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hu12301231 (勝痕)標題 Re: [討論] 台灣與美國軍火買賣的默契?時間 Wed Jan 14 20:49:46 2026
※ 引述《chyx741021 (科科科吉拉)》之銘言:
: 台灣及各國向美國從軍購管道採購武器,
: 一定都會經過數個月甚至數年時間磋商協調,
: 等到雙方有共識,美方有初步同意後,
: 再由我方編列採購預算,美方再公佈並通知國會
: 特別預算打算採購的項目有這些
: https://i.imgur.com/lUJW6uy.jpeg
: 美國先前公佈的3000多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 美國政府只是還在跑其他案子的行政流程所以尚未公布,
: 並不表示只會買先前公佈的項目
: 然後你以為美國賣武器之前,
: 不會事先和我們討論內容和提供報價嗎?
對美軍購案有很多慣例可以參考 比如新式戰積採購特別預算案(F16V)
1.國防部跟美方接洽是否有意願出售
2.國防部提出要價書LOR
3.美國提供發價書LOA
4.國防部拿著LOA提預算案給立法院
5.立法院審議
從以上流程就會知道國防部提交的預算案會包含細項及金額
然而這次1.25兆特別預算案從最新的國防部新聞稿得知有4項無法提供金額及數量
要開機密會議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所以這次的預算案要在當下就讓它過不僅違反對美軍購的慣例也不符合預算案公開透明的
原則
至少要等到國防委員會拿到細項及金額才能開始進行實質審查而不是拿著不齊全的預算案
審老半天是要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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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4.151 (臺灣)
※ 作者: huhu12301231 2026-01-14 20:49:46
※ 文章代碼(AID): #1fPv3lmF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768394991.A.C0F.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台灣與美國軍火買賣的默契?
01-14 20:49 huhu12301231
→ LI40: 這些東西本來就會在預算審查過程供委員檢視
01/14 20:54 文中的當下很難理解嗎
→ LI40: 如果這樣就能當作拒審的理由 那拒審的理由本身就是國會雙標 畢竟更空泛3F 01/14 20:54
噓 andyken: 程序先後可以先搞懂嗎?6F 01/14 20:55
→ LI40: 這就不是預算案8F 01/14 21:00
噓 nanozako: 為啥反對說法一直變來變去 沒公布新4項前扯什麼A4公布之後改說有這4項不能審 這門柱挪到太9F 01/14 21:01
平洋去了 01/14 21:01 每個同意說法都一樣才神奇吧 民主社會有不同意見不是很
正常難道...?
→ RbJ: 可不可以要討論之前,先弄清楚現在立法院到底是
把什麼案子擋在程序委員會之外,不是預算案是條例條例就是讓特別預算有法源依據,這樣才能去編
政府就是要依法行政,現在是立法院不願意審特別條例然後抓著這點在那邊跳針說,2張A4紙要給錢
但現在是行政單位根本不能編列特別預算,連拿錢的11F 01/14 21:01
→ RbJ: 資格都沒有,因為沒有特別條例的法源依據18F 01/14 21:04
→ RbJ: 連審都不願意審,然後在那邊說支持國防,真的很錯亂21F 01/1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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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FishJagor: 等等會吵成這樣不就是在野根本不排進委員會審查卻吵沒細項?
更何況現在這不是預算案 是特別條例23F 01/14 21:05
先有LOA/LOR才立特別條例 現在連LOA都沒有 要怎麼立
不小心打成LOR了
願聞其詳 你再發一篇 指導一下普羅大眾
→ LI40: 不先提通過特別條例 要怎麼拿LOA去提預算案?29F 01/14 21:20
→ nanozako: 每多一個新資訊就多一個說法反對,就挪門柱罷了
還要跑去沾民主社會的光,也太高估自己了XD30F 01/14 21:22
不同意舉手 沒有 沒有 通過
推 sassuck: 先有法源才能去提預算案 都講多久了33F 01/14 21:29
→ Rekkuuza: 108年7月15日 空軍司令部循軍售管道向美方正式提出F-16V新式戰機發價書需求信函(LOR for LOA)
108年10月29日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三讀通過
我外行 LOR跟特別條例到底哪個先?34F 01/14 21:30
推 sassuck: 9/23條例付委10/29三讀10/31預算案進立院38F 01/14 21:39
所以我說阿 國防部這次不符合慣例
→ sassuck: 看付委的逐字稿 程序委員會的時候也還沒收到LOA
蔡委員適應:目前 LOA 的部分還沒收到,是不是?
嚴部長德發:近期會收到。39F 01/14 21:44
→ nanozako: 笑死 民主和自由分不清楚 這公民課白學了42F 01/14 21:46
如果你要扯民主的話 立法院身為民意代表機構 很明確的用大院表決告訴你民意了
推 sassuck: 根據吳宗憲大委員的FB 這次LOR也送出啦43F 01/14 21:48
LOR只能代表購買意向 要買福特號也可以提 至於美方鳥不鳥那是另一回事了
※ 編輯: huhu12301231 (118.161.4.151 臺灣), 01/14/2026 21:55:29
→ sassuck: 已送出了提條例沒問題吧44F 01/14 21:49
→ LI40: 而且實際上自LOR到P&A階段也可以提“特別條例” 是46F 01/14 21:52
部分同意 可以提但不符合慣例
→ LI40: 預算案才需要LOA 所以進審查一樣有東西可以審
所以才說國會否決拒審的理由是雙標行為 因為進審查想看就能看到
更何況本次特別預算條例還有國產的裝備47F 01/14 21:52
→ chyx741021: 慣例都是我們預算先編列(然後列機密預算),美方才會公告
DSCA有公告就是我們發價書都已經送出去了
然後國防部說還有4項美方在審查中,也是代表LOR早就送了52F 01/14 21:56
不如你回我這篇 給大家上個課 讓我跟版友們都能知道正確的軍售流程
至少你看起來還能溝通 願聞其詳
→ chyx741021: 現在的軍購案早就是雙方都充分溝通後,確認美方會賣才會送LOR(發價書)57F 01/14 22:20
→ aquarius360: 什麼叫當下就過?現在是案子根本不一讀去付委送委員會審吧。排進委員會審查了也不是就會照單全收直接過,後面更不用說。且一讀也就念幾個字而已,一讀就在哭要多厚的東西確定不是在搞笑?59F 01/14 22:23
你這意見要跟你那區的立委說 本人一介平民 只討論流程不討論政治操作
※ 編輯: huhu12301231 (111.71.213.122 臺灣), 01/14/2026 22:39:00
→ tony121010: 單一軍購案跟多目的建軍不能混在一起
近年美國軍售流程也已經有點改變64F 01/14 22:40
推 andyken: 貨咧?不爽不要買啊,好像美國差你這單就活不成似的68F 01/1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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