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c1332002 (abc1332002)標題 Re: [討論] 為什麼一直帶風向京華城沒問題?時間 Fri Mar 20 11:23:20 2026
這就是用法學論述來包裝自己的政治立場
: 1. 法源依據不限於「現有條例」的條文
: 法律體系中「細部計畫」本身即具有法效力
: 根據《都市計畫法》地方政府有權擬定細部計畫
: 而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公告實施的「細部計畫書」
: 在法律性質上屬於「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
: 這就是該案 20% 容積獎勵的直接法源
: 你提到京華城在委員會承認不符合都更標準
: 但都市計畫的本旨就在於因地制宜
: 若所有計畫都必須死守既有的自治條例項目
: 則《都市計畫法》授權委員會進行專業審議的
: 空間將被抹煞
(1)這邊是你邏輯缺漏的問題。
我說的是這個都市計畫書本身給的20%容積獎勵沒有法律依據
你說的是都市計畫書本身成為京華城改建案施工的法源依據。
這兩個是不同層次。
我們今天在討論都市計畫書給的獎勵容積沒有法律依據
是台北市政府自己創設的獎勵容積。
結果你說計畫書就是法律依據???
不是啊,你在說廢話。
當然計畫書本身是京華城改建案獎勵容積的依據,不然怎麼「創設」容積?
但這不妨礙是計畫書給的獎勵容積就是沒有法律依據啊?
(2)你對京華城案的事實理解錯誤,讀我文章也沒有仔細。
我沒有說「京華城在委員會承認不符合都更標準」
我說的是京華城在委員會承認不符合土地分區條例的都市計畫獎勵容積。
都更容積獎勵跟都市計畫容積獎勵要記得分清楚。
: 2. 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專業裁量權
: 容積獎勵並非由市長一人決定
: 而是經由「都市計畫委員會」集體審議
: 該委員會由專家學者及官員組成
: 其職權包含審議公益性、對價性及必要性
: 從邏輯上來說如果建商提供了比一般都更更高標準的公益回饋
: (如認養公園 50 年、高等級綠建築與智慧建築)
: 政府給予相對應的容積獎勵
: 這符合行政法的「比例原則」與「對價關係」
: 並非你所謂的「量身定做」利益
: 而是「以回饋換取容積」的行政契約邏輯
這邊就是柯文哲的爭議。
而且你刻意透過職權說明去避開柯文哲在此案的爭議。
集體審議是否就代表行政權沒有介入空間?
為什麼京華城明明定調640%,吃個便當後可以逆轉再送案?
為什麼委員們提出的所有質疑都沒有解決可以再送案?
為什麼反對的委員們下一次會議就卸任?
為什麼沈慶京可以在未通過審議前先跟柯文哲約開工典禮的時間?
為什麼建照趕在開工典禮前發出?
當然這些細節3/26自然會有初步答案。
: 3. 「首例」不代表「非法」
: 在都市發展過程中許多創新的都市設計標準(如韌性城市規範)
: 往往是從重大個案開始試行最後才法典化
: 「創設性」的細部計畫只要不違反上位法(如都市計畫法總則)
: 且經過正當程序審議即屬合法行政
: 你將「個案創設」等同於「繞過法律」
: 忽視了都市計畫本身就具有「個案處分」的法律特性
這上面說過了,不是我忽視,是你層次搞錯。
個案處分可以分有法律依據,跟沒有法律依據創設的。
我也沒有說京華城必然非法
我一直的論點就是白營支持者是否要支持這個論點?
: 4. 針對道德與政治邏輯
: 這個太多個人臆測與立場就不贅述了
: 結論:這屬於地方自治中的都市計劃裁量權
: 你該問的是這個裁量權是由議會訂定自治條例
: 還是由行政機關透過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
: 不要搞錯重點了
: 但不論是哪一個都於「明知違法」沾不上邊就是了
: :)
叫我不要個人臆測,結果最後在毫無論述下拋出一個柯文哲沒有明知違法哈哈哈
作為一個法律人,
我是沒有勇氣在沒有閱卷的情況下直接說沒有明知違法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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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bc1332002 2026-03-20 1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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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為什麼一直帶風向京華城沒問題?
03-20 11:23 abc1332002
噓 dct817: 要說違法就是先經過行政法院判決啦 在這講一堆有個屁用 你有司法認定權限嗎
要判圖利 整個案子直接跳過行政法院違法認定就是逾越權限~1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1:27
→ abc1332002: 刑事法院有獨立判斷行政行為是否違法的職權,不受行政法院判決限制。5F 61.228.126.212 台灣 03/20 11:30
→ bbbing: 法律本來就不能牴觸行政院7F 60.250.191.138 台灣 03/20 11:32
→ dct817: 刑事法院就不是專屬行政法院審行政行為合法性缺乏專業權限分工~~ 誰服?
