55
egg781: 我看連出家人都會爆氣吧
tony011: 看完、警察就會活著嗎?  廢文177F 05/02 00:57
Y2KGreentea: 法匠178F 05/02 00:57
thkkedu: 法官說什麼就是什麼179F 05/02 00:58
hjchris: 先帶風向啊!鄉民是一群沒自己思考的群眾XD180F 05/02 00:58
Stunts: 一句話,殺人者死181F 05/02 00:59
scifinder: 法匠182F 05/02 00:59
bignoob: 上面氣PUPU的快點遊說立委殺人唯一死刑183F 05/02 01:01
Semaj543: 靠玩弄艱澀的法律文字來合理化兇嫌的犯行,法匠好棒棒184F 05/02 01:01
ray6031515: 一條人命難道寫五十字就解決喔 太長也要罵?185F 05/02 01:04
chou3321: 只要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 就是文字遊戲 法匠 恐龍186F 05/02 01:05
chou3321: 只要死刑 判決書一片空白也是優良法官
PompelmousJ: 殺人無罪 長知識了188F 05/02 01:06
jenhaoliao: 精神病才是人命 警察不是人命 結案。189F 05/02 01:06
ray6031515: 感覺派法學風行台灣190F 05/02 01:07
jenhaoliao: 那殺法官 是死刑還是無罪?191F 05/02 01:07
jenhaoliao: 看到怪人要快跑 隨身要帶刀防身 死了就沒辦法說話了
adam6693: 罵的人到底有多少看完判決書?193F 05/02 01:09
oneloveone: 判決書寫得文鄒鄒,沒唸過的民眾根本看不懂,這時又沒194F 05/02 01:11
oneloveone: 有期待可能性的概念了
BenBrode: 法匠詭辯廢話套路196F 05/02 01:12
adam6693: 說殺人者死的,前幾年有個少年因老爸長期家暴所以殺了他197F 05/02 01:12
adam6693: 老爸,要不要判他死刑?以鄉民最愛的應報觀念來看,他老
eternalsway: 專門給大家發洩的廢文...看完有改變什麼嗎199F 05/02 01:12
adam6693: 爸只是家暴,兒子憑什麼殺他?200F 05/02 01:12
adam6693: 鄉民講道理講不贏就說人家詭辯我也是笑了
kylie720: 寫很多就叫認真, 判決書大多長這樣202F 05/02 01:13
LaoDa5815566: 精神病殺法官到底會不會無罪啊 好期待喔203F 05/02 01:15
qqxu5: 所以空心菜司法改革呢?只會操作選舉,真正對社會大眾有用204F 05/02 01:15
qqxu5: 的都不做?
faddion: 陳進興當時的律師就是沒文采所以才嗯嗯206F 05/02 01:16
r83you: 照你說的話要法官幹嘛?直接電腦判刑就好207F 05/02 01:16
pool3690: 看的差不多啦,有的點還蠻瞎的阿,8+9沒精神病都能被看208F 05/02 01:17
pool3690: 一眼就砍人了
t88002: 殺人無罪笑死210F 05/02 01:17
r83you: 不吃藥10年殺人難道怪警察!211F 05/02 01:17
r83you: 有病不吃藥然後殺了人靠北是怎樣
keyt99130: 文組誤國213F 05/02 01:18
gomow: 原po第一次看判決書?這哪算多啊?214F 05/02 01:21
jantim102: 一條人命215F 05/02 01:22
yoseii: 可教化、精神病患免罰,不就是法官鼓勵人民模仿犯罪行為?216F 05/02 01:22
yoseii: 現在一堆殺人犯都會說自己有精神病逃避刑責不是嗎
Centerpan: 結果論218F 05/02 01:23
gomow: 看完了,本來覺得亂判,看完覺得好像真的是神經病沒錯.....219F 05/02 01:27
Avocadooo: 等被砍的是你家人希望你也尊重法官判決220F 05/02 01:28
qqxu5: 法律根本有問題,殺人犯都是“正常”人所以才有罪?221F 05/02 01:28
gomow: 很多講的話都很詭異.....222F 05/02 01:29
sc113943: 一字不漏看完了,我的看法是請判他死刑223F 05/02 01:29
silentence: 幹他媽的  沒吃藥又別人的責任是不是?224F 05/02 01:31
eric1835566: 殺人犯zzzzz225F 05/02 01:33
HEARTBELONG: 希望法官一家一生平安 呵呵226F 05/02 01:34
sid3: 難得有法官會重視病患人權227F 05/02 01:36
linsection: 尊覺不凡  精神病228F 05/02 01:38
lodosskiss: 他自己不就醫不吃藥刑法19條第2項就能辦他(自行招致)229F 05/02 01:41
blueskymaple: 這看到中間就很明顯了吧 鄉民才不會在乎好嗎230F 05/02 01:42
leo83: 請問不服藥就醫,跟酒駕殺人有什麼不同?都是自己沒辦法控231F 05/02 01:45
leo83: 制啊?
