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etu7912a48 (你好啊旅行者)標題 Re: [閒聊] Lexus車主付錢買了個空虛時間 Fri Aug 28 13:37:46 2026
來自Claude的原汁原味,我的文筆應該沒它好XDD
代稱對照(避免真名):
甲=買車人(原告)
乙=業務員
丙公司=國都汽車(被告車商)
丁=另一名不相干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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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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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2月,甲向乙訂購LEXUS-RX350(F-SPORT),
成交總價 290萬元。
甲陸續付款,累計 203萬元:
訂金10萬(現金)
匯乙個人帳戶30萬
匯「虛擬帳號」120萬 ←這筆有問題,下面細講
現金43萬
另付3.7萬規費、託乙報廢舊車。
乙一直拖延不交車。112年8月,乙因「挪用客戶車款」
遭丙公司解僱,甲追問才知道:
系統訂單已被作廢,丙公司否認交易存在。
甲付出去的203萬,就這樣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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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插曲:代步車與那筆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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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舊車已報廢沒車開,乙另外租了一台UX250h代步車
給甲用(這是乙自己跟和運租車租的,不是丙公司的車)。
甲在偵訊時說,他本來想用95萬(10萬訂金+85萬匯款)
直接買下這台UX,但車子一直沒過戶。
法院去函和運查證 → 查無購車紀錄
(這裡要注意,法院只查了「有沒有過戶成交」,
沒有查95萬有沒有真的匯出去,金流本身沒被查證)
同一段時間,乙有給甲現金100萬。
丙公司想主張:這100萬其實是乙就RX車款的還款,
應該併入還款金額扣抵。
法院不採信,認定100萬跟RX購車款無關
(判斷屬於UX代步車那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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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那筆虛擬帳號的120萬到底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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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公司辯稱:匯款帳號名義上是登記給客戶丁的,
不算收到甲的錢。
法院打臉:
虛擬帳號只是銀行給公司的收款服務,
每筆交易配一組號碼方便對帳,
錢實際上「全部」進了丙公司自己的銀行帳戶,
丁本人一毛都沒摸到。
→ 乙後來把這筆入帳的錢挪去補丁那筆交易的
業績缺口,那是乙侵占丙公司財產的問題,
不影響「甲已經付清203萬」這個事實。
(合理推測:丁當初可能拿到超額折扣,乙自己要
吸收的差額缺口,就是拿甲的錢去填的——
但這只是推測,判決完全沒去查丁那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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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一場官司 113訴1958(114.8.27)甲全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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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同時告乙+丙公司,主張:
①侵權行為賠償208.7萬 → 駁回
(被侵占的是丙公司的錢,受害人是丙公司不是甲)
②解約返還價金208.7萬 → 駁回
(契約仍有效存在,甲也沒依法定程序催告解除)
但判決理由「意外」認定了兩件事實:
★契約成立
★甲已付203萬(含那筆120萬)
甲沒上訴,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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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二場官司 115訴282(115.6.30)甲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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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確定後,甲改變策略:
發存證信函 → 要求丙公司提供帳號讓他補尾款、交車
丙公司回函 → 仍拒絕、否認契約
甲再發函 → 依法解除契約,請求返還169.5萬
法院這次全部支持甲:
✓ 丙公司拒絕交車是判決後的新事實,不算一事不再理
✓ 「爭點效」鎖死前案認定,丙公司不能再翻案
契約成立與否、甲有沒有付203萬
✓ 丙公司想扣抵的100萬(與RX無關)、
代步車使用利益51.6萬(與丙公司無關)→ 全駁回
【判決結果】
丙公司應返還甲 169萬5千元
(203萬 乙已還33.5萬)
自112.5.9起加計年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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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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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就我自己是寫的
覺得台灣買車真的很累,先不論交車後的品質怎樣,買車前可能就會遇到不交車或是偷換車門,不知道以後還會出現甚麼奇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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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25.82 (臺灣)
※ 作者: etu7912a48 2026-08-28 13:37:46
※ 文章代碼(AID): #1gaHwiTp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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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Lexus車主付錢買了個空虛
08-28 13:37 etu7912a48.
