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標題 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時間 Fri Jun 19 12:35:24 2020
※ 引述《COCOCCC (COCOCCC)》之銘言:
: ※ 引述《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之銘言:
: : ,導致被害人因此窒息死亡,殺人情節雖屬嚴重,然相較於其他犯罪手段更兇殘的殺
: : 人案件,本院因此認為被告的「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並綜合考量被告強盜的手
: 光就這個理由就很詭異
: 甚麼叫相較其他犯罪手段更兇殘?
: 照這種邏輯,每個殺人犯跟陳進興相比都乖得像小狗一樣
: 所以基本都可以直接導論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
: 啊不就有種一點說本官就是不想判死就好了?
: 殺人、強盜、強姦、也沒自首都沒事了
: 以後要不要乾脆明文寫上殺1、2個人最高就判無期就好了?
因為殺的不是法律人,讓我們來看幾個案例
1. 王水案
用暴力跟藥物殺死情敵後,利用王水毀屍,並假造姦殺證據
法律人覺得這犯案手段不是很重大,而且清大研究所高學歷內建可教化屬性
最後只盼18年,9年就放出來了
2. 台大宅王
拍裸照,性侵,最後直接預謀砍人幾十刀致死
同樣法律人覺得這犯案手段普通,而且台大高學歷內建可教化屬性
一審無期,二審21年,更一審15年,更二審無期
對,法盲們你們沒看錯,有些法官甚至認為有期徒刑就夠了
3. 愛女遭勒斃姦屍
只不過就是是迷暈勒斃,犯人自白姦屍但檢察官說沒有
這犯案手段非常普通,自然不能屬於慘忍惡劣
判無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用比較的概念根本就重判了
4. 湯姆熊殺童案
只不過就是把一個小孩騙到廁所利刃割喉
又留下至理名言:
「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
不過法官還是認為有教化可能,手段又不慘忍,那當然不能判死刑了
讓你們這些法盲看看怎樣的案子才叫殘忍
5. 洪當興殺律師案
被調解離婚後,心懷怨恨就在法院外面開車衝撞前妻跟律師
雖然洪當興一直辯稱沒有打算撞死人(衝撞時速35km/h)
撞到人也立刻打110(未接通)並立刻打119,讓救護車8分鐘內即抵達
人也一直待在現場乖乖的等警察來..........
但法官認為這就是罪大惡極,手段兇殘,不用考慮是否能教化,唯一死刑
法匠不用急著跳腳,我們來看看法官怎麼說的啊
人命至重,任何人之生命均同屬無價,生命之價值尤不能予
以量化或為輕重高低之比較,是故意殺人者所為,既屬不法
剝奪他人生命權之犯行,實可評價為「最嚴重之犯罪」,而
有科處死刑之可能。
我國法律制度依當前人民之抉擇,既仍認須維持死刑之制度
,實亦宣示在行為人嚴重犯罪時科處死刑之必要性,以適切
反應該犯行之惡性已達無可容忍之程度,藉此衡平該嚴重犯
罪所造成之惡害
若選擇死刑以外之刑罰,即無法達到「處罰與防治最嚴重罪行」
所欲達到之維護社會每個人生命權之目的時,自仍應課以死刑之
處罰。此際,該死刑刑罰之目的僅有處罰及一般性預防功能,而無特
別預防功能存在,則「教化可能性」即非此時應予考量者;
亦即行為人有無教化可能,雖屬法院量刑時當併予審酌之事
項,但並非唯一,
若行為人所犯情節嚴重,自難因此豁免於死刑應報。
看懂了嗎?
殺人毀屍嫁禍,這叫做手段不夠兇殘可教化,沒事
強姦砍人幾十刀,這叫做手段不夠兇殘可教化,沒事,還可能只判有期
預謀隨機割喉且無悔意,這叫做手段不夠兇殘可教化,沒事
但如果被法院調解離婚,心有不甘用時速3x公里衝撞
法律人
撞到後還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並待在現場等著被抓
就變成故意殺人為最嚴重之犯罪,不用考慮能不能教化
其結果就是一審、二審都非常乾脆的死刑
我知道,這時候邏輯不太好的法律人又會急著跳出來說
「但是死刑已經被最高法院撤回啦,我們法律人還是棒棒的,你們都法盲」
但我們邏輯好的人都清楚,就算死刑被最高法院撤回重審
這也不會改變一二審法官都用殺(法律)人就是最嚴重犯罪判死的事實
而法匠拿來嘴的最高法院撤回死刑是怎麼一回事?
