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WhereIsLover (~米果薑~)標題 Re: [新聞] 阿北被打死最新畫面曝!先持刀攻擊1分鐘時間 Wed Aug 12 14:14:05 2026
看到侵害已經結束這句
所以說歹徒朝我開槍,清空彈夾後
我也不能攻擊他囉?
然後等他再換上彈夾,我反擊才正當?
台灣法律一整個鬧劇.....
※ 引述《ccc101419 (好像該減肥了)》之銘言:
: https://www.threads.com/share/_tc1khNlm/
: https://i.verb.tw/B984MGYn.jpg
: https://i.verb.tw/vMEXqxgz.jpg
: 刑法第23條
: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
: 輕或免除其刑。
: 雖然我也覺得老害死好,但是法律不是用感覺的
: 法律系大一新生只要修過刑法總則的,都會練習涵攝要件
: 講白話就是把事實往法律要件套
: 從影片上看來,確實老害主動持刀尋釁
: 透過車窗往內捅,並且造成了年輕人受傷
: 但是防衛行為客觀要件必須是針對「現在」、「不法」之侵害
: 所謂「現在」,就是不法侵害正在發生,或迫在眉睫,不能是報復性的對過去的不法侵害
: 擊,也不能是對未來尚未發生的侵害預防性攻擊
: 所謂「不法」,必須是以正對不正,如果對方是警察依法逮捕,還手就不能主張係防衛行
: 從影片來看,老害攻擊完轉身往回走,這時候年輕人下車給他一個帥氣的擒抱,並導致對
: 後腦勺撞擊地面
: 由於侵害已經結束(老害已經停止攻擊行為離開),顯然這個動作已經不是對現在正在發
: 的侵害所為之防衛;退步言之,就算抗辯說這個擒抱還擊時空上仍與被持刀攻擊具有密接
: ,勉強算是防衛行為好了,後續老害倒地呈現出河豚姿態,顯然已經失去意識,年輕人再
: 灌他兩拳,固然是大快人心
: 但這兩拳100%已經脫離防衛行為,而是報復洩憤了,雖然情感上可以理解他為什麼有這樣
: 舉動,然而法理上已經會開始往主觀上是否具有傷害甚至殺人意圖的方向討論了
: 至於後續老害一度脫離險境,五天後又突然不治死亡,那就要進入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的
: 論,在此不另贅述,總之這個案例看來高機率成為近期刑總期中期末考試的題目。
: 所以開頭兩位版友說得沒錯,怎麼會討論防衛過當呢?一路看下來根本就沒辦法構成防衛
: 為,更遑論防衛過當了。只能說「打輸送醫院,打贏送法院」,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一時
: 快,後患無窮,各位版友戒之慎之
: ※ 引述《citi54088 (54088)》之銘言
: : 阿北被打死最新畫面曝!先持刀攻擊1分鐘...年輕男縫20多針找證據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11/3217467.htm (事發影片)
: :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 : 台中市6日行車糾紛,一名李男持刀攻擊葉男,結果反遭葉男赤手狂毆,事隔5天,傳出
: : 男重傷身亡。當時附近監視器拍下,李男上前拍窗攻擊1分鐘,葉男突然跳下車擒抱攻?
: : 。檢方說,本案先前以傷害罪嫌偵辦,諭知葉男5萬元交保,今以相字案相驗李男遺體?
: : 同時傳訊葉男,暫無另強制處分,不排除待解剖後,再分案偵辦。
: : 據了解,葉男確實起初遭到李男持摺疊刀攻擊,導致手臂有刀傷,事後葉男縫了20多針
: : 也對李男提出傷害告訴。後來,葉男自行返回事發處附近,尋找監視器畫面,欲佐證是
: : 男攻擊在先。該店家僅同意提供該段監視器給李男作為證據使用,也未提供給第二人,
: : 近日網路上已經瘋傳該段影片。
: : 該段監視器拍下,李男停在路中間,下車後靠近葉男車輛,對著駕駛座車窗拍打數下,
: : 似趁葉男降下車窗時,伸手進入車內攻擊。事後李男要走回自車,葉男「忍不住」跳下
: : ,一個箭步往李男擒抱,將人撲倒在地。
: : 再接著就是有路過民眾,以手機拍攝之畫面,李男已經倒地不省人事,葉男朝著地上的
: : 男頭部重揮一拳,大吼「拿刀?去你XX的」。該段畫面再網路瘋傳。
: : 李男起初並無立即生命危險,孰料經過5天治療搶救,今晨身亡。檢方收到警方報驗後?
