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reeforw (12345)
標題 Re: [討論] 圖利罪不需要經過行政法院判決
時間 Tue May 20 16:23:06 2025


原文廢文恕刪

圖利罪最重要的條件是明知道違法

廢文一堆 到底違法在哪也不說


https://i.imgur.com/Q2HZCrQ.png
[圖]

看到重點了嗎。

檢察官問 市長可以推翻「依法」

合法的蓋章 為何符合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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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40.2 (臺灣)
※ 作者: threeforw 2025-05-20 16:23:06
※ 文章代碼(AID): #1eB3li7p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729388.A.1F3.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圖利罪不需要經過行政法院判決
05-20 16:23 threeforw
serenemind: 以前被判決圖利的,都有合法蓋章喔1F 36.228.84.169 台灣 05/20 16:25
sd2567: 你現在又往後退了喔 你去年沒跟到嗎2F 223.136.243.179 台灣 05/20 16:25
threeforw: 合法的蓋章 圖利罪 你在說什麼3F 27.53.40.2 台灣 05/20 16:25
s81048112: 難怪李述德無罪4F 39.15.0.88 台灣 05/20 16:25
threeforw: 檢察官說的 問我嗎5F 27.53.40.2 台灣 05/20 16:26
oftheday: 知道有利可圖,所以合法蓋章,是圖利呀6F 114.37.5.43 台灣 05/20 16:27
Pietro: 我真的看不懂為何苗博雅主張公開透明,就不能認為市長有干涉都委會的能力……7F 49.217.193.188 台灣 05/20 16:31
sd2567: 因為那是柯文哲的主張啊9F 223.136.243.179 台灣 05/20 16:32
win8719: 我會發這篇文都是因為你了怎能說廢文
→ threeforw: 京華城 本身要行政法官才能決定合法與
你都忘了你說了啥幻想話嗎10F 114.44.28.192 台灣 05/2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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