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sonian (wala)標題 [討論] 補發sim卡多加一個去警局報遺失案的邏輯?時間 Fri Jan 2 11:56:51 2026
今年開始實施的 sim 卡遺失,需要去警察報案遺失 sim 卡,
拿報案 3 聯單才能門市申請補發。
請問下多加這一段的邏輯是在哪邊?
車手或詐騙會因為有多這一段而不敢使用手機門號做案?
我看許多綠色支持者是這樣解讀:
"車手用自己的手機門號進行詐騙,然後在法庭上辯稱當時手機已遺失
所以門號的使用者不是自己。
所以多加這一道流程,可以讓這條抗辯失效。"
所以是說,你沒報案遺失,就是證明手機還是你自己本人在使用?
這點邏輯還是很怪,車手嫌疑人還是可以抗辯,他還沒時間去報案,門號就被拿去
用了。
而且這條邏輯:
"你沒報案遺失,就是證明手機還是你自己本人在使用"
如果在法庭上可以讓車手抗辯失效的話,那其實:
"你沒去停用舊卡辦新卡,就是證明手機還是你自己本人在使用"
不也是可以?
何必畫蛇添足,還要去報物品遺失?
所以重點還是法庭上法官心證吧?
你確定多了這道要去警局報案流程,車手就無法在法庭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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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48.126 (臺灣)
※ 作者: Sosonian 2026-01-02 11:56:51
※ 文章代碼(AID): #1fLq855G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7326213.A.150.html
→ bbbing: 你這裡由我看起來好像某個收麻的用過1F 60.250.191.138 台灣 01/02 11:59
→ deann …
推 deann: 說真的我要是鳥鳥護航理由會改啦2F 220.128.121.214 台灣 01/02 12:01
→ deann: 所以鳥鳥護航技術沒蠢的 沒抓到要領
→ deann: 往防詐去扯 結果會發現這理由超蠢
推 Mradult: 我也看不懂,除了極端雙證件被盜,人頭根本不會去補辦啊,難道以後被抓,你遺失不補辦也有事?6F 114.41.211.168 台灣 01/02 12:05
推 lpbrother: 人頭證件一直去辦新的門號就好,為啥還要補辦?9F 27.247.12.120 台灣 01/02 12:11
對阿,完全看不懂增加這流程會有甚麼幫助?
如果真有幫助,那我們好歹還可以來比較打詐的利跟擾民的弊
但這條真不看出利在哪?
噓 netboy789: 不會問Gemini?它有整理
你去電信公司補發,出事沒有法律依據11F 101.8.164.1 台灣 01/02 12:13
重點是沒去報案,就可以在法庭上認定是本人在使用 sim 卡?
你確定嗎?
法官的心證確定是這樣?
※ 編輯: Sosonian (39.12.48.126 臺灣), 01/02/2026 1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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