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icolaschen2 (ii)
標題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時間 Tue May  2 00:14:44 2017


先引用一段PTT創辦人杜奕瑾對PTT的看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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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會一直茁壯和成長,是因為管理者退居幕後,我們一直堅持PTT要維持中立、不商業化
、不政治化的原因,我們很早就開始承諾這件事,也就造就PTT的多元和包容。我們鼓勵
大家暢所欲言,鼓勵大家依照自己的能力幫助別人,來到PTT的人已經被訓練成不求利益
,所以它很不容易被商業機制影響,如果有人想要帶領一個話題,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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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之所以會被掌權者討厭,一般人喜歡,就是因為他不限制大家的想像,大家想什麼就可
以說什麼(當然亂講被別人吉是一回事,不過也只有亂說的人要自我承擔),所以很多事情
就是在大家的腦力激盪下,才找到了真相。


然而你卻在大家試圖找出真相的同時,想要說服大家去找真相的這條路是不對的,是不道
德的。我覺得只有兩種可能,要不是你別有居心,就是你根本就是奴性過重。如果每件事
都要有十足證據才能拿出來討論,那什麼事情都不用談了阿。


如果沒有這幾天大家積極的討論,會有民代跳出來攬這灘混水嗎?(當然對民代還是有利啦)
沒有民代跳下來,媒體會開始報導嗎?如果沒有這幾天的激烈討論,這件事早就被河蟹掉了
如果這種情況是你願意看到的,那麼你比較適合中國的"言論自由"吧。


再來你所舉的例子,你都不覺得與防師騎的例子不太一樣嗎?你舉的每個例子,被指控的人
都是極力否認自己做過被誣賴的事情。但是今天被鄉民懷疑的人,一下說自己要去中國長
期學術交流,一下把自己的招牌拆掉。跟你所舉的幾個例子相似度高嗎?


如果每件事情都要十足的證據才能討論,我想洪仲丘案也永遠不會有人被判有罪,因為根
本就不會有人被抓去審判了。

如果因為這樣就害怕大家會開始進入大亂爆時代,其實也是多慮了。因為亂講話的人是有
被吉的風險,如果不是真有所本,我認為不會有人會冒著被吉的風險出來大亂爆。當然不
能排除有人就是喜歡大亂爆,但是亂爆的人自然就會有人去吉他了阿,你是在旁邊緊張什
麼啦?