danny920052: 說殺人唯一死刑的 女人長期被強姦 受不了了殺人 要233F 05/02 01:46
danny920052: 不要死刑?國小兒童把玩剪刀不小心刺死同學 要不要
danny920052: 死刑?今天要討論的就是 他當下到底有沒行為能力進
danny920052: 而解決社會問題 一直檢討法官真的沒用
silentence: 另外 這長度算短了啦 更常更臭的一堆237F 05/02 01:47
e2167471: 你就讓他們吠啊  反正他們也考不上司法官  只能叫而已238F 05/02 01:47
e2167471: 一堆學店仔覺得自己的判斷比法官屌
wx190: 不重要 因為法官不是被害者240F 05/02 01:48
danny920052: 然後一直說換位思考的 什麼如果是法官家人被砍他會241F 05/02 01:51
danny920052: 怎樣  你今天怎麼不換位思考如果你的家人就是那個加
danny920052: 害者 你就是知道他有病 難道不希望他受正確的處置
danny920052:  而不是為了填補的人民的憤怒而胡亂被解決。這樣只會
hardway: 不需要看 沒有什麼理由245F 05/02 01:52
danny920052: 讓我們這可憐的員警死的很沒價值246F 05/02 01:52
stevenkuo: 不爽就去考法官啊~247F 05/02 01:54
hozumi: 這種可以請審判的法官們自己收容嗎?還是廢死的要收容也可248F 05/02 01:59
hozumi: 以啦,拜託別放出來社會上!
hozumi: 如果今天死的是你們的親友、是法律人你們還會判無罪嗎?
kingianlin: 如果今天死的是法律人 我看就沒人會說法盲251F 05/02 02:10
sluttervagen: 看不完到底罵三小?幹,刑總都沒看過評論個洨?252F 05/02 02:14
linhsiuwei: 垃圾判決253F 05/02 02:17
yeng1217: 廢話一堆 就精神病殺人無罪254F 05/02 02:22
V9911014: danny920052 你說的很有道理阿但是我假設今天嫌犯接受255F 05/02 02:27
V9911014: 治療20或者30年好了他看起來好像正常了健康了
V9911014: danny920052 你說的很有道理阿但是我假設今天嫌犯接受
V9911014: 治療20或者30年好了他看起來好像正常了健康了
V9911014: 結果回歸正常社會後不到幾個月藥又沒吃了
V9911014: 然後又在一次殺人請問這樣要怎麼辦是你要負責還是當初
V9911014: 這位法官要負責
V9911014: 多數人不像負責也不想以後再讓這人有機會再一次做這樣
V9911014: 的事才會這判決不滿阿
scaredreal: 垃圾法官264F 05/02 02:29
V9911014: 還有這樣的判決會不會讓人有想要專門養這樣的人來當死265F 05/02 02:32
V9911014: 士呢?
dejavu32: 看完了,一半都在描述妄想內容。但是說真的為什麼錢包267F 05/02 02:34
dejavu32: 錢包裡有錢就可以作證沒有逃票意圖?邏輯超級怪,又不是
cucu1126: 又在亂扯自己可以說嘴的例子,當別人不會看事情的狀況思269F 05/02 02:36
dejavu32: 沒錢才會逃票,有的人就是貪小便宜啊270F 05/02 02:36
cucu1126: 考就對了?現在是殺無冤無仇的人耶,況且還是警察271F 05/02 02:37
danny920052: 謝謝v大 我也認為今天法官讓他交保是一件很不可取的272F 05/02 02:40
danny920052: 事 我認為法官的確有不周全的地方 但拉回來說 現今
danny920052: 很無奈的是 要滿足法律程序又要能滿足社會期待又要無
danny920052: 後顧之憂 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總結就是 最根本的「
danny920052: 法」能不能因為員警的犧牲能更進一步 畢竟人類的痛點
danny920052: 就是 不經過痛無法成長 所以要來解決的是最根本的問
danny920052: 題  把責任丟在部分的人身上並不公平
V9911014: 的確部分人不公平279F 05/02 02:49
V9911014: 但在現階段司法不完善的情形下我們為什麼不能先盡快的
V9911014: 平息社會的眾怒
V9911014: 然後社會大眾一起督促政府將這個部分修法完善呢(雖然我
V9911014: 知道臺灣人很善良很健忘可能一下就忘記了)
V9911014: 畢竟這事情現在走向這樣的發展最後可能真的只會往符合
V9911014: 社會大眾期待方向走
V9911014: 還有一點臺灣的法官們也需要檢討因為這樣他們現在給社
V9911014: 會大眾的感覺只會覺得他們是拼命唸書考上然後不食人間
V9911014: 煙火的人
danny920052: 我同意 但先撇除掉這位法官的心證 很多案子  連能讓289F 05/02 02:59
danny920052: 法官判出「能平息眾怒」的立足點都沒有  你想讓法官
danny920052: 有依據能判出好案 必須給他適當的法槌 他才能槌下去
danny920052: 嘛 所以我說最根本的 在這般無奈下 還是希望能藉由這
danny920052: 次事件 不管是什麼刑法的釋疑 或是精神病患的管束跟
danny920052: 治療 都能更進步才是重點 把他判無期徒刑還是什麼的
danny920052:  之後還是有很多該做的事
bs167512: 好像有一句296F 05/02 03:03
zombierick: 嗯 講了很多廢話297F 05/02 03:03
csydebbie: 判決書明明就寫被告明知使用利器可能使對方死亡竟仍不298F 05/02 03:05
csydebbie: 違其本意,不就是被告是蓄意傷人嗎,這樣也能無罪?