這是高度行政專業事件 不是隨便的行政處分你直接用個刑事判決認定是越權吧
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18明文規定
對「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主張違法時,應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請求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
刑事法院哪來的獨力權限審查 你鬼扯喔
綠畜就愛用似是而非的法律認知愚昧大眾8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1:32
→ abc1332002: 樓上你如果真的想知道,建議你問問AI,AI會有時間跟耐性回覆你,釐清你對於這件事的誤解。18F 61.228.126.212 台灣 03/20 11:39
→ dct817: 連AI都出來了 AI還再開發階段 最好能拿來21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1:41
噓 cigaretteass: 要去上班了 晚點拜讀您的文章再跟您請教喔
:)22F 101.10.124.125 台灣 03/20 11:41
→ dct817: 當做本事件的法律見解認定 省省吧
拿出行政法院的違法無效判決才能服眾啦25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1:42
推 hulu63: 那個舉樓行政訴訟法237-18的小草,好好看一下適用前提吧。不要張飛打岳飛。27F 42.73.124.71 台灣 03/20 11:42
→ dct817: 其他都是欲加之罪跟越權審判
行政訴訟法都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29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1:42
噓 cxzqwer: AwwwwwIwwwwww31F 42.78.211.243 台灣 03/20 11:49
→ dct817: 目的當然是高度專業性分工權限
刑事法院憑什麼法條來審都市計畫違法
刑事法院只能就明確違法的行政處分附帶審查吧 搞不清楚狀況喔~~這是涉及高度專業分工的東西 ~
邏輯!!!!!!!!!!!! 憨鳥有?32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1:49
→ abc1332002: cigaretteass不用虛偽的跟我請教啦。你有空就先解決樓上對於刑事法院職權的誤解。你們民眾黨支持者自己的法律疑惑自己社群內解決。38F 61.228.126.212 台灣 03/20 11:58
噓 dct817: https://reurl.cc/0mx8m9 這是有釋字背書的東西 都市計畫爭訟事件是行政法院主體審查事件 可不是隨隨便便附帶審查的東西刑事法院附帶審查是類似那種 拆除命令
限期改善 明顯可認定 你把整個都市計畫
跟容積率這種高度行政專業事件拿來附帶審察是在關公面前耍大刀? 綠法盲不要再撐
這就是用法學論述來包裝自己的政治立場
還給你!42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2:00
噓 cigaretteass: 我還蹲在馬桶上準備出門而已 不過可以先大概跟您討論以下幾點
1. 「細部計畫」經由《都市計畫法》授權由地方政府擬定 一旦經由法定程序(如都委會審議、公開展覽、公告實施)後 其計畫書本身即具備「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的法律效力
2.你對於行政介入都審會(例如什麼吃完便當逆轉、建照在開工前發出)是事實層面的政治聯想 而非法律上的違法論證 簡單說跟我上一篇回覆你的第三點一樣充滿了個人臆測與立場也沒有什麼討論的意義
3.直接說我是民眾黨支持者代表你就是個依據個人價值觀與立場論事的人更強化了我在2.對你的批判
https://i.imgur.com/vn4PHAz.jpeg我的立場就是沒有立場誰有問題欠罵我就罵誰51F 101.10.124.125 台灣 03/20 12:13
→ abc1332002: 哈哈哈,建議你專心點吧,在上廁所難怪看不懂,建議你上完廁所再來讀,你把法效力的層次跟獎勵容積類型混淆了。70F 61.228.126.212 台灣 03/20 12:16
噓 dct817: c大部用再跟他講那麼多 這就是行政訴訟74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2:17
→ abc1332002: 不用再裝中立,那你為什麼不去批評樓上一直洗版說刑事法院沒有權力審理行政行為是否違法的言論。75F 61.228.126.212 台灣 03/20 12:17
→ dct817: 高度專章處理事件 沒有判決就是無認定違法78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2:17
噓 cigaretteass: 沒關係我不急你可以先回答上面那個噴你滿臉的dct817老兄
:)79F 101.10.124.125 台灣 03/20 12:18
→ dct817: 刑事法院無權審查行政法院主體審查事件
跟綠處囉嗦太多只會掉進他們挖的洞82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2:18
→ PTTcrazy: 你真的要好好看一下法條跟案件關係84F 61.218.249.79 台灣 03/20 12:20
→ abc1332002: cigaretteass 你只要願意踐踏你的法學專業,說dct817的論點是對的,刑事法院沒有權力審查行政行為是否違法,我下班後就花點時間回覆啊。85F 61.228.126.212 台灣 03/20 12:21
推 cigaretteass: 我沒有說他是對的啊
:)89F 101.10.124.125 台灣 03/20 12:21
噓 dct817: 不要在混淆焦點 刑事法院可以審查行政行為是否違法 但不是全面能審查! 還想要偷雞行政訴訟專章事件 主體審查權就是行政法院91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2:21
→ cigaretteass: 況且就算司法有最終的解釋權 也只代表這是違法行為但不代表明知違法啊這是不同層次的事情 柯市府今天如果早知道這件事情是違法或不違法幹嘛還要召集都委會審查 你會去問一個你已經知道答案的問題嗎?
