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c1332002 (abc1332002)
標題 Re: [討論] 不守法的政府,還算法治國家嗎?
時間 Sun Dec 14 15:59:45 2025


民眾黨的支持者自詡尊重專業,但事實上根本就是用常識在理解政治運作。

行政權依「法」行政的「法」,
除了法律、也包括「憲法」的。

所以如果有一個法律,
行政權認為明顯違憲的話,
那依法行政的結果就應該要「不執行違憲法律」,

或者說「停止執行」更精確,應該等待憲法法庭判斷。這是很基本的法律優位原則。

當然有人會說行政權沒有資格判斷一個法律有沒有違憲,這個觀念大錯特錯,所有的立法權、行政權,都應該隨時隨地要判斷一個法律,一個行政行為是否違憲。

因為每個機關,每個公務員都應該遵守憲法,都有憲法忠誠義務,你在做任何立法或行政行為的時候,當你做出這行為,本身就隱含你認為不違憲。反過來說,你覺得違憲,就不應該做,行政跟立法都是。

當然依照道理來說,因為行政沒有終局認定法律違憲的權力,如果跟立法看法不同,應該要提起釋憲,由憲法法庭解決。

同樣的狀況,在一般法官也是。釋字371就說了,一般法官沒有認定法律違憲的權力,但是當一般法官審理案件時,如果認為要用的法律有違憲的可能時,法官不能直接適用,應該停止審判,申請釋憲。邏輯是類似的。

至於大法官的違憲審查,是「客觀上」給予一個法律、一個命令甚至行政行為違憲的狀態,而且大家都必須遵守。

這個層次是不同的,不能混為一談。

前者是每一個機關,每一個人自己的判斷。如果一致很好,但如果不一致,比方說像財劃法,行政認為違憲,立法認為沒有,那就應該提請憲法法庭釋憲。

後者大法官的判斷就是終局的判斷,不能推翻。


以上這些都在法治國家的制度設計「內」,是因為你對法治跟權力分立的認識不足。



※ 引述《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之銘言:
: 一個政府不遵守自己的法律,台灣還算法治國家嗎?
: 就是因為人治太獨斷,
: 最後才以法治為公平,
: 就是因為立法的權力不集中在少數人
: 才產生了民主選舉制度
: 如果一個國家領導人
: 就靠著自認為愛國,就違法
: 那就是獨裁啊!
: 法治不完美,選舉制的法治,已經是世界上最公平的制衡力了
: 一個自然愛國標籤,就不遵守法律
: 不就是獨裁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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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bc1332002 2025-12-14 15: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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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不守法的政府,還算法治國家嗎?
12-14 15:59 abc1332002
joexnozomi: 小草都挺貪污了1F 42.0.74.83 台灣 12/14 16:01
ivorysoap: 希特勒認為你說的很有道理
行政權沒有資格在視線結果出來之前用微線來拒絕執行法令
反正你也聽不進去
反正以後也不需要大法官了 行政院長兼大法官2F 49.217.123.161 台灣 12/14 16:02
nostar: 不信任就倒閣 不倒閣就是信任行政院和總統啊 就是這麼簡單 別再靠北了
這就阿共要的結果 用民主對付民主 讓中央政府空轉 只能讚嘆藍白的執行力了8F 42.79.220.55 台灣 12/14 16:09
abc1332002: 樓上除了對法律不懂,對歷史也不懂,希特勒不是民主選上的,看到別人穿鑿附會就相信了。納粹國家的問題就跟中國一樣,是rule by law壓過rule of law的問題,今天行政對於違憲法律的不執行,恰好是rule of law的精神,正是彰顯了民主國家跟獨裁國家的重要區別。如果你不是網軍,建議多讀點書再來跟人家討論政治、一直被打臉很丟臉。
我說的樓上是2樓。12F 61.228.111.51 台灣 12/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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