只是因為最高法院覺得要釐清洪當興到底算不算是自首
洪當興撞到人後,先打110不通然後改打119說自己撞到人
不僅留下門號,還留在現場等待救護車跟警察抵達
當下也都直接承認是他撞到人但非故意撞死人
一二審的時候法官覺得你沒有直接跟警察說你是故意撞死人要自首就不算自首
而高院覺得這部分實在有點腦....有點需要釐清,所以才發回重審
然後也還是完全沒人在意能不能教化
之後呢? 之後的都鎖起來了看不到
但我們已經很清楚的知道了,這手段兇殘與否其實不是看你犯案手法,而是死者是誰
當死者不是法律人的時候,不管是強姦下藥割喉殺千刀都可以不兇殘,可以教化
但只要死的是法律人,就直接是殺人償命不用考慮是否能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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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
06-19 12:35 shamanlin.
噓 vwpassat: Upham最愛亂判,最愛當台灣亂源。1F 06/19 12:36
※ 編輯: shamanlin (61.228.2.31 臺灣), 06/19/2020 12:37:44
推 rockman73: 你竟然站在原地打電話眼睜睜看著他們死去 罪大惡極2F 06/19 12:38
推 Tenging: 時速35公里摸律師毛罪大惡極殺人事件3F 06/19 12:38
推 lucifier: 我自己也是法律人,我她媽都看不下去這群法匠的作為5F 06/19 12:38
→ rockman73: 以後建議犯人一律挑法官律師關係者下手6F 06/19 12:39
→ Tenging: 你車禍之後還打電話自首罪大惡極7F 06/19 12:39
→ rockman73: 講錯了 一律不要^^" 畢竟殺其他人都沒事嘛8F 06/19 12:39
→ Tenging: 居然連救護車都來了簡直不可饒恕9F 06/19 12:39
推 adway: 記得發表不被自殺10F 06/19 12:40
推 laba5566: 會判這麼重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在法院外
法官會覺得自己人身不安全 必須給賤民一個警惕
動物對自己棲息領域防衛會特別強13F 06/19 12:41
→ meowyu: 居然在神之領域殺人最大惡極17F 06/19 12:43
推 Tenging: 輪胎輔助治療律師的坐骨神經痛18F 06/19 12:46
推 chinafree: 一、通過考試就自以為是神
二、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三、領錢到死,不必理會人民的批評19F 06/19 12:46
推 aa7520tw: 撞律師就這樣了,撞立委議員不得了22F 06/19 12:47
→ piyobearman: 想當年孫中山的孫女車禍,馬上修法後座強制安全帶
法律人就是為有錢有勢的人服務 自古皆然23F 06/19 12:50
推 andychiu: 不爽去考律師,法官,檢察官當法律人啊,法律人就是屌25F 06/19 12:52
噓 cs09312: 幹破你娘垃圾法匠 比記者還要畜生的狗東西31F 06/19 13:01
推 yabia: 我這樣說啦~ 台灣各大學法律系專出法匠~~ 不服來戰~33F 06/19 13:03
推 Merkle: 文組就雙標達人 意外嗎36F 06/19 13:06
推 GOGOMTK: 本質頭腦差 法條又背太多以至於腦殘 可憐38F 06/19 13:09
推 ab4daa: 法律垃圾淦你娘39F 06/19 13:10
推 Tenging: 法律人知道什麼叫做公平嗎40F 06/19 13:10
推 ian41360: 你法盲,你沒讀書,我大法律人告你喔42F 06/19 13:11
推 aduijjr: 法律人= 比較會說屁話的畜生47F 06/19 13:15
推 pchuang: 這篇文很厲害 想看法律人如何反駁48F 06/19 13:15
→ obovqq: 判決本來就沒邏輯看法官爽啊 恭喜你發現台灣司法的秘密
想在法院找到公平正義是不是搞錯了什麼?51F 06/19 13:17
→ obovqq: 被整到很正常 沒被整到算你祖上有積德54F 06/19 13:19
噓 backpackertw: 每個判決本來就是獨立的,不懂別亂講
整天散播仇恨與血腥,對台灣有什麼幫助嗎?55F 06/19 13:20
推 tttrrr: 案件獨立的喔,那很好阿,要不要順便介紹一下可教化的標準和教化方式和實際的成效案例啊?61F 06/19 13:23
推 swgun: 這篇優文 法律人還在護航的 把有自首事實的案件跟沒有自首的比較在一起還敢說有邏輯啊64F 06/19 13:25
→ backpackertw: 建議你們去看《我們與惡的距離》,學會理性,別再當仇恨的推手66F 06/19 13:25
推 w9515: 法官的標準在哪很清楚了 先看被害人背景再決定怎麼判68F 06/19 13:25
推 j32072: 撞律師真的很過分呀 判死不意外73F 06/19 13:29