這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問題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法律相關的專業人士 如果是的話我真的會感到很驚訝現在的法律專業人士不需要邏輯了嗎?94F 101.10.124.125 台灣 03/20 12:24
→ dct817: 圖利罪這種刑事刑罰的事件 連基礎的主體審查違法判決都沒有 拿來說明知違法 還限制權利義務 用常理也知道不合邏輯!
想要用牽涉都市計畫法案建涉入刑事罪
跳過行政法院就是違反常理!104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2:25
推 hulu63: 只要有證據證明柯文哲知道該案有違法的”可能性”,加上他表現出違反常態的迴避監督責任行為,還是很可能讓法官形成明知違法的心證的。(by chatgpt)109F 42.73.124.71 台灣 03/20 12:44
→ dct817: AI有法律執照嗎? 笑死113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2:47
推 hulu63: AI沒有執照,但是AI還是知道一些原則。你說讓AI當律師當法官可能很不恰當。但你問他法院會怎麼判斷明知違法,AI給的意見說明還是可以加減“參考“。當然你也可以不信,但我只能說,等阿北被判刑後,我會笑你連AI都不如。114F 42.73.124.71 台灣 03/20 12:56
→ dct817: AI沒有法律執造 打順風球 你希望他這麼講他就會這麼講 所以這些是你的意思
你們現在要不用非行政法院見解 要不用AI全部都不是專屬法律權限認定 扯這麼多?
在講林智堅事件 就說行政法院判無違法
然後全然不管在馬偕餐會的保證行為
然後現在講柯文哲事件又說不用照行政法院認定 你看看你們慣用的雙標行為啊
那我就問陳智函質疑林智堅圖利哪裡有問題有司法在馬偕餐會做承諾保證的紀錄 就不算是知道有違法的可能性嗎 笑死我
綠色司法雙標真的讓人大開眼界
要照你們的標準 林智堅才是最明確有圖利嫌疑的人 然後新竹地方法院用行政法院認定來撇除更是打臉AI
不管任何原因 林智堅在馬偕餐會做出的承諾保證如果確實出現在司法紀錄也無證實捏造那不就是高度認知違法的可能而圖利!
甚至台大都出來說馬偕得標後才知道容積率擴張的事情 這樣都不算圖利 柯圖在哪XD120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2:58
推 hulu63: 林智堅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我沒有意見喔。法官高興就好。你一直引用錯誤的法條和函釋來強調你的論點這點很不恰當,你真的有點進去看你引用的法條和函釋在說什麼嗎?140F 42.73.124.71 台灣 03/20 13:09
→ dct817: 民進黨就繼續隻手遮天啊
你當然沒意見 想要雙標的人永遠沒意見
以你的說法 先承認林智堅有高度圖利嫌疑再來講柯吧 這不是打臉什麼才叫打臉XD
照你的標準 林智堅確實是圖利啊
難不成堂堂前新竹市長會不知道容積率不宜在私人餐會公開承諾保證嗎XD
明知違法!
又是一個綠能你不能~~~~144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3:09
推 hulu63: 貪污圖利看的是給予的容積率是否符合法律規範以及是否有利益交換呀。柯文哲給出了於法無據的容積率,林智堅則是於法有據,就這樣而已。153F 42.73.124.71 台灣 03/20 13:17
→ dct817: 林智堅增加容積於法有據 但公開的程度
跟私人餐會保證行為是於法有據?
照你剛才AI的說法可不是這樣喔XD
你所謂的給予容積率是否符合法律 那不就是行政法院的權限 不然你為什麼說林志堅於法有據 誰認定的?XDDD 柯有被認定嗎?
你邏輯不行 可以閃邊了
好個於法有據
林智堅由行政法院認定 柯就要由刑事法院越權認定 嘖嘖嘖~~~綠能你不能!
好了啦 你是不是又急著複製貼上來問GPT
笑死我了 不要為難他好嗎~~哈哈157F 106.64.134.39 台灣 03/20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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