※ 編輯: etu7912a48 (140.112.125.82 臺灣), 08/28/2026 13:38:55
推 Klauhal: 依這判例,業務搞手段私吞買家匯款是公司和業務間的糾紛,公司要賠車或還錢1F 08/28 13:50
推 hsiung9: 就L廠若不認為國都虛擬匯款帳號是甲買車錢 那等於是不當得利 應當償還甲錢 若是買車錢那就給車 哪有拿了錢說是業務自己責任的鬼理由3F 08/28 13:50
→ thigefe: 買歪L前真的要找律師,才有保障,難怪有錢人都開牛頭。沒錢的找不起律師諮商審合約6F 08/28 14:04
推 ss218: 如果今天把丙換中古車行 看有沒有人會覺得丙無辜XD8F 08/28 14:12
推 dk611216: 以後都拿現金去買車 現場請公司交收據9F 08/28 14:14
推 snailking: 這個就清楚易懂多了,前面不知道在供三小10F 08/28 14:15
推 grizzly: Lexus原廠好扯11F 08/28 14:18
推 hydeless: 就想護航故意模糊焦點順便檢討被害人啊,典型鬼島酸民作為12F 08/28 14:18
推 arcross: 這才是操作AI的正確姿勢14F 08/28 14:18
推 paracase: 那乙給甲的那100萬後來怎麼樣了?15F 08/28 14:25
推 roger744: 歪L真的很扯,你旗下的業務違反行為你本來就要概括承受. 公司再去告乙求償才對 哪有這樣切割的17F 08/28 14:26
推 t5p3ax: 你的AI講話比較好懂耶20F 08/28 14:31
推 hakuoro: 匯錢給業務而不全匯給經銷商 讓無良業務有可趁之機想必甲多少也有貪小便宜 才會讓業務這麼操作
當初好好照程序全部進經銷商的虛擬戶可能就沒這事21F 08/28 14:39
推 hydeless: 貪小便宜之心人人皆有,這不是可以你詐騙別人的理由,請勿檢討被害人
就跟妹紙穿很辣但你也不能去強X人家
他們可能在自我保護的機制有瑕疵,但這不構成你可以疏於管理或是內控零分讓他們受害24F 08/28 14:41
推 lskqre456: 2026買車要帶律師一起 謝謝國都謝謝Lexus29F 08/28 14:48
→ dslite: 甲跟乙是朋友吧 一堆帳搞在一起34F 08/28 15:07
推 BDmaple: 上一篇想辯說國都被侵佔,但那是國都跟員工的事,看這篇甲方付的兩百萬,國都只想拿來彌補損失還不認契約35F 08/28 15:07
推 a951l753vin: 國都管理漏洞 照這種作業模式 利益更大的房屋仲介一定爆出來 事實就是監管不力
沒有專款專用 遲早的問題38F 08/28 15:10
推 hydeless: 管理跟內控一坨狗屎的大企業絕對不是少數,但有疏失犯了錯還不認帳還不彌補,要讓要讓消費者對其提出告訴,敗訴了還繼續上訴,企圖用強大的法務跟冗長的民事訴訟對受害者繼續進行打擊41F 08/28 15:11
推 hydeless: 然後鑑於各種廣告費獻金跟暗中妳我都知道的好處,企圖讓這件事情消失於媒體之中,遠離閱聽人的視野,這樣的企業願稱之為邪惡
任何普通人都無法能從企業這樣的惡意下全身而退,這邊還一堆護航的看了實在令人作噁46F 08/28 15:13
→ andersenou: 甲匯到丁的虛擬帳號,然後公司收錢不認帳?吞了??53F 08/28 15:18
推 Dino14124: 帳亂成這樣,前後法官判決見解也不同,這邊只要直接扣一個護航的帽子就能大噴特噴了~54F 08/28 15:20
推 hydeless: Dino還在護航還在檢討被害者啊,真的猛
難怪一堆人看不起這個品牌的火山孝子57F 08/28 15:22
推 shepherdd35: 什麼爛車商。你公司的人、做公司業務。出事了當然是你公司要負責。Lexus我永遠封殺59F 08/28 15:24
推 timewaits: 這業務跟國都問題都很大 買車還要先找好律師真的超好笑61F 08/28 15:25