推 Jwfsm: 好像看一部劇就變得思想高尚起來了,現在法律就是這樣可悲74F 06/19 13:30
→ evilhaha: 為啥有一個傻b把自己弄的高處不勝寒的樣子?76F 06/19 13:34
推 areyouok: 陪審團制度永遠過不了,因為過了就再也沒有為所欲為的權力77F 06/19 13:34
推 st210113: 案件獨立 那標準也獨立嗎? 幹你媽這不就雙重標準81F 06/19 13:38
→ jojomaan: 比較好奇這些人是哪個學校出來的82F 06/19 13:39
推 DON3000: 我看誰可以護航這個垃圾83F 06/19 13:39
→ st210113: 法匠快出來講講可教化跟惡性重大的標準是什麼?84F 06/19 13:40
→ jojomaan: 我覺得最機八的是,撞警察無罪或小罪 撞法律人死刑85F 06/19 13:40
→ jojomaan: 警察才是第一線維護治安的人欸88F 06/19 13:40
推 diiky: 推~~撞法律人真是太惡劣了XDD90F 06/19 13:47
推 yellowboy: 1.被害人是否法律人三等親內 2.加害人有無精神證照
這是目前死刑是否判定的簡單推測方法
對了警察 不算在法律人內
除非是法警
頂尖對決列表:法律人 殺 法律人 , 精神病 殺 精神病91F 06/19 13:48
推 pideo: 法界就是垃圾集中營,意外嗎,啪啪啪的打法界臉,打的真響99F 06/19 13:53
推 chriskk: 重點是被35km撞到後然後死了?100F 06/19 13:54
推 novembre: 文太長 法匠看不完ㄉ 建議做成長輩圖101F 06/19 13:56
推 yameide: 講真的我也受不了有些自以為的法律人,我遇過為了那不到100的東西揚言要告店家的律師,而且明明就是自己不對在那硬凹,說自己律師,都把自己身價貶低了106F 06/19 14:08
推 b95202075: 大推,原來可不可以教化是看死者是誰
爛司法109F 06/19 14:08
推 idiotxd: 35公里感覺不像是要撞死人的速度。要撞死人應該要開更快吧111F 06/19 14:10
推 HIRUMA: 上一個法匠 自以為辯倒大家 其實只是在自取其辱而已114F 06/19 14:12
推 wulaw5566: 每個判決都獨立不就台灣法律亂源,毫無客觀標準115F 06/19 14:16
推 Tatsuya72: 標準只有一個,不會殺委託律師的客戶當然不能判死。118F 06/19 14:22
推 bah: 只是問標準在哪就說你走在仇恨暴力的世界 所以不能問逆?120F 06/19 14:26
推 ssdog: 妓女>>>>>>>>>>>>>>>>>>>>>>>>>>>>>>>>>記者>>>>>>>>法律人122F 06/19 14:31
推 gametv: 法匠真的雙標得讓人作噁127F 06/19 14:42
推 CTUST: 這故事告訴我們 幹不贏只好加入128F 06/19 14:42
推 cs005337: 去你的dpp,司改改到哪去了129F 06/19 14:42
推 x7834210: 自身利益有危險啦 當然要重判阿(笑死130F 06/19 14:44
推 wzder: 噁心法律人132F 06/19 14:46
推 gametv: 平時在嘴上喊廢死的法匠,遇到死的是他們同類馬上就要人死133F 06/19 14:46
推 RAY1203: 司法不改革,未來一樣可教化 有悔意,無罪開釋135F 06/19 14:50
噓 fucKMT5566: 沒有制衡這些人的機制你怎麼罵他根本不屌你136F 06/19 14:51
推 Immune: 看完這篇分析後覺得司法改革還有很長一段路137F 06/19 14:52
→ meeko0913: 他是撞到後來回魯耶…其他的也很扯,但這件死刑沒什麼不妥138F 06/19 14:54
→ fucKMT5566: 司法改革從頭到尾就跟司法獨立一樣是個笑話 只要在職位上有權力任何人都能自由心證開掛到飽 除非真的有人或機關能制衡 連妳各位看到嘴砲最猛能修法的立委都沒資格動法官就知道根本沒人能制衡他們140F 06/19 14:54
推 gametv: 洪當興有回魯?我看新聞影片他輾過去後在地院門口下車報警144F 06/19 14:59
推 opopkc: 邏輯正確,殺到法律人就他媽的罪大惡極,該死146F 06/19 14:59
推 bingreen: 法匠真的很噁爛,就是爽怎麼判就怎麼判147F 06/19 15:00
→ gametv: 沒有回魯的動作阿148F 06/19 15:00
推 fantasy00249: 散播仇恨?別笑死人了...要不是判決太過詭異誰會出來靠北?150F 06/19 15:08
→ yosora4: 台灣的法官沒一個是被人民需要的,他們玩自己的就好152F 06/19 15:08
噓 HBK21: 台灣司法不意外喇153F 06/19 15:08
推 flyover01: 法盲又如何?至少我還有良心。 法律人,好棒棒欸!154F 06/19 15:08
推 tikowm: 肏你媽屄的法匠157F 06/1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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