別人在吃麵,你在喊燒喔?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boring5566 (無聊五六)》之銘言:
: 這個議題燒了好幾天了
: 我也來帶個風向好了
: 目前當事人自殺後留下的遺書已公開部分
: 僅有對不起家人的道歉話語
: 沒有具體說出輕生理由
: 只能從家屬後來的公開信中猜測
: 是因為過去發生的誘姦案導致想不開
: 所以就目前鄉民與輿論所知道的內容
: 實在是少之又少
: 完全沒有任何足夠的直接與間接證據去還原好幾年前的案件原貌
: 除了已經死亡的當事人之外
: 恐怕也只有當年那位老師知道原委了
: 但現在八卦上風向
: 似乎比較多篇願意相信有誘姦發生
: 且兇手就是陳姓補習班老師
: 在此我想問
: 這樣論斷真的沒有問題嗎?
: 上次維冠大樓倒塌
: 一個藍太太被指稱拆牆導致損害房屋主結構因此發生慘劇
: 當時版上也是一片罵聲
: 還有一些人跑出來說認識這個藍太太
: 說他是怎麼樣的為富不仁
: 還有人出來打臉藍太太的否認說明
: 說得言之鑿鑿
: 我都信了就是這個藍太太害死一堆人命了
: 結果哩?
: 好在當年法拍時現場點收照片藍太太有保留下來
: 證明在他買下房子之前屋子老早就被打通
: 不是他亂拆承重牆或剪力牆的
: 再往前推一點
: 八里媽媽嘴命案
: 媽媽嘴老闆與合夥人兩人當時在新聞節目之中
: 根本就事被當犯人看待
: 認為謝依涵一介女流怎可能獨力犯案
: 必然是兩人在後面主謀
: 當時兩人是如何竭力辯解
: 有誰認真聽到?
: 名嘴還如獲至寶的想從其中找出破綻
: 結果哩?
: 根本跟他們兩人沒個毛關係
: 類似的事情
: 陳姓女模命案中的梁姓閨蜜
: 又是怎麼樣被媒體與網路渲染成蛇蠍女
: 還繪聲繪影的說手上有一本報復筆記本
: 上面記滿她不爽的對象
: 要讓她的男朋友一個一個姦殺他們
: 要不是她母親努力找到證據
: 也剛好有監視器畫面提供不在場證明
: 他是不是又一冤到底了?
: 回到女作家這個案子
: 維冠大樓藍太太有沒有拆牆
: 女閨蜜有沒有在犯罪現場
: 還至少都有物理證據可以證明
: 女作家當年與補習班老師談戀愛
: 請問誰又辦法知道是老師藉勢藉端以職權誘姦?
: 還是兩情相悅?
: 當然也不是兩情相悅補習班老師就沒責任了,畢竟對方未成年
: 且分手分得太差也是會遭人怨恨一輩子
: 沒看之前版上兩個知名版友約砲事件
: AA一次,記恨一世
: 誰知道到底是哪個點讓女作家受傷慘重?
: 是當年的誘姦?
: 還是當年的婚外情自己是第三者
: 還是當年的分手過程不和平?
: 一堆版友跳下來當鍵盤柯南
: 講得煞有其事
: 我再問一次,這沒有問題嗎?
: 如果未來事實證明
: 女作家之死,跟這個陳姓補教老師一點關聯都沒有
: 是不是又在等下次的類似的狀況發生
: 又讓我這種想帶另外風向的人當作例子呢?
: 如果鄉民關心這件事情
: 該作的是應該是
: 性侵案為公訴罪
: 以輿論的方式逼迫檢察官主動調查此案
: 讓該付出代價的人去承擔其法律的責任
: : 剛剛在某個FB私人社團夢到
: : 要是當事人同學可以去回想
: : 當初同學有沒有去上課
: : 呵呵
: : 夢醒了
: : 然後要告的話,當初肯定會鬧很大
: : 身為一個父親會不想保護女兒嗎?
: : 上法院提喚證人的時候不是二度傷害嗎?
: : 而林父怎麼沒告?
: 當初父親知道其實就該報案了
: 害怕造成二度傷害
: 結果女兒還是走了
: 且性侵案件都有保護被害人之措施
: 如果不要下個受害者出現
: 這是相對最好的作法
: 因為這種性侵,或對未成年者性犯罪
: 通常都是連續犯 = =
: 不過也不能怪爸爸
: 畢竟誰知道女兒會在十年後還是想不開?
: 但如果要保密
: 那就保密到底吧
: 我不能理解的是
: 公開了女兒當年被誘姦
: 又說現在的輕生就是因為當年的心理陰影
: 那麼為什麼獨獨缺少了加害人的姓名?
: 這樣的公開舉動到底要怎麼減少更多的被害人出現?
: 我不理解
: : 試想要是
: : 然後狼濕幾歲要是上法庭
: : 誰比較會扯謊
: : 一個五十歲的奸詐老男人,還是
: : 一個涉世未深的小女生
: 跟這個案子沒關
: 但我提另外一個角度
: 麥可傑克森當年被說性侵小男孩
: 一邊是看盡世間繁華的老男人+高薪聘雇的律師團
: 一邊是涉世未深的小男孩
: 結果是MJ賠了一大筆錢
: 然後在各種娛樂作品之中,MJ愛正太被當作梗盡情嘲弄
: 結果在MJ去世之後
: 當年那個涉世未深的小男孩長大成人了
: 也成了奸詐的成年人
: 他才跟世界剖白說當年是受到父親的威逼誣賴MJ的
: 然後同年少年的父親就自殺去世
: 我想說看到對方是小孩子就無條件相信
: 也並不公道
: 建議大家看一下一部丹麥電影《謊言的烙印The Hunt》
: : 所以鄉民仇女的這次該停止造業
: : 右肩你的人在你面前自稱兩情相悅
: : 妳還要被迫把不愉快的把自己最深的痛楚
: : 挖出來
: : 你是父親會愛自己女兒更多,還是討回公
: : 告重要
: 我是認為
: 如果要保密就保密到底吧
: 除了親密的人也沒人知道這位名作家過去的可憐遭遇
: 既然現在女兒過世了,那如果要公開就公開到底吧
: 至少讓加害人付出應有報償
: 也讓其他可能無辜的人不要被牽扯其中
: 現在這樣就我自己的價值觀來看
: 我感到很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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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ric717: 推1F 05/02 00:15
susuqi: Ptt之神2F 05/02 00:15
sungyu31:3F 05/02 00:16
sunnnny: 推4F 05/02 00:16
yeahhey: 真  太誇張地必須承擔被吉風險  但不該停止討論5F 05/02 00:16
sungyu31: 有道理6F 05/02 00:16
appoo: 推,現在就是在施壓要陳興出來講清楚7F 05/02 00:16
leonardodavi: ⊂((・⊥・))⊃8F 05/02 00:16
fifi0828: 老師到底何時才要出面呢9F 05/02 00:16
GX90160SS: 推,真的亂講話就上來吉啊 這邊文字都有留底10F 05/02 00:16
appoo: 在那邊扯後腿真的別有居心11F 05/02 00:16
fifi0828: 學生們都在等唷12F 05/02 00:16
Andebull: 推13F 05/02 00:17
deepdish: 就是想知道是誰逼死防師騎嘛14F 05/02 00:17
hellomen: 有螃蟹圖的拜託貼一下15F 05/02 00:17
jetalpha: 中肯16F 05/02 00:17
hiojvd: 推17F 05/02 00:17
ZaneTrout: 國父之言引用給推18F 05/02 00:18