: : 以相字案件今早在台中殯儀館相驗,同時傳葉男到臨時偵查庭接受訊問,由於先前以傷
: : 案件命葉男5萬元交保,目前尚待李男遺體在明日解剖,檢方未諭知葉男約束力更強的?
: : 制處分。
: : 6日上午9點28分,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有行車糾紛,李男(68歲)與葉
: : (35歲)因為行車問題發生衝突,李男拿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手臂劃傷,葉男隨
: : 徒手反擊,把李男打倒在地,一度陷入昏迷,李男被送醫搶救後,當時並無立即生命危
: : ,雙方互告傷害罪。
: : ---------------------------------------------------
: : 人掛了,倒楣年輕人,但看影片不斷挑釁還拿刀,真是老害!一次被撂倒,為民除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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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4090RA2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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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241.226 (臺灣)
※ 作者: WhereIsLover 2026-08-12 14:14:05
※ 文章代碼(AID): #1gV0ylyh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86515247.A.F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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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阿北被打死最新畫面曝!先持刀攻擊1分鐘...年輕男縫20多針找證據
08-12 14:14 WhereIsLover.
推 william826: 開車行為自私雞掰 逼車畫面都出來了 還敢拿刀喔死老害 國恥被打死真的剛剛好1F 08/12 14:15
推 ctes940008: 可以啊,你也撿到槍跟他對開試試看,再去跟法官講3F 08/12 14:16
推 hydeless: 下車不管怎樣就輸了,車是最能保護你的東西4F 08/12 14:16
噓 belucky: 歹徒朝你清空彈夾你還能活著啊 你莫非是超人之類的人物7F 08/12 14:18
推 raindeng: 貼車、逆向超車,難怪沒人支持老人9F 08/12 14:20
→ zsp9081a: 他如果沒換彈動作,然後你還活著,嘿對 侵害結束10F 08/12 14:20
推 computerqqq: 清空彈夾後把槍丟掉舉手投降就不能反擊了。 電影都這樣演。11F 08/12 14:21
推 icosahedron: 你只要去看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就行了,在這裡腦補小作文,也只是爽一波,你還是不懂法律啊13F 08/12 14:22
→ zsp9081a: 只是那你這舉例去套這次案例極端點說是,年輕人在掩體後面,對方開完槍後返回(原因不確定),你主動脫離掩體衝上去近戰。主張要阻卻侵害,法律攻防上要怎麼取得優勢==15F 08/12 14:22
推 zark07222: 沒錯,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那些法律人會告訴你,你反擊就是錯,就是準備被關,沒反擊被開槍打死,怎樣都是你的錯,你只能任由對方開槍,屠殺你!19F 08/12 14:23
推 icosahedron: 樓上你可以看看什麼叫必要性跟現在性
你如果是法盲,這輩子都會在什麼也不懂的狀態下生氣22F 08/12 14:23
推 hydeless: 是的,很脆弱的司法通常都是用來保護加害人的24F 08/12 14:24
推 belucky: 愈看愈想笑 遇到持槍歹徒 怎麼愈來愈勇還想反擊 歹徒武力愈勇猛 受害者更要硬剛嗎 笑了
到底了 風向別這樣帶 很好笑內28F 08/12 14:25
→ preisner: 所以此案例有嗎??? 用想像的來判決才是好笑31F 08/12 14:25
→ hydeless: 就像上一篇我講的,開車撞他是最能利用司法的玩法,你下車就穩輸32F 08/12 14:25
推 ayuhb: 玩過黑魂嗎 在台灣法官要求你只能用盾反34F 08/12 14:25
→ ctes940008: 我朋友也有一張,他說遇到對方拿槍,自己不是警察,也沒有權利上去跟他對開。第一時間先躲就對了。35F 08/12 14:25
