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標題 Re: [新聞] 快新聞/定調京華城案「世紀冤案」!民
時間 Thu Mar 12 11:17:34 2026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 IBIZA板友大部分的時間都很理性
: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每次碰到跟柯有關的議題都會自動降智
: 他的論述大致上分
: 適法性沒問題 但公益回饋不足->明知違法
: 市府執意送方案四-> 明知違法
: 柯交辦彭擔任PM召開專家會議-> 明知違法
: 都委會是因為「尊重」市府而送件-> 明知違法
: 我們一個一個拆解
: 1.都委會為合議制 本來就有權決定採用哪種獎勵方案
: 不然所謂「回饋不足」怎樣算不足?
: 又怎樣算足?你IBIZA說了算?

不是有裁量權就萬能,如果濫用裁量權還是可能會構成圖利罪

例如公務員為特地廠商量身定做招標條件
怎樣設定招標條件是公務員裁量權
但是這個情形屬於裁量權濫用
依然構成圖利罪

: 2.交辦專業局處研議=明知違法而行?
: 我不知道是否違法所以找專家合議
: 專家合議之後認為合法而送件
: 結果非專業體制內的機關認定違法
: 卻是交辦下去的柯明知違法而圖利?
: 這顯然在邏輯上就是非常大的謬誤
: 另 如果此合議在專家會議中便有爭論
: 代表該案件並非「顯然違法」

一樣發給下屬研議本身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長官要求下屬一定要研究出來怎樣可以才合法給容積率
如果再加上長官是明知違法的情況
法律上會認為這就是這是長官要求下屬編造理由
不會因為這樣就沒事

: 3.如果明知違法 為何除了主席之外投下同意票的21名委員皆未被起訴?
: 如果21名同意委員未被起訴
: 證明實務上被多數專家認為可行
: 與「市府逼都委會通過」顯然矛盾
: 奇怪這都很基本的邏輯而已
: 不懂為什麼IBIZA每次討論到柯都會失去平常的水準

如果操縱委員會不會因為委員會通過就沒事
包含指定心腹當主席,反對委員通通不續聘,把案子抽離給特地委員處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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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83.50 (臺灣)
※ 作者: ulycess 2026-03-12 11:17:34
※ 文章代碼(AID): #1fiZ1GT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3285456.A.75B.html
achun1212: 所以民航局的才量權有過大嗎?1F 211.23.182.115 台灣 03/12 11:21
SuLiaen: 你可以去北檢上班2F 39.12.67.23 台灣 03/12 11:21
Dazol: 委員會的話調查委員應該會更直接才是?3F 36.239.126.170 台灣 03/12 11:21
achun1212: 私人行程從松指部起飛?這裁量權?4F 211.23.182.115 台灣 03/12 11:21
puritylife: 所以委員會為何都沒被起訴你也不講5F 211.20.88.40 台灣 03/12 11:22

法律上這個叫間接正犯的觀念
醫生騙某個護士把治療藥物改成毒藥來殺人
雖然醫生沒有直接投毒,投毒的是護士
這時候會認為護士是醫生的工具
所以醫生有罪,護士無罪

一樣的道理如果委員會已經被長官操縱了
這時候委員會會被認為是長官的犯罪工具
所以有罪的是長官,委員會無罪

Dazol: 委員出來當證人,提出證據一刀斃命6F 36.239.126.170 台灣 03/12 11:22
puritylife: 全都在問A答B7F 211.20.88.40 台灣 03/12 11:22
ReiFan: 我知道"委員們就算有被操縱也一定否認"
"所以就算沒證據 仍應以圖利罪法辦"8F 60.251.55.70 台灣 03/12 11:22
magamanzero: 並沒有 最典型就法官裁量權
你看過哪個法官 因為裁量權出事的?10F 60.248.126.193 台灣 03/12 11:24
Dazol: 想想核能問題是怎麼被開始操作成政治問題的12F 36.239.126.170 台灣 03/12 11:24
F35: 委員會決議柯尊重但算到柯P濫用裁量權,好耶13F 61.218.10.180 台灣 03/12 11:25
mersma: 你全部都在問A答B,是認為大家都很蠢看不14F 42.73.255.153 台灣 03/12 11:25
magamanzero: 就算是配偶權不存在那位 都還好好的15F 60.248.126.193 台灣 03/12 11:25
mersma: 懂法條嗎?16F 42.73.255.153 台灣 03/12 11:25
※ 編輯: ulycess (42.78.183.50 臺灣), 03/12/2026 11:29:28
Marty: 不是法條說你沒問題就沒問題 問過黨了沒??17F 223.137.52.179 台灣 03/12 11:25
bj4j45: 好了啦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說詞一點進步都沒有18F 111.71.117.178 台灣 03/12 11:25
magamanzero: 你怎麼認為裁量權會有事呢w20F 60.248.126.193 台灣 03/12 11:26
WTF1111: 平行世界就別出來講給人笑了21F 111.71.53.152 台灣 03/12 11:26
obey1110: 民進黨把大法官都洗成自己人怎麼看呢?22F 123.194.184.119 台灣 03/12 11:26
chenggong: 招標條件要符合採購法 ,不是裁量
權哦。23F 223.137.112.127 台灣 03/12 11:27
Marty: 委員會決議 柯文哲尊重 => 濫用裁量權!!!25F 223.137.52.179 台灣 03/12 11:27
magamanzero: 他是說容積獎勵 那根採購法無關拉...26F 60.248.126.193 台灣 03/12 11:28
chenggong: 研議哪一條法令適用不叫違法哦,比
如李秀貞到底是國籍法?二岸人民關
係條例?還是憲法?端看適用哪一個
法,像內政部一定要用國籍法是不是
對的?不是這樣哦!27F 223.137.112.127 台灣 03/12 11:29
Ben40: 第二點論述就有矛盾啦 既然已經讓下屬找到32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1:30
Dazol: 不是啊,這論點看北檢動作不是也早就試過了33F 36.239.126.170 台灣 03/12 11:30
Ben40: 合法做法了 那怎麼會認為長官「明知違法」34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1:30
Dazol: 北檢都放棄不打算用的怎麼又拿出來扯一次35F 36.239.126.170 台灣 03/12 11:31

