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標題 Re: [閒聊] 台灣不把汽車跟行人號誌時相分開,Why?時間 Mon Jun 29 11:15:13 2026
如果有行人號誌汽車效率會變好?
舉個大巨蛋旁忠孝光復路口當例子 每次有活動這路口的行人都爆炸多
從Nautica到大巨蛋的距離約54公尺 從pizza hut到光復國小的距離約44公尺
所以設計行人綠燈的秒數要用54公尺當基準
行人號誌時間設置綠燈公式是 路緣石距離/行人步速
一般行人步速1.0m/s 學童多的地方以0.8計算
算下來行人綠燈至少需要54~67.5秒 實際上還會多加3~5秒給行人從人行道移動到路緣
台北市號誌周期也有規範 原則上是200秒以內
(東西向 + 全紅 + 南北向 + 全紅 + 行人時相 <= 200)
200-70 = 130 汽車共用130秒 分給兩個方向的汽車就是每向65秒
65秒還要扣全紅才是可通行時間
200秒只是一個通則沒有強制 兩年前台北市也說為了避免騎士中暑 目標是縮短到120秒
但無論週期多少秒 行人的70秒是法規保障的不會縮減 所以縮減的是誰?
忠孝光復路口目前綠燈大約是99+秒 行人穿越光復南路的綠燈是32秒
汽車等於有32秒的直行再加60秒的右轉直行時間
如果有行人時相 汽車就有65-秒的右轉直行時間
行人時相還有一堆缺點就不一一贅述了
如果意見都只看優點不看實行後的缺點才是真的愚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40.245 (臺灣)
※ 作者: alwang 2026-06-29 11:15:13
※ 文章代碼(AID): #1gGUD3eW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82702915.A.A20.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台灣不把汽車跟行人號誌時相分開,Why?
06-29 11:15 alwang
推 william826: 路口、轉彎減速 看清楚再轉 別切西瓜刷卡 低端三寶能做到這些 就能少很多悲劇1F 06/29 11:52
推 etonline: 就不懂台灣駕駛在急啥,車多人多就是等啊,覺得行人帝王那你也可以當行人,不要開車啊
身為汽車駕駛,停一下,油門踩下去就補回來了,有強迫症別開車,趕一個路口也只是提早到下一個路口等紅燈,懂?說真的我當行人也沒很愛分離,要等超久...3F 06/29 11:54
推 e2000: 我當行人被闖紅燈的撞到重傷,中正路這種路超大條的他闖紅燈很趕時間,結果他媽的只是個收破爛的資源回收場開車的員工
他們純粹只是不想等,不是時間問題也不是談什麼大生意8F 06/29 12:17
推 TCdogmeat: 規劃仔只負責喊規劃不良 後續才不管12F 06/29 12:18
規劃派很容易看到問題(腳痛) 提供解決方式(砸腳) 沒考慮過腳截肢了還是會痛
→ henrk: 臺灣人行道數量也是超密集,通通改專用,估計每天大塞車13F 06/29 12:32
推 chair209: 現階段可以把直行燈跟右轉燈分開,這樣影響最小14F 06/29 12:49
又一個砸腳方案 有沒有考慮過都用箭頭燈後 車道就不適合用右轉直行共用車道
推 chair209: 應該也不至於吧,像台北市政府消防局那邊,有左轉燈也有直行左轉共用車道。
有些路口沒條件的不要設就好了,大路口蠻常有右轉道的15F 06/29 13:01
那個路口就很好笑 內車道左轉專用 中間直走左轉共用 右邊直走右轉共用
中間一台車等左轉 數量龐大的直走車全部停下來
現在是大家默許中間車道的違規去中間等左轉 減少影響
推 william826: 開車超速違規害到無辜的 被殺全家肢解都是剛剛好 狗幹自私畜生
道上為了利益糾紛殺人就算了 低端你他媽趕那幾秒害死無辜 不覺得自己很破嗎18F 06/29 13:24
→ etonline: 直行燈右轉燈不用分開啊,行人紅燈之後不就等於汽車專屬右轉燈,在這之前沒有行人就是賺到啊,右轉汽車先紅燈對汽車效率沒幫助吧22F 06/29 13:58
※ 編輯: alwang (123.51.228.40 臺灣), 06/29/2026 14:13:09
→ CORSA: etonline: 身為汽車駕駛,停一下,油門踩下去就補回來了
"油門踩一下 把時間補回來"的觀念其實也是車禍製造的元凶25F 06/29 16:28
推 ayhlee: 等...跟行人被撞死..哪個好?27F 06/29 16:30
→ CORSA: 「趕時間」的心態其實就是危險信號
應該要有"停一下 但也別有想把時間補回來"的心態才是28F 06/29 16:31
推 etonline: 謝謝CORSA,的確,我應該改成說以為浪費的時間,對汽車平均移動時間根本沒有差多少,畢竟市區車多、路口多
最高時速也不快,本來就會走走停停,不差那點時間30F 06/29 16:54
推 chair209: 那路口行之有年了,在中間車道等左轉的最大宗是公車。33F 06/29 20:38
推 sleepinggod: 這麼大條的路口就不要讓行人走啊,叫行人在別的地方穿越不就好了?
如果真的要以行人為尊,那麼趕快放膽禁止騎機車入台北市
禁止汽機車進入北市34F 06/29 20:57
→ TRYING: 既然都要行人為尊 開個時相 給行人叫汽車等 差別在哪?
每個路口也有 流量吧 如果是這種特殊大路口
就用 行人流量作為優先依據 在尖峰時調整行人秒數
行人流量離峰時 就減少行人秒數到他基本可以穿越的時間
這樣才是真正的以 行人為尊阿
你明知道 機歪駕駛 是會發生的必然 何必拿最尊貴的行人
續跟機歪駕駛放在同一個時相內對賭 ?
再機歪的駕駛 看到自己時相是紅燈 怎樣都沒理由說沒看到紅綠燈 所以右轉吧39F 06/30 11:23
推 RPHero: 日本也不一定有這個 人流多的地方才有48F 06/30 14:49
→ etonline: @TRYING:不少地方的確是因此行人縮很短沒錯喔...還兩段甚至多段穿越,都有在做。反正汽車駕駛就是有沒有人車分離,都要能接受塞車啊,反正會塞的路口有沒有分都會塞49F 06/30 1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