推 pzztt: 現在買車也要懂民法 厲害了68F 08/28 15:41
噓 mynews: 出事就切割個人行為 真可笑69F 08/28 15:43
推 sdd5426: 不過是灌了什麼迷湯 居然覺得匯款給業務私人帳號沒問題71F 08/28 15:53
推 hydeless: 妥善率高是豐田本事,不是泰國的本事74F 08/28 15:57
→ Brucetk: 收一收改開律師樓好了75F 08/28 15:58
→ riripon: 買來修至少還有車
你連車都沒有要跟人家比啥76F 08/28 16:01
推 a1280547: 連車都沒有當然連車都不用修啊 贏麻了好嗎79F 08/28 16:06
推 tyantmf: 和泰不負責就真的太扯了80F 08/28 16:14
推 apps9661509: 自己家的業務亂搞,公司可以直接切割說不關我的事喔?86F 08/28 16:51
推 york1987: 付錢主要是買情緒價值,一種心理上買到車的快樂
客戶在這過程中也是有認為自己應該有買到車了88F 08/28 16:54
推 Yoimiya: 買個新車比買二手車孩出更多問題90F 08/28 16:56
推 hasebe: 對公司小錢趕快賠客戶,自己和業務算帳
這麼Sop的事情搞這樣…
安撫好客戶踢鍋業務踢好踢滿也沒人管
還幫你說話勒91F 08/28 17:05
推 rushspicy: 看完只覺得甲的律師很犀利!策略運用成功!96F 08/28 17:23
推 tsuzke: 車板本來就很多原廠顧的打手,不然eps怎麼來的XD
當股東就好別當車主97F 08/28 17:23
推 aliangh: 沒有車已經到惠能 本來無一車 的境界 要介紹一些大師買凌志嗎?99F 08/28 17:45
推 yai5217: 國都就那幾間 要記得 會怕就去另一個都101F 08/28 17:49
推 marknm: 一車傳三代!讚!但...車呢103F 08/28 18:11
推 zxcv3147: 有沒有可能甲乙聯合挖洞給國都?104F 08/28 18:15
→ aannasui: 不算收到甲的錢? 那是天上掉下來的嗎106F 08/28 18:51
推 plice: 好了啦 還不是躺著賣 進展間一樣屌107F 08/28 18:57
推 Dino14124: 對國都來說被滿足的是丁訂單,而理論上該由丁付的120萬去哪了也沒出現109F 08/28 19:03
推 hsiung9: 對A是匯款到國都那 當然由國都負責 丁又拿不出A匯款的錢111F 08/28 19:07
噓 sstandc: 垃圾公司啊。匯款為何不一率由公司會計提供帳號?113F 08/28 19:20
推 t21: 只要錢入公司戶頭,基本上就不怕被吃掉114F 08/28 19:58
推 kevincj22: 代步車那段比較神奇,其他應該滿合理的116F 08/28 20:19
推 sleepinggod: 就算是匯到業務的私人帳戶,公司也要負責任,因為是公司沒有教好,也有管理不當的疏失。客人會匯到業務私人的帳戶,也是看在業務後面有豐田國都的面子。業務是公司養的,公司當然要負責。銀行理專私自挪用客戶的錢,也是會被政府罰錢。
上次日本公司的員工偷台積電的機密,日本公司也是會受到懲罰,為什麼在台灣的賣車公司就有特權不用受到懲罰?
車板怎麼會有奇怪的觀念,有好處就要分一杯,出事了就全部是別人的錯,和自己無關
錢有這麼好賺的嗎?
政府應該禁止車商使用虛擬帳號,一點責任感都沒有。沒有責任感的車商,就不能享有太多的自由
反正也是車商請的會計在對帳,幹嘛替他們著想,方便他們用虛擬帳號簡化對帳117F 08/28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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