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eser900452: 從公民逮捕權的角度,老人無疑是剛實施完犯罪的準現行犯,如果被告抗辯是在進行逮捕為防止其逃跑及抵抗所以揮拳,只是出手過重的話應該也是會減刑1F 08/12 16:33
推 acesslai: 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啦,至於一不一樣,當然不一樣啦。反正我遇到大概就堅不降窗開門
你咬我呀,都多大的人4F 08/12 16:33
推 william826: 逼車、沒事逆向跨對線 老害這種開車方式被打死全民萬歲 但就是可憐這年輕人準備進去深造 不過背這條名目上也算是好聽7F 08/12 16:36
→ good5755: 所以正解是他在攻擊時開車撞他?10F 08/12 16:37
我覺得我也respect 這個年輕人啊,
但挺的方向是應該思考法律要不要走向恐怖平衡,
打個比方:
阿伯拿蝴蝶刀砍到人,他的ID就變紫,然後任何人攻擊他都無罪,這樣自然能減少有人拿武
器隨意攻擊人。
推 yoshilin: 為什麼要期待一般人被攻擊後要冷靜?
法律應該是用一般大眾標準判斷,而不是用上帝視角12F 08/12 16:39
不是這個問題,
我也沒期待他要冷靜,
所以我說可以用被砍被威脅到生命的失控去開脫,
但不是用自衛,這個狀況自衛完全說不通。
噓 Dorae5566: 可是這故事死的是校霸,殺人的是小胖14F 08/12 16:40
看得懂中文嗎?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6: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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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是有更好的「自衛」選項,
現在就在講他是不是在自衛,
你想去打人就去打人,
我要跑走或打人跟這件事無關。
推 finasoul: 用走的沒威脅?你忘記他手上拿刀?
老人第一次就拿刀下車,這個糾紛發生在第二次。你有看記錄器影片嗎?
它就不會輕易罷休啊 不然窮追幹嘛16F 08/12 16:49
推 woodghost: 這個年輕人為民除二害 送走老+9和送年輕+9進去蹲
我是支持的20F 08/12 16:51
噓 finasoul: 老人家屬也說老人持刀下車時是「自衛」你支持嗎?持刀的後車自己去找空手的說為了防身 哈哈哈哈哈22F 08/12 16:52
供三小,我有說年輕人是自衛嗎?
→ Brucetk: 反正一定會坐牢 也一定會減刑24F 08/1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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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OHOpig: 這次,我支持樓上
這次,我支持finasoul25F 08/12 16:58
→ Hotsheep: 舊案件被翻出來啦 老人之前也有砸車案底 砸完回去拿鋸子回來結果砍錯人 不過看來沒下次了27F 08/12 16:59
到底是誰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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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roger744: 祝福你在路上被追砍 你只能逃跑不能反擊喔>.^30F 08/12 17:04
偷換概念?老人有繼續追砍年輕人?
好了啦不要再凹了啦
推 lightmei: 看推文發現好多人根本沒在看文字,不要說開走,門窗關好那老害就拿你沒轍了啦,後面再來告死他不是很好嗎,現在自己要背刑事了,太衝動啦32F 08/12 17:06
你覺得跟一堆不看字的高端人士筆戰是智障嗎?
噓 hisashi: 今天要是年輕人被砍死 87%還是有人說為什麼不跑啦37F 08/12 17:08
噓 roger744: 再噓一個這甚麼腦殘舉例 這老害是有被霸凌???38F 08/12 17:10
我們不知道他們前面是什麼狀況起衝突,
但你只要知道拿刀的=小胖=老害;
反擊的=校霸=年輕人
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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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finasoul: 你的舉例有兩點失敗,1.老人只是路上隨機遇到年輕人就拿刀上去傷人。非校園暴力長期累積怨念。2.校霸直接打死小胖,但年輕人並沒直接打死老人39F 08/12 17:14
選擇性看不懂?
校霸被拿刀砍傷,且小胖沒有繼續攻擊之意,把小胖打死算自衛?
噓 finasoul: 如果今天老人隨機攔下是孕婦或弱女子照樣拿刀奪命成功呢?他就是路上隨機拿刀抽盲盒,只是今天開到一個更兇的而已。
老人不就覺得自己拿刀能佔上風,不然拿刀下車幹嘛?而且他不是嚇唬而是直接動手了,對方拼死一搏不意外啊42F 08/12 17:16
所以就不是自衛啊,是要跳針多久啦,幹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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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finasoul: 有誰會自己下車拿刀去找前車然後說為了防身,他有多48F 08/12 17:19
到底誰在說他在自衛?