先說京華城案我完全不關心
單純點出這種情形在怎樣會被認為是違法
是不是這樣子需要看很多細節
像是長官有沒有私底下找委員談,有沒有對下屬施壓,有沒有下屬報告長官這樣是違法等等

這個就讓法官處理吧

obey1110: 黃景茂說得很對 研議沒法律效果怎麼違法36F 123.194.184.119 台灣 03/12 11:31
Ben40: 你舉間接正犯就好玩啦 間接正犯實務上也常常有罪呢 甚至還是得負較大責任37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1:35
※ 編輯: ulycess (42.78.183.50 臺灣), 03/12/2026 11:41:02
iamdidi: 從"指定心腹當主席"這句就知道可以不用看了,直轄市都委會主委由副市長兼任是國土署的各級都委會組織規程的規定。台北市不給工程專業的副市長兼任才是違法好嗎!39F 49.218.247.224 台灣 03/12 11:41
hywind: 大法官名額有限,加油44F 101.8.54.159 台灣 03/12 11:45
chadhappy200: 乾脆說柯和民間的合作全部有罪推定比較快45F 42.77.90.156 台灣 03/12 11:46
seanfan: 你都說是間接正犯了 怎可能正犯還無罪
一句話被識破是法盲的八卦有嗎47F 123.193.165.104 台灣 03/12 11:47
Ben40: 指定心腹的說法確實挺好笑的 規定就是要副市長兼任 我就問能當上市長指定的副市長
是能有多大的可能不是心腹啊XD49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1:48
kenash: 依你的邏輯,超思案怎麼判?還是你覺得司法公正?52F 101.10.1.91 台灣 03/12 11:54
Ben40: 還有如果要用護士醫生的例子來說 應該是醫生給了護士一瓶有標示的藥要護士確認後給病人打下去 而護士有那個專業知道該藥劑量54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1:54

如果醫生故意叫專業知識很爛的護士
或是個性軟弱不敢違抗醫生的護士勒?

Ben40: 是否正確(都委都是相關專家) 也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打藥(都委可以不同意以否決案件57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1:55
nico78628: 台北市都委會不是都發局的細漢仔,一59F 49.218.150.91 台灣 03/12 11:55
Ben40: 通過) 這時候護士決定打下去導致病人出事60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1:55
nico78628: 堆臆測可能有施壓云云等,結果關了一年61F 49.218.150.91 台灣 03/12 11:55
Ben40:  你會覺得這護士因為是間接正犯而無罪嗎?62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1:55
nico78628: 了叫來問的官員都沒說有施壓,要怎麼構成圖利要件?要馬有施壓證據或賄賂,但這案目前沒看到63F 49.218.150.91 台灣 03/12 11:55
OforU: 先回答 那高端算不算圖利?66F 42.70.95.172 台灣 03/12 11:56
Tsucomi69: 連證據都沒有直接判cc67F 59.127.200.210 台灣 03/12 12:02
※ 編輯: ulycess (42.78.183.50 臺灣), 03/12/2026 12:04:22
Dazol: 舉間階正犯的話Ben40講得還比較貼近案況
 *間接  樓主看著像被苗那種講半套的釣了若不是那就是找槓了,光提質疑被問就再如果68F 36.239.126.170 台灣 03/12 12:04
TBOC: 通篇幻想文71F 123.192.191.158 台灣 03/12 12:09
Ben40: 都委會都是邀請相關專家來當耶 要我說那個醫師護士的例子還得修改呢 都委會這個例子的「護士」專業程度是比市長這個「醫生」還要高的72F 182.155.81.30 台灣 03/12 12:09
Dazol: 講法律還要一直如果下去,還要檢察官幹嘛如果檢察官只挑有利證詞寫故事?不就呵了76F 36.239.126.170 台灣 03/12 12:10
iamkilck: 寫這麼多就兩句話 不看證據 有罪推定78F 203.69.130.195 台灣 03/12 12:22
abcdragon: 希特勒下令殺人,執行者會無罪嗎你?醫生(納粹)有罪,護士(執行)無罪?79F 220.138.220.60 台灣 03/12 12:24
genaro: 你那個醫生護士的比喻超爛的
護士依醫生指示行動,但都委會成員可不是柯文哲說了算81F 117.56.41.52 台灣 03/12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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