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igo99 (Digo99)標題 [新聞] 未等總統駁回即行刑民團:考慮告曾勇夫時間 Tue Dec 25 21:28:01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法務部日前因執行六名死刑犯,引起廢死人士抗議,兩公約聯盟召集人高涌誠25日說
,兩公約規定死刑犯可請求特赦或減刑,且目前已屬國內法,但法務部在馬英九總統
駁回請求前就執行死刑,已明顯違法,他們要求法務部長曾勇夫下台,並考慮控告曾
「違法殺人」。
高涌誠說,馬英九總統12月18日出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
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英文版」發表記者會時,再次重申關於兩公約之相關
規定已內國法化,也就是兩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政府的任何行為都不能違反兩公約。
另外,他強調,馬總統所說正是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2條所規定的內容,也就是兩公約每一條規定
都等同於國內法,政府的行政行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
高涌成表示,法務部無視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赦免權的規定,執行6
名死刑犯,但,「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
邀大赦、特赦或減刑」,依兩公約規定,死刑犯有權請求赦免或減刑,但法務部在總
統尚未正式駁回前就已行刑,顯然涉及違反前述公約,也已違法。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廖福特說,專家是由政府主動邀請,因此對我國提出暫緩死刑
的建言是合理的,但法務部卻以執行死刑,勇敢抵抗國際壓力的姿態示人,政府以「
國際干預」的字眼形容太過粗糙,「現在也只有中國才會用這種字眼」。
高涌誠說,法務部去年就舉辦研討會,與許多專家進行討論,已清楚瞭解兩公約死刑
犯的赦免規定,因此曾勇夫涉及「非法殺人」部分,他們將向監察院舉發,要求彈劾
外,也考慮提出謀殺罪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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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3.36.149
噓 Marino:大概想將勇夫死刑6F 12/25 21:29
推 berryc:good job!8F 12/25 21:29
推 dryweed:勞團三千人 民團幾千人?9F 12/25 21:30
→ mrschiu:不去用謀殺罪告冤死的結果告部長謀殺罪? 立場看不懂..10F 12/25 21:31
→ chucklee:死刑犯如果不請求特赦 不就永遠不能執行? 這個洞開好大11F 12/25 21:32
推 ncyc:看到第二條,就不會多看一下第六條啊?16F 12/25 21:38
噓 Ruid:快去告呀,等著看笑話19F 12/25 21:39
→ Yanrei:有權請求,但是這六名死刑犯有實際去請求嗎? 好奇20F 12/25 21:40
推 Bastain:給他告啊 法律認證的打臉 XD21F 12/25 21:42
噓 jiunyee:...不要丟臉了好嗎24F 12/25 21:49
噓 disyou:阿扁的委任律師顧立雄是各不折不扣的廢死聯盟25F 12/25 21:51
噓 bg00004:快告啊!等妳喔! 告之後 等著人民反撲26F 12/25 21:53
推 bobobola:曾勇夫本來就是屠夫了 還偷見貪污犯32F 12/25 22:18
→ otld:廢死真的是有夠吵34F 12/25 22:48
噓 gfneo:告謀殺? 告呀、證明你們真的腦殘無藥醫而已35F 12/25 23:08
噓 tpctle:反正都要告了 剩下死刑犯順便簽一簽吧36F 12/25 23:39
噓 ECZEMA:胡扯!! 有權利提出大赦特赦要求 又沒提出~ 混淆視聽39F 12/26 06:20
噓 kobala:媽的 廢死集團一天不張開嘴巴說話會死嗎?40F 12/26 06:36
噓 BRANFORD:這一串下一篇也有一個好閒的 一大早在那邊講不膩41F 12/26 06:53
噓 Apa:廢盟真是社會亂源.....閉上嘴安靜個幾天是會死嗎42F 12/26 07:10
噓 Yojimbo:再簽6個回應廢死啦!43F 12/26 07:25
→ iamznon:鄉民告訴我一下''考慮''這文字帶有什麼意思..YES OR NO44F 12/26 07:36
噓 only10:公約啥鬼阿!不爽帶回聯盟關起來感化阿抓回去養阿45F 12/26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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