zxciop741: 對19F 05/02 00:18
duo0518: 問題是連個證據都沒有啊20F 05/02 00:18
funkD: 推  本來就該有正反兩面的意見 只是希望大家能理性21F 05/02 00:18
lince2357: 卡位看戲22F 05/02 00:18
g581637: 推23F 05/02 00:18
VOLK11: 對阿,人不能用拼圖的ㄧ塊來探討哦24F 05/02 00:19
Peach99: 推25F 05/02 00:19
qk3380888: 推26F 05/02 00:19
grandwar: KKC在那魯我就推文了:人都有偷窺真相的慾望27F 05/02 00:19
VOLK11: 為甚麼阻擋,架擋泥板不讓人探討28F 05/02 00:19
YHWuFY: 推29F 05/02 00:19
wheat1130: XD 開放正義魔人來噓30F 05/02 00:19
VOLK11: 阿,用不讓偶探討31F 05/02 00:20
jetzake: 這件事情有沒有犯罪不好說 重點是當事人死了家屬也不張揚32F 05/02 00:20
VOLK11: 偶就越愛推文33F 05/02 00:20
grandwar: 你要支持哪種真相是一回事,但是難止世人悠悠之口34F 05/02 00:20
FantasyDoll: 精闢35F 05/02 00:20
VOLK11: 個人就是反骨。絕不妥協36F 05/02 00:20
duo0518: 有幾分證據 就說幾分話37F 05/02 00:20
small91051: 推阿 一堆線索都暗示同一件事情 說没證據真的科科38F 05/02 00:20
meimei2016: 沒錯!推!言論自由是非常可貴的!39F 05/02 00:20
jetzake: 活著的時候沒站出來罵 死了反而有人想拼命挖出來炒40F 05/02 00:20
g581637: 推41F 05/02 00:21
Arbin: 好吧 這篇文也說服我了 我到底該怎麼看待整件事情XD42F 05/02 00:21
raneshiran: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43F 05/02 00:21
jetzake: 這種炒作行為非常噁心 跟事情真像什麼的反而沒有關係44F 05/02 00:21
VOLK11: 請問陳興老師,您對房書中李國華和你本人高度近似的看法45F 05/02 00:21
grandwar: 法庭上的證據跟草根的證據是差很多的,不然雍正奪嫡怎麼46F 05/02 00:21
qq05: 找真相47F 05/02 00:21
isscc2014: 真 那個人只列失敗的例子來論述 試圖讓人不要再討論這話題 其他因批踢踢發酵才有新聞後續檢討的卻不提48F 05/02 00:21
bronco5229: 應該是一直有人宣稱他的故事一定是正確的 才會有人質50F 05/02 00:22
funkD: 說沒證據的就是法理派阿 只相信能上法院定罪的證據51F 05/02 00:22
grandwar: 會一直傳一直傳52F 05/02 00:22
bronco5229: 疑53F 05/02 00:22
VOLK11: 林奕含生前有在你補習班補過習,你對她印象如何54F 05/02 00:22
jetzake: 不犯法的狀況下 所謂的事實真像應該是屬於當事人的隱私55F 05/02 00:22
hoshi1992: 推推 就是有些人想拿無罪推定來賭人嘴56F 05/02 00:22
s2678132: 可以討論阿 阿都在自己幻想也算討論?57F 05/02 00:22
raneshiran: 我覺得無論什麼事情都一樣,是懷疑的人要拿出證據證明58F 05/02 00:22
VOLK11: 你是否覺得台灣對誘姦行為判刑太輕??59F 05/02 00:23
snio2427: 推60F 05/02 00:23
hoshi1992: 照哪種人嘴臉來看 法院判有罪前都不用調查囉61F 05/02 00:23
s2678132: 台灣哪有誘姦罪拉 可憐62F 05/02 00:23
grandwar: 想要了解真相不一定是很正義的~ 就只是想達到某種高潮而63F 05/02 00:23
gs0815: 有人佛心來著,願意回文了。工讀生文都差不多64F 05/02 00:23
VOLK11: 像你這種名師。如果利用教職或社會資源誘姦學生65F 05/02 00:23
grandwar: 已66F 05/02 00:23
duo0518: H大並沒有說不要討論 而是說不要無條件相信67F 05/02 00:23
e34l892: 原文是說不要論斷但沒說不可討論啊 我有搞錯什麼嗎68F 05/02 00:23
raneshiran: 他有罪,而不是被懷疑的人要主動證明自己沒罪69F 05/02 00:24
VOLK11: 你認為判何刑度比較合理??70F 05/02 00:24
jetzake: 人都16歲了 所謂誘姦根本和犯法有段距離71F 05/02 00:24
YALEMY: 推你 一直酸一直攔一直酸一直攔 看不爽不管不就好了 還要72F 05/02 00:24
grandwar: 就想有些人解開數學題目會很爽一樣73F 05/02 00:24
gs0815: 給錢當上班,工讀生當然會專心寫。但路人願意寫文回就很累74F 05/02 00:24
chean1020: 推~75F 05/02 00:24
VOLK11: 陳興老師,你對於家庭是何觀念?76F 05/02 00:24
YALEMY: 不停阻止別人XD77F 05/02 00:24
sharb: 先學會不要把反對意見都說是工讀生開始吧78F 05/02 00:24
chean1020: 真的掌權者會很討厭PTT,因為PTT總是會挑戰他們79F 05/02 00:24
VOLK11: 您對於已婚男還搞外遇有什麼樣的看法?80F 05/02 00:25
xa1927: 如果真有其事 我們要警覺要預防 如果只是虛構 那當事人澄清就好 合理的討論是必要的81F 05/02 00:25
Arbin: 看來我現在是法理派的QAQ 之前想說如果這些都是真相 那我83F 05/02 00:25
funkD: 覺得罪證確鑿的建議看一下這篇 https://goo.gl/ZkpHtB84F 05/02 00:25
Re: [問卦] 房思琪發生的事(有雷)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我想趁機和鄉民討論一點法律上的問題 首先,這件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沒有人清楚。 *疑點一 老師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時,女學生到底是否已經滿16歲? 目前有兩個說法,13歲或17歲。
 