推 zark07222: 法律人站在法庭上,不是被砍被開槍的當下,當然可以很大聲的談現在性,必要性,看似理性的亂說一通!你被砍了你怎麼知道方是不是回去拿槍,我下車保衛自己,把對方撲倒沒有任何問題吧?!38F 08/12 14:26
→ ctes940008: 他自己還沒遇到非執法人員英勇上去毆打歹徒的。42F 08/12 14:27
→ ga047768: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警察這麼廢的原因。43F 08/12 14:27
噓 sdd5426: 對方都開槍了你想的不是怎麼逃而是等下怎麼反擊44F 08/12 14:28
推 asdasd4522: 前幾篇的推文就講了 等對方刺一刺在報警 反正遇到拿刀不是跑就是給他刺 這是台灣法律教的45F 08/12 14:28
→ zsp9081a: 這種情況下你下車不是自陷危險嗎?48F 08/12 14:28
→ sdd5426: 你就不怕對方有第二個彈匣就是了 還是你覺得面對槍50F 08/12 14:29
推 ctes940008: 講極端一點,張錫銘現在手上持槍又有歹徒,還上去?51F 08/12 14:29
→ sdd5426: 可以跟本案一樣有時間去撲倒對方52F 08/12 14:29
推 belucky: 連棕熊看到真理都知道夾著尾巴走掉 現在人看到真理反而要硬剛了啊53F 08/12 14:29
推 computerqqq: 回去拿槍太弱了,應該跟法官說回去拿核彈發射公事包比較有說服力。56F 08/12 14:29
噓 maniaque: 對你清空彈夾,那你還活著歐???58F 08/12 14:29
→ zsp9081a: 如果你認為你下車阻止他反而相對不危險,那想要主張的阻卻侵害在哪裡==,一根筋變兩頭堵捏59F 08/12 14:30
→ asdasd4522: 拿槍也是給他開一開 千萬不要開車撞 也不要反擊 你還活著就報警 這PTT法律專業人士教的61F 08/12 14:30
→ belucky: 歹徒回去拿馬克47變身鋼鐵人也不是不可能的好嗎63F 08/12 14:30
→ maniaque: 你是爽文小說看太多了是不是? 手一身就展開AT力場64F 08/12 14:30
→ sdd5426: 美國都會教育民眾碰到槍擊第一反應絕對是逃跑 不要自以為是神槍手去跟人家拼槍65F 08/12 14:30
推 asdasd4522: 在台灣任何反擊對方死了 就是防衛過當 警察也不例外
吃個執法過當67F 08/12 14:32
推 sdd5426: 樓上每篇都那麼會講 有本事以後都不要靠公權力自己什麼東西都用私刑暴力討 記得上來跟板友回報 如果你還能上網的話啦70F 08/12 14:33
→ asdasd4522: 所以就是等對方爽完 看你還有沒有命 就這樣73F 08/12 14:33
→ sdd5426: 對方有沒有爽不知道 你的無用空談嘴砲倒是挺爽的74F 08/12 14:34
推 computerqqq: 上一個往持刀歹徒衝過去的是捷運站的英雄阿伯,但他往生了。
所以法官會問:什麼原因逼你要承擔被捅的風險追回去?
請給解釋!75F 08/12 14:34
→ asdasd4522: 我沒有提倡私刑哦 我說了 跑不然找東西擋 什麼時候叫你暴力討了
你不也在這邊嘴砲嗎 大家都是不要分那麼多啦80F 08/12 14:34
→ asdasd4522: 我也沒提倡追上去打 到底哪裡看到我叫人追上去打
反社會人格喔 就是跑就對啦84F 08/12 14:36
→ zsp9081a: 樓上說的這個,雀食,他做了一般人可能想卻不敢做的事情87F 08/12 14:37
推 aa01081008tw: 其實這在法律攻防是能爭論的.年輕的能辯護以為他回車上是拿武器..這絕對沒脫離經驗法則..說什回頭就不89F 08/12 14:38
推 Tars: 下車不管從實際還是法律上都錯了啦
你直接踩油門撞上去還可以主張要逃跑時過於緊張91F 08/12 14:38
推 computerqqq: 你說對方有麥格農、機砲、核彈鈕、阿姆斯特郎炫風阿姆斯特朗發射砲,還是墨菲斯托的靈魂之石都可以,但請找出來。
法律不接受我想、我認爲、我猜這種說法。94F 08/12 14:39
→ lyckb: 台灣的法律廢到笑只能在島內自嗨 嘻嘻309F 08/13 13:45
→ airmike: 這事情還是要有法官或國民法官的心證 這老人窮追不捨拿刀揮人 為什麼能武斷地認定他走回車就是結束整個攻擊? 最後法院的攻防一定是這個310F 08/13 14:24
→ lin900117: 不一定 看法律攻防 行車糾紛 有些垃圾打不過癮 是真的回車上拿其它武器 不見得就是結束攻擊313F 08/1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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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IsLover.): Re: [新聞] 阿北被打死最新畫面曝!先持刀攻擊1分鐘...年輕男縫20多針找證據 - Car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