從你代換錯角色,直覺校霸=壞老人就知道你帶入太深了,
我講簡單一點,前面糾紛不一定誰對誰錯,
我們只要分析我們看到的事件:
老人砍完回車上了,
不管你假設他去抄什麼傢伙還是要拍拍屁股走,
年輕人最能保護自己的選項就不是下車去揍人。
而我從來沒說老人在自衛,到底從哪裡幻想的?
→ finasoul: 少機會可以開走不繼續糾纏下去。但他有嗎?
沒有繼續攻擊之意是你說的,那也是因為老人被撞飛沒有能力繼續攻擊。49F 08/12 17:19
就算有意圖繼續攻擊,當下年輕人在車上,最好的選項就是我上面說的,以自衛的目的來說
,不管怎麼樣都輪不到下車揍人,當然你可以說他有其他合理的目的,但就不是自衛。
幹解釋有夠累。
→ finasoul: 有沒有攻擊意圖,只有老人自己知道。你看他來來回回割幾次?年輕人是讓他失去攻擊能力。意圖就不重要了老人「走回」自己車是覺得自己佔盡上風,所以悠哉往回走。跟有沒有威脅無關,他手上還是拿著刀。只是他沒料到他以為他夠狠遇到更狠的52F 08/1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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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gFdgcfr.jpeg
沒辦法,我就是想嗆一些人,
阿中槍的自然會噓,預期之中,
成年人都沒有辦法接受被打臉,
只會繼續凹。
推 fulongb210f: 自衛的方法,可能有多種,要看人、看氛圍,包含攻擊解除對方武裝,不應該只期待做出特定最佳模範方式。59F 08/12 17:32
對啊看情況,那你覺得這個情況下去打人是相對較優的解嗎?以自衛的目的來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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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ulongb210f: 我說了,要看人,我不是當事人。
當事人對自己的格鬥體能有信心,可以保衛自己達到最佳方式,有何不可?62F 08/12 17:36
可是審判他的人不是當事人欸,
都只能用客觀事實判斷,
你說的有道理啦,也許他天生神力,不小心就把戚家13口滅門了,
只是我覺得這點要脫罪要先證明他跑不掉,例如心臟有毛病不能跑太遠、或腳受傷跑不掉。
在刑法上,打人是犯法的,跑掉是不犯法的,正常來說要先考慮不犯法的選項,除非你有辦
法證明犯法的選項有較高的成功率,否則你的體能都可以徒手幹贏拿武器了,我能不能合理
推斷他也跑得贏老害。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17:54:50
推 fulongb210f: 沒錯,你這裡講的正確。但這就是本案引發網友爭議討論的地方。因為法律就是要求受害者在生死交關時,要做出法官心目中的「完美標準答案」,極不人性化。65F 08/12 17:57
我懂你想表達的了,就是不可能有「沒爭議」的判決。
那既然這樣是否來玩恐怖平衡的法律比較好,一拿武器砍人就是人皆可砍的狀態,這樣應該
就不會有爭議了吧。
→ eecoolty: 正常人的決定都是快閃或是躲起來 特地下車去拼生死才是腦衝68F 08/12 18:03
我是覺得這個案例「特地下車」還慢關鍵的,如果本來都是在車外的話可能懸念還高一些,
客觀情況特地下車太難護航自衛了。
除非已知老害車上有殺傷力達幾百公尺的炸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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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CZq9qMPQ90A?si=oB0Y9zexgJ8Udrjc
大概是這樣吧,等下大家就散了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134.126 臺灣), 08/12/2026 18:19:30
噓 Dorae5566: 是你才是亂比喻的,老人這30年來持械傷人致傷跟砸毀幾台車了。老人才是一個完全的毒瘤。連整起事件都是老人起頭的71F 08/12 18:43
懂什麼叫獨立事件嗎?
老人很壞,跟年輕人是不是自衛就無關,
我從頭到尾就是在說年輕人很難算自衛,
到底還在跳針什麼?
