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fy1989 (jfy1989)標題 Re: [問卦] 如果我開車把張嫌撞飛下場是不是很慘?時間 Sat Dec 20 03:39:07 2025
※ 引述《joster9527 (賈斯特)》之銘言:
: 是這樣啦,我們把時間回朔一下
: 張嫌在馬路上待了有一小段時間,且拿著刀了
: 然後我就在想,如果這時我直接開車把他撞噴
: 那我是不是下場比他還慘?
: 可能家屬反告我一筆?或是法官認為我應該要預知他拿刀可能只是作勢而沒有傷人意圖之
: 類的
: 有沒有法律系的解惑一下
認真回,從現有報導事後諸葛來看
由於他前面已經在北車作案且殺人了
加上他的父母感覺沒有要瞎挺他的情況下
你開車撞噴張嫌,不會有事情的可能性非常大
當然前提是你基於使其失去後續行動為目的
理性控制速度,撞飛後隨即停止後續傷害
而不是基於讓他重傷或死為目的
高速衝撞or來回碾壓
這時法官就有足夠的客觀事實
可以有Guts得判你無罪
但假如抽開現在已知視角
在另一條世界線,他前面還沒有殺人
這時他只是在馬路中間亂丟煙霧彈,然後拿刀子閒晃
你開車撞飛他,後續就沒有隨機攻擊事件
沒無辜民眾實際上的被害傷亡(他會是這件事情唯一的"被害者")
因此這時,你的處境會非常尷尬
由於台灣司法系統對於預防性防衛的判定非常保守
加上警檢基本上都是以不出包為最高指導原則
所以即便全台灣都覺得你做出正確的事情
可是警察會覺得這不是我該判斷的,於是移送檢方
檢察官也會覺得這不是我該判斷的,於是起訴交給法官判
最後法官就一個頭兩個大了
畢竟法官的職業操守就是不能激進心證
所謂自由裁決權也必須明面上符合法律條文
所以即便認同你,也只能按照法條做出保守判決
台灣法條明文規定,正當防衛的要件是
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為的「必要」防衛行為。
所以在法庭上你可能會被問到
「你怎麼確定他丟煙霧彈又持刀就是想要隨機殺人?」
你答不上來,你要怎麼主張正當防衛?
畢竟在所謂人權優先前提下,丟煙霧彈,拿刀子散步
是不能滑坡到他即將要砍人這種「極端」推論
對方律師可能會主張:
「我的當事人只是心情不好,丟丟煙霧彈發洩一下而已啊,被告就撞傷他了」
「你拿水瓶、安全帽下車砸他就好了阿,為什麼要開車撞他,你知道開車撞人會撞死人嗎
?」
(這裡不是針對律師,律師就是應該為了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這是法治社會的根
本原則)
也就是你用「危害嫌犯生命安全的行為(開車撞他)」阻卻「干擾社會安寧的行為(煙霧彈+
持刀)」,很可能違反了比例原則
法官是有一定機會不支持這是「必要」行為
台灣法院過去實務上判決
多數是要等對方有針對特定對象舉刀動作、或至少有衝向人群動作後
才行使危害嫌犯生命安全行為阻卻
法官會比較有立場與Guts支持正當防衛
當然這時你也可以主張
案發地中山站當時人潮群聚,嫌犯做出脫序行為還持具有殺傷力的刀械
顯然可以合理判斷對方為具備立即危險性的準備犯
且對不特定多數人已經構成具體威脅
因此你才已阻卻為目的,以合理車速撞擊停止其後續行為
(這時我要是嫌犯律師,我就會詰問你「當時晚上天黑,你坐在車裡,你是怎麼看出他的
刀是開刃過的,而不是玩具刀、道具刀?」)
確實是有一定機會法官支持你是正當防衛,判你無罪
就算有罪,大概也只會是緩刑,不用被關
但這時你已經花費了很多時間,也很可能請了律師
這一切都是你自己的成本,沒有人會幫你承擔
然後最可怕的,就是刑事無罪,不等於民事無責
要是嫌犯或嫌犯家屬要告你求償,尤其是對方死亡或殘疾的情況下
民事基本上你賠定了
這些應該有回答到你提出的問題
所以綜上,如果我遇到這種情境
我應該是會開車撞下去,然後安慰自己噴幾百萬也許救了幾條命很划算
但我絕對不會建議任何人,在這種情境開車衝撞
完全沒必要,在台灣見義勇為的成本,真的比多數人想像中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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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47.157 (臺灣)
※ 作者: jfy1989 2025-12-20 03:39:07
※ 文章代碼(AID): #1fHQdTE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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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如果我開車把張嫌撞飛下場是不是很慘?
12-20 03:39 jfy1989
推 aarzbrv: 用車比用球棒安全多惹,刑責還更輕ㄋ!1F 70.166.167.55 美國 12/20 03:40
推 jojoStar: 跟GTA一樣 你只是在執行任務 沒事
搞不好民氣可用 你可以直接選上立法委員要拚 還是要 裝窩囊 就看這次了2F 122.100.114.105 台灣 12/20 03:42
→ svool: 會有事真的是想多了 台灣對把車當凶器的容忍度很高的5F 1.168.53.200 台灣 12/20 03:45
→ Crios: 有案例酒駕撞死人關三年而已 只要說車子暴衝不小心的判更輕 可能罰點錢連關都不用關 但我不是在推薦大家這麼做7F 42.72.9.237 台灣 12/20 03:58
→ dm03: 但那距離真的撞了感覺頂多撞飛10F 223.143.228.55 台灣 12/20 04:07
→ mrschiu: 說得輕鬆你真的捨得弄髒自己的車子嗎?...11F 36.229.92.126 台灣 12/20 04:43
→ KJC1004: 一杯啤酒灌下去說自己酒駕不就搞定了?12F 1.161.113.179 台灣 12/20 04:53
推 pttjack: 監視器時代的缺點之一 無法默默做好事13F 36.238.131.202 台灣 12/20 05:09
推 faust666: 法官大概會用你無立即危險判你刑,法官會要你去奪刀,記得好像有這樣的判決14F 111.71.215.142 台灣 12/20 05:44
→ Forcast: 根本不知啥情況16F 111.241.57.49 台灣 12/20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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