SNH48: 怎麼說呢 台灣民眾可能還需要感謝這位法官帶領我們走向公然300F 05/02 03:08
SNH48: 殺人還無罪的時代吧
danny920052: 唉我只能說 現在一審完之後就看檢方怎麼攻防了 判決302F 05/02 03:11
danny920052: 一定還有很多討論空間 只是能50萬交保這個絕對有問題
danny920052:  不能讓法院認證的患者亂跑才對
E7B0A1: 馬不罵是我的自由 不用誰同意305F 05/02 03:16
bs167512: 人如果能回歸初心還有誰會傷害誰306F 05/02 03:17
bs167512:          別以為人多的說的就是對的
bs167512: 要看事情的本質
Arsitaka: 刑法中構成要件 違法性 罪責 都要符合才會成罪309F 05/02 03:24
Arsitaka: 僅符合某一項也可能在下個階段被打掉
Arsitaka: 本案爭議點就在罪責層面
bs167512: 如果是我當天一定拔槍因為我是警察312F 05/02 03:26
Arsitaka: 回應上面樓 司法不講求滿足社會期待 而是依法判決313F 05/02 03:28
bs167512: 就算我要出風頭當超級戰警也要跟他同歸已盡314F 05/02 03:29
bs167512: 天
bs167512: 水果刀如果打贏槍那就只能給??
leocean9816: 「這是一個有計畫的詐領保險金謀殺計畫」 zzzzZZZZZZ317F 05/02 03:47
bs167512: 這個案例看起來就像我打輸了,你給我等著我找兇第來幫318F 05/02 03:58
bs167512: 忙希望大家看看為何神經病的家底都沒人去研究
bs167512: 只研究警察的家底
bs167512: 如果要公平都要拿出來給眾生看
bs167512: 到目前為止都是替警察打報不平
bs167512: 有誰去關心那個神經病的家裡
debaucher: 不懂  殺人就唯一死刑阿  而且任何人都可以當場執行324F 05/02 04:23
debaucher: 弄這麼複雜幹嘛  不懂  道理很難嗎
z789252: 先請法官燒給死者看再說326F 05/02 04:35
klfz2005: 然後死者就氣到活起來327F 05/02 04:43
yesqqe: 結果就是殺人無罪啊 還需要看? 會改變什麼?328F 05/02 04:45
gacktmm7633: 白痴都知道這不合常理,還看?329F 05/02 04:53
jupei: 看三小330F 05/02 05:04
Fino5566: 以後精神病傷害到法律人 記得把這糊到法官臉上331F 05/02 05:30
syuanling: 太長了 有空再看332F 05/02 05:37
Butcherdon: 讚讚 自以為進步的歐美看到都嚇尿了333F 05/02 05:43
soun121: 不修法整天搞呆灣價值就好了看看就好334F 05/02 06:11
rongyaya: 放出來會被私刑吧335F 05/02 06:21
InfocusM510: 因為思覺失調症判無罪我覺得不合理 即使當下是妄想336F 05/02 06:39
InfocusM510: 狀態
InfocusM510: 而且社會對思覺失調症患者一定會更標籤
Agent5566: 法律保障神經病殺人的權力 被砍只能說很衰339F 05/02 07:09
super830827: 廢話長篇大論還是廢話340F 05/02 07:38
lamda: 奇怪這判決書系統的排版爛成這樣,是不是故意要讓你看不下341F 05/02 08:03
Misher: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342F 05/02 08:27
lianihate12: 屁話一堆 簡單來說就是殺人不用被殺 真好343F 05/02 08:37
faultless: 到底是法律的問題還是法管的問題?344F 05/02 08:40
darkholy: 坦白說文組真的很糟糕,整個事件連重點都不會整理345F 05/02 08:52
darkholy: 判決文寫得像是在寫小說一樣
kerodo: 他還跑了好多管道去處理保險要自救濟。還要北上申訴開記者347F 05/02 09:03
kerodo: 會。桶人前對方也知道警察,這些行為,有到辯識不足能力,喪
kerodo: 失心智?
kerodo: 我怎覺他腦子還算清醒阿。
okicome: 被害妄想,所以無殺人之故意,嗯,他殺警是自衛耶,好棒351F 05/02 09:07
okicome: 棒!
mightymouse: 花了一大段在解釋適用刑法19-1,不過我沒看到為什麼353F 05/02 09:09
mightymouse: 不能用19-3,有人有看到嗎?
darkholy: 看到判決這樣寫,就知道我國法官的訓練真的糟糕到極點,355F 05/02 09:14
darkholy: 文章結構完全沒條理,冗長敘事明明可以放在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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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02 10:06:45 (台灣)
  05-02 10:06 TW
kerodo 說得好!她明明就有辨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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