噓 Tenging: 您可不可以出來示範 不要出一張嘴
講得如此用力想必有過人實力74F 08/12 18:48
哈哈大絕喔,
為什麼都一定要親自示範,
不會打球就不能當球評的邏輯,
而且說真的啊,我又不能代表正常人,
即便我一定是照我上面說的決策,
換點新招戰好嗎?這樣很弱
常常遇到這種的,
自己做不到君子,
就不相信別人是君子,
就像我也很難理解有人可以為了義氣可以不論是非對錯瞎挺。
推 joiedevivre: 你在這指出殺人的不是自衛 有些就覺得你是挺拿刀的跟這些人溝通是沒有辦法的 真的 別浪費力氣了吧76F 08/12 18:54
真的......我覺得我有病吧
→ pp520: 年輕人為國除害,值得表揚79F 08/12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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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超譯,那就是一個可能的狀況
假設不是,我後面不是也有說退一萬步了,就當這點不存在。
噓 finasoul: 網路上講一整篇,好像真的遇到你就會處理得比這個年輕人好一樣。84F 08/12 19:46
到底為什麼要比,我遇到一定不會下車打人這個是確保的,但你又不信,
你就是跟那個年輕人同一類人啊,不同溫層,我不是聖人,我只是我是怕死會保護自己而且
知道法律界線在哪裡的人,那個年輕人是哪一類人你說呢?
噓 finasoul: 現實生活,看到有人拿刀還敢衝刺撲過去的有幾個?要是每個都這麼勇那個老人也不會活到68了。
前一次那個老人拿鐵鋸傷人也才被判八個月而已。事實就是代價太低,他根本就不當一回事。86F 08/12 19:48
超爽,這篇釣出一堆濫情89。
對了,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喔,
跟什麼人吵架就用什麼方法。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20:08:08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20:13:38
→ poiuy210: 奇怪,我覺得這篇已經儘量把客觀事實講出來了,怎麼還是有人看不懂….90F 08/12 20:22
※ 編輯: AirCondition (61.231.194.108 臺灣), 08/12/2026 20:39:22
噓 Swave: 例子不對! 這件事是老頭先開始的,跟小胖有一樣?93F 08/12 21:24
喔你就是這樣吧:
「我不管啦老人就是很壞很壞,你怎麼可以把老人比喻成小胖」
問題是我只是在說拿刀和年輕人自衛過當這件事,
程度就到這邊而已,不勉強啦。
跟冷不冷靜無關,我上面有說,你可以朝情緒失控開脫,但不能朝自衛開脫,我就不打太多
字了,上面都講過,不會看的就是不會看。
※ 編輯: AirCondition (1.162.200.108 臺灣), 08/13/2026 07:04:57
※ 編輯: AirCondition (1.162.200.108 臺灣), 08/13/2026 07:06:43
喔我覺得你們這群人很適合去選舉當政治人物欸,
很會利用情緒去引導愚蠢選民,
尤其適合議員選舉,議員選舉只要用情緒操弄愚蠢選民就選上了。
※ 編輯: AirCondition (1.162.200.108 臺灣), 08/13/2026 07:12:50
噓 leocs: 你的例子有問題,你兒子是校霸才對,然後校霸拿蝴蝶刀去欺負小胖,小胖為了保命將校霸推開,誰知道校霸跌倒去撞到頭然後就死了96F 08/13 09:20
你的例子才有問題,重點是校霸停止攻擊走回座位,小胖回頭攻擊校霸,你們一直在強調惡
人該死,但現在重要點是走回去回擊這件事情不屬於自衛範疇啊,你要打爆惡人當然可以,
但你沒有被授權執法就是要負法律責任,很難懂?
※ 編輯: AirCondition (27.242.66.249 臺灣), 08/13/2026 09:44:57
噓 bilibala: 年輕人已經被追逐一陣子了,說不定老人還會追逐喔!開車不一定逃得掉。雖然我認為開車離開趕快到派出所找警察保護才是正確做法。99F 08/13 10:00
對,你說的對,跑不一定跑的掉,但以機率來說一定是比下車追打更能保護自己,我要說的
是比較上,但卻一直被跳針說跑也不一定跑得掉?????????
※ 編輯: AirCondition (220.128.234.73 臺灣), 08/13/2026 10:23:43
※ 編輯: AirCondition (220.128.234.73 臺灣), 08/13/2026 10:25:00
噓 roger744: 白癡舉例終於搞懂問題點在哪了?? 要舉例也是校霸天天欺負小胖 今天是拿蝴蝶刀刺他 刺爽了轉身回到座位路上被小胖一推撞到頭就掛了 結果你檢討的是小胖
今天是年輕人主動去挑釁嗎???
滑坡舉例還在那邊跳?你舉的例子在台灣都高機率無罪說錯,是我上面的案例台灣都高機率無罪102F 08/13 10:49
推 yeeroyuy: 不用跟他們戰啦, 都去打再來哭司法不公108F 08/13 11:11
→ leftwalk: 當然外人看當然覺得打得好,問題法律層就沒這麼簡單肯定到時候會被問為什麼不先開車逃跑
判的人是法官也不是我們,要想辦法說服的是法官109F 08/1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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