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t (大屌肯特)
標題 Re: [問卦] 法官:家屬並非不能維持生活 駁回扶養金?
時間 Tue Jul  7 12:03:38 2026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台灣法官已經開示
: 小孩被撞死 孩子的父母要不能維持生活才能請求法定扶養金
: 民法第192條
: 2.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民法 第 1117 條
: 1.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 2.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 所以以後 家人被撞死
: 法官:我查了一下 你勞退每個月明明就可以領3萬多  並非不能維持生活
: 所以你不能向加害人請求 扶養金

A. 聲請扶養費要提交證據,家屬沒提供

B. 雙方律師都不爭執原告有領到700萬

A的問題,包括訴訟相關證據資料,雙方都有拖延提交被法院告知
於某年某月某日前必須提交,否則將不予採納,
所以不知道原告方是否沒交或太晚交聲請扶養費的證據?

B的問題就奇怪,原告說沒收到700萬,但法院說雙方都不爭執有收到,
是原告律師疏忽?還是法官記錯寫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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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ent 2026-07-07 12: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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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法官:家屬並非不能維持生活 駁回扶養金?
07-07 12:03 kent
wkuochen: 有法庭直播就好了~1F 61.61.36.152 台灣 07/07 12:06
psychohero: 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會是法官錯2F 49.217.192.200 台灣 07/07 12:06
starwillow: 媽媽請了4個律師,不問律師怎麼打的怪法官真的莫名3F 27.240.105.40 台灣 07/07 12:07
Joyang777: 不知道是不是起訴狀的聲明寫錯了5F 223.136.87.145 台灣 07/07 12:15
icar: 700萬應該有書面資料吧 怎麼不拿出來6F 59.127.139.80 台灣 07/07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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