kaodio: 怎麼沒人去追問林父母 只講誘姦跟工讀生也沒啥2樣85F 05/02 00:25
Arbin: 願意拼湊起來 後來又有一派說法是 你只有小說根本沒有證據86F 05/02 00:25
VOLK11: 以後妨礙家庭是不是要修法,雙方皆有責任??87F 05/02 00:25
Arbin:  理盲濫情等等 現在又看到這個…88F 05/02 00:25
VOLK11: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是有被強迫行為者除外。。89F 05/02 00:26
Scion: 真相?你說了算?一堆腦補也好意思說是真相90F 05/02 00:26
GKKR: 那些例子有澄清就是因為會吃官司阿,今91F 05/02 00:26
gs0815: 大概就是這樣每次事發,有人總還是會撒錢 也許ptt品質維護92F 05/02 00:26
kazekaze: KKC王王冷請出來回應一下。93F 05/02 00:27
gs0815: 就是要珍惜這裡的人 不冷漠願意回文講道理開始吧94F 05/02 00:27
GKKR: 天鄉民嘴砲而已,跳出來澄清幹嘛?不過的確亂講話被吉是自己95F 05/02 00:27
g6m3kimo5566: ㄆㄆㄆ96F 05/02 00:27
GKKR: 的事啦97F 05/02 00:27
grandwar: 你不懂那種愉悅der 挖到某個秘密的愉悅98F 05/02 00:28
e34l892: 討論是一定要討論的 但下結論前還是要加個是臆測的前提99F 05/02 00:28
Matsuzaki: 好像有人超害怕大家繼續討論下去457F 05/02 08:40
RomaneeConti: 有些人格低劣的文醜 就是會幫加害者搖旗吶喊助威458F 05/02 08:41
storyo11413: 是啦 督割 梁女大家就繼續罵找真相咩 過頭被告剛好噁心的是你講是真相 別人講是打壓 就你剛好是正義呢459F 05/02 08:54
cynric717: 